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全数字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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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数字记忆大汇总

中级经济法数字记忆大汇总

中级经济法数字记忆大汇总
数字记忆是指通过重复暗示、集中注意力和运用记忆技巧等方式来记
住数字序列或数字组合的能力。

在经济法中,数字记忆可以用来记忆相关
法律条款、案例编号、金额等重要信息。

以下是一些数字记忆的常用技巧
和方法,供中级经济法学习者参考:
1.切分记忆法:将较长的数字序列切分成更小的组合,然后逐个记忆。

例如,将一个12位的数字拆分为3个4位的子序列,然后逐个记忆。


样可以减轻记忆负担,提高记忆效果。

2.关联记忆法:将需要记忆的数字与已知的信息进行关联。

比如,将
法律条款的编号与相关的具体案例或事实进行关联,可以帮助记忆。

3.编码记忆法:将数字转化成更易记忆的形式。

例如,可以用字母代
替数字,用特定的词语来表示数字。

这样可以提高数字记忆的效率。

4.分层记忆法:将数字序列分成几个层次,先记忆每个层次的数字,
然后逐渐添加其他层次的数字。

这样可以缓解记忆负担,有助于记忆长数
字序列。

5.借助图像记忆法:将数字转化成图像,利用视觉记忆来辅助记忆。

比如,可以将数字转化为具体的物体、场景或动作,然后通过想象这些图
像来记忆数字。

6.反复记忆法:通过反复的练习和记忆来巩固数字记忆。

可以使用闪卡、练习题等方式反复复习,直到数字可以准确无误地记忆。

7.分组记忆法:将数字按一定规律进行分类和组合,然后记忆每个组
合的特点和顺序。

这样可以减小记忆负担,简化记忆过程。

快速记忆:中级经济法数字大汇总

快速记忆:中级经济法数字大汇总

快速记忆:中级经济法数字大汇总(三、人数1、公司一般应设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2名监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在其组成成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有限、股份、国独),2、2人以上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最低限额。

3、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股东数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

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例外。

4、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应当采用募集设立方式)5、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6、3-9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人数,7、5-19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8、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制,一般至少有5人为发起人。

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9、7-13人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人数10、国有企业监事会由主席1人,监事若干人组成。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1/4:债权人会议可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1/3:(1)经厂长、企业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由1/3以上的董事、监事或者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可以由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4)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2/3以上董事或委员参加才能举行,决议全体的半数通过。

1/2:(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般决议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须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或进行选举,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2/3:(1)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2)监督机构委派和政府其他部门派出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2/3 (3)国有企业监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必须要有2/3以上的监事出席(4)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解散与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级经济法数字考点

中级经济法数字考点

中级经济法数字考点摘要:一、前言二、经济法数字考点的概念与特点三、常见的经济法数字考点1.增值税税率2.企业所得税税率3.个人所得税税率4.营业税税率5.消费税税率6.房产税税率7.土地增值税税率8.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9.印花税税率10.契税税率四、经济法数字考点的备考策略1.掌握基础概念和法规2.理解税种的区别与联系3.熟悉税收优惠政策4.定期练习,查漏补缺五、总结正文:一、前言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税收、企业、个人等多方面的权益。

在学习和备考经济法的过程中,掌握各类数字考点是提高成绩的关键。

本文将对中级经济法数字考点进行梳理和总结,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二、经济法数字考点的概念与特点经济法数字考点主要是指在经济法领域中,涉及具体数字、比例、金额等方面的知识点。

这些知识点具有以下特点:1.法规性:经济法数字考点来源于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2.严谨性:数字考点要求精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篡改。

3.实用性:掌握经济法数字考点有助于正确处理经济活动中的税收问题,保障各方权益。

三、常见的经济法数字考点以下是中级经济法考试中常见的数字考点:1.增值税税率:一般税率为13%、9%、6%,适用于不同的货物和服务。

2.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

3.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档,分别为3%、10%、20%、25%、30%、35%、45%。

4.营业税税率:一般税率为5%,适用于某些特殊行业和领域。

5.消费税税率:根据不同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税税率有所不同,如烟、酒类税率为56%。

6.房产税税率:一般税率为1.2%,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

7.土地增值税税率:分为四级,分别为30%、40%、50%、60%。

8.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一般税率为7%,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

9.印花税税率:根据不同合同和文件类型,税率有所不同。

10.契税税率:一般税率为3%-5%,适用于房地产交易。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的《经济法》是一门重要的科目,涵盖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规定。

