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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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

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3.11.30

•【字号】粤能规〔2023〕3号

•【施行日期】202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能规〔20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30日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节能审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

商业、酒店、办公建筑面积能耗限额,

商业、酒店、办公建筑面积能耗限额,

商业、酒店、办公建筑面积能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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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编制研究

广州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编制研究
成 一 个 有序 数列 ,将 限额 水 平 设 为c % 对于 样 本 量 为 n 的样 本 数 据 取 第N=n×c %个 样 本 数据 其 数值 即 为该 限 额水 平 对应 的能 耗 指标 值
式 中 ,X , X , …× 为 建 筑 样 本 的 平 均 单 位 面 积 年 能 耗 量 数 据
( 上 接6 6 页)
平 、节 能运 行 管 理现 状 、节 能 改造 措 施 以及节 能 效 果 。本 项 目; 肾 经 过 上 述 对数 据 的稳 定 性 和有 效 性 进 行 检 查后 ,便 完 成 了对 能 耗 数 据 的 筛选 ,所 得 到 的 建 筑能 耗 数 据 将 作 为分 析 样 本 用 于 编 制 公共 建 筑 的能 耗指 标 。 公 共 建筑 能 耗 限 额水 平 选 取O 1 O~O . 3 0之 间 即保 证公 共 建 筑 用 能 水平 的通 过 率 在7 0 % ~9 0 %之 间 。对 于 不 同类 别 的公 共 建 筑 . 可 根据 各 自具体 的能耗 状 况 ,确定 合 适 的限额 水平 。 在确 定 限 额 水平 后 就 可 以在 能 耗 限 额水 平 表 中查 找 出对应
1 1 0
0. 2
购物 中心
三 星 级 及 以 下
3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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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的特点

广东省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的特点

广东省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的特点

张景玲

【摘要】主要介绍了广东省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不同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的内容、结构安排及主要编制特点,供开展公共建筑能耗总量监管及统计工作的政府机关及服务机构参考.

【期刊名称】《广东土木与建筑》

【年(卷),期】2018(025)009

【总页数】2页(P71-72)

【关键词】公共建筑能耗;建筑能耗指标;能耗标准;特点

【作者】张景玲

【作者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5105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652.3

0 前言

建筑能耗是与交通、工业并列的三大能耗之一,也是我国节能潜力最大的行业,为合理控制建筑能耗水平,实现建筑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缓解建筑能源供应压力、促进建筑能耗的良性发展,国家颁布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2016》[1]。为落实《民用建筑能耗标准》中公共建筑相关内容,广东省根据本省地方特点,编制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广东省标准DBJ/T 15-126-2017》(以下简称

《能耗标准》)。

《能耗标准》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16]822号文件要求,以国标《民用

建筑能标准:GB/T 51161-2016》为基础,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及近年来建筑物

实际运行能耗数据,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全省9个单位共同编制,2017年10月1日已经实施。因此,为方便公共建筑能

耗管理和统计单位更好开展工作,本文将就其编制的主要特点进行说明。

1 《能耗标准》主要特点

广东省属于夏热冬暖地区,但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使得全省公共建筑在不同地区能耗总量差异较大。《能耗标准》结合不同地区公共建筑实际能耗情况,制定相适应的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其主要特点是突出体现地方特色,是广东省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中真正意义上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标准,以下主要介绍《能耗标准》与文献[1]相比较所具有的特点。

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深入推动商贸酒店领域节能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商贸酒店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一、主要内容

(一)建筑能耗

1、能耗限额

(2)新建宾馆和商场类企业能耗准入值

2、说明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和商场类企业用能系统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

(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2455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

3、术语及其定义

3.1 建筑能耗限额

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建筑实现使用功能所允许消耗的能

源数量的上限值。

3.2 建筑电耗

在统计报告期内,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电量。

3。3 建筑综合能耗

是指统计期报告内,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能源消耗量总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年。

3.4 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

是指统计期报告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3。5 统计期

为了对企业能耗水平进行科学评价所选取的能耗统计的具体时间段.一般采用一个自然年度。

3。6 商场

在一个建筑范围或区域内,从事商品零售或批发贩卖之经营场所,是集购物、休闲、文化、娱乐、饮食、展示及资讯等设施于一体的商业设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能耗统计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能耗统计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能耗统计工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0.10

•【字号】穗府[2009]50号

•【施行日期】2009.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等能耗统计工作的通告

(穗府〔2009〕5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全面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建科函〔2009〕271号)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09〕105号)的要求,现对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沙面街道、龙津街道、洪桥街道、流花街道、赤岗街道、南华西街道、五山街道、天河南街道、三元里街道、棠景街道、黄埔街道、沙头街道、新华街道、南沙街道、萝岗街道、荔城街道等16个街道的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进行统计。本次统计工作经公开招标,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大学和深圳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联合体共同承担,请各有关单位对承担调查单位的数据收集、数据核实、现场调查等有关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与协助,并做好相关工作。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广州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趋势和对策_1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广州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趋势和对策_1

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广州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趋势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3-02-15T09:16:48.184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2年19期作者:欧阳允建

