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
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8.06
•【字号】云政发〔2015〕55号
•【施行日期】2015.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
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政发〔2015〕55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二)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
(四)司法或行政机关罚没物资拍卖;
(五)其他涉及公有、公共、公益项目的交易活动。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列入交易目录的项目,必须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公布。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项目审批与交易执行相分离、监督管理与交易服务相分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交易管理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综合监督、集中执法的监督机制,形成省、州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信息公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执法”的市场运行体系。
公车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公车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公车使用管理自查报告1
根据《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怒江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查方案的通知》(贡政办发[20__]82号)和《云南省20__年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文件相关要求,我中心对公务用车处置、采购状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转让状况
自20__年12月底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我县用心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公务用车处置流程为:进场交易(转让方需提交:机构代码证、资产转让申请、资产处置批复、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处置申请表、产权证明、资产转让方案)、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发布转让公告、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性受让方、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转让(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性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签订交易合同、发布成交公告。
自成立至20__年6月30日,我中心共受理各类公务用车处置3项,交易金额为6。5万元。其中:小轿车1辆2。25万元;越野车2辆4。25万元。
我中心制定了产权交易流程,明确了从申请交易到交易进行以及交易后的`资料存档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处置前置准备,转让方具备所有进场材料才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办理处置事宜,透过交易全过程的规范化操作来确保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公务用车采购状况
我县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的管理模式,即“监、管、采”三分离的管理模式,具体为: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县财政局设立的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采购项目的审批,交易中心负责具体采购事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9.23
•【字号】云政办发〔2015〕73号
•【施行日期】2015.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
通知
云政办发〔2015〕7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3日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一、工程建设类项目
工程建设类项目目录
┌───┬───────┬─────────────────────────┐
│编号│类别│范围
│
├───┼───────┼─────────────────────────┤
│G01│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
│││容包括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的地基与│
│││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
│││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
│││、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以及建筑幕墙、钢结构│
│││、电梯安装、建筑防水、爆破与拆除、建筑智能化等专业│
│││工程
│
├───┼───────┼─────────────────────────┤
│G02│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广场、照明、供水、排水、燃│
│││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1. 引言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是一个以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旨在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该系统为云南省内各个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平台,用于发布、交易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本文将详细介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的主要功能、特点以及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影响。
2. 系统概述
2.1 系统背景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政府或其他行政机关将所拥有的或代理管理的非国有资产等资源,经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转让给社会各界的行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的建设旨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公正性和便利性,促进更加公平公正的资源配置。
2.2 系统目标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的主要目标如下:
- 提供全省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交易、审核和管理等
一站式服务;
- 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减少交易成本,降低交易风险;
- 提升资源流转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范腐败现象,维护社会稳定。
3. 功能介绍
3.1 信息发布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提供了信息发布的功能,各
单位可以通过该系统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
购公告、成交公告等。该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将信息实时展
示在系统平台上,并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利益方。3.2 交易管理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提供了交易管理的功能,各
单位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交易的申报、审核、竞价、中标、合同签
订等环节的管理。系统对交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交易的公正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1]7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正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云政发[2011]70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公共资源管理体制的有关要求,加快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有序、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服务,提高全省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办事、规范管理、阳光交易。
二、目标任务
各州(市)、县(市、区)要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做到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土地、矿业权交易等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和管理,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确保16个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1年12月31日前全部建成运行,129个县 (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2年12月31日前全部建成运行。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正文:
----------------------------------------------------------------------------------------------------------------------------------------------------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37号)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4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徐荣凯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政务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各机关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发布信息、办理业务、处理公文等管理和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各机关,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适用公务员法的各级各类机关及单位。
第四条电子政务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服务便捷、讲求实效和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的重大决策和组织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所属的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网络的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等技术保障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子政务的管理和相关工作。
第六条省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本省实际,制订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业务规范,报省信息化领导机构批准后实施。
浅谈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
浅谈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
发表时间:2018-10-12T16:54:45.98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4期作者:李华艳
[导读]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玉溪 652600
摘要:加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是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要求,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应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及技术规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商务标自动评审为核心,以电子标书编制系统、招标文件备案系统、开标系统为基础,以CA数字证书为安全保障工具,以网站建设为交互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土招牌挂、国有产权交易从交易登记到中标结果公示全过程的电子化交易项目管理。在评标环节实现商务标自动评审、技术标辅助评审、资信标自动评审,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主要研究内容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TOP10
关于中标药品增补交易包装的公 示
中标单位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
2022-10-08
\
2022-12-24
\
2022-09-09
\
2022-09-08
\
2022-09-09
\
2022-09-29
\
2022-03-31
\
2022-11-15
TOP6
2022 年度第二批按化学药品新注 册分类批准的药品和过评仿制药 挂网采购信息审核结果公示
TOP7
中药配方颗粒信息化阳光挂网 (一)审核结果公示
TOP8 TOP9
云南省 2022 年度(第一批)按化 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药品和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挂网采 购信息审核结果公示 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集采协议期 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交 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接受委托代理 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负责第 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网上交易服务;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5 2.1 节支率分析 .......................................................................................................................6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6 三、采购供应商 .............................................................................................................................6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6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7 四、采购代理机构..........................................................................................................................8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8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8 五、信用风险 .................................................................................................................................9 附录 .............................................................................................................................................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云政发[2010]18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
正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
