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xt爱,就大声说出来,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石头记告诉我们:凡是真心爱的最后都散了,凡是混搭的最后都团圆了。
你永远看不到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在看不到你的时候就是我最寂寞的时候!本文由chunyutie43贡献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10—2001,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 3.1.1、 3.1.5、 3.2。
3、 3。
2。
9、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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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1。
12、5。
1.1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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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8.2.4、 8.3。
4、9。
1。
8、9。
1.13、9。
1。
14、12。
5.6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年 11 月 1 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
GB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GB 50210-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3.I.1、3.1.5、3.,、3.4、33.5、4.1.12、5.、6.l.IZ、8.2.4、8、3.4、9.9.1.13。
9.l.14。
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
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
二、材料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三、施工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4.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5.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四、验收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2.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3. 工程验收应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xt爱,就大声说出来,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石头记告诉我们:凡是真心爱的最后都散了,凡是混搭的最后都团圆了。
你永远看不到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在看不到你的时候就是我最寂寞的时候!本文由chunyutie43贡献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
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10—2001,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 3.1.1、 3.1.5、 3.2.3、 3.2.9、 3.3.4、 3.3.5、 4.1.12、 5.1.11、6.1.12、 8.2.4、 8.3.4、9.1.8、9.1.13、9.1.14、12.5.6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年 11 月 1 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规范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好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流程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同时要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精确度。
还要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并进行统一的管理和保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供应充足和质量有保障。
2.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要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同时要加强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能有序进行。
3. 施工质量的控制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使用效果和寿命,因此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工艺和材料符合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施工技能和质量意识。
还要定期组织施工质量的评估和检测,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4. 施工安全的保障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做好施工安全的保障工作。
在施工前要制定好安全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同时要定期对施工设备和施工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性。
5. 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和整改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改工作。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清除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确保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洁。
同时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施工中存在的瑕疵和安全隐患。
最后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施工工作提供参考。
二、验收标准1. 材料验收标准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中,要对所使用的各种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九九⼋年⼯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建标[198]2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1,⾃202年3⽉1⽇起施⾏。
其中,3.1.、3.1.5、3.2.3、3.2.9、3..4、3..5、4.1.2、5.1.、6.1.2、8.2.4、8.3.4、9.1.8、9.1.3、9.1.4、12.5.6为强制性条⽂,必须严格执⾏。
原《装饰⼯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程施⼯及验收规范》(GBJ301—8)中第⼗章、第⼗⼀章同时废⽌。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业出版社出版发⾏。
中华⼈民共和国建设部201年1⽉1⽇⼆、前⾔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8]24号⽂《关于印发⼀九九九年⼯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程施⼯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修订⽽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了⽐较⼴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程在设计、材料、施⼯等⽅⾯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段、过程控制”的⽅针,进⾏了全⾯的修改,并以多种⽅式⼴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程能否交付使⽤的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程按施⼯⼯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分部⼯程,除地⾯⼦分部⼯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分部⼯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
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1 施工准备- 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施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方案符合规定标准。
-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闭、围挡和隔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2.2 施工技术要求- 所有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原结构物和设备设施,避免损坏和污染。
2.3 施工材料质量要求-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合格证明。
- 施工过程中,应对材料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2.4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结构、尺寸和位置准确无误。
- 施工质量应持续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达到相关标准。
2.5 竣工验收-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 竣工验收时,应检查工程的质量缺陷和不合格项,并及时修复和整改。
3. 验收程序3.1 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施工记录和质量证明文件。
3.2 验收组织- 相关部门应组织验收组,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
3.3 验收内容- 验收组应按照本文档中规定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存在的不合格项。
3.4 验收结果- 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
