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的中邻接权是什么
邻接权
据代理此案律师介绍,赵本山和宋丹丹在起诉中称: 据代理此案律师介绍,赵本山和宋丹丹在起诉中称: 二人合作表演的小品《说事儿》 二人合作表演的小品《说事儿》,受到全国观众的广泛好 并获得小品类节目一等奖。 日起, 评,并获得小品类节目一等奖。自2006年2月28日起,二 年 月 日起 人相继发现长春海外制药公司通过辽宁卫视等全国多家卫 星电视台发布的“一步到位”药品电视广告中, 星电视台发布的“一步到位”药品电视广告中,竟移花接 木将两原告在小品中的表演形象篡改成一唱一和为该医药 企业的“一步到位”药品做广告, 企业的“一步到位”药品做广告,极大地歪曲了两原告的 表演形象。致使公众普遍认为两原告就是该医药企业“一 表演形象。致使公众普遍认为两原告就是该医药企业“ 步到位”药品的广告代言人, 步到位”药品的广告代言人,但两原告从未允许被告以任 何形式利用两原告的形象做广告。 何形式利用两原告的形象做广告。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 两原告的肖像权。 两原告的肖像权。 赵本山和宋丹丹还认为, 赵本山和宋丹丹还认为,涉嫌侵权药品广告明显存在 夸大疗效的不实宣传, 夸大疗效的不实宣传,被告医药公司在利用两原告形象诱 导消费者购买“一步到位”药品的同时,造成消费者因药 导消费者购买“一步到位”药品的同时, 品广告不实而对两原告良好社会声誉产生怀疑的严重后果, 品广告不实而对两原告良好社会声誉产生怀疑的严重后果, 降低了公众对两原告的社会评价。因此, 降低了公众对两原告的社会评价。因此,被告的行为也侵 犯了两原告的名誉权。 犯了两原告的名誉权。赵本山和宋丹丹要求被告赔偿精神 损失费40万元 肖像合理使用费300万元。 万元, 万元。 损失费 万元,肖像合理使用费 万元
2023年中级经济师-(新)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1
2023年中级经济师-(新)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
第1卷
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
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是()。
A. 表演权
B.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C. 广播组织者权
D. 出版者版式设计专有权
正确答案:A,
2.(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选择中第一次确认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财产权的法律文件是()。
A. 《伯尔尼公约》
B. 《作者权法》
C. 《安娜女王法》
D. 《大清著作权律》
正确答案:C,
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关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局提交国际注册申请
B. 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办理国际注册事宜
C. 商标局对国内企业提交的国际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由商标局递交国际局
D. 国际局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国际注册申请,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并颁发国际注册证
正确答案:C,
4.(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蓝田公司在同一日就一项发明创造——“一种运动员快速药敏检测试剂盒”申请了发明专利,又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并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经审查后,蓝田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
以下关于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蓝田公司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完全相同,或者只是简单的文字变换,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
名词解释简答
知识产权期末复习
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出租权:是指著作权人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必要标的的除外。
3、汇编组品:是指将已有的文学艺术作品、科学作品或者其他材料等作为素材汇集起来,经过选择、取舍、设计、组合编排形成的作品。
4、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权,指作品的传播者享有的专有权利。
5、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公开表演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整理权和注释权等,其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权能或全部著作财产权,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地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行为。
6、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
7、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依法申请而原始取得或通过依法受让、继承等方式而继受取得的在一定期限内垄断实施一项发明创造的权利。
8、职务发明: 是指职工在履行职务中所完成的新发明、新设计,或者是在执行所在单位的指令中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9、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10、抵触申请: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技术已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11、地理标志:是指标明货物来源的成员的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区域或一个地方的标志。
著作权法(6著作权的邻接权)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邻接权
重点:什么是邻接权、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者权、广播电视组织权?其权利与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难点:正确界定邻接权人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案例]
后一录制者以不同表演者演唱(奏)与前一录制品中相同的乐曲,是否侵犯前一录制者录音制品的版权(澳大利亚,1987年)
案情
CBS 公司是澳大利亚一家录音制品制作及销售的集团公司,该公司在澳大利亚及国际市场广泛经营唱片及录音盒式磁带。这家公司对《不要忘记我》、《沿着大街漫步》、《我知道你在等待着我》等16首歌曲作品享有版权。CBS 公司雇请歌唱家演唱这些歌曲并录制成录音制品销售。这些歌曲的录音制品在整个澳大利亚一度非常畅销。
台尔麦克公司是一家经销各种产品(其中包括录音制品)的公司。该公司自己雇请了一些歌唱家演唱一些流行歌曲,并把演唱录制成唱片及录音磁带出售。这些歌曲中,就包含上述CBS公司拥有版权的16 首歌曲。不过,台尔麦克公司所雇请的歌唱家,与CBS公司雇请的演唱这16 首歌曲的歌唱家并不是同一批人。
台尔麦克公司的录音制品提供市场后,有许多买主把它们当成CBS 公司制作的录音制品购买,致使CBS公司录制品销量降低。CBS公司认为:第一,该公司拥有16首歌曲的版权,台尔麦克公司未取得许可即自行雇人演唱和录制唱片,侵犯了CBS公司音乐作品的版权。第二,CBS公司已将16首歌曲的录音制品制成并投放市场,该公司对这些录音制品也享有版权,台尔麦克公司所发行的该16首歌曲的录音制品,是对CBS公司相应录音制品版权的侵犯。第三,台尔麦克公司所发行录音制品的结果,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公司的产品即是CBS公司的产品,这种行为属于一种假冒,侵犯了CBS公司的禁止不公平竞争权。
邻接权
第三节
表演者权
二、表演者的权利 表明表演者的身份(包括演员姓名和演出单位)。 1、表明表演者的身份(包括演员姓名和演出单位)。 属人身权,不受期限限制。 属人身权,不受期限限制。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属人身权,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属人身权,不受期限限 表演者本身形象受民法的一般保护, 制。 表演者本身形象受民法的一般保护,而表演 形象却归入邻接权的保护体系中。 形象却归入邻接权的保护体系中。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并获得报酬。 并获得报酬。
