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专利资助申请办事指南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附录2 申请文书 2-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编号:2-2 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清单资助申请人签章年月日12-3 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背注说明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附清单);(2)“缴费通知书”的复印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4)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附清单);(2)“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复印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4)国内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注明专利申请号)的复印件;(5)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三年年费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附清单);(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3)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附清单);(2)“缴费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复印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4)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国内专利资助申请期限为6个月:(1)发明专利分别从申请费缴费日、授权费缴费日或第二个(第三个)专利年度起算日(专利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开始计算;(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从授权费缴费日开始计算。
6、材料说明:(1)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名;(2)各类材料复印件纸张限单面使用,其中,财务相关凭据的复印件纸张和字体保持原件大小,其他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
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以下是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设置该申报项目旨在表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申报要求1. 申请人须为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无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
2. 申请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突出成就,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成果丰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建立有效保护机制,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成功案例。
3. 申请人已在本年度申报过优秀维权项目并获得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三、评审程序1. 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按照指南(见附件1)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向推荐单位(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或者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2. 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送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3. 专家评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专家评审工作,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4. 审定公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入围名单进行审定,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官微等途径,公示结果。
四、经费支持对于获得优秀维权项目称号的单位,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具体支持方式和标准将根据评审结果和年度预算确定。
五、有关要求1.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提供不实资料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2. 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
以上申报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有所不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区知识产权资助申请操作指南
青浦区知识产权资助申请操作指南为提高青浦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根据《中共青浦区委、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委〔2015〕181号)及《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结合青浦实际,制定如下操作指南:一、专利申请费资助(一)资助申请人条件资助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注册落户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2)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3)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4)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3。
资助申请人申请及授权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青浦区.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青浦区。
5.资助申请人应当与提交的费用票据上的缴款人一致。
(二)资助项目和费用1.国内专利资助(1)对获得授权的每项中国发明专利,区财政给予1万元的授权资助.(2)对获得授权的每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后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区财政每年给予1500 元的年费资助。
(3)对获得授权的每项中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区财政分别给予2000 元、1000 元的授权资助。
2.港澳台专利资助(1)对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授权的每项发明专利,区财政给予1万元的授权资助。
(2)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港澳台专利资助不超过10万元。
3.国外发明专利资助(1)对每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区财政给予1 万元的授权资助。
(2)对每项获得国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区财政给予2500元的授权资助。
(3)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国外专利资助不超过20万元。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标题: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引言:近年来,浦东新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优势和创新发展战略,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浦东新区设立了科技发展基金,旨在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其中,知识产权资助专项是该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具有创新能力的申请者提供了宝贵的机会。
本文将深入浅出地介绍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的申报指南,为申请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背景介绍作为经济特区,浦东新区自改革开放以来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作为创新的核心要素,被广泛关注。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的知识产权资助专项旨在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项目,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资助范围与条件1. 资助范围(1)申请者应在浦东新区注册,并具备独立知识产权项目。
(2)资助范围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以及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项目。
(3)项目应当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完整性,并有望提升企业或科研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2. 资助条件(1)申请者应为企业或科研机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申请者应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背景、技术方案、市场前景等。
(3)申请者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
三、申报流程1. 准备申报材料(1)详细填写《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包括项目概述、目标及预期成果等。
(2)提供企业或科研机构的相关证件和资质文件。
2. 申报材料提交(1)将申报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到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网站。
(2)申报材料提交后,经评审合格后将进入评审阶段。
3. 评审与结果通知(1)科技发展基金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2)评审结果将通过邮件或通信方式方式通知申请者。
四、个人观点与理解1. 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申请知识产权资助,有助于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通知
本项资助由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遴选、受理申报、初审和提出立项资助意见,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和印发立项通知。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
