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市场秩序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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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自由与效率——哈耶克市场秩序理论及其批评
王生升
内容提要:从亚当·斯密以来,论证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合理性一直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主要任务。

在这个问题上,哈耶克的论证体系以其综合性和规范性而独树一帜。

通过跨学科的研究,哈耶克把经济学的效率论证和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有机地结合为一体,论证了市场自发力量的效率优势。

依据于这种立论,哈耶克对一切有违自发进化原则的理性运动,包括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凯恩斯主义理论政策,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批评和斗争。

尽管在对各种建构理性主义思潮的斗争中哈耶克表现出了深刻的洞察力和敏锐的预见性,但他的立论基础并非无懈可击。

他所坚持的怀疑论、个人主义方法论,以及对经济效率标准的选择,都是值得商榷的。

由于这些缘故,他所论证的市场经济自发进化理论也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大相径庭。

一、市场秩序逻辑的转换
在当代西方经济学界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中,哈耶克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甚至有些学者将他视为该阵营的精神领袖。

与大多数经济学同行相比,哈耶克以其跨学科的研究著述而显得与众不同。

早期的哈耶克,主要局限于价格和经济周期的研究;从40年代开始,他更多地转向社会哲学领域,可以说,他的一系列影响广泛的成名之作都是在这个时期完成的。

尽管存在明显的研究主题的转换——一些学者因此把哈耶克划分成哈耶克Ⅰ和哈耶克Ⅱ,但哈耶克终其一生所要探讨的主题却异常明确,这就是市场秩序的内在逻辑。

在早期研究中,哈耶克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讨论主要集中价格和竞争两个方面。

在他看来,在竞争性市场结构中生成的价格信号构成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内在逻辑;由此,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性就在于这种价格信号在发现和交流信息方面的效率优势。

在评价自己的学术贡献时,哈耶克认为他一生中有两个重大发现,其中第一个发现就是所谓的价格信号对经济体系运行的全面指导功能。

哈耶克认为,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信号具有十分优越的信息交流功能,它能用最简短的形式将最重要的信息在经济个体间传递,并且只传递给相关经济当事人。

不同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变动反映了各种生产资源的相对重要性,经济主体只需要了解这一点,而无须过问导致这种相对重要性变化的背后原因,就能够做出正确的经济选择。

尽管经济个体拥有的信息和知识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限性,但价格信号则把这些有限的信息和知识结合起来:在由许多人组成的经济链条中,每一次信息传递实际上都意味着个人对该种信息的部分修改,包含了个人的专有性知识,并最终融合成多渠道的抽象市场信号。

在这样一个自组织过程中,分散性的决策扩大了整体秩序的可能性,导致对更多信息的考虑,整个活动结构使得个人仅仅通过局部的、零碎的信号就可以对各种无法预见的未知条件实现有效的适应。

然而,把市场经济秩序的逻辑归结为价格机制的信息交流功能,实际上仅仅触及到了问题的表面。

哈耶克的论证远非如此简单。

在早期的著作中,尽管并不十分明确,但哈耶克确实意识到下述立场的重要性,即价格信号所具有的上述功能的发挥,必须以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为依托;也就是说,只有在竞争性市场
结构中生成的价格才能真正引导市场参与者做出符合实际经济条件的决策,从而达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显然,这种观点的形成和哈耶克加入到“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大论战有着直接的关系。

1哈耶克渐渐认识到,应当从过程的角度来理解竞争的含义。

在竞争过程中,各种经济可能性和机会被创造和发现,市场参与者对不同资源之间的相对偏好因此得以形成和改变,并通过价格信号这种形式,把其中的经济含义在不同主体之间传递和交流。

总之,竞争是一种动态过程而不是一种静态结果,是潜在多样性不断展现的过程。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哈耶克在讨论市场经济秩序的内在逻辑,并由此论证这种经济秩序合理性的问题上,与传统的西方微观经济学分析有着明显的差别。

事实上,哈耶克本人对传统的完全竞争理论是大加批判的。

他认为,完全竞争理论是一座建立在沙滩上的宫殿,它所立基其上的一系列前提假设与事实大相径庭,因此该理论与现实的经济活动之间没有什么关联。

然而,正如J. Eatwell 和M. Milgate指出的,哈耶克所表述的上述观点,尽管表现出了某种超越,但仍然没有完全脱离他所批判的完全竞争及一般均衡理论的巢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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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先表现在哈耶克对价格信号作用的过高估计。