第四节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三、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3、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 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 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 4、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 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二节
出版者权
一、概念: 概念: 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作品享有的 一系列的权利。 一系列的权利。 主体:一般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等类出版单位, 主体:一般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等类出版单位, 出版的作品主要以文字、线条、代码、 出版的作品主要以文字、线条、代码、图案表示 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舞蹈作品, 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舞蹈作品, 并且大多以印刷的形式进行复制。 并且大多以印刷的形式进行复制。
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
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
第一节著作权权利内容概述
一、狭义的著作权的权利种类(著作权法第10条):16种权利
人身权: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
复制权发行权
出租权展览权
表演权放映权
广播权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改编权
翻译权汇编权
二、邻接权的种类(著作权法第四章):4种权利
出版者的权利
表演者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广播电台的权利
第二节狭义的著作权的具体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一)著作人身权概述
1.概念
著作人身权,又被称为著作权精神权利,是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割的非财产权利。
2.种类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3.特征
无期限性、不可分离性、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
4.作者死亡后人身权的保护
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保护。
2.行使
(1)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2)发表权通常与财产权同时行使,著作财产权的转移,推定为许可行使发表权
(3)作者生前没有发表的作品,视作者意愿而定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7条: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已发表与未发表的区别
1.已发表作品公开——实现经济利益
未发表即未公开——无利益实现
2.已发表作品可以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
未发表不可以上述使用
3.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已出版作品受到保护
未发表作品不受保护
邻接权是什么意思
邻接权是什么意思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传统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但不同国家对邻接权种类的规定又不尽相同。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neighboring right,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这种权利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邻接权通常是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也称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也称广播组织)对其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一种类似著作权的权利。在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
第六章 邻接权
表演者权的客体
• 是每一次的表演活动 • 不是被表演的作品 • 也不是被表演的节目
表演者的范围
• 《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 •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 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 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曹禺夫人状告演出单位
Performer rights
• 1.to claim performership; • 2.to protect the image in his performance from distortion; • 3.to authorize others to make live broadcasts of his performance;
表演者的权利
• 1、表明表演者身份。 •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 表演,并获得报酬; •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 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 演,并获得报酬。
表演者权的期限
• 前两项是人身权,不受期限限制。 • 后四项是财产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 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表演者的义务
• 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 可,并支付报酬。 • 2.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 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 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 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11第十一课%20著作权(八)邻接权
5. 表演者表演他人作品时,广播电 台、电视台如果要对现场表演加以现场 直播,必须同时获得被表演作品的著作 权人和表演者许可。 6. 广播组织只能行使属于自己的广 播组织权,而不能将属于著作权人和录 像制作者的专有权利许可他人行使。
B
七、出版者权利 (一)版式设计与出版者 (二)出版者的权利 1.专有出版权 图书出版者依其与著作权人订立的出 版合同,享有专有出版权,他人不得出 版该作品; 2.修改、删节权 3.转载权 4.版式设计专有权 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该图书、期刊 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BC
(三)义务、责任 1.付酬义务:图书出版者以及转载、 刊登作品的报社、期刊社对著作权人负 付酬义务: 2.依约定出版义务 3.通知义务: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 作品的,应通知著作权人并付酬。图书 脱销后.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 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4.“脱销”,是指著作权人寄给图 书出版者的两份订单在6个月内未能履 行.