第五条监督检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申报单位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负责,须专款 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通
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 通知
浦人社规(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 为进一步增强浦东新区自主创新人才集聚度,吸引和支持海归人才来浦东进行科技创业,根据关于施意见,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一条资助对象 择优资助符合浦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由优秀海归创业人才及团队(包括入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人才)来 浦东新区自主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人才及团队应获得浦东新区年度“最具潜力的海归创业团队〃奖项,且获奖项目落地浦东。 2、创业依托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有较好的市场潜力。
3、创业人才及团队成员应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 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国(境)外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
4、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或团队持股(含技术入股)高于30%。
5、创办的企业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第二条资助内容
每年遴选出10-20家优秀企业,分别评为“海创之星〃、“海创之梦〃。获评“海创之星〃的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 一次性创业资助;获评“海创之梦〃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获得新区其他关于创业赛事获奖项目 资助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差额部分的资助。同一企业只可获得1次本项资助。
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一、申报背景知识产权作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和竞争力量,对于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为鼓励和扶持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指南,设立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和表彰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个人和团队,推动上海市知识产权维权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提升。
二、申报对象1. 本次评选面向全市范围内从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的单位、个人和团队。
2. 申报单位需在上海市注册并开展业务,相关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完结。
三、评选标准1. 项目创新性:申报项目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具有创新性,采取了新颖的维权方式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3. 项目影响力:申报项目对于行业或社会的影响力较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或辐射效应。
4. 项目规范性:申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诚信合法开展维权活动,未涉及侵权行为。
四、申报材料1. 申报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 申报项目的简要介绍,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时间、成果等。
3. 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证书、奖项、评估报告等。
4. 申报项目的影响力证明,包括媒体报道、社会评价、用户反馈等。
5.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支持材料。
五、评选流程1. 报名阶段:申请单位或个人通过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报名。
2. 初评阶段:由评审专家组对初审材料进行评审,并评选出入围项目。
3. 复评阶段:对入围项目进行深入评审,并最终评选出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
4. 颁奖仪式:最终获奖项目将在颁奖仪式上进行公示和表彰,获得证书和奖金。
六、奖励措施1. 最终获奖项目将被授予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荣誉称号。
2. 获奖单位或个人可获得奖金和奖品,具体数额将根据评选结果和优秀程度确定。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摘要:
一、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概述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三、资助内容与额度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五、注意事项
正文:
一、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概述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6号),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已经发布。
该指南旨在支持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申报对象: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2.申报条件:企业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资助内容与额度
1.资助内容:企业每年度可申请20万元创新券额度,用于在创新券受理平
台上采购技术服务、购置科研设备等。
2.额度限制: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政府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申报流程: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时间安排: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X月X日。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企业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浦东新区扶持政策解读
浦东新区扶持政策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一)中国专利资助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
补贴额度为:发明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
2、对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
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
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
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
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过60万元。
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
每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2)、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企业认定常年受理、一般每季度集中审批。
3)、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科普资金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一)科技活动项目对经批准的国际性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15万元;对经批准的全国性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12万元;对经批准的上海市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5万元;对经批准的浦东新区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7.18•【字号】沪浦科[2006]53号•【施行日期】2006.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沪浦科[2006]53号)新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各直属公司,各街道、镇政府:《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已经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原沪浦科200556号文、原沪浦科200443号文附件1、2、5、6、8、9等6个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二○○六年七月十八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创新资金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提高浦东新区的科技研究水平,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以及开展科技产品的市场推广,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设立创新资金,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资助对象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
重点资助微电子、软件、生物医药等具有良好研发基础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研发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确产业化前景。
第三条资助形式及额度本专项资金主要以创新攻关项目、研发机构项目、种子项目、配套资助项目、费用补贴项目等形式进行资助,资助方式均采取无偿资助。
一、创新攻关项目1.行业共性技术联合攻关项目主要用于具有创新性的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具体项目名称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在当年的申报指南中公布,每项资助额度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2.软件及工业技术领域攻关项目此类项目的申报实行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并轨,按“创新基金”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执行。