正如许多经济学者指出的,经济当事人仅仅依凭价格就做出正确决策并实现均衡的想法纯粹是天方夜谭。

在现货市场上,价格信号对经济当事人的决策确实起着决定性作用;但在那些通过等级制组织来实现的交易中,一系列非价格性因素在决策过程中同样具有异常重要的地位。

现实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大量不间断的关系和契约,这集中体现了对理想市场状态的背离。

3显然,在一个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交易体系中,市场生产者的决策决不会随着价格的每一次波动而变幻无常;相反,为了保证生产的适度稳定性,生产者总是力图控制价格的波动。

作为对价格波动的对抗,长期交易契约、人际关系网络等替代性手段的存在有着广阔的空间。

其次,在讨论价格机制发挥功效所赖以为基础的竞争性市场结构时,尽管哈耶克已经认识到了传统的完全竞争理论的虚幻性,并试图超越该理论,但他的论述基本上还停留在批判上,还没能提出一个替代性的竞争理论。

在后期的研究中,哈耶克试图弥补上述缺陷。

在广泛吸收哲学、社会学等领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他重新向我们展示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内在逻辑,这就是,在法治的框架下,个人拥有广泛的经济自由,该经济体因此能够更为有效地发现和利用知识,并在与其他经济体的竞争中获得效率优势。

在这个逻辑中,哈耶克提出了另一种竞争理论。

在他看来,市场经济秩序在本质上是一种赋予经济个体以自由的制度,是一种发挥经济个体主动性,并在整体上显现出自发竞争态势的过程。

显然,哈耶克所理解的竞争,不是一种静态的市场结构,其界定标准也不是市场竞争主体数量的多寡;竞争的含义必须从保障经济个体的经济自由这个角度来理解。

只要经济主体能够自由地从事经济活动,即经济决策权分散在个人那里,那么以分散的形式保存在个人那里的专有性知识就能够被最有效地发现和利用起来。

由于把竞争归结为个人自由,因此在对待垄断问题上,哈耶克也有着独特的见解。

他指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新知识一般总是被少数人发现和拥有。

所以,源于新知识的某种新产品最初必然会被掌握这种知识的个别企业所垄断生产;其后,大多数人开始学习和使用这种新知识,由此出现了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因此,
1哈耶克“社会主义的计算(三)——竞争的‘解决办法’”《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2 Eatwell, J. and M. Milgate (1994) ‘Competition, Pricec and Market Order’, in M. Colona and H. Hageman (eds), Economics of Hayek, vol. 1: Money and Business Cycles (Aldershot: Edward Elgar).
3弗雷德·布洛克“自我调节的市场的矛盾”《反市场的资本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
竞争态势常常是以垄断状态的结束为起点的,垄断是动态市场过程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在哈耶克看来,这种类型的垄断所具有的合理性,是源于对特定知识享有的合法独占权,它以经济自由原则为前提条件;它能够提供一种实质性激励,促使人们去改进资源的使用和分配方式。

在哈耶克看来,只有通过政治暴力工具所获得的垄断权,才是最具危害的,这种垄断意味着对经济自由原则的破坏,它是一切市场竞争主体都无法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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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主义的立场出发,把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规定性理解为个人自由,还只是完成了论证的一半;要想证明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性,哈耶克还必须解决另一个问题,即分散的个人自由行动如何能够实现整合并因此显现出整体性秩序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哈耶克把希望寄托在了社会经济规则上。

哈耶克认为,分散的个人自由行动能否相互契合,并在整体上显现出一种秩序,关键在于这些行为主体的预期——或是关于一系列外部事件的预期,或是关于他人行为方式的预期——能否彼此相容。

“所谓社会的秩序,在本质上便意味着个人的行动是由成功的预见所指导的,这亦即是说人们不仅可以有效地运用他们的知识,而且还能够极有信心地预见到他们能从其他人那里所获得的合作。

