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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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中心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音频、视频等档案资料;2. 中心各部门、各窗口形成的业务档案;3. 中心参与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管理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各部门、各窗口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著录规则》和《档案分类与编码规则》进行。

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分类存放”的原则。

3.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库房管理规范》进行。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措施。

4.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查阅利用办法》进行。

档案查阅利用工作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

5.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办法》进行。

档案销毁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保密、安全”的原则。

6. 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四、档案管理职责1. 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 各部门、各窗口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窗口的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行政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与公民沟通的桥梁,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

而档案管理作为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政务活动的规范、便捷进行管理和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水平,让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政务服务,加强档案管理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一些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岗位和具体的工作职责,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确保档案管理的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

应该加强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让全体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工作人员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档案管理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档案管理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之一就是加强档案管理技术支持。

应引进先进的档案管理软件和设备,提高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应加强对档案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将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应用于档案管理中,提升档案管理的级别和质量。

三、加强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措施档案的安全与保密是档案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之一就是加强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措施。

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安全保密制度,规范档案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应加强对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加强档案管理的服务意识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之一就是加强档案管理的服务意识。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应将公民的需求放在首位,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培养,提高服务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服务中心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服务中心业务档案包括:业务合同、协议、文件、报告、统计报表、凭证、会议记录、工作总结、项目档案、客户资料、培训资料等。

2. 服务中心业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三、档案管理制度1. 归档范围:所有业务活动产生的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 归档时间:业务活动结束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3. 归档要求:(1)归档文件应完整、准确,无破损、污损、褪色等情况。

(2)归档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装订、编制目录。

(3)归档文件应使用规范的档案盒,档案盒上应标明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4. 档案保管:(1)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火、防盗。

(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档案查阅、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5.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2)档案查阅、借阅应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档案利用过程中,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照等。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五、监督与检查1. 服务中心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 服务中心应接受上级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政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及时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人事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考核记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第五条新入职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在一个月内收集齐全,并归档管理。

第六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档案资料。

第七条人事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封存等要求进行。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由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条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条件。

第十条查阅、复制、摘抄档案资料,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批,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二)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档案的,应提供合法依据。

(三)查阅档案时,应尊重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拆封、涂改、损坏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十二条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第十四条档案销毁应由两名以上管理人员在场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泄露等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政务中心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

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部门的窗口和纽带,承担着大量的行政服务工作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行政服务中心需要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安全、便捷地使用和查阅。

下面将从加强档案管理的制度建设、技术手段和人员培训三方面,提出加强档案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档案管理的制度建设(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行政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的管理责任和程序,规范档案的著录、编排、存储、借阅、销毁等各个环节,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加强档案管理监督:行政服务中心应设立档案管理监督岗位或机构,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强化档案保管安全:行政服务中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整理和维护工作。

应加强对档案保管场所的保护,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档案遭到人为破坏或丢失。

(四)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集中化存储和管理,提高档案的效率和便捷度。

(一)建立档案数字化系统:行政服务中心应采用现代化的档案数字化设备,对重要的纸质档案进行扫描和存储,建立档案数字化系统。

这样可以实现档案信息的快速检索和共享,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推行电子化借阅:行政服务中心应尽可能推行电子化借阅制度,通过电子借阅系统提供便捷的档案借阅服务,不仅节省了纸质档案的存储空间,还能提高档案利用率和查询速度。

(三)实施平台化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可以引入档案管理平台软件,将各类档案整合到一个平台上进行管理,实现档案信息的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

这样不仅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还方便了档案的使用和查阅。

(一)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行政服务中心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档案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3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3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____档案法》以及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一)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文件。

(二)中心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文件、____、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照片、音像资料。

(三)中心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四)中心人员档案、名册、奖惩及调动等资料。

(五)中心的业务资料、统计报表。

(六)中心的考勤、考核记录。

(七)其它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二、归档要求(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卷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二)凡归档的文件资料一律采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对已破损、字迹褪色及使用圆珠笔书写的重要文件,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后归档。

(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按照文件形成规律和保持文件之间历史联系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本部门活动的基本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归档卷宗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卷宗要按一定的次序系统排列,并按有关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三、档案的保管和使用(一)中心档案库房和橱柜要有防盗、防火、防密、防潮等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二)库房内的档案必须按档案门类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分类排列,并编制存放索引,便于查找。

(三)秘书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对破损或变更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四)为保护库房内整洁、美观,不准堆放与档案、资料无关的杂物,并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

(五)中心人员借阅、复印中心档案室资料,须经秘书处批准;外单位人员查阅(不外借)、复印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秘书处同意。

