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电费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电费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电费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费资金管理、实现电费资金安全,充分发挥电费管理中心降低电费管理运营成本、缩短资金归集周期、提高资金规模化效益的优势,更好地为电费管理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资金是指电费管理中心所辖银行电费收入账

户的所有电费资金及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包括:

1、价内电费收入和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附加等价外收入;

2、高可靠性电费、系统备用费、临时接电费等;

3、违约使用电费、电费滞纳金、用电稽查收入、查补追补电费、收回帐销案存电费等;

4、电费帐户利息收入

第三条本制度中资金来源为全局所有用电客户实收电费资金(含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电费管理中心接管基层供电单位电费业务后逐步撤消其在各地银行开设的电费收入帐户,只保留在怀化市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的电费帐户,全局所有用电客户电费直接交到本中心电费帐户。

第二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四条电费管理中心所辖银行电费帐户纳入省公司集团账户管理和委托银行归集范围,授权怀化电业局和湖南省电力公司查询银行账户余额及不定期自动上划账户资金。

第五条电费管理中心因收费需要新开立电费帐户的,由市局报省公司批准后办理开户手续以及集团帐户、查询转帐授权等工作。

第六条电费管理中心所有电费收入帐户付款业务原则上只能上交省公司电费资金及银行扣划的结算手续费用,如遇差错电费退回、预交电费销户退款、临时接电费退还、低保护电费返还等特殊情况需转出款的,应由供电单位提交工作联系单并按金额大小逐级审批。

1、1 万元以下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

2、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后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营销部主任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

3、10 万元以上的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后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营销部主任、分管营销副局长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第七条电费管理中心一般不需要手工上缴电费,预留印鉴由市局财务部门保管。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从电费专户退款的,由电费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转帐支票,由市局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办理退款。转帐支票填列要求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转帐支票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八条电费收入帐户不得发生规定范围外的资金支出,包括交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公用附加、代收电费手续费、网上银行使用费等其他资金支出。

第九条电费管理中心对银行帐户实施闭环管理,时时掌握电费资金收支及余额情况,实现对资金流向全过程的可控、在控。

1、电费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电费收入帐户的对帐管理工作,及时到银行拿取回单,掌握电费的回收及上缴情况,并在营销系统中销帐,时时反映用电客户欠费情况及向省公司上解电费情况。

2、电费管理中心次月5 日前编制上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上月电费实际到帐资金,并与市局财务部核对上解省公司资金情况。

3、电费管理中心次月5 日前向中心领导提供上月电费资金上解情况明细表,提供上月电费资金上解情况。

4、电费管理中心每月向省公司上报10、20、30 日的银行帐户收支及余额情况。

第三章承兑汇票管理

第十条电费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工作,对基层供电单位上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设置银行承兑汇票收支备查簿,详细登记收票日期、收票人、出票单位、票据编号、票面金额、

签发日期、到期日期、用电客户名称等信息。

第十一条电费管理中心接收基层供电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基层供电单位财务人员审核确认才能签收,并要有基层供电单位计算收票日至到期日的贴现利息,录入营销系统实收电费数据按票面金额减贴现利息计算。

第十二条电费管理中心对银行承兑汇票实行统一集中上解、每月五日前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归总上交省公司。上解的票据原件和清单要装入信封并封口严实,封口骑缝处要加盖电费管理中心公章并派专人专车护送。

第十三条银行承兑汇票收交均应有收交双方签字的书面凭证,同时电费管理中心应配备保险箱,确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解省公司前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章电费收入核算

第十四条电费收入的凭证编制必须及时、完整。银行收帐通知等原始凭证不得滞留在坐收员、电费管理员或银行。应按日、按月完成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不得拖延。不得故意遗漏经济业务,借以调整

有关会计信息。

第十五条电费管理中心必须作到帐实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帐帐相符。

第十六条电费管理中心定期、及时向局财务部及基层供电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电费实收、预收资金相关数据及报表资料,每月主动、及时与营销部、财务部及基层财务核对相关数据。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奖励制度4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本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具体分类:(一)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 (二)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 (三)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具、量具、试验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四)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五)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