”5而内部规则的出现,则正是社会经济进化过程中自发产生的一种解决方案。

在促进经济当事人的预期相互协调方面,内部规则具有传递“一般性知识”的重要功能。

首先,内部规则为价格信号提供了背景知识,使其获得普遍认同的经济含义,从而能够被不同的市场主体所理解并因此传递真实的信息。

从这个意义上讲,内部规则促进了价格信号所包含的知识的使用。

6显然,这种研究思路是对早期价格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其次,内部规则更重要的功能还在于,它为经济当事人的自由行动划定了界限。

这种划界功能规定个人拥有各种自由权,这实质上为合作行为提供了强制性的保护框架。

这样,内部规则和价格信号一起,在不同经济个体之间传递了信息和知识,并保证了经济系统实现统一和连贯。

总之,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方面促进了知识的发现过程,从而加速了知识总量的增长和分化的加深;另一方面,它还保证了这些分散性的知识能够实现最有效地配置和整合,从而促进了各种生产性资源的合理配置。

由于市场经济秩序具有这种效率优势,因此它在与其他类型的经济秩序的竞争中胜出并扩展开来。

近代经济发展史,就是一部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扩张的历史
二、效率标准的“特殊”选择
众所周知,大部分西方经济学家在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辩护和论证时,也使用效率论证,而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帕累托最优原则通常被视为最具综合性的效率评价方法。

一般认为,帕累托效率原则之所以被广泛接受,部分缘于下述事实,即这些原则不需要借助于人际功利比较就能评价社会和经济状态的优劣。

7应用帕累托效率标准的一个辩护理由是,它是一个符合理性的合理性原则,
4哈耶克特别批判了两种类型的垄断,一类是工会对劳动力供给的垄断,另一类是政府对货币发行权的垄断。

他认为,这两种垄断都是对经济自由原则的破坏,是造成滞胀恶果的元凶。

5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第200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6 Ioannides, S. (1992), The Market, Competition and Democracy Aldershot: Edward Elgar
7对人际功利比较的可能性一种较有道理的批评意见认为:在选择一个能衡量所有人的功利基准点和衡量
标准时,不可能排除任意性。

由于不可能进行人际功利比较,因此我们也无法保证能够将相互冲突的个体
利益有效地整合为总功利,并以此来评价不同社会状态的优劣;考虑到这一点,帕累托效率原则可能是更
好的替代办法,它排除了功利主义因素。

因为帕累托改进在使一些人受益的同时并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8但是,论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效率优势时,哈耶克的论证方式与上述的流行思路相去甚远。

在为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提供辩护和捍卫的过程中,哈耶克所选取的效率标准,既不是某种综合性的物量指标,也不是某种主观性的效用指标,而是一种知识指标,即某个经济体能否有效地利用其中个体所拥有的知识。

更为确切地讲,哈耶克看中的是个人所掌握的那种不可言说的默示知识——关于“如何做”的知识;正是在处理这类知识的能力上,哈耶克论证了价格体系、进而“正当行为规则”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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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哈耶克关于效率标准的这种与众不同的选择,是否真的是一种很好的替代品呢?就笔者看来,恐怕未必。

不可否认,哈耶克精心选取这种效率标准,确实有助于凸现保障个人经济自由的意义,换而言之,有助于揭示市场经济的效率优势与分散的经济决策权之间的紧密联系。

但问题在于,知识的增长并不等同与财富的增长,前者只是提供了一种潜在的可能性,至于说它会不会发展成为一种现实的生产力,是否会相应地增加社会总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仍然是一个不确定的过程。

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一定社会经济的技术进步速度是由两个基本因素决定的:首先是人类社会在探索自然奥秘和生产实践中世世代代积累起来的科学和技术知识存量;其次是既存的社会制度能够为科学和技术知识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

”10而在哈耶克的效率论证的逻辑中,他却把知识的利用效率和财富的增长率直接等同起来,完全忽略了其他经济、政治因素的影响。

11尽管在权衡各种因素对经济效率影响的权重方面还存在众多困难,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经济效率决不仅仅是知识利用率的一元函数。