[导读] 大型公共建筑,指的是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欧阳允建

广州市节能中心广东广州 510000

摘要:大型公共建筑,指的是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21年3月,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工作方案》,推动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工作,将逐步推动纳入限额管理的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2022年,广州市推动首批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能耗限额管理试点,以电耗限额管理为重点,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模式,合理控制建筑用能和碳排放总量增长速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做法。

关键词:建筑碳排放;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析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2022年6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国家行动方案》《省实施方案》均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碳达峰实施方案,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广州市正在打造“1+1+N”政策体系,已印发《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城乡建设领域是全市碳排放重点领域之一,我市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既有示范表率作用,也能为全市控制碳排贡献突出力量。

一、我市公共建筑能源消费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目前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合计超过8000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独栋不包括连体裙楼合计达到大型公建门槛的建筑)约1800多栋,其中综合体(含办公、商业等性质)占比约13.48%,办公楼占比约19.44%,医院等公共属性建筑占比约15%。商场占比约25%,宾馆酒店类占比约10%。其用能情况体现以下趋势:一是用能总量不容小觑,广州市大型公共建筑群年用电量超过100亿千瓦时。二是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医院等管理相对较好,商业建筑管理受物业方的水平有较大差异,酒店类、办公类建筑基本无法管理用户的用能水平,由承租方负担能源费用,导致物业缺乏管理意愿。三是用电需求与社会用电高峰基本重合,2021—2022年,广州市夏季用电高峰之际,对大型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了摸查,发现大多数建筑不具备负荷错峰调节能力。四是缺乏明确标准和规范指引,用能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建筑缺乏明确的管理主体,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开展的工作,物业方缺乏对建筑结构和设备更新的主观意愿,也难以对租户和其余用户的不合理用能进行约束。五是建筑能效先进性的评判指标难以确定,如同为医院,受总建筑面积和用能模式的影响,位于越秀区的某大型综合性医院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近两倍于位于白云区的同级别医院指标。六是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用能基数发生较大的波动,以天河区某大型商场为例,2020年能耗相比2019年下降30%,2021年相比2020年上升39%,合理用能基数受人流、疫情防控健康管理要求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配合我省节能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省经贸委会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编制了《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2.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一、有关规定

(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 试行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 试行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配合我省节能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省经贸委会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编制了《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2.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

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一、有关规定

(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予以淘汰。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

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4.02.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

施节能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要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现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和内容

(一)工作对象。以2023年能源消费统计数据为基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下同)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须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审计期为2023年。

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或节能诊断工作。

(二)工作内容。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

2019)等相关工作要求,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并编制节能计划和目标。能源审计报告(含节能计划和目标)编写提纲详见附件1。

二、工作进度

(一)确认名单。2024年2月29日前,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完成能源审计名单(附件2)确认,并报送至省能源局(节能处),省能源局将据此公布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重点用能单位因破产、兼并、改组改制等原因,不具备或暂不具备能源审计条件的,须向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至省能源局(节能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

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4.30

•【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

•【施行日期】2016.06.01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已被修订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23号

《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已经2016年4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7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朱小丹

2016年4月30日

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本省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公共机构通过节约集约利用能源,加强能源利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电、气、煤、油、热力和水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和杜绝浪费的行为。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并指导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司法、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负责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23年商业用电标准广东

2023年商业用电标准广东

2023年商业用电标准广东

一、标准概述

广东省是中国经济发展重镇,商业用电需求量大且种类多样。为规范商业用电行为,合理调配电力资源,确保用电安全,广东省对商业用电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商业用户的电力使用行为。

二、电价制度

1、电价分类:根据用电性质和用途,商业用电分为普通商业用电、大型商场及超市用电、宾馆及饭店用电等类别,各类别电价有所不同。

2、电价标准:普通商业用电的峰、平、谷时段电价分别为元/千瓦时、元/千瓦时和元/千瓦时;大型商场及超市用电的峰、平、谷时段电价分别为元/千瓦时、元/千瓦时和元/千瓦时;宾馆及饭店用电的峰、平、谷时段电价分别为元/千瓦时、元/千瓦时和元/千瓦时。

3、电价调整:政府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商业电价进行调整,用户需按照规定缴纳电费。

三、用电计量与结算

1、用电计量:所有商业用户均须安装智能电表,按月计量、记录和上报用电量。

2、用电结算:商业用户根据智能电表记录的用电量,结合电价标准进行电费结算。

3、缴费方式:用户可通过银行代扣、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进行电费缴纳。

四、供电质量与安全

1、供电质量:供电部门应确保向商业用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并根据需要提供稳压装置等设备保障供电质量。

2、安全用电:商业用户应加强自身用电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检查维护,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3、应急预案:供电部门和商业用户均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电力事件,保障电力供应安全。