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技术部、财务部、人力部、分厂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机构成员见公司通知下发文件),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技术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案者,要将设计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填写《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技术部审核,报分厂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批准立项后的《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复印件报技术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案改进报告; 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组织项目验收。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鉴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手段捆绑而成的,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天然形成的现实情况,如何理顺基于现代产权制度下的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如何确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框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后,就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心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决策机制,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资金的集中管理是财务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随着集团公司的功能逐步到位,明确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其中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重要手段。 一、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受法律、政策及管理工具、技术手段的制约,我国集团企业的管理幅度、监控能力和时效性并不尽如人意。企业的资金管理出现了很多弊端和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合理的情况,突出表现在:一是资金运动不透明,违规操作多。集团资金分散存放在不同商业银行的几十个或几百个的结算账户上,使集团资金在途数量极大、极度分散,部分资金甚至被违法存放在小金库中,使资金出现浪费与流失。二是监管力度和时效性不足。集团企业的决策者无法实时收集资金信息,不能随时掌握集团整体资金状况,造成决策延误,控制失效。三是集团企业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内部拖欠“三角债”。四是资金短缺与闲置并存。经常出现在集团整体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部分集团下属成员单位由于局部资金短缺仍向商业银行借款的现象,从而加大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的支出。五是很多大中型公司的预算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因为没有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导致预算管理非常困难、复杂,一些公司甚至放弃了预算这一重要的管理控制方法。六是信息不对称。走向集团化的大企业,子公司散布世界各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或多或少地存在管理者无法全面真实地掌握经营数据的问题,使决策信息数据的收集出现高成本和信任风险。 但是随着集团企业发展壮大,迫切地希望能在下列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一是不改变集团企业下属成员单位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现状,以减少集团资金集中过程中内部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的可能干扰;二是集中后的集团资金仍然存放在多家商业银行的集团指定账户上,以减少集团企业对一家商业银行的依赖;三是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达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加以实现,以满足降低集团资金管理成本的目标和适应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设立集团资金异地管理分支机构的有关政策;四是应从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上规范企业现金流预算、资金结算、银行授信、应收/付票据、信贷管理、外汇等资金行为,使之成为一个管理整体,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的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所面临着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企业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使资金得到最高回报和创造最大价值,从而实现整合优势。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的确已成为我国集团企业管理中需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二、国有大型集团企业现行资金管理的模式 1.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平台。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金融管理机构,承担所有的资金(投融资、结算、预算等)管理事宜。

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有效地完善公司财务管理,满足公司整体目标的要求,维护国家、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完整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企业集团的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包括企业集团总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财务人员应在不违反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及本制度的情况下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四条会计核算期间年度为公历元月1日至12月31日,月度为1日至最后一日。各成员单位的会计结账日期为 当月最后一天,如有特殊情况报请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备案。 第五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有关的凭证、账薄、报表、报告、分析资料价值部分的记录都以人民币元为 单位;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六条会计报表应分期按月定期编报,公司的会计报表应分期按月定期合并。 第七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其他内部分析表等。 第八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核算应按时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九条会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当报请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并将变更的累计影响 数及不能确定累计影响数据的理由在报表附注中加 以说明。 第十条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应当设置不同的明细科目分开核算以便分析。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集团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及公司的其他人员对因工作关系知悉的公司财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 用、债权债务账目的记录工作。 第十五条有条件的成员单位可以使用经财政部许可的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但各岗位人员应该有各岗位人 员的权限和进入口令。 第十六条年度报表编制前,应对全年账务进行检查,包括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将清查、核实结果报董事