关于这个问题,托姆·博托莫尔为我们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

他指出,哈耶克的效率标准和通用的GDP效率标准之间存在严重的偏差。

1950到1973年间是国家干预政策盛行的时期,按照哈耶克的标准,它显然劣于1820—1950之间的任何时期,因为凯恩斯主义政策主要发生在二战结束以后。

但根据GDP和人均GDP的增长率这一效率指标,前者却是后者任何时期的两倍强。

从个案角度看,1979年以来的英国最接近哈耶克的理想情况,但其特征却是大量失业、经济衰退;而哈耶克的故国奥地利,社会党对经济政策一直发生重要影响,它从1971年以来长期执政,但该国却恰恰是失业率较低、经济增长率较高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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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在论证市场经济的效率时,哈耶克事实上更为强调分散性知识的利用,这种做法显然只是表达了社会劳动分工过程的一个方面。

现代的市场经济是以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方式为基础的,与这种生产组织方式相适应,知识本身的增长也不断呈现出社会属性。

在知识分工日益加深的同时,被不同个人所共享的理论知识也在不断增长,并在社会经济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代
8艾伦·布坎南指出,依据不同的前提条件,帕累托效率原则可能并不是一个合理性原则。

例如,在一个利益竞争的社会关系中,帕累托改进在提高竞争一方利益的同时尽管没有损害另一方当下利益,但却有可能使其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艾伦·布坎南《伦理学、效率与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尤其考虑到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利益冲突与竞争是一个基本方面,所以帕累托效率的实际应用范围可能极为狭小。

9邓正来《自由与秩序》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0林岗、刘元春、张宇“诺斯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第279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11例如,伊曼努尔·沃勒斯坦和特奥托尼奥·多斯桑托斯等学者就强调指出,既存的世界分工体系对不同国家的财富增长和经济效率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12托姆·博托莫尔《现代资本主义理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经济史的事实表明,不是那些默示的个人知识,而是那些能够为不同经济主体共享的理论知识,才真正改变了生产和交换的方式,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

而且,甚至个人知识赖以形成的认知框架,也随着理论知识的进步而不断修正和改变。

对于这一点,卡尔·波普儿的“世界3”理论显然是一种回应。

部分地源于社会性知识的增长,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的规模扩张获得了可能性,它也被R. Nelson、S. Winter等学者视做存储、发现和传播知识的“超个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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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主义的不连贯性
在论证市场经济秩序的效率优势时,选取个人知识的利用作为支点所面临的上述困境,从根本上讲,是根源于哈耶克所坚持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局限性。

哈耶克认为,个人的行为,尤其是行为背后的动机和观念,构成了社会进化过程的基本事实,它们组成了社会整体。

社会科学理论的实质就在于,从不同类别的个体行为出发,从思想上建构由个人行为——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所产生的并非出于设计的总合秩序,从而组成社会整体、提供社会结构的关系体系。

14在许多场合,哈耶克都表达了这种方法论原则。

例如,在解释社会进化过程时,哈耶克就曾明确指出,个人可以通过违背传统规则及实验新做法的方式,而象发明者那样生成出“新的变量”。

如果这些新的变量能在与传统和其它替代性的新行为方式的竞争中通过群体中的愈来愈多的个人的仿效而胜出,那么它们就有可能成为社会共同体中的新的行为性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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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仅仅从个人行为出发来解释社会进化过程是很难令人满意的,因为现实的个人行为总是受到社会制度和规范的重要影响,很难想象一个没有任何制度和规范的历史时刻,其时仅仅是物质环境和个人的天性产生出一定的理性行为。

16在评论哈耶克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时,V. Vanberg指出,这种立场的解释力和规范性结论都存在着明显的局限,“这不仅在于构成自发市场秩序基础的许多规则是由一些组织机构来执行实施这一事实,而且也在于,除非在特定的严格条件下,否则自发过程本身不能保证一定类型的规则的出现及实施这一事实。

”17为了克服这种缺陷,许多坚持个人主义立场的新制度经济学学者,在解释制度的变迁问题上最终滑向了功能主义的解释。

18哈耶克的情况也不例外。

S. D. Parsons指出,严格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要求意向性解释,即以未来的需要和意愿13理查德·纳尔逊、悉尼·温特《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商务出版社1997年版
14 T. Lawson把哈耶克的社会科学方法称作建构方法。