以下是对一些关键知识点的总结。

首先是经济法的主体。

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

了解不同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理解经济法的基础。

在公司法律制度方面,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等都是重点。

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等方面存在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上限规定,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则没有上限。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也是常考内容。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入伙与退伙的规定等方面有所不同。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同法律制度是重中之重。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违约责任等都需要重点掌握。

例如,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合同生效的条件,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抗辩权等。

在金融法律制度中,票据法律制度较为复杂。

票据的种类、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票据的背书、承兑、保证等知识点需要深入理解。

同时,证券法、保险法等方面的基本规定也不容忽视。

在增值税法律制度方面,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必须掌握的。

比如,不同类型的货物和服务适用的税率不同,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也有具体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也是考试的重点。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等都需要牢记。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涉及到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等项目的确定。

在相关法律制度方面,预算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也可能会在考试中出现。

为了更好地掌握这些知识点,建议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多做练习题,通过实际案例来加深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运用。

同时,要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关注,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中级经济法数字时间归纳

中级经济法数字时间归纳

中级经济法数字时间归纳(最新版)目录1.中级经济法概述2.数字时间归纳的概念与作用3.数字时间归纳的具体方法与实践4.数字时间归纳的实际应用5.总结正文一、中级经济法概述中级经济法是我国法学领域的一门重要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它涵盖了各类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经济纠纷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实际应用中,中级经济法对于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数字时间归纳的概念与作用数字时间归纳,是指在经济法领域中,通过对时间这一要素的归纳整理,以便于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方法。

它将复杂的经济法律关系简化为可以量化的时间序列,从而为分析和处理经济法律问题提供了便利。

数字时间归纳在经济法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包括:1.帮助理解和把握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化规律;2.为解决经济纠纷提供参考依据;3.促进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拓展。

三、数字时间归纳的具体方法与实践数字时间归纳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1.对经济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等环节进行时间梳理;2.将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归纳和分类;3.分析时间序列中的规律性现象,以便于对经济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在实践中,数字时间归纳可以应用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税收争议等多种经济法律问题的解决。

通过数字时间归纳,可以更清晰地展现经济法律关系的演变过程,从而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有力的分析工具。

四、数字时间归纳的实际应用数字时间归纳在实际应用中的案例不胜枚举。

例如,在某合同纠纷案中,通过数字时间归纳,可以清晰地展现合同签订、履行、终止等环节的时间顺序,从而为法官判断合同纠纷的责任归属提供重要依据。

在税收争议案中,数字时间归纳可以帮助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梳理税收缴纳的时间序列,以便于查找税收违规行为。

五、总结中级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活动中法律问题的重要学科,而数字时间归纳则是辅助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有效方法。

通过对时间这一要素的归纳整理,数字时间归纳为分析和处理经济法律问题提供了便利。

中级经济法数字要点口诀

中级经济法数字要点口诀

中级经济法数字要点口诀中级经济法这门学科里,数字要点那可真是不少,要想轻松记住它们,还真得有点小口诀。

咱先说公司法律制度这块儿。

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那是 50 个以下,就像一个不大不小的班级,人数不多不少刚刚好。

有限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那是 3 万元,这数字就像一道门槛,跨过去公司才能起步。

再看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 2 到 200 人,这就像一个热闹的聚会,人多但也不能太乱。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500万元,这可就像是一座高楼的基石,足够坚实才能撑起公司的大厦。

然后是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责任可真是重大,就像背上了一个重重的行囊,不能轻易放下。

有限合伙企业里,至少得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这一个普通合伙人就像是队伍里的领队,带着大家往前走。

在合同法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这 20%就像是一个黄金比例,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

我还记得有一次给学生们讲这些数字要点,有个学生一脸苦恼地说:“老师,这么多数字,我怎么记得住啊!”我笑着跟他说:“别着急,咱们把这些数字变成口诀,就像唱歌一样,多唱几遍就记住啦。

”于是我带着他们一起编口诀,一起大声朗读,那场面,可热闹了。

最后考试的时候,大家都因为记住了这些口诀,答题顺顺利利的。

票据法律制度也有不少数字要记。

票据权利时效,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 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 2 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个月。

这些时间就像一个个小闹钟,提醒着票据的有效期。

在证券法里,首发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这 3000 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得好好努力才能达到。

增值税的税率也是个重点。

13%、9%、6%,不同的税率对应着不同的货物和服务,可不能搞混了。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关于数字的总结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关于数字的总结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关于数字的总结数字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会计师,我们经常需要处理大量的数字数据,进行分析和决策。