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资源共享机制

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资源共享机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围绕总体建设目标,整合中心资源,实行优质资源共享(包括仪器设备、科研设施、图书文献、科研成果与科研人员),创建信息汇聚、资源开放、人才流动、成果共享、运行高效的资源共享平台。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二条中心依托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公室,成果转化服务办公室,完善中心资源的共享机制,建立资源档案,随时记录各项资源的运行状态和时时动态,进行“规范化、高效化、动态化”管理。 第三条中心根据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需要,统一规划,统一投入,进行设备购置以及资源引进,避免重复、高档低用、闲置不用。 第三章科研成果共享 第四条中心依托成果转化服务办公室,统一管理中心科研成果,建立科研成果档案管理平台,并协调完成中心内部成果共享或对外部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成果使用费用由中心、持有者、使用者三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科研成果中心外转化的利益分配。实行“累进递减制”原则,为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设定基点,未超过基点的利益分配遵循:科技成果创作人35%,中心40%,所在单位25%。超过基点的利益分配遵循:科技成果创作人25%,中心50%,所在单位25%。 第六条中心内科研团队对中心的科研成果具有优先使用权,使用费用按照中心标准执行。使用人只需向创作人支付一定费用即可。 第四章科学仪器共享 第七条中心本着“分散安置、独立管理、开放共享”原则,实行“专管人员+仪器专家+实验工程师”的工作模式,促进仪器设备的高效管理、高效利用、高质维护。 第八条明晰仪器设备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根据来源的不同,确定权、责关系,设备购置者拥有优先使用权,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 第九条建立科研仪器资源信息平台,实现仪器设备信息公开。将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所在地点、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操作步骤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络手段全面公开,让中心教师、科研人员及学生掌握设备的全部信息。 第十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预约制”,在满足正常的教学、科研使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运转效率。 第十一条实行仪器设备使用的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照仪器设备的管理方确定,对中心内科研人员的实验测试任务实施优先、优质原则。 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的维护。中心设立专项基金,采取“专项基金+管理方”共同承担的模式。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分公司项目部科技创新管理工作,根据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责分工 1、项目部根据工程的技术难点及特点成立科技创新小组,组长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工程部部长兼任,组员由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2、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管理者,负责组织策划本项目部科研立项工作,针对工程重点、难点,积极挖掘、申报科研项目(包括课题、工法、专利等),带头开展科研攻关,及时整理、提炼科研成果,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并使用好科技经费。 3、项目工程部是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部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课题材料收集、材料整理及科技成果的报审等工作。 第三条课题立项程序和方法 1、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重、难点提报当年课题研究、工法开发、专利申请计划,上报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审核。 2、经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签署课题立项合同。 3、课题合同中要明确指定所承担课题项目部的课题负

责人,课题组人数及主要成员要满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的需要,并报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课题实施 1、课题组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组织研究开发工作,每年年末向公司主管科技管理部门报送课题年度执行情况表,对上年课题的研究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措施进行说明。 2、课题组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科技创新计划的实施情况,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和反馈工作。 3 科研课题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课题组对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课题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结题与成果管理 1、项目部课题组严格按照课题合同要求完成课题立项,在完成全部科研工作后,及时向公司科技管理部门提报结题申请、研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2、课题组在课题的研发过程中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可以形成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知识产权;对拟申请专利的课题成果,课题组应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并获得专利受理后,再发表论文或申请科技成果鉴定。 3、课题组在完成课题全部研究开发工作后,应对课题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财务中心管理制度

财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深圳市志健实业有限公司本身是房地产开发行业中的产业型公司,本身具 有独立法人地位。属下另有两个全额投资、具有法人资格的跨行业子公司。他们是深圳市富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志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三个公司在一起,其上又有若干人组成的总部。这样一来,就有一个全新以深圳市志健实业有限公司为名的集团公司活跃在商界之中。 第二条志健集团公司由郑健明先生个人全额投资,郑健明先生是本公司当然的董事长。董事会其他成员由各子公司总经理和独立董事所构成。 第三条财务总监由董事会委派,是法定的董事会成员。其核心职能是对子公司的 经理及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权限范围包括: 1、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报告,对其质量负责; 2、审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审定其他经济管理制度;监查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活动; 3、审批董事会规定限额范围内的公司经营、投资、融资等三大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各类请示、请款报告; 4、参与董事会讨论、审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计划、方案,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5、对董事会业已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进行全方位地监控,对其失误、失控负主要责任; 6、遵规检查公司财务、会计、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7、组织并主持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8、代表董事会审定财务中心、各子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 第四条总会计师由公司总部总经理任命,是法定的经营领导班子成员,与此同时, 总经理不得重复指定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核心职能是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工作。权限范围包括: 1、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此行为谓之开源; 2、领导并参与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子公司、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此行为谓之节流; 3、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财务收支可以授权或指定下属财会机构负责人审批外,重大财务收支必须亲自审批或报总经理批准; 4、负责签署上报的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融资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及报告。参与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协议等; 5、策划、组织属下高层财会负责人建立、健全各种经济核算制度,指导财务中心、母、

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

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 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撑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更加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明确教育部、财政部组织认定并给予支持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领域布局,更有针对性地引导高校和地方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与组建,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以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汇聚优秀创新团队,聚集各类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国际合作交流,优化创新环境,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使2011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引领中心建设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不断凝练、落实和完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是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主线。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落实既是国家需求、问题导向的体现,也是核心协同单位能力和地位的体现,更是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的基础和条件。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组织和完成的质量、水平与贡献,是评价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效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依据。 (二)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创新能力提升 围绕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凝练、落实和完成,通过不断创新机制,汇聚队伍、整合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创新能力的根本方式。要以人员聘用、考核评价、收入分配制度创新推动高水平、多元化、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建设,以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推动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的提升,以资源配置方式和科研组织模式的创新推动创新能力的提升,以中国特色的访问学者制度的建立和有影响的国际学术交流推动国际化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以质量和贡献为核心、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认定与管理方式 坚持把质量作为“2011计划”实施的核心,建立健全评审认定、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按照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重实效的认定标准,择优择强,宁缺毋滥,严控认定数量。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必须符合“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