《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支持本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政府设立的用于扶持本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专项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资金渠道)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
第四条(资金属性)专项资金属政府财政资金,应当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管理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审核。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监督制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市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经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优势企业推进委”)认定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第八条(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补助的方式安排使用。
第九条(申请)经市优势企业推进委认定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可以在被认定时和首次复审合格时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专项资金补助申请。
第十条(审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应当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相关审计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一条(审计内容)对申请企业的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维护、诉讼、信息咨询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二)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研究、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项目知识产权调查研究、技术标准制订或者修订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三)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审核)市经济信息化委依据审计报告,分两次核定补助资金的金额。
第一次核定的金额按照申请企业被认定前三年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总额的50%确定,金额不超过70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5.09.14•【字号】沪浦科[2005]56号•【施行日期】2005.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浦科[2005]56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已经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局二○○五年九月十四日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增强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发明创造,充分运用专利制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浦东新区《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资助对象)注册、经营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自然人。
第三条(资助范围与额度)1.对浦东新区的中小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凡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关品目录》:a)专利授权后,给予每件5000元的费用补贴;b)对向国外申请高新技术发明专利,给予每件不超过5000元的申请费资助。
2.对申请上海市和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经审核批准后,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
3.对中小企业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20万元的资助。
每家企业年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4.对实施自有专利技术转化的产业化的中小企业,根据专利的性质以及产业化后对新区税收等贡献的大小,经企业申请,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分别给予6-10万元的专利实施奖励;对其中具有多项专利,专利实施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经本人申请和政府审批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2名,每人1万元。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原创实用版)目录1.背景和目的2.申报指南3.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4.资助金额和用途5.申请时间和流程6.注意事项正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增强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浦东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 20211 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特制定本指南。
二、申报指南1.申报时间:每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2.申报途径:在线申报,网址另行通知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三、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1.资助对象:浦东新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2.申请条件:(1) 申请人应当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2) 申请专利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3) 申请主体应当符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资助金额和用途1.资助金额:一次性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2.资助用途:专利申请费、年费、代理费等费用五、申请时间和流程1.申请时间:每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2.申请流程:(1)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2) 审核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申请主体与资助部门签订合同(4) 资助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向申请主体支付资助资金六、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2.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3.资助资金应当用于专利相关费用,不得挪作他用4.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总之,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旨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升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创新能力。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摘要:I.引言A.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的背景B.目的和意义II.申报对象A.浦东新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B.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的申报条件III.资助范围和标准A.资助范围1.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护2.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B.资助标准1.资助金额的计算方法2.资助金额的分配和使用IV.申报和审批流程A.申报时间和流程1.申报截止日期2.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B.审批流程1.审批机构和程序2.审批时间和结果V.资助管理和监督A.资助资金的管理1.资助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方式2.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督B.资助项目的管理1.项目的执行和管理2.项目的监督和评估VI.附则A.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B.解释权和修改权正文: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一、引言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是为了促进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提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创新能力而设立的。
本指南旨在明确申报对象、资助范围和标准、申报和审批流程、资助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以便于申报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二、申报对象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的申报对象包括在浦东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合法的经营资格,并符合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的申报条件。
三、资助范围和标准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的资助范围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运用和保护等方面。
资助标准根据申报单位的实际需求和项目情况,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和分配标准予以确定。
具体的资助金额和使用方式将在审批后予以通知。
四、申报和审批流程申报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流程,包括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表等。
审批流程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具体的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审批机构和程序等内容将在指南中详细说明。
五、资助管理和监督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的资助资金将按照一定的管理方式进行拨付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是上海市为了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资金项目。