数字不仅仅是用来记录和计算,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经济法的规则和原理。

在本文中,我将总结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中数字的重要性和应用。

数字在会计师的工作中是不可或缺的。

会计师需要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情况,数字是用来准确表达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等信息的工具。

通过数字,会计师可以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状况,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

数字在经济法的应用中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数字在经济法中起到了统计、计算和验证的作用。

例如,在合同法中,数字被用来确定合同的金额、期限和履行义务;在公司法中,数字用来衡量股东的权益和责任;在税法中,数字用来计算纳税义务和申报税款。

可以说,数字是经济法正确应用的基础。

数字还可以帮助会计师和经济法律专业人员进行经济分析和决策。

通过对数字数据的分析,可以揭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趋势,帮助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和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同时,在法律实践中,数字可以用来评估案件的价值和风险,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辩护。

然而,数字并非是绝对的。

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中,数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

会计师和经济法律专业人员在处理数字时,需要注意数据的来源和真实性,避免数据的误导和错误分析。

此外,数字的解读也需要考虑背景和环境因素,避免歧义和误解。

数字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仅是用来记录和计算的工具,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应用经济法的规则和原理。

在数字化时代,会计师和经济法律专业人员需要不断提升数字素养,灵活运用数字工具,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更加精准和全面的服务。

希望本文对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关于数字的理解和应用有所启发。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数字类考点汇总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数字类考点汇总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数字类考点汇总哎呀呀,这“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数字类考点汇总”,对于我这个小学生/初中生来说,简直就像一座超级巨大的知识山峰!
你想想,那些数字考点,就像密密麻麻的小星星,数都数不过来。

比如说,关于货币供应量的相关数字,那可不是随便就能记住的呀!还有什么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这一个个数字就好像在跟我玩捉迷藏,我得费好大的劲儿才能把它们一个个找出来。

就像我们做游戏,要找到藏在各个角落里的小伙伴,这找数字考点也差不多。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个探险家,在知识的大森林里寻找那些珍贵的数字宝藏。

可这过程真不容易,一会儿这个数字跑了,一会儿那个数字藏得更深了。

比如说,讲到财政支出的增长比率,那一串数字,难道不像一群调皮的小猴子,上蹿下跳,让我抓不住?还有那税收的税率,就跟变魔术似的,一会儿高一会儿低,真让人头疼!
再想想我们学数学的时候,那些难题就已经够让人烦恼的了,这经济知识里的数字考点,可比数学题还复杂!我真想问问,为啥要有这么多数字要记呀?难道就不能简单点吗?
不过呢,虽然这些数字考点很难,但我也不能轻易放弃呀!就像我们跑步比赛,就算累得气喘吁吁,也得咬着牙坚持跑到终点。

我得把每一个数字考点都当成一个小目标,一个个去攻克。

说不定,等我把这些数字考点都掌握了,我就像拥有了超级魔法,能在经济知识的世界里自由翱翔啦!到时候,谁还能难倒我?
总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数字类考点虽然难,但我不会怕,我要努力去战胜它们!。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相关法律。

下面是中级经济法的知识点总结:一、宪法经济法规定:1.国家主体经济: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计划、控股企业、决定重大经济问题等方式,掌握和运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私人经济:宪法保护合法的私营经济和其他形式的私人经济,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利,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积极发展国民经济,同时还要发展社会主义的自然资源性产业和公益事业。

二、民商法知识点:1.合同法:合同是民商法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形式,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2.有限责任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固定的资本额为限的法人股份制公司,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架构、经营和管理、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

3.公司法:公司是指由资本组成的独立法人,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注册、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内容。

4.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解除和违法解除等方面规则,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5.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技、文化和经济领域创造性劳动的产物,知识产权法保护发明、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益。

6.网络交易法:网络交易法是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保护网络交易主体的权益和网络交易的安全、公平和有序进行。

三、行政法知识点:1.行政权力:行政权力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和调节活动的特殊权限,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

2.行政许可: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范围内对特定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许可,行政许可必须依法实施。

3.行政处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依法给予的经济制裁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法执行。

4.行政诉讼: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中级经济法的数字总结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中级经济法的数字总结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中级经济法的数字总结(2)9、20日:(1)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2)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20日前置备在公司。