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规范集团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及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是指面向集团公司主业核心技术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示范,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对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具有显著意义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一)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以集团公司主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设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生产工艺与施工工艺技术、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在生产中能为集团公司带来明显降低成本、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的实用技术等为研发内容的项目。 (二)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即依托自身技术成果或引进外部技术成果,开展创新技术的工程示范项目。 本办法所称技术成果引进是指通过一定方式从国内外的企

业、研究单位、高校等外部机构获得先进、适用、原始创新技术的完整知识产权或技术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单纯的设备购置、技术服务采购等行为。 第四条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遵照以下原则与要求进行: (一)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各二级子公司根据主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装备需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集团公司统筹决策。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项目需求,由科技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立项建议,集团公司决策。 (二)明确目标,强调应用。以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支撑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为重大项目实施目标,实现技术成果的工程验证与示范应用。 (三)分类管理,全面支持。实行项目分类、分阶段管理,在技术研发阶段、工程示范阶段,根据责任主体性质分别给予资金与政策支持。 (四)加强监督,突出绩效。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后评价管理,突出对重大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成果积淀及应用状况的考察与评价。 (五)集聚人才,建设平台。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条为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建立“以集团公司投入为引导,以各子公司投入为主体,以国家和地方财政补

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借款及销帐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借款业务的基本程序。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公司借款业务,适用于会计部、结算中心及发生借款的各部门。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四、业务流程1、借款环节管理涉及部门及岗位 岗位岗步骤说明借款人填制《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注明资金用途,如为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报告单》,附于请示报告单之后,交部门部长。使用资金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原则上应使用支票部门部长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借款,审核相关单据,由借款人交总经理; 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如已列入《周付款计划》,检查申请使用金额与计划是否一致,核实一致批准该借款;如申请使用金额超出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如该借款未列入《周付款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主管副总审批金额超出《周付款计划》或未列入《周付款计划》,且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借款经办人将经授权审批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制单会计制单会计核实申请使用资金是否列入《周付款计划》,是否经授权审批,相关单据是否齐全。核实无误交会计部部长会计部部长审核借款相关单据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审核无误在单据上签字将经授权审批及会计部部长签字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出纳核实单据各栏目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已经授权审批和会计部部长签字; 核实无误后,借支现金的,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填报金额支付现金; 借用支票的,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下时,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填报金额签发支票交借款人;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时,开具《支票付款通知书》,到结算中心办理付款,详见《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之"6-1公司付款管理"借支现金的,收取现金,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上签字确认;

财务中心制度

财务中心制度 1

一目的: 规范公司财务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管理。 三责任者: 财务中心对本制度负责执行。 四管理制度: 1.公司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及说明,并报送国家政府部门及投资者。(报送:时间每月1—10日为报送时间)。 2.实行帐实分离,帐务分离的管理办法,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为公司仓库盘底对帐日。 3.会计人员必须确保会计凭证、会计帐目、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4.会计人员应该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流程和业务管理市场开拓的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为改进公司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5.出纳员必须逐日顺序、联系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严格加强现金管理制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5.1每月1日定为现金总对帐日(注:每月1日为对帐日,出纳不能收支现金的情况下盘点对帐) 2

5.2每月3日之前出纳必须与国家银行核对银行日记帐。 6.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执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 7.每年12月由财务部为主,各部门配合协助,编制第二年度全年预算,在1月份送交董事办。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确保帐实相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盘点管理。 三责任者: 财务中心对本制度负责执行。 四管理制度: 1. 盘点方式 1.1 定期抽盘 1.2 盘点时间:每月末的最后一天 2. 财务部负责各种盘点计划和实施,盘点技术的指导,盘点结果的 统计、核实和提出处理意见。 3