该项目旨在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升上海市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综合竞争力。
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通过资金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创新,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
项目将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项目,如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资金将用于项目的研发费用、专利申请费用、技术授权费用等方面,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此外,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还将支持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通过资金的投入,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的维权能力。
资金将用于维权诉讼费用、侵权行为调查费用、维权宣传费用等方面,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
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捐赠等。
资金的分配将依据项目的创新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申请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方面,企业应具备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将更有竞争力。
另一方面,个人可以是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创新型人才,拥有符合项目要求的创新项目。
通过申请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企业和个人可以获得资金支持,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同时,项目的推进也将促进上海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推动上海市成为知识产权创新的中心。
总之,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是上海市为了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资金项目。
通过资金的支持,项目旨在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升上海市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综合竞争力。
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申请该项目获得资金支持,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上海市成为知识产权创新的中心。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5.07.17•【字号】沪知局〔2015〕89号•【施行日期】2015.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申请正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沪知局〔2015〕89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指南》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15年7月17日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指南为贯彻执行《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做好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的申请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申请人条件一般资助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一)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2. 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3. 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4. 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
前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
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市辖区。
(三)资助申请人应当与提交的费用票据上的缴款人一致。
二、资助项目和费用(一)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如下:1. 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2. 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3. 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4. 专利代理费,2012年7月1日以后申请的在授权后按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资助。
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回复
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回复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是上海市政府推出的一个资金支持计划,主要用于支持和促进上海市知识产权相关的研究、创新和发展。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该项目的一些问题。
第一步: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背景和目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是上海市政府为推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创新和发展而设立的。
该项目的目的是通过资金支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及其他组织开展科研项目、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上海市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步: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规模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企业捐赠和其他资金来源。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划,该项目每年拨款一定金额用于支持知识产权相关的项目和活动。
具体资金规模会根据市政府的预算安排而有所变化。
第三步: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主体可以包括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及其他组织。
申请者必须符合上海市政府对于知识产权相关项目的要求和标准。
具体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可以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上查询。
第四步: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资助范围和方式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资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资助方式可以是直接拨款、补助、奖励或其他形式。
具体的资助标准和方式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求而定,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项目特点选择适合的资助方式。
第五步: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该局将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申请者在获得资助后,需要履行相应的报告和结算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果。
第六步: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成果和影响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成功与否可以通过其资助项目的成果和影响来评估。
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回复
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回复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是上海市政府为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资金项目。
本文将详细解答关于该项目的相关问题。
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经济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动力和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新发展已成为各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而上海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也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为了有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上海市政府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目标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旨在提升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的能力,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知识产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并推动上海市经济由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和创新型服务业转变。
三、项目内容1. 知识产权保护通过资金支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和商业机密。
2. 创新发展资金项目将重点支持技术研发、科学创新等方面的项目,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自主研发能力。
同时,资金项目还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应用。
3. 人才引进和培养资金项目将鼓励企业引进优秀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并为其提供培训和研究基地支持。
此外,项目还将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教育培训和科研项目,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持。
四、项目申请1. 申请资格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面向上海市的企事业单位、院所和科研机构开放。