3.《著作权法》严格将“表演者”限 定为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因此非作 品的表演者在我国不可能享有表演者权 。
(二)表演者权的客体wenku.baidu.com
1.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活动,即“
表演者通过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阐释,
以声音、动作、表情等将作品的内容传
达出来,或者借助一定的工具如乐器、
道具等将作品的内容传达出来。”
2017司考知识产权法讲义:邻接权的行使
【tips】本文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的司法考试重要知识点,大家定要好好复习!
2017司考知识产权法讲义:邻接权的行使
2017司考知识产权法讲义:邻接权的行使。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之初,我们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考生复习使用。
邻接权人行使邻接权时,应当注意对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
1、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使邻接权时应当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
(2)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及报刊刊登作品的;
(3)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作品的;★★★
(5)电视台播放他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不包括录像制品)的。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使邻接权时应当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并分别支付报酬:
(1)表演者表演演绎作品的;
(2)出版演绎作品的;
(3)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的;
(4)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经录音录像制作者及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5)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录像制作者及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
董世连
一、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
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例如,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
邻接权保护的客体是用以传播的作品,即演绎作品,它是以原作品为前提,根据传播形式的需要加工而成,如戏剧、音乐演奏、诗朗诵、相声等。
所以,邻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等。
二、邻接权受法律保护的法理基础
作品的传播者对原创作品进行加工和传播,使作品具有了新的外在表现形式,便产生了作品传播者的邻接权。邻接权来源于邻接权人自身的创造劳动,而且邻接权人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绝非机械性的重复劳动,而是一种类似于创作的创造性劳动,至少体现着表演者、录制者或广播电视组织的一种技艺或技巧,绝非寻常人或任何组织可以轻易做到的。邻接权人的这种劳动需要得到肯定,需要在法律上赋予权利。所以邻接权人的创造性劳动是其享受权利的基础。
三、邻接权的取得
作品传播者对作品进行加工和传播,必须经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所以邻接权的取得以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为基础,例如,表演者进行表演并取得表演者权,应取得作品作者授予的表演权;出版者出版某部小说并因此而取得出版者权,需要获得作品作者授予的出版权才可以出版。
6 邻接权 (1)
出版 者权
广播组 织者权
邻接权
表演 者权
录制 者权
第一节 邻接权概述
一、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 是指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业权 利。
我国《著作权法》使用的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主要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者 权四种。
司考真题多选题
甲电视台获得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 未经许可对甲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 过许可将现场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 CD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 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司法考试多选题
叶某创作《星光灿烂》词曲并发表于音乐杂志,郝某 在个人举办的赈灾义演中演唱该歌曲,南极熊唱片公司录 制并发行郝某的演唱会唱片,星星电台购买该唱片并播放 了该歌曲。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郝某演唱《星光灿烂》应征得叶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B 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该歌曲应当征得郝某同意并支付 报酬
三、录制者的义务
(一)对著作权人的义务
1、使用他人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 生的作品,应当取得双重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7章 邻接权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7.2.2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拥有的权 利
《罗马公约》 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如下权利
防止未经其同意广播和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权利,但 若该表演本身就是广播演出或出版录音录像者例外
第7章 邻接权
7.1邻接权概述 7.2表演者权 7.3音像制作者权 7.4广播组织权
7.1邻接权概述
7.1.1邻接权及其演进 7.1.2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7.1.1邻接权及其演进
邻接权,也称相关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或传播者 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传播作品的过程 中的创造性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4条的规定,广播 电台、电视台享有如下权利
许可他人播放权利 许可他人将其制作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