4. 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和管理4.1 监督- 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进行监督,确保验收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4.2 管理- 相关机构和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施行与监督5.1 施行日期- 本文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5.2 监督-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本文档实施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12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抹灰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一般抹灰第四节装饰抹灰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三章门窗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门窗质量要求第三节铝合金门窗安装第四节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第五节钢门窗安装第六节塑料门窗安装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玻璃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钢木框、扇玻璃及玻璃砖安装第四节铝合金、塑料框、扇玻璃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五章吊顶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龙骨安装第四节石膏板安装第五节其它罩面板安装第六节工程验收第六章隔断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龙骨安装第四节罩面板安装第五节石膏条板安装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饰面板(砖)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饰面板安装第四节饰面砖镶贴第五节装饰混凝土板第六节金属饰面板安装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八章涂料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混凝土表面和抹灰表面施涂第四节木料表面施涂第五节金属表面施涂第六节美术涂饰第七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裱糊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壁纸、墙布裱糊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十章刷浆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刷浆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十一章花饰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三节花饰安装第四节工程验收附录一聚合物水泥砂浆喷涂、弹涂常用配合比(重量比)附录二玻璃工程常用油灰配合比(重量比)附录三修补饰面板的胶粘剂及腻子配合比(重量比)附录四涂料工程常用腻子及润粉配合比(重量比)附录五刷浆工程常用腻子配合比(重量比)附录六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3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73—91,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最新《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最新《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范本一:1.规范目的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编制目的是为了指导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
2.术语和定义2.1 建筑装饰工程:指用于改善建筑物功能、美化室内空间以及保护建筑结构的施工工程。
2.2 施工:指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的建筑装饰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
2.3 验收:指对建筑装饰工程的完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鉴定。
3.施工准备3.1 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图纸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2 材料采购:施工前,应对所需材料进行采购,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满足要求。
3.3 施工场地准备: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准备,包括场地清理、安装施工设备等。
4.施工工序4.1 基层处理: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确保基层的平整度和强度满足要求。
4.2 防水施工: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防水层施工,确保防水效果良好。
4.3 墙面砌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墙面砌筑,保证砌筑质量。
4.4 地面铺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地面铺设,确保铺设质量和平整度。
4.5 吊顶安装: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吊顶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和效果。
4.6 灯具安装: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灯具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和亮度。
5.验收标准5.1 墙面验收标准:墙面平整度、墙面漆膜质量等。
5.2 地面验收标准:地面平整度、地面材质质量等。
5.3 吊顶验收标准:吊顶平整度、吊顶材质质量等。
5.4 灯具验收标准:灯具亮度、灯具安装质量等。
6.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施工图纸、材料清单、验收记录表等。
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2 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范本二:1.规范目的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建筑装饰工程的水平和效果。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是指为了美化和实用化建筑而进行的一系列工程,包括室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家具等设计和施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规范施工和验收流程,确保工程效果符合规范要求。
一、施工规范1、设计阶段:在进行建筑装饰设计时,需要考虑实际用途、建筑材料的选用、风格和色彩等因素。
在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量统计、材料清单、施工步骤、工期等内容,以确保施工工作有序开展。
2、材料选用:建筑装饰材料的选用极其重要,施工前必须充分考虑材料的品质、可靠性、安全性和环保等问题。
在选择材料时,要参考施工规范中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得到质量报告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证明。
3、施工过程:在进行装饰工程施工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施工技能,按照施工计划分工合作。
同时,要注意材料的保护和垃圾的清理,保持现场整洁。
4、质量检测:在进行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各项工程质量检测,包括结构平整度、表面平整度、尺寸偏差、加工精度及防水、防潮等。
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二、验收规范1、验收标准:在进行装饰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
验收标准包括施工规范、材料标准和环保标准等。
2、验收步骤:装饰工程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
初验是在装饰工程施工结束后第一时间进行的验收,主要验收工程完工情况、质量手册和施工日志,以及施工材料的质量。
终验是在装饰工程验收期限到期后进行的验收,主要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使用要求情况、材料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3、验收结论:装饰工程验收结论应根据验收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估。
如果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就可以颁发好各种验收报告和使用证书。
如果验收结果不符合标准,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进行重新验收。
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简介
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GB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之一,旨在规范建筑装饰施工和验收的程序、要求和规范,以确保施工质
量和安全。
本文将简要介绍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规范要点
1. 施工准备阶段
- 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
- 施工准备材料的检查和验收,确保符合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
2. 施工过程控制
-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采取相应的工艺和
控制措施。
- 施工中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规范和合格证书的要求,确保安
全和质量。
3. 施工质量验收
- 施工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对装饰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
- 验收包括对施工质量、材料使用和施工工艺的检查,并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和复验。
4. 环境保护要求
-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减少噪音、粉尘和废物排放。
-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 施工单位应建立和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
- 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操作。
结论
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GB是建筑行业的重要标准,对建筑装饰施工和验收起着指导作用。
遵守该规范可以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护环境。
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和单位熟悉并遵守该规范的要求,以确保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 注意:本文只是对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简要介绍,具体操作和要求请参考规范的正式公布文件。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 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基本规定3.1设计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qualityAcceptanceofbuildingdecorationGB50210—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1、3.1.5、3。