五、用户服务与权益保障

1、服务流程:供电部门应提供高效、便捷的用户服务,包括用电报装、故障报修等,并明确服务流程和时限。

广东省能耗限额

广东省能耗限额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本限额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供电标准煤耗技术经济指标的限额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火力发电厂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的供电标准煤耗技术经
济指标的统计计算和评价。
2、定义
供电煤耗指标限额
供电煤耗是反映火电厂发电设备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本标准所
指供电煤耗均为年度(自然年)统计值。
一、有关规定 (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 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 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 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 予以淘汰。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 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 者备案。 (二)凡在我省生产本能耗限额所列主要产品的企业,必须 在每年 4 月底前向省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重点耗能 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准煤的燃料量。
计算公式为:
Bb = Bh – Bkc
(2)
式中:
Bb ——统计期内耗用标准煤量, t ;
Bh ——统计期内耗用燃料总量 (折至标准煤),包括燃煤、燃油与其他燃料之和,同时
需考虑煤仓、粉仓等的变化,t ;
Bkc——统计期内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 (折至标准煤),t 。

超高效中央空调制冷机房设计研究 ppt课件

超高效中央空调制冷机房设计研究  ppt课件
最大计算冷负荷为2100 冷吨
3台离心机+2台螺杆机 一次泵变流量系统 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为
7/15℃ 冷却水供回水温度为
32/37℃
ppt课件
19
冷水机组的性能优化:
能效比高 蒸发器、冷凝器的水阻低 流量变化范围大,变化率高,能适应变水量工
况运行
90
80
70
60
一般而言,广东地区大型公共建筑中,约50%的建筑 能耗为空调能耗
ppt课件
5
现有宾馆和商场类企业能耗限额值
企业类型
宾馆
五星级 四星级 三星级 其它
商场
单位面积综合能耗(kgce/m2·a) 限额水平 35 31 27 27 41
备注:家具建材商场能耗限额值不 得高于本限额值的0.8倍。
ppt课件
根据不同单位的实测结果,目前我国实际 运行的制冷机房年平均能效比大多不超过 3.0
ppt课件
12
国外制冷机房系统的能效水平
美国ASHRAE研究
极佳
良好 一般 需要改进
报告:
制冷机房系统能效
比低于3.5需要改进;
优秀的制冷机房系
统能效比应高于5.0
ppt课件
13
新加坡的制冷机房系统能效情况
能耗的重要组成部分 适用技术:
推广绿色建筑的理念,做好建筑物规划和布置,尽量采用 自然通风、采光、做好建筑遮阳及隔热,减少空调设备的 使用时间。

试谈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doc 80页)

试谈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doc 80页)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配合我省节能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省经贸委会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编制了《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2.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

算方法

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一、有关规定

(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予以淘汰。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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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深入推动商贸酒店领域节能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商贸酒店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一、主要内容

(一)建筑能耗

1、能耗限额

(2)新建宾馆和商场类企业能耗准入值

2、说明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和商场类企业用能系统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

(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2455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

3、术语及其定义

3.1 建筑能耗限额

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建筑实现使用功能所允许消耗的能

源数量的上限值。

3.2 建筑电耗

在统计报告期内,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电量。

3.3 建筑综合能耗

是指统计期报告内,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能源消耗量总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年。

3.4 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

是指统计期报告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3.5 统计期

为了对企业能耗水平进行科学评价所选取的能耗统计的具体时间段。一般采用一个自然年度。

3.6 商场

在一个建筑范围或区域内,从事商品零售或批发贩卖之经营场所,是集购物、休闲、文化、娱乐、饮食、展示及资讯等设施于一体的商业设施。

3.7 宾馆

以提供客房出租住宿服务为主,并提供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相应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也可能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旅社等。

4、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4.1 统计范围

宾馆和商场类企业各类建筑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包括在统计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其中一次能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主要包括电力、煤气、蒸汽等。

4.2 建筑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建筑综合能耗等于在统计期内建筑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与该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的乘积之和(扣除特殊用电,如立体车库等),按公式(1)进行计算。

………………………………………

(1)

式中:

——建筑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年(kgce/a);

——建筑在限额期内消耗的第类能源的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

——第

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建筑消耗的能源种类数。

4.3 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等于建筑综合能耗除以建筑总面积,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

………………………………………

(2)

式中:

——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

——建筑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年;

——建筑总面积(扣除车库面积),以测绘面积或竣工验收的建筑面积为准,单位为平方米。

宾馆和商场类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准煤量。当无法获得能源的低(位)发热量实测值时,可参照附录A。

(二)室内温湿度设置限定参数

1、商场类建筑空调系统室内温度作为限制值应符合下

2、宾馆类建筑空调系统室内温度作为限制值应符合下表规定,湿度作为推荐值符合下表要求。

(三)管理要求

1、各宾馆和商场类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

设立专职能源管理岗位,定期开展岗位人员节能管理能

力和技能的培训;

建立完善节能考核与奖惩制度;

建立完善能耗数据库,依法依规定期如实上报能耗统计数据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2、应有计划地落实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通过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实施能耗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能。

3、应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按照GB/T 12455的要求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效水平。

二、有关规定

凡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的年综合能耗超过500吨标准煤(所有能源均按当量折标)的宾馆和商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其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限额值,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

三、其它说明

(一)本限额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试行期间如果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限额指标严于我省制定的能耗限额指标,则执行新的相应指标。

附录A:各类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附录A

各类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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