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
《著作权法》原第43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非营业 性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表演者、 录音制作者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关于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
日本《著作权法》规定唱片的保护期限从 首次固定起经过20年届满
德国《著作权法》规定音像载体的保护期 限从首次出版起经过25年消灭。如未出版, 则从音像载体制作时起经过25年消灭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数字时代对著作权与邻接 权的挑战
著作权与邻接权保护的未 来发展趋势
著作权保护意识不强 侵权行为难以界定和打击 著作权法律体系不完善 著作权与邻接权保护的国际合作不足
完善法律法规:加 强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 打击力度。
强化司法保护:提 高司法效率,公正、 公平地处理著作权 与邻接权纠纷案件。
增强版权意识:通 过宣传教育,提高 公众对著作权与邻 接权的认识和尊重 意识。
加强国际合作:积 极参与国际版权合 作,共同打击跨国 侵犯著作权与邻接 权的行为。
著作权与邻接权 的概念及发展历 程
各国对著作权与 邻接权的保护现 状及政策
著作权与邻接权 保护的国际合作 及国际法规
未来著作权与邻 接权保护的趋势 及发展
邻接权的概念起 源于英美法系国 家
邻接权是指作品 传播者对在传播 过程中产生的成 果依法享有的专 有权利
邻接权包括出版 者权、表演者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 权和广播组织权
邻接权的客体是 作品传播过程中 形成的成果
邻接权的定义
邻接权的基本特征
邻接权的类型
邻接权的意义
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的保护期限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05 著 作 权 , 也 称 版 权 、 文 学 产 权 , ( 我 国 ) 是 指 自 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 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是什么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是什么
现今,领接权的使⽤越来越⼴泛了,书籍、⾳频、⾳像都有领接权的⾝影。那么,什么是领接权呢?其特点是什么呢?那著作权与领接权的关系⼜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是什么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
(1)《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的限制,同样也适⽤于对邻接权的限制。
(2)作品的著作权是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的,邻接权也同样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
(3)邻接权依赖于著作权。因为没有作品就没有传播,也就没有邻接权的产⽣,因⽽著作权法要先保护著作权⼈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录像制作者、⼴播电台、电视台⾏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作品原件著作权⼈的权利。”如果没有得到原作品著作权⼈的授权,传播者擅⾃传播作品就是侵权⾏为,将受到法律的制栽邻接权更⽆从谈起。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则多为⾃然⼈。
(2)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的成果,⽽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
(3)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之外⼀般不涉及⼈⾝权,⽽著作权则包括⼈⾝权和财产权两⽅⾯的内容。
(4)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种,⽽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作品的⽅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5)邻接权的⾏使也要受到作品著作权⼈的制约。例如,表演者表演作品,有权许可他⼈录⾳录像并获得报酬,但如果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权⼈不同意,表演才的这种许可就是⽆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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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的中邻接权是什么
著作权法是为了保护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而制定的,那么,著作权法的邻接权是什么意思呢?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都有哪些独特的特征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在美国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都属于著作权范畴。只有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才严格区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概念。
法律特征
(1)权利的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以及作者以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基于合同关系,法律规定等而享有全部或部分的著作权。而邻接权的主体为作品的传播者。在作品的传播过程中,赋予作品特定的传播形式,并为此付出创造性劳动、投入资金和物力的人成为邻接权的主体。具体地说,他们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和出版者。
(2)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作者或其他有关人所享有的重要权利,其所占的地位重要。邻接权直接规定了邻接权人的权利,侧重对其传播行为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保护(表演者权除外)。因为,邻接权人对作品的传播行为,过程中不能对作品进行人格上的再创作。但是表演者在传播作品上还涉及其表演形象的保护问题,故应给予一定保护。
(3)权利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它是作者原始创作或演绎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即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图书版本。
(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行使邻接权时必然涉及到著作权。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