2。
3、3。
2.9、3.3。
4、3.3.5、4。
1.12、5。
1。
11、6。
1.12、8。
2.4、8。
3。
4、9。
1.8、9.1。
13、9.1.14、12.5。
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没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前言建筑装饰工程涉及到房屋内外的装修和布置,是给房屋创造美观、舒适、实用的环境,增加居民居住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的使用寿命,制定并遵守一套规范、规程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分别从施工和验收两个方面,论述建筑装饰工程应该遵循的规范。
二、施工规范1.设计方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必须要有详细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明确各项工程的施工内容、质量要求和工期。
同时,还要注意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和功能设置,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2.材料选择在建筑装饰工程中,所采用的各类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施工时应认真查验材料的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验收工作,确保选用的材料达到预期的效果。
3.工程施工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同时,要根据设计方案和标准要求,按照正确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施工管理施工方应建立木工参考原理、框架及摆放、弯曲、切条、小步、木料颜色控制、冷水口处理、开槽语句、门洞尺寸、插座和分割线的计算、肩周炎处理方式、操作任务安排等施工过程的管理制度。
施工方还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施工团队的整体素质。
三、验收规范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装饰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建筑工程应验收工程的安全性、功能性、经济性、装饰效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验收程序建筑装饰工程的验收程序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实地勘测、检验检测、记录整理和验收报告的编制等过程。
验收团队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验收,并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验收结果及保修期验收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标准要求,对工程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和评估。
同时,根据传统、法律和合同等要求,确定保修期,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四、总结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1 订立施工合同在进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首先需要确定施工方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
合同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质量要求、工期等内容都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1.2 设计审查在进行施工前,需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施工可行性。
如果存在问题,需要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进行修改。
1.3 材料采购在进行施工前,需要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装饰材料,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材料采购时需要注意保存,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1.4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的先后顺序和配合关系,确保施工能够按时完成。
1.5 安全措施在进行施工前,需要制定好安全施工计划,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过程中的规范2.1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2 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需要划定好施工区域,明确材料的堆放位置和施工通道,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2.3 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每个工序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每个工序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
2.4 进度控制需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能够按时完成。
如果出现延期情况,需要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2.5 施工记录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每个工序的施工情况、质量检查情况、人员配备等内容,为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提供参考。
三、施工验收规范3.1 项目验收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验收,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整改。
3.2 质量验收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等方面。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需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3 安全验收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五、祛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二章抹灰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四、硅酸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并绷紧牢固。
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1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3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文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 GJ73?91,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防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
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引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保障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文件。
它涵盖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验收合格。
本文旨在分析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重要性,以及规范中的关键要点。
二、规范的重要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建筑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以及确保用户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的遵守可以减少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为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提供了框架和指导。
三、工程施工规范1. 设计要求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包括结构设计、安全设计以及功能设计等。
施工方应与设计方密切合作,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预期效果。
2. 施工材料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方应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方法正确,避免使用过期或损坏的材料。
3. 施工工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施工方应按照规范要求采取适当的工艺,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4. 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包括噪音污染、粉尘防控、废弃物处理等。
施工方应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小化。
5. 安全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施工方应组织好安全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四、工程验收规范1. 施工验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施工验收。
验收程序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的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质量验收等。
验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进行评审。
2. 竣工验收建筑装饰工程全部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评估。
验收结果需要经相关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审核,并最终确认。
3. 验收标准建筑装饰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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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第1、0、2条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与配制。
第1、0、4条装饰材料与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与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与变质。
第1、0、5条抹灰、涂料与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第1、0、6条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
