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物料损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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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物料损耗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生产车间物料损耗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DM-SC-004
文件类别:三级文件
版本版次:A/0
生效日期:总页次:共3页
受控状态:受控
发行编号:DM[2018]第004号
文件更改一览表
1.目的
为提高全员降低制造成本意识,确保物料损耗控制责任得到落实,促进公司制造成本降低,物料损耗降低得到进一步改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迪美制造中心生产车间。
3、定义
物料缺失:
在生产制程中物料缺失直接影响到生产无法正常按照生产工艺规定安装,均属于物料缺失。
物料损坏:
在生产制程中因员工操作不当、来料质量异常、工程设计缺陷、管理失误等导致物料不能有效使用或报废,均属于物料损坏。
物料更换:
在生产制程中物料不能正常满足工程设计要求而需更换其它物料进行生产,均属物料更换。
物料申领:
在生产制程中因物料缺失、损坏、工程变更、售后翻新等而进行的物料领用,均属物料申领。
物料借用:
在生产制程中因不确定因素而采用代换确定物料的性能是否良好而临时借用,均属物料借用。
物料损耗失
效方式:
产前物料核对失效:
配送员与车间组别物料交接时,接收员未认真按照BOM物料型号、规格、用量等进行核对,而造成物料在生产制程中出现物料损坏、规格错误、短少、来料不良等物料异常失效现象。
物料制程操作失效:
在制程操作过程中因制程操作不当或未按照生产工艺指导书作业而导致物料损坏、报废。
物料加工失效:
在制程加工过程中因来料质量缺陷或加工操作失误导致物料损坏报废或降价变卖。
物料制程遗失失效:
在制程操作过程中因物料清点不到位或杂位清理时丢弃而造成物料短少或遗失。
因工程工艺变更、物料来料不良,导致制程中物料需要更换其它物料,而造成物料替换呆滞。
物料损耗控制方法
产前物料核查
交接员在物料交接过程中,按照BOM表(即备料单/领料单)认真核查物料的规格、实发数、欠料数、物料外观质量等,当面确认清楚后签字。
生产制程中因物料原因出现制程异常时,需相关的技术人员或品检人员确认后给予更换,因作业操作不当造成物料报废,生产管理员负责登记以备制程物料损耗成本核算使用。
生产制程中辅料或生产工具更换时,需提供辅料使用完的支架(例如锡线支架圈)或坏的工具进行等量更换。
补领
生产制程中因物料缺失影响制程进度时,需先补齐物料后在做制程物料缺失分析,因生产工艺更改及BOM不完备造成补料时,领料单上须注明原因,生产管理员负责登记制程中物料损失而造成的领料以备制程物料损耗成本核算使用。
奖罚措施:
公司员工因其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质量事故和失效事故,使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工时流失、滞运费、运费、客户索赔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以单据为准),该员工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赔偿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4、职责:
品质部:负责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对责任人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赔偿或处
罚要求的提出;事故统计。同时负责客户投诉信息的反馈、处理跟进。
设备使用部门:对到期失效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办公用品/设备失效的失效数量提报到制造中心总经办。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内部原因的调查,改善措施的制订和执行。
行政部门:组织成立质量、失效事故评定委员会:负责对质量事故和失效事故处理结果所发生投诉的调查、复核;以及对赔偿、处罚结果通知,送交财务,资料存档。
财务部:负责提报质量事故损失的金额和赔偿金额的扣缴。
总经办:负责赔偿报告的批准;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内部原因的调查,改善措施的制订和执行。
5.执行方法:
质量事故原因分类:
a)指令错误;
b)下单错误;
c)技术资料错误【如:工程变更信息未发造成批量报废】;
d)采购错误;
e)发货错误;
f)检验错误;
g)生产错误;
h)产品设计错误;
5.1.8其他导致质量异常的错误
失效事故原因分析:
5.2.1机器、设备和机器设备零配件/办公用品/设备失效原因分析:
a)计划(购买量大于用量)、设计不当导致失效;
b)储存不当导致失效。
c)保养不当导致失效。
报废赔偿、处罚比例:
各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的比例:
,上工序生产部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部门内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
注:第一上司为直接上司,第二上司为第一上司的直接上司。如:员工的第一上司是生产组长,第二上司是生产主管/经理。
如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该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本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赔偿提报由行政中心进行提报,经过公司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6.参考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货品异常处理单》
《失效事故提报表》
8.附则:
本制度经各相关部门领导研讨后,呈总经理批准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