(云政发〔2010〕18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公共资源交易原则,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实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人民政府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职责。
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代管。省招标采购局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中的重大工作部署实施管理,并对省人民政府负责;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人事、财务、党的建设等工作由省招标采购局管理。
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统一进场,做到应进必进。各有关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操作,重点做好项目立项和行业监管工作。撤销各有关部门原已设立的对应相关交易的事业单位。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云南省采购管理,促进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原则,采购活动应
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采购应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云南省各级人民及其部门、机构、企事业单位依法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第二章采购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采购应按照采购组织程序进行,实行采购监管。
第七条采购活动应当完整实施采购组织程序,包括需求分析、
预算编制、招标或邀请招标、评审和中选、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八条采购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采购活动,采
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实现采购活动的科学、规范、高效和公正。
第十条采购活动应当注重采购需求的研究、可行性分析和方案
论证,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采购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标或者邀请
招标,透明、公平、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选择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人应当明确招标条件和要求,促使投标人提供有
竞争力的投标文件。
第三章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采购活动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采购
公告等形式,邀请供应商进行投标。
第十五条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招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模板】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操作指南
(投标方)
2020年3月
目录
一、系统使用要求 (1)
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流程图 (1)
三、系统操作流程 (3)
1.系统入口介绍 (3)
2.详细操作流程 (3)
2.1 进入开标室 (3)
2.2 网上解密 (4)
2.3 提出异议 (6)
2.4 签名确认........................................................................................................................................7 技术支持 (8)
一、系统使用要求
1.系统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子系统。
2.网络环境:Internet互联网。
3.浏览器:建议使用1280x768以上分辨率,并采用IE9及以上浏览器。
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流程图
三、系统操作流程
1.系统入口介绍打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投标方入口进行登录,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
2.详细操作流程
2.1进入开标室
(1)点击【开标】下的【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列表页,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点击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点击【进入】即代表签到,招标方可查看各投标单位的签到记录。(2)进入开标室
页面之后可以查看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当前时间和开标状态,上方的重要提示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重要提示的下方设置了【即时通知】框,此处会显示开标系统的各种指令及其他通知内容,请各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等待网上解密指令的下达。
模拟考试(综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第六次) (3)
模拟考试(综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第六次)
姓名: [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50分)
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单选题] *
A.土地所有权
B.土地承包权
C.土地经营权(正确答案)
D.土地使用权
答案解析:《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单选题] *
A.书面
B.口头
C.数据电文(正确答案)
D.电话
答案解析:《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日。 [单选题] * A.30(正确答案)
B.20
C.10
D.15
答案解析:《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21
•【字号】云政办发[2010]135号
•【施行日期】2010.07.2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0〕13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构建统一、有序、开放、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李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
丁绍祥省政府秘书长
米东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郭永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成员:
李维俊省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张荣明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秋生省财政厅厅长
和自兴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罗应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杨光成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周运龙省水利厅厅长
徐盛鹏省国资委主任
武晋省编办专职副主任
赵志彬省监察厅副厅长
姜在君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天森省招标采购局局长
崔岗省招标采购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协调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志彬兼任,副主任由姜在君、崔岗兼任。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以及筹建云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属临时性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
委2016年第39号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
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第六条XXX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试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
电子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的电子化交易,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加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39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各方交易主体参与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的,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业系统在线完成全过程交易的活动。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符合
国家相关技术规范,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
第三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平台的日常建设、维护、运行等工作,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
电子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的电子化交易,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加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39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各方交易主体参与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的,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业系统在线完成全过程交易的活动。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符合
国家相关技术规范,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
第三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平台的日常建设、维护、运行等工作,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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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
电子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化交易,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
《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39号令)、
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等各方交易主体参与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的,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在线完成全过程交易的活动。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
第三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各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平台的日常建设、维护、运行等工作,为电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第六条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国家授时中心的标准时间。本细则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数字证书
第七条各方交易主体在参与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办理数字证书(CA),并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电子交易活动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均必须通过数字证书(CA)进行电子签名,确保交易过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保密性。
第八条电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文书采用数字证书(CA)签名加密的数据电文方式记录,任何数字证书(CA)持有人
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所做的操作具有法律效力,并对所做的操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方交易主体持所需材料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其提供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办理数字证书(CA)。
第三章电子交易程序
第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申请有关信息,进场交易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基本信息;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三)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四)政府采购计划表;
(五)电子交易平台所需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受理项目进场交易申请。
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平台提供的编制工具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开标、评标场地预约申请。
第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受理场地预约申请,并分配开标、评标场地。
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场地情况完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编制,使用数字证书(CA)签名后提交发布。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介发布。
第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安排项目见证服务人员,见证服务人员对电子化开、评标活动进行见证和服务。
第十七条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等文件)。
第十八条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文件。质疑文件应包含质疑的内容及有关依据。
第十九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答复,如质疑处理涉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修改的,应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介发布补遗公告。涉及到开评标时间修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新的开标、评标场地后,再发布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第二十条潜在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平台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
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第二十一条潜在投标人应制作一张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内容应与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因内容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潜在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保证金及所相应的标段(包件)进行确认。由于潜在投标人未在开标前进行保证金确认所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并进行数字证书(CA)签名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并查看所上传文件的完整性,并确保递交的投标文件正确无误。
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打印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
第二十四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