第一章税法总论(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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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但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本章的历年考题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2014年,本章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将上年教材4节的内容拆分、增加为7节内容,分别为:税法的目标、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税收法定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2.增加对政府征税依据的多种学说的简介;
3.增加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4.增加了税法的义务性强制性、税法本质等方面的表述;
5.修改了税法功能的表述,将标题改为“税法的目标”;
6.突出“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
7.增加“依法纳税与纳税遵从”的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第四节税法要素
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六节税收执法
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
区别税收——税法——税制: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新增)
税收相当于一种价格,公民和法人与政府应该具有某种等价交换的关系,国家行使请求权的同时,负有向纳税人提供高质有效的公共产品的义务;从纳税人这方面来讲,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同时,也依法负有纳税的义务。在这种等价交换中,税收体系了一种平等性,即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对等和平等。(新增)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也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
支柱”。
现代财政活动基本上由收入阶段(征税为主)、支出阶段(预算)、收支划分(财税体制)等几大部分组成,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已经不仅仅纯粹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大问题。
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有:
(1)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
(2)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
(3)税收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4)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
(5)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
和税收管理体制。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点
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
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
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
决定的。
税法的核心要义:
片面强调国家税收收入或纳税人权利都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国家征收不到充足
的税款,就无法履行其公共服务的职能,无法提供公共产品,最终也不利于保障纳税人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法的核心在于,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
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这是税法的核心要义。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
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C.税法属于权力性法规
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
【答案】C
三、税法的目标(了解,能力等级1)
8.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提供法律保障。
9.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10.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11.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2.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熟悉,能力等级1)
1.2015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56条的两个明确: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的是()。(2009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答案】A
1.2016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
税法规定纳税。
1.2017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例题·单选题】2009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
概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
【答案】C
1.2018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
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四项,税收法定原则是核心)和税法适用原则(六项)。
【复习要求】明确分类;知晓运用
一、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掌握)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
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
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3.税收要件法定主义——立法角度
(1)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2)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3)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14.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
(1)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
纳税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
(2)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