(Lawson, T. (1997), ‘Development in Hayek’s Social Theorising’, in S. F. Frowen,(ed.) Hayek: Economist and Social Philosopher——A Critical Retrospect Macmillan Press Ltd.)
15 Hayek, F. A. (1979), 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Vol. 3: 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People,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6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17Vanberg, V. (1986), ‘Spontaneous Market Or der and Social Rules: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F. A. Hayek’s Theory of Cultural Evolution’, in J. C. Wood and R. N. Woods (eds) F. A. Hayek:Critical Assessments(Ⅳ) London:Routledge1991
18当然,另外一些坚持个人主义立场的学者,如道格拉斯·诺斯、安德鲁·斯考特等试图对功能主义倾向
做出反击,尝试将制度内化成个人(有意或无意)的最优决策行为。

然而,这种努力并不成功。

(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来解释当前的行为。

但哈耶克的后期研究显然偏离了这种要求,当他强调在文化进化过程中“群体选择”(group selection)最为重要时,他已经在事实上转向了整体性的功能主义立场。

从这个立场出发,哈耶克根据制度规则对社会系统运行/目标的效能来解释其变迁过程。

19。

根据这种整体性的功能主义观点,文化规则的进化是一个筛选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是通过实践这些规则的不同群体所获得的差别性优势来实现的;至于何以采纳某一规则,则并非源于个人的动机和理性行动,而是出于不为人知、甚或纯粹偶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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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里的问题当然不在于是否采取了功能性解释,而在于是否把个人行为和经济体的功能改进协调起来。

在哈耶克的论述中,不同个人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似乎自然能够导引出经济体效率的改善。

但遗憾的是,我们找不到一种逻辑联系,以便从个人行为过渡到整体效率的改进。

在一个利益相互冲突和竞争的社会关系中,对某些个人而言有利的行为方式,完全有可能不利于该社群整体的效率提高。

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关于知识产权的期限问题:对于个人而言,合理的行为方式是要求一种无限期的专有权,但这种行为方式却不符合整个经济体效率的提高,因为对知识无限期的的垄断使用必定会严重阻碍知识的传播。

或许,可以设想存在某种反馈系统,它保证个人认知到整体性效率的优先性,从而选择某种自我牺牲式的行为模式。

但V. Vanberg否定了这种修正的可能性。

他指出,搭便车问题是一个无法超越的障碍:对于那些遵奉某种自我牺牲行为模式的个体而言,只有当群体间的比较优势大于本群体内部的相对损失时,这种行为模式才可能得到进化和维持;可是,这种条件几乎是不存在的。

不仅如此,这种解决办法强调了审慎设计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某种精心的设计来保证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这种做法不可避免地破坏了哈耶克的自发进化逻辑。

21J. C. Harsanyi 也批判了哈耶克这种方法论转向的不成功:由于缺乏功能需求与规范形成之间的实际机制,即无法在个人建立和维护这些社会规范的行为和社会整体的有效功能之间构建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因此它并不构成一种真正的解释。

而且,这种企图实际上假定存在一种脱离有目的的行为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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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怀疑论的尴尬
尽管在严格的个人主义和整体性功能主义之间摇摆不定,但从总体上看,哈耶克对自由竞争市场经济的辩护仍然表现出极大的说服力。

这种说服力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该理论所依赖的哲学基础,即社会进化理论和有限理性论。

19 Parsons, S. D. (1997), ‘Hayek and the Limited Knowledge: Philosophical Aspects’, in S. F. Frowen,(ed.) Hayek: Economist and Social Philosopher——A Critical Retrospect Macmillan Press Ltd.
20Vanberg, V. (1986), ‘Spontaneous Market Order and Social Rules: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F. A. Hayek’s Theory of Cultural Evolution’, in J. C. Wood and R. N. Woods (eds) F. A. Hayek:Critical Assessments(Ⅳ) London:Routledge1991
21Vanberg, V. (1986), ‘Spontaneous Market Order and Social Rules: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F. A. Hayek’s Theory of Cultural Evolution’, in J. C. Wood and R. N. Woods (eds) F. A. Hayek:Critical Assessments(Ⅳ) London:Routledge1991
22 Harsanyi, J. C. (1968) ‘Individualistic and Functionalistic Explanations in the Light of Game Theory: The Example of Social Status’, in I. Lakatos and A. Musgrave (eds) Problem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Amsterdam: North Hol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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