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可以申请项目资金支持:-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方面具有实际需求和发展潜力的单位。
2. 申请流程申请流程一般包括项目申请、初审、现场评审和资金发放四个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 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填写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技术方案、预期成果和预算等内容;- 提交项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给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估项目的科技含量、创新性和实施可行性等方面;- 根据评审结果,项目管理机构确定资金分配和发放方案。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申报指南一、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对于企业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浦东新区设立了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专项。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申报指南,帮助申请者了解申报流程和要求,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申报流程1. 登录系统申请者需登录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官方网站,点击申报专区,进入申报系统。
2. 选择项目类型申请者根据自身项目的性质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项目类型,如发明专利申报、软件著作权申报等。
3. 填写申报表格申请者需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情况、资金需求等。
4. 上传相关材料申请者需上传相关材料,如项目研究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等。
5. 提交申请申请者完成表格填写和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三、申报要求1. 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者需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负责人等。
2. 知识产权情况申请者需提供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包括已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3. 技术创新性申请者需说明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包括技术难点、创新点等。
4. 市场前景申请者需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包括市场规模、竞争对手等。
5. 资金需求申请者需明确项目的资金需求,并说明资金的用途和预期效益。
四、申报材料1. 项目研究报告申请者需提供项目研究报告,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
2. 知识产权证书申请者需提供已有的知识产权证书,如专利证书、商标证书等。
3. 项目预算申请者需提供项目预算,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等。
4. 预期效益分析申请者需提供项目的预期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五、申报评审1. 初审申请者提交申请后,由专业评审团进行初步评审,评估项目的科技创新性和市场前景。
2. 复审初审合格的项目将进入复审阶段,由专家组进行深入评估,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预期效益。
3. 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申请者将收到申报评审结果,包括申报成功或失败的通知。
上海专利资助怎么办理
上海专利资助怎么办理我们国家是⾮常⽀持专利研究的,只有符合规定,那么就可以按照流程去进⾏专利资助申请,那么⼤家知道上海专利资助怎么办理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专利资助怎么办理1、申请。
申请⼈通过“⼀⽹通办”统⼀受理平台填报申请内容,如操作产⽣困难可前往上海市世博村路340号办事⼤厅7-8号窗⼝或10-11号窗⼝在⼯作⼈员帮助下申报。
⼯作⼈员依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以及《上海市专利⼀般资助申请指南》规定的申请项⽬及形式标准,对申请⼈填报的内容进⾏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转到受理审核阶段,不符合要求的作不予受理。
2、受理。
上海代办处受理经办⼈员3个⼯作⽇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内容进⾏审查,对申请内容填报正确、符合法定形式的,短信以及系统内同时通知申请⼈下载系统⽣成的资助申请表并于签章后上传;对申请内容填报缺少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次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决定。
上海代办处复核经办⼈员2个⼯作⽇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上传的申请表进⾏复核审查,作出是否准予审批通过的决定。
4、制证与送达。
发证⼯作⼈员于2个⼯作⽇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资助决定书并通过“⼀⽹通办”统⼀受理平台送达申请⼈。
⼆、上海专利资助怎么办理依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第⼆条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对资助申请⼈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作所给予的资助。
第六条市专利主管部门负责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的⽇常管理和拨付以及使⽤情况的信息公开。
以上就是⼩编精⼼整理的有关上海专利资助怎么办理的相关信息,只有⼤家符合条件,那么就可以按照以上的规定进⾏流程,可以帮助⼤家缓解压⼒。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方便准备申报2019年的资助资金申报,下面来看看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2018年度申报指南,以便参考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为增强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浦东新区企业正当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与运用专利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沪浦〔2016〕128号),编制本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申请人须为工商注册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不同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申请人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个人的,仅可申报中国发明专利资助。
二、资助项目(一)发明专利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1)中国发明专利资助。
对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500元的补贴,专利授权后再给予每件2000元的补贴。
(2)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对PCT申请国际阶段,给予每件7500元的补贴;对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万元;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不超过3万元。
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要求(1)专利申请(权利)人必须是专利第一申请(权利)人,且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证书上权利人地址)在浦东。
(2)中国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或授权的专利。
(3)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的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须为2015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3、申报材料(1)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补贴a)资助申请表及清单;b)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c)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d)缴纳申请费收据复印件(个人还需提供代理费发票原件);e)缴纳实审费收据复印件或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f)自然人还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按提供的模板填写);g)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h)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非浦东户籍的自然人另需提供单位用工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
(2)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补贴a)资助申请表及清单;b)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前两页复印件(验原件);c)缴纳申请费收据复印件(个人还需提供代理费发票原件);d)个人还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按提供的模板填写);e)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f)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非浦东户籍的自然人另需提供单位用工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
(3)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a)资助申请表及清单;b)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c)缴费发票和收据复印件;d)PCT申请还须提供国内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e)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f)其它证明材料。
(4)授权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补贴a)资助申请表及清单;b)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c)缴纳年费发票和收据复印件;d)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e)其它证明材料。
4、申报受理日期:常年受理(二)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配套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被批准为上海市试点、示范单位的,按1:1给予配套资助。