10、30日:(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验资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由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可提前30日向其他合伙人提出退伙;(3)除名退伙,被除名的合伙人在接到除名通知30日内向法院起诉;(4)股东大会召开30日之前,应将会议将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5)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应在股款筹足,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后30日内召开;(6)公司合并、分立应在30日内公告3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7)基金中期报告为前6个月后的30日内;(8)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提示承兑日期为出票后1个月;(9)见票即付的汇票提示付款日期为出票后1个月。

(10)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日60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11)企业对收取费用的项目性质不明确的,财政部门应在接到企业报告后30日内作出应否缴纳的答复,期满不答复的,即视为不同意缴纳。

(12)企业在规定情形发生后,30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或注销产权登记。

(13)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4)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15)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16)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时间数字对比汇总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时间数字对比汇总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时间数字对比汇总在中级经济法学习的过程中,掌握各种法律概念和相关时效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知识点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还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应对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对一些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的时效性和数字进行对比汇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概念。

首先,我们来谈谈合同的有效期。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的约定,用于规范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合同一般会规定有效期,也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和截止时间。

不同类型的合同有效期可能会有所差异。

比如,一般的购销合同的有效期通常是在合同签订后的次年,也就是一年的时间。

而某些特殊合同,比如房屋租赁合同,可能会有更长的有效期,一般为多年或者几年。

了解合同有效期的特点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其次,我们来谈谈经济案件的时效规定。

在经济法领域,经济案件的时效是指起诉期限和判决执行期限。

一般来说,起诉期限是指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诉讼时效。

不同类型的经济案件,起诉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普通民事经济案件的起诉期限一般为三年,而对于某些特殊案件,比如侵权行为,起诉时效可能会有短于三年的规定。

判决执行期限则是指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义务。

此外,还有一些与经济法相关的行政处罚时效问题。

在经济活动中,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这些行政处罚往往有时效的限制,即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行政机关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作出处罚决定。

时限的长短取决于不同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一般来说,行政处罚时限对于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还有一些与经济法有关的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是指合同的有效期内,各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时间。

不同类型的合同和不同的履行义务,合同履行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购销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一般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一定时间内,而借款合同或租赁合同则可能涉及到更长的履行期限。

中级经济法数字考点总结

中级经济法数字考点总结

选择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B.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会议C.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正确答案)D.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和主持在合同法律制度中,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A.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B.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C.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D.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但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正确答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哪些信息?A. 价格B.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C. 主要成分(正确答案)D. 以上都是(正确答案)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说法,错误的是:A. 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B. 继续教育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针对学历继续教育)C. 大病医疗支出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D.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且只能由一方扣除,但夫妻双方可同时享受该扣除(正确答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哪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A. 经营者为了推广新产品,进行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为五千元B.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并如实入账C. 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D.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明确标示了商品的实际成分和含量,未进行虚假宣传(正确答案)下列关于商标注册的说法,正确的是:A.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正确答案)B.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C.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五年D. 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B.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C.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动合同终止D.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五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支付违约金(正确答案)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是:A.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B. 上市公司发生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可以延迟披露C.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D. 临时报告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予公告(正确答案)下列哪项不属于《反垄断法》中禁止的垄断行为?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D. 经营者为提高产品质量,进行技术创新,导致市场份额增加(正确答案)。

中级经济法重要数字归纳

中级经济法重要数字归纳

2024年中级经济法重要的数字性考点归纳【“总论”】【链接1】公司决议: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第二章)【链接2】合同保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一年知道五年管)(第五章)【链接3】赠与合同法定撤销:忘恩负义给一年,恩将仇报只半年。

(第五章,详细往后看)【链接4】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债权人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六章信托法)【链接5】委托人的撤销权,自委托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六章信托法)【VS】解除权总结:1.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章)2.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解除权: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最大诚信原则下保险合同的解除: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六章保险法)3.仲裁裁决的撤销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4.民事诉讼上诉期间(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级《经济法》11类数字版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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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中级经济法》数字相关考点一、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资格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持股权益披露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二、5%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股票发行公司重大事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三、10%收购本公司股份因下列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锁分——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数字考点大全(6页纸)

锁分——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数字考点大全(6页纸)

锁分——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数字考点(6页纸)中级经济法客观题中常考数字考点,纵览全书数字考点又多又乱,所以网校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数字考点大全!第一章总论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①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②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③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④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相对人(不论是否善意)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仲裁相关的数字考点①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②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要设首席仲裁员)组成。

③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或认定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5、第二审程序:(两审终审制)①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③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6、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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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保留期6个月。