3. 由财务部负责盘点人员安排、通知和协调。 4. 公司市内各分店、各销售点实行定期抽盘(每月30日为盘点日);仓库、售后实行定期抽盘点,各外地市场盘点,由营销部通知,财务部门执行监督,驻外地市场的主管人员配合、协调好盘点工作。 5. 所有盘点人员应认真、负责,尽量确保盘点数据精确,每项财物数量由盘点人、签盘人确认,盘点后,不得提出遗漏的异议,并在盘点表上签字,如有变改,应经所有在场人共同签认。 6. 盘点记录人盘点后将盘点表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统一核算盈亏状况(按当地当时零售价计算)填表制盘点盈亏汇总表,标明差异原因,并写出盘点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奖、罚、赔具体处理措施以及改进异议,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 7. 公司总经理审批盘点报告后,交财务部执行相关奖、罚、赔款。市内各分店必须在当月15号之前外理完毕;各外地市场须在10日之内处理完毕。 一目的: 规范公司财务管理。 4

《重庆市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16版

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产业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规范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重庆市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重庆市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创新业绩显著、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带动产业技术进步。 第四条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

务局(以下简称市国税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重庆海关负责指导协调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市经济信息委负责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五条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30日。 第六条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所建立和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已开展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原则上应取得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3000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核心技术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放宽到2000万元)。 3.企业在本市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4.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5.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矿井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充分调动各级员工创新积极性,引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公司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创新为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二、管理创新指打破原来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方法,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合理汇聚、分配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效率、效益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形象得到改善提高目标。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技术或提升现有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科技创新进步项目:创新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以及职务发明专利等。 (2)推广创新项目:对适用新技术的推广项目和已有工作的创新。 (3)管理创新成果:企业现代化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和应用(4)优秀技术决策,公开发表的论文。 (5)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一、组织领导 成立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委员会。 主任:党委书记经理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开拓副经理经营副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建部部长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技术主任安全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主任 经管部主任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团委书记 为保证创新工作日常开展,成立员工创新成果评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科协。 办公室主任:科协副主席(兼)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系统进行。 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 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 第五条结算中心职能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 (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 (四)负责各企业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 (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 (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

(八)负责向各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 (九)负责构建资金流信息监控报告系统,监控各企业资金使用方向,实时提供资金流转情况,分析资金收支存在问题; (十)负责资金结算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结算中心管理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努力做到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七条结算中心资金日常调度和运用,在集团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企业在结算中心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向结算中心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 (一)资金结算岗位:负责归集各企业资金,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录入拨付资金指令,整理银行单据,并与银行帐户核对无误。 (二)资金审核岗位:负责审核拨付资金录入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资金预算,审核付款,审核资金归集清单并与银行帐户系统核对无误,与结算中心台帐核对无误。 第四章银行账户设置及资金管理 第十条企业按照《中国**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建立集团公司网上银行帐户体系的要求设置银行帐户。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帐户体系 (一)集团公司在**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集团一级账户的一般账户,作为集团公司的总帐户,该账户用于归集、运用集团公司资金。

财务部办公室管理制度

财务部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部的各项管理,促进财务部的团队建设,营造一个舒适宽松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请提前10分 钟到岗,准时上班,工作时间须着工装,按排班表上班,不得私自调换班次,确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交调换班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执行。 2、如实打上、下班考勤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空岗。 3、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神饱满,上班前要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特 别是上夜班前。 4、班前不得吃有刺激气味的食物:如葱、蒜、韭菜等;不得饮酒。 二、工作: 1、工作中必须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相互之间工作交流要注意音调,不得影响他人。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上班时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工作 时间内不得上网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电影电视以及用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内不允许看与专业无关的报刊、书籍等;工作时间内办公室内不得用餐、零食。 3、严禁溜岗、串岗、闲聊、不及时返回岗位,滞留在其他工作场所。 4、不许在工作场所长时间打接私人电话,时间以不超过三分钟为限。不得 在办公区域内接待私人朋友。 5、各员工工作要积极主动,相互之间要理解和支持,树立团队意识;员工 之间要相互尊重、理解、团结,相互关心,不搬弄事非,不传播小道消息。 6、各员工必须按时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计划,必须认真、及时、有效地 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不得拖延;严禁:不服从指挥、顶撞领导。