2、申报要求申请人须是经上海市主管部门认定的上海市试点、示范单位。
3、申报材料a)申报表;b)试点、示范单位证书复印件或政府批文;c)资金使用协议;d)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明细表;e)与立项部门签订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4、申报受理日期:根据市主管部门发文,通知相关单位办理。
(三)优秀知识产权奖励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经评选为优秀知识产权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每年评选不超过30家,每家限申报一项。
同一知识产权不重复奖励。
2、申报要求(1)优秀知识产权专利类奖励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a)发明专利解决了本领域的核心技术问题,其产品、方法或改进属于重大发明创造;(b)发明专利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c)该专利无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纠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情况,有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d)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
(2)优秀知识产权老品牌类奖励需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一是获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二是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a)品牌创立30年以上(含30年);(b)拥有商标权10年以上或实际使用商标30年以上;(c)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d)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e)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f)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3、申报材料(1)优秀知识产权专利类奖励需提交材料a)申报表;b)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含审定授权文本)及2016-2017年费收据复印件(验原件);c)2016-2017年度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产品图片或照片;d)其它材料(如有利于说明项目技术先进性的证明、证书等)。
(2)优秀知识产权老品牌类奖励需提交材料a)申报表;b)商标最早使用证明材料;c)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实际使用证明材料;d)历史、文化、地域等特色证明材料;e)销售区域发票复印件材料;f)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等经济数据证明材料;g)其他材料。
4、申报受理日期:2018年5月16日—5月30日(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1、维权费用资助(1)资助形式及额度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知识产权依法维权并胜诉的,依申请,对其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等分别给予50%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一般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依申请,对其保险费给予50%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一般不超过50万元。
(2)申报要求依法维权的费用资助:(a)依法维权既包含民事诉讼、商标专利撤销或无效程序中的主动维权或维权应诉;(b) 胜诉包含全部胜诉和部分胜诉;(c) 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等指民事诉讼生效判决判定的合理支出费用,以及商标专利撤销或无效程序中涉及的必要的合理支出。
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资助:(a)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b)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记录,有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c)所申请知识产权保险涵盖的知识产权在申请及保险有效期内须属申请人自有权利且不得转让交易。
(3)申报材料依法维权的费用资助:a)项目申请表;b)生效判决复印件(验原件);c)其它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保险费用资助:a)项目申请表;b)保险费用凭证复印件(验原件);c)其它证明材料。
2、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贴(1)资助形式及额度对本区依法成立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机构,依法调解涉及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并成功结案的,依申请,每件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40万元。
调解补贴标准按纠纷等次进行发放:简易纠纷每件1000元,普通纠纷每件1500元,疑难复杂纠纷每件2000元,重大纠纷每件2500元,特别重大纠纷每件3000元。
(a)简易纠纷简易纠纷是指商标类、版权类纠纷及展会纠纷中,案情简单、经调解当场达成协议并能及时履行完毕的案件。
(b)普通纠纷普通纠纷是指商标类和版权类纠纷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普通纠纷:(i)相似商品或近似商标纠纷;(ii)案情比较复杂,双方争议较大、经过2次调解即达成协议并能及时履行完毕的案件。
(iii)协议金额不足5万元,当场不能履行的纠纷(c)疑难复杂纠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疑难复杂纠纷:(i)专利类纠纷;(ii)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超过3人(包含法人和自然人)以上的纠纷;(iii) 案情复杂,经3次以上反复调解达成协议的商标类和版权类纠纷;(iv) 履行司法确认程序的纠纷;(v)协议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当场不能履行的纠纷。
(d)重大纠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纠纷:(i)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超过10人(包含法人和自然人)以上的纠纷;(ii)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纠纷;(iii)协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当场不能履行的纠纷;(iv)案情较为复杂且危害性较大,在全区范围内社会影响较深的重大纠纷。
(e)特别重大纠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纠纷:(i)协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当场不能履行的纠纷;(ii)案情特别复杂且危害性巨大,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纠纷。
(f)诉调对接案件的调解补贴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操作,特殊情况由审核机关根据个案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档次。
(2)申报要求(a)调解办案补贴原则上针对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的知识产权纠纷,补贴根据调解协议以计件形式发放;(b)必须达成书面协议;(3)申报材料人民调解协议书(原件)、案件调解反馈回执(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申报受理日期:2018年8月1日—8月30日(五)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1、资助形式及额度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是指综合运用专利检索和情报分析手段,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竞争状况等进行评估、评价和审查,针对潜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依据技术发展趋势分析预测创新方向,为政府战略规划和制定政策,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决策咨询报告,避免经济科技活动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损失。
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支持对浦东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或企业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科技活动,重点支持围绕项目需求开展目标市场专利风险预警、创新启示、企业重组并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评议活动,经专家评审,对所发生的费用给予50%的资助,年度立项资助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2、申报要求(1)申请人为满足如下条件的企业:(a)拥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体系,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激励制度;(b)具备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申请或者取得的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不少于10件;(c)具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培训制度,配备至少2名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d)未获得浦东新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配套资金支持,或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项目、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培育单位实施期已满,并顺利验收通过。
(e)已与有经验的知识产权评议服务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该服务机构需具备符合评议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力资源、软硬件设施条件等要求,并提前报经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备案。
(2)资助的项目及开展的知识产权评议活动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a)属于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本区重点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的实施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针对上述项目开展的专利竞争状况分析,创新启示、风险预警、价值评估、规避设计和专利布局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