(六)使用者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拆卷、撕页、污损或在文件上勾划、涂改;查阅时不许吸烟、喝水;借阅的档案应切实保管好,不许转借,不得遗失,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钻研档案保护技术,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二、库房内档案资料应按要求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三、档案库房要坚固,有“八防”设施(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光、防潮、防鼠、防污染)。

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时提出更换建议。

要经常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做其它技术处理。

四、档案出入情况应详细记录,借阅的档案收回时要认真检查,及时放回原处,防止前后错位。

五、档案库房要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档案工作人员出入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下班前关好门窗,关掉电源。

六、库房内严禁吸烟。

停电时进入库房,应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器具。

七、要做好温湿度记录,在现有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档案库房内的温湿度,尽力使库内温湿度达到相关要求,即温度为14℃—24℃,相对湿度为45%—60%。

要保持室内卫生,库房内不准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档案柜架的排放要与墙体和窗户保持一定距离,以利于库内空气流通。

九、要提高警惕,做好保卫、保密工作,严防发生盗窃破坏档案资料的事件。

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 服务中心内部文件、报告、请示、通知、函件等文书档案;2. 服务中心各部门、各科室、各项目形成的各类业务档案;3. 服务中心参与或承担的各类项目、活动、会议、培训等形成的档案;4. 服务中心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协议书等;5. 服务中心购置、租赁、捐赠、接受等物品的清单、凭证等;6. 服务中心历史沿革、大事记、荣誉证书、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中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服务中心各部门、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3.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负有直接责任。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各科室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收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建立档案目录;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将整理好的档案按年度、类别、项目等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存放、保管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可利用;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为服务中心各部门、各科室及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3. 档案借阅:档案管理部门对借阅档案实行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借阅、归还有序进行。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 档案销毁前,档案管理部门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方可销毁;3. 档案销毁应采取焚烧、化浆等方式,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七、档案安全责任追究1. 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2. 服务中心各部门、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对档案安全负有直接责任;3.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优化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平台,其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高效利用,特制定以下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 国家档案局、地方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3. 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各科室产生的文件、资料、报表、照片、录音、录像等;2. 行政服务中心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协议等;3.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个人产生的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2. 各部门、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个人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各科室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3.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归档;4. 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5. 利用:根据工作需要,依法提供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制等服务。

五、档案保管与安全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六、档案利用与保密1. 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合规、便捷”的原则,为工作人员和公众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2. 档案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泄露;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以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1.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档案的归档1.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标明相应的档案号。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 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并标明归档日期和归档人的签名。

五、档案的借阅和归还1. 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如需借阅档案,须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借阅目的、借阅时间等相关信息。

2. 档案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审批借阅档案的申请,并在档案借阅登记册上记录相关信息。

3. 档案借阅期限为15个工作日,逾期需续借的,应提前申请,并得到档案管理部门的批准。

4. 档案借阅结束后必须按时归还,并经过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六、档案的保管和销毁1.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有适当的档案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3. 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对已经归档的档案进行定期清理和销毁,确保档案不产生冗余和占用过多的空间。

4. 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销毁,销毁记录应做好保存。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024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2篇)

2024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2篇)

2024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旨在确保中心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保护和利用行政审批活动的相关档案,为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档案管理职责1. 中心设立档案管理组织,负责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a. 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b. 负责行政审批活动的档案收集、整理、分类、编目和归档工作;c. 组织档案的保管、借阅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性和可追溯性;d. 开展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可操作性;e.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f. 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和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满足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需求。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 中心应制定明确的档案收集工作计划,并按时收集行政审批活动相关的档案材料。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按照分类和编目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3. 整理工作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档案的目录、附件和相关材料的齐全性和一致性。

四、档案的保管和借阅1. 中心应建立安全、稳定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保存性。

2. 档案的保管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包括档案的装裱、封装、标识和记录。

3. 档案的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不被篡改的保证。

五、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1. 中心应大力推进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2. 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应包括档案的扫描、整理和存储,确保电子档案的格式和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档案检索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供快速、准确的档案查询和信息咨询服务。

六、档案的销毁和移交1. 档案管理组织应制定档案销毁和移交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档案的清理和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包括销毁申请的审批流程和销毁日志的记录。

行政服务窗口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窗口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服务窗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高效利用,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 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的各类审批、许可、证明等业务档案;2. 行政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等;3. 与行政服务窗口业务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4. 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个人档案;5. 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行政服务窗口负责人对本窗口的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3. 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归档,并对归档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档案整理与归档1. 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装订、装框等规范,确保档案资料整齐、美观、便于查阅;2. 档案资料归档时,应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分类、排序,并填写归档登记表;3. 归档后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室规定存放,不得随意借阅、外借或私自销毁。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2. 档案资料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需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3. 档案资料利用需按照档案目录进行检索,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4. 档案资料查阅、复制等,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批准。