其她等级的装饰工程就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室外抹灰与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与玷污的条件下进行。
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与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抹灰、饰面、吊顶与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与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与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与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五、祛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与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O、12条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刷浆、饰面与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二、中级与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①环境温度就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1、0、13条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与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期1、0、14条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第二章抹灰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与装饰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二、湿度较大的房间与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三、混凝土板与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四、硅酸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与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五、板条、金属网顶棚与墙的底层与中层抹灰——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第2、1、3条抹灰砂浆的配合比与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第2、1、4条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2、1、5条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金属网, 并绷紧牢固。
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第2、1、6条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与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
第2、1、7条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抹灰,用刮腻子处理。
第2、1、8条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第2、1、9条抹灰前,应检查钢、木门窗框位置就是否正确,与墙连接就是否牢固。
连接处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加少量麻刀)分层嵌塞密实。
第2、1、10条室内墙面、柱面与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第2、1、11条室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
抹灰前必须将管道穿越的墙洞与楼板洞填嵌密实。
散热器与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宜在散热器与管道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搓应顺平。
第2、1、12条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安装好钢木门窗框、阳台栏杆与预埋铁件等,并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第2、1、13条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与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见图2、1、13),滴水槽的深度与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
第2、1、14条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与振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与损坏。
第2、1、15条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第2、1、16条冬期施工,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
涂抹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第2、1、17条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气温低于5℃时,室外抹灰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
做涂料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含氯盐的防冻剂。
第2、1、18条冬期施工,抹灰层可采取加湿措施加速干燥。
如采用热空气时,应设通风设备排除湿气。
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第2、2、1条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必须用孔径不大于3X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池中。
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d。
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与其它杂质。
第2、2、2条在沉淀池中的石灰膏应如以保护,防止其十燥、冻结与污染。
第2、2、3条抹灰用的石灰膏可用磨细生石灰粉代替,其细度应通过4900孔/cm2筛。
用于罩面时,熟化时间不应小于3d。
第2、2、4条抹灰用的砂子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装饰抹灰用的骨料(石粒、砾石等),应耐光、坚硬,使用前必须冲洗干净。
干粘石用的石粒应干燥。
第2、2、5条抹灰用的膨胀珍珠岩,宜采用中级粗细粒径混合级配,堆集密度宜为8O~150kg /m3。
第2、2、6条抹灰用的粘土、炉渣应洁净,不得含有杂质。
粘土应选用亚粘土,并加水浸透;炉渣应过筛,粒径不应大于3mm,并加水焖透。
第2、2、7条抹灰用的纸筋应浸透、捣烂、洁净;罩面纸筋宜机碾磨细。
稻草、麦秸、麻刀应坚韧、干燥,不含杂质,其长度不得大于3Omm。
稻草、麦秸应经石灰浆浸泡处理。
第2、2、8条掺入装饰砂浆的颜料,应用耐碱、耐光的颜料。
第三节一般抹灰第2、3、1条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膨胀珍珠岩水泥砂浆与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抹灰工程的施工。
第2、3、2条一般抹灰按质量要求分为普通、中级与高级三级,主要工序如下:普通抹灰——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中级抹灰——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高级抹灰——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第2、3、3条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不得大于下列规定:一、顶棚:板条、空心砖、现浇混凝土——15mm,预制混凝土——18mm,金属网——20mm;二、内墙:普通抹灰——18mm,中级抹灰——20mm,高级抹灰——25mm;三、外墙——20mm;勒脚及突出墙面部分——25mm;四、石墙——35mm。
第2、3、4条涂抹水泥砂浆每遍厚度宜为5~7mm。
涂抹石灰砂浆与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
第2、3、5条面层抹灰经赶平压实后的厚度,麻刀石灰不得大于3mm;纸筋石灰、石膏灰不得大于2mm。
第2、3、6条水泥砂浆与水泥混合砂坡的抹灰层,应待前一层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石灰砂浆的抹灰层,应待前一层7~8成干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第2、3、7条混凝土大板与大模板建筑的内墙面与楼板底面,宜用腻了分遍利平,各遍应粘结牢固,总厚度为2~3mm。
如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喷毛打底,纸筋石灰罩面,以及用膨胀珍珠岩水泥砂浆抹面,总厚度为2~5mm。
第2、3、8条加气混凝土表面抹灰前,应清扫干净,并应作基层表面处理,随即分层抹灰,防上表面空鼓开裂。
第2、3、9条板条、金属网顶棚与墙的抹灰,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板条、金属网装订完成,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抹灰;二、底层与中层宜用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各层应分遍成活,每遍厚度为3~6mm三、底层砂浆应压入板条缝或网眼内,形成转脚以使结合牢固;四、顶棚的高级抹灰,应加钉长35O~450mm的麻束,间距为4O0mm, 并交错布置,分遍按放射状梳理抹进中层砂浆内;五、金属网抹灰砂浆中掺用水泥时,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2、3、10条灰线抹灰尚应符合卜列规定:一、抹灰线用的抹子,其线型、棱角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墙面、柱面找平后的水平线确定灰线位置;二、简单的灰线抹灰,应待墙面、柱面、顶棚的中层砂浆抹完后进行,多线条的灰线抹灰,应在墙面、柱面的中层砂浆抹完后,顶棚抹灰前进行;三、灰线抹灰应分遍成活,底层、中层砂浆中宜渗入少量麻刀。
罩面灰应分遍连续涂抹,表面应赶平、修整、压光。
第2、3、11条罩面石膏灰应掺入缓凝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宜控制在15~2Omin内凝结。
涂抹应分两遍连续进行,第一遍应涂抹在干燥的中层上。
注:罩面石膏灰不得涂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第2、3、12条水泥砂浆不得涂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第2、3、13条抹灰的面层应在踢脚板、门窗贴脸板与挂镜线等安装前涂抹。
安装后与抹灰面相接处如有缝隙,应用砂浆或腻子填补。
第2、3、14条采用机械喷涂抹灰,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喷涂石灰砂浆前,宜先做水泥砂浆护角、踢脚板、墙裙、窗台板的抹灰,以及混凝土过梁等底层的抹灰;二、喷涂时,应防止玷污门窗、管道与设备,被沾污的部位应及时清理干净;三、砂浆稠度:用于混凝土面为9O~100mm,用于砖墙面为100~120mm。
第2、3、15条混凝上表面的抹灰,宜使用机械喷涂,用手工涂抹时,宜先凿毛刮水泥浆(水灰比为O、37~0、40),洒水泥砂浆或用界面处理剂处理。
第四节装饰抹灰第2、4、1条本节适用于面层为水刷石、水磨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拉条灰、拉毛灰、洒毛灰、喷砂、喷涂、滚涂、弹涂、仿石与彩色抹灰等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