2: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3: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30日。

4:变更实收资本的,交足股款出资30日之内。

5:有限:转让股权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

6: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7:分公司登记事项: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设立分公司:30日之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8:年度检验,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进行年度检验;9:扣留营业执照期限不得超过10天。

10:有限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11:有限公司,人数1——50,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12:首次出资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3万。

13:货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14: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首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16:有限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7:有限公司董事会3——13人;股份有限公司5——9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人;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任期4年。

18:有限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较小的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每年至少一次。

19:国独公司的股东,有1个。

监事会不得少于5人,职工代表不低于1/3。

20:控股股东=出资额/资本总额﹥50%21: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接到30日未答复的——同意转让。

22: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股利的,且5年连续盈利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通过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股利的。

且5年连续盈利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议通过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通过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股份公司发起人:2——200人,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5:注册资本——500万元。

26: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15日前公告。

30日未召开创立大会,返还。

创立大会结束30日申请设立登记。

27:2个月之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所定人数。

2: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1/3.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8: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

29: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30: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1: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大于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聚义。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2: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规定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

3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

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注销。

34: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作出变更决议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35:个人独资企业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3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独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7:个人独资企业虚假、欺骗登记的,改正5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吊执照。

38:名称不符,2000元以下罚款。

39:涂改出租转让执照,3000元以下罚款,严重吊执照。

40:伪造营业执照,责令停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犯罪,刑事责任。

41:未领执照擅自活动,3000元以下罚款。

42: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逾期未办理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43:个独成立后6个月不开业,开业后自行停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44:合伙企业至少2人以上,上不封顶。

45:合伙企业发生变更的,作出变更事由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6:合伙企业通知退伙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7:合伙企业被除名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48: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50人以下。

49:合伙企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提1个或数个合伙人。

或者委托第3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0: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

60公告。

债权人接到30日、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51:合伙企业清算、结算。

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

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52:违法合伙企业法律责任:虚假、欺骗登记5000——15万以下罚款。

严重5万——20万以下罚款。

未注明“普通”“特殊”“有限”2000——1万罚款。

未领执照5000——5万元罚款。

未办理“变更”登记2000——2万元罚款……53:外商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文件至少15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

54: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出资比例低于25%,证书上加注“外商投资企业”低于25%. 55: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额,注册资本210万美元以下,投资额不得超过10/7.210——500万美元,投资额不得超过2倍。

500——1200万美元,投资额不得超过2.5倍。

1200万美元以上,不超过3倍。

56:外商投资企业并购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特殊6个月支付全部对价60%,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

57:外商投资企业认购增资,不低于20%新增注册资本。

58: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并购,3个月支全部,特殊6个月。

1年内支全部。

59:其余部分出资:1次6个月。

分期第1期15%,3个月付清。

60;低于25%:现金3个月;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自外商投资企业执照颁发之日6个月交清。

61: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董事任期4年,可以连任。

62: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3: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应当由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其决议方式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

64:合营期间,原则上:10——30年,间断。

有竞争力可以延长到50年。

65: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间,届满6个月前提出申请,审批机关收到文件1个月内决定批准不批准。

66:中外合作,审批机关。

45日内决定批准不批准。

67: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收到文件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68: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不超过3年。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69:合作企业,1/3提议开会。

决议2/3以上方能举行。

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会议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

70: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批准书超30日登记。

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71: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72: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分期交付出资。

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交清。

第一期不得低于15%.并在执照签发90天内交清。

未交清,失效。

73:延长经营期限。

届满180天前报审批机关批准。

——收到30天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收到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

证劵法:74:不得担任证劵交易所负责人——主动犯罪5年,被动犯罪3年。

75:设立证劵公司。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信誉良好。

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76:证劵公司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77:设立证劵公司结算机构——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78:公开发行: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

79: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应当具备如下条件: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80:上市公司规定公开发行证劵的条件有: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的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81: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拟配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数的30% 82: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股份的承诺,代销期间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3: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8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的90% 85:本次发行自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8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的股份36个月不得转让。

87: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现任董事、高管36个月受中、监、会处罚。

12个月内受证劵交易所谴责。

88:公开发行债券:股份3000万元,有限6000.累计不超过净资产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89:证劵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

(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符合保荐资格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0: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劵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91:证劵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92: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数量的70%,为发行失败。

9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94:基金自受理6个月、批准与不批准的决定。

95: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合同、及文件。

96:基金管理人收到核准文件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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