六、档案销毁1. 档案资料销毁需严格按照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 档案资料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并填写销毁登记表;3. 档案资料销毁需在档案管理员监督下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行政服务窗口应积极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2. 档案资料数字化需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3. 档案资料数字化后,应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完整、可追溯。

政务中心托管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托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务中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务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政务中心各部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 政务中心与其他单位、个人往来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3. 政务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培训等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政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政务中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归档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3. 档案归档:各部门应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归档。

五、档案保管1. 档案库房: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

2. 档案设施: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温湿度控制设备、防火设备、防盗设备等。

3. 档案保养: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保养,确保档案的完好。

六、档案利用1. 档案查询: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档案查询窗口,为公众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2. 档案复制: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对公众提供的档案进行复制。

3.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动档案的利用,为政务中心工作提供支持。

七、档案安全1. 档案安全责任:政务中心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应承担档案安全责任,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档案安全防范: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防范制度,加强档案安全保卫工作。

3. 档案安全检查: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库房及档案资料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二)科学管理,提高档案的获取和利用效率;(三)便捷服务,为用户提供快速、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复制服务;(四)保密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档案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落实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三)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的档案整理和传递工作;(四)负责档案查询和复制的服务工作;(五)负责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七条档案的收集应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政务服务中心产生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的整理应依据文件分类和归档规范,对档案进行组卷、装订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九条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文件保管期限和存档规定,将档案存入档案库或其他指定的保管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档案的保管应制定相应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存放环境和设施的安全、有效。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服务第十一条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复制服务,确保用户能够及时获取所需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的查询应根据用户请求,提供准确的档案查询结果,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十三条档案的复制应根据用户需求和档案管理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档案复制服务。

第十四条档案的利用应根据用户需求和档案管理规定,提供相关的档案利用服务,确保档案的使用有效和合规。

第五章档案安全和保密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档案安全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归档、利用和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和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条中心依法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档案负有全面责任,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该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公民和法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要求管理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六条中心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归档和保管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档案应当按照分类和编目的原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应当采取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形式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过期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转移或者移交。

第十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禁止私自调阅、复制或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一条中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策,规范档案的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实际需要,服务于中心的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安全。

第十四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档案的保密要求,禁止私自泄露档案的内容。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和销毁第十五条中心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私自丢弃、毁坏或篡改档案。

第十七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十九条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中心应当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档案管理问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 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2. 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办理业务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3. 服务中心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培训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4. 服务中心与其他单位、个人往来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5. 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

2. 各部门、窗口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窗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窗口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归档手续。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五、档案安全1. 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火灾等损害。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2. 鉴定为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继续保存;鉴定为不再保存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3. 销毁档案前,应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归档范围: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文件,“中心”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重要资料及照片、音像材料等,“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干部职工名册、考核奖惩、晋升及调动等文件材料,及其它应该归档的材料、资料。

2、档案保管:档案由专职人员保管。

保管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工作。

严格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安全。

二、“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归档范围: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2、档案利用:“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

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要及时归还;其他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需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档案保管:档案经整理后,每天必须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服务中心所有业务档案的管理,包括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

第三条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依法管理,安全保密;(四)便于查阅,方便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服务中心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二)服务中心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三)服务中心参与的重大活动、项目、会议等形成的资料;(四)服务中心获得的荣誉、奖励、表彰等材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第七条档案整理流程:(一)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二)编号:按照档案分类顺序进行编号;(三)编目:对档案进行详细编目,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日期、页数、保管期限等;(四)装订:将整理好的档案装订成册,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服务中心业务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二)档案存放应按分类、编号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完好无损;(四)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爱护档案,按时归还。

第十条服务中心业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办理查阅手续,填写查阅登记表;(二)查阅档案应在档案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三)查阅人应爱护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涂改、损毁档案;(四)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和利用情况,对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归档。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十一条服务中心业务档案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政务中心_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_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政务中心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政务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会议、培训等形成的文件、资料。

3.政务中心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往来文件、资料。

4.政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并在归档前进行整理。

2.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3.档案归档: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将整理好的档案定期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妥善保管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3.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积极为用户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六、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程序进行。

2.档案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并报政务中心负责人批准。

3.档案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在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安全、合规。

七、档案安全与责任1.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管理员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3.档案管理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由政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奖励与处罚1.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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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归档范围: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文件,“中心”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重要资料及照片、音像材料等,“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干部职工名册、考核奖惩、晋升及调动等文件材料,及其它应该归档的材料、资料。

2、档案保管:档案由专职人员保管。

保管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工作。

严格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安全。

二、“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归档范围: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2、档案利用:“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

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要及时归还;其他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需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档案保管:档案经整理后,每天必须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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