7、对客服务中不得使用以下词句:“不”、“不行”、“不知道”、“不 是我(我们)的责任”、“这是××部门的事”;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投诉要及时向上一级汇报; 8、严格遵守财务保密制度,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财务资料。 三、仪容仪表: 1、着装:严格按所在岗位要求着工服上班。工服完好无损、清洁无污迹, 严禁内衣外露。女员工(裙装)着透明或肉色丝袜;男员工着深黑色或深蓝色袜子。着酒店统一工鞋,皮鞋擦亮,无污迹,无开裂、无破损。 2、名牌:要求完好,字迹清晰不模糊,上层塑料膜不起翘。配带位置为西 装左上方口袋正中,名牌下沿紧靠袋口上沿(其他服装参照以上位置)。 3、头发:头发洗理干净整齐,美观大方,给人以健康的感觉;女员工不准 披头散发,发要不过肩,可用酒店统一发夹束起;男员工两侧发脚不遮耳,后面不过领;严禁:奇形怪发、不准染除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头发过短,有头皮屑,女员工用杂色或过于花哨的头饰。 4、面部:面部保持清洁健康,女服务员必须淡妆。男服务员不留胡须,不 露胡茬;严禁:过深的腮红、口红颜色不正、浓妆艳抹。 5、指甲:剪圆。严禁:指甲过长、有污垢、涂异色指甲油、有皮刺。 6、个人卫生:勤洗澡,至少两天一次,保持皮肤健康,自然美观;严禁: 有体味、汗味、异味。 四、卫生: 1、办公室执行值日生卫生管理制度,值日生每天必须提前到位清扫卫生, 做到面洁(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及办公设备等)、窗明、物整齐,更换垃圾纸篓。 2、每月10日、25日进行卫生大扫除,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打扫 天花板、墙角,以及能移动的桌、椅、柜底下以及窗户等平日难以触及的地方,做到饮水机、水杯、电话、文件栏、电脑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插座无灰尘污渍,棚顶无灰尘,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乱钉乱挂,不留卫生死角。 3、人离开办公室要对桌面进行整理,待办文件要整齐摆放在办公桌左/右

XX市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XX市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和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国内外创新要素和资源集聚,加强协同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形成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强大合力,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协同创新中心是指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产业共性需求,整合互补性资源开展协同合作的多方参与、多资源集成的创新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协同创新中心按其功能定位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面向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的研发型协同创新中心。指由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牵头或政府主导,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前沿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目标,为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创新服务和产业技术引领的公共创新平台或组织。 (二)面向特色优势产业创新的服务型协同创新中心。指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等创新主体,为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面向我市专业镇、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服务共性需求,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协同开展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技术咨询、人才培养、信息服务等产业创新服务的公共创新平台或组织。 (三)面向产业核心力提升的企业协同创新中心。指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围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深度协同高校、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建设的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 第四条市科技局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协同创新中心由在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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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矿井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充分调动各级员工创新积极性,引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公司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创新为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二、管理创新指打破原来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方法,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合理汇聚、分配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效率、效益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形象得到改善提高目标。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技术或提升现有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科技创新进步项目:创新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以及职务发明专利等。 (2)推广创新项目:对适用新技术的推广项目和已有工作的创新。 (3)管理创新成果:企业现代化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和应用(4)优秀技术决策,公开发表的论文。 (5)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一、组织领导 成立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委员会。 主任:党委书记经理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开拓副经理经营副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建部部长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技术主任安全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 主任经管部主任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团委书记为保证创新工作日常开展,成立员工创新成果评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科协。 办公室主任:科协副主席(兼)

关于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建议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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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为加强股份公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管理与核算,充分发挥股份公司现有资金的最大效益,新华信建议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该中心主要从事股份公司内部各公司的资金结算业务和内部资金管理工作。 一、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意义和作用 (一)资金结算中心成立的意义 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企业内部资金的管理机构,以集中管理的方式负责整个企业的资金结算、收付和调度,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通过资金结算中心,企业不仅能够有效控制资金流向,而且利用资金的整体优势,通过合理调剂资金、优化资金投向和结构等手段,减少资金的沉淀和浪费,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力图使资金结算中心成为企业为自己理财的“内部银行”。 (二)资金结算中心的作用 提高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健性,防范金融风险 企业通过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分散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所属单位的业务运作,这对确保资金安全稳健运作,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资金运作的规范性,防范经营风险 结算中心通过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定,加强资金规范有序地运作,能够避免因分散管理在资金投向控制、筹措管理、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的无序性和盲目性,而给企业带来内部经营风险。 盘活了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结算中心集中分散的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不仅确保企业各成员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而且通过利用资金的整体规模,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加强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资金结算中心的成立,促使企业通过资金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规范有效运作,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程度。 因此成立资金结算中心有其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二、资金结算中心的两种基本运作模式 目前企业资金结算中心的基本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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