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办法17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使用、维修、改建备查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技术档案的基本内容。
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技术收集、保管、整理、编制的水平和质量,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的基本内容(一)施工审批手续1、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许可证、工程地质报告。
2、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3、开工报告。
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及用地许可证。
5、其它相关手续资料。
(二)施工技术措施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技术交底。
2、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
(三)原材料试验1、水泥、钢材、防水材料、预制构件合格证(书)。
2、水泥、钢材、砖、石、砂、防水材料性能试验。
3、有特种要求的新材料合格证(试验证明)。
4、水、暖、电、卫材料合格证。
(四)施工试验记录1、素土的干容重试验,灰土、素土、级配砂、石夯实质量检验,砂浆、砼试块试压,抗渗、抗冻试验、焊接试验。
2、砂浆、砼配合比申请表(和配合比通知单)。
3、结构型钢焊接探伤记录。
4、水暖试压、闭水试验、电气设备单项试验。
(五)施工记录1、工程日志。
2、桩基记录。
3、砼浇灌记录。
4、结构吊装施工记录。
5、现场预制大型砼构建施工记录。
6、沉降观测记录。
7、新工艺、新材料试验记录。
(六)、预检记录1、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2、门窗和预留孔洞线、皮数杆标高线的预检记录。
3、模板、预制构建吊装、设备基础预检记录。
(七)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包括地基钎探与处理、地基隐蔽处理、钢筋隐检、焊接隐检、防水隐检、防水处理隐检记录。
(八)竣工验收1、工程质量评定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防水检查验收记录。
3、结构验收记录。
4、基础、主体、水、电单项验收记录。
5、竣工图。
6、竣工报告。
7、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级证书等。
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办法(一)、工程技术档案应按以上工程技术资料的基本内容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按时整理完善,分类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后分别送交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公司工程部各一份。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保证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机密性,提高其利用价值,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应遵循安全、保密、实用和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三条工程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应注重数字化和电子化建设,逐步实现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第五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竣工、运营等各个阶段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技术图纸、技术记录等内容。
第六条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项目阶段和性质建立相应的文件目录、资料清单,制定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计划,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审核。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在完善的技术档案中进行保存,接受检索和使用。
第八条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书写、标注日期、签署人员,保证每一份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加盖公章、核章。
第九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应遵循信息化与知识管理原则,规范化地建立信息库、知识库等,并开发处理软件,建立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机制,确保信息资料安全。
第三章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第十条工程技术档案是记录工程项目从设计到竣工、验收、运营全过程的有关情况的一份综合性文献资料。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档案应做到密封、完整、真实、可靠和便于查阅,包括纸质版和数字化版两种形式。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责任人应有明确的职责,进行分类、存储、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确保其安全可控。
第十三条工程技术档案的存储场所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设有防火、防水、关锁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防潮、除虫、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档案存储期限应适当延长,同时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数字化管理体系,将纸质版转换成数字化版,便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十五条现有和新建项目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档号、档案分类、档案检索和档案借阅的相应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验收和备案等程序。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可查,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各类档案包括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技术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工程维护档案等。
第三条工程部所有资料档案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人为工程部档案的管理者,全面负责工程部档案的保管、整理、查询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部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范,加强档案管理的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并报工程部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档案的种类和管理范围第九条工程部档案包括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技术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工程维护档案等。
第十条工程部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工程部内部的各类档案以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部档案应当分类存放,各类档案按照文件编号和存放位置进行标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整理第十二条工程部档案的保管应当定期清点、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工程部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目录和日期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保证档案查阅的便捷性。
第十四条工程部档案的保密性应当得到严格保护,不得随意外借、复制、篡改。
第十五条工程部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档案的查询和利用第十六条工程部员工有权查询工程部的档案,但须经工程部负责人同意。
第十七条工程部员工查询档案应当填写查询差登记表,详细记录查询目的和内容。
第十八条工程部员工利用档案进行资料查询和工作参考,应当遵守涉密条例,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九条工程部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目录和日期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查阅。
第二十条工程部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处理,定期清理和销毁过期档案。
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确保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保密性和便捷性。
第三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整理、保存和利用工程监理技术档案。
第四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报告、施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各类监理技术档案。
第五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章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建立第六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建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整理。
第七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和招标文件;2.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3.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4.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报告;5.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验收报告;6. 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纸;7. 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等。
第八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建立应当经过审查和确认,确保内容的真实和完整。
第九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建立应当保存在专门的档案室,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建立应当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检索和利用。
第三章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整理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当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的日期、内容等要素进行分类,以方便检索和利用。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当定期进行,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
第四章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利用第十五条工程监理技术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真实性和科学性原则,不得随意篡改档案内容。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及时,满足工程技术部门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档案、技术资料、专利文件等各类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责任1、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由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委托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所有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四、档案的保管要求1、档案应按照文件分类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和存放,确保档案的易查性和检索性。
2、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编目,每份档案都应有明确的编号和标识。
3、档案的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防水、防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4、工程技术部门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防意外情况导致档案丢失或损坏。
五、档案的利用和借阅1、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的利用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
2、档案的借阅应提前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借阅时应有专人监督和记录,借阅期满应及时归还。
3、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的利用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和归档1、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归档,将已经失效和不再需要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的销毁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由经办人员保管销毁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3、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便于查阅。
七、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1、工程技术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2、工程技术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3、工程技术部门应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以上即为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并执行,确保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检索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的分类、编号、名称、位置等信息。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员工或部门需要查阅档案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销毁制度,对于已经归档并且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当根据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5.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四、归档管理1. 所有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档案分类方法进行归档。
2. 档案管理员应当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标识,并记录档案的位置和索引号。
3.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归档的工程档案应当根据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或转移。
5. 档案管理员应当保证工程档案的机密性,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和查阅权限。
五、档案管理系统1. 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应用。
2.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对档案进行分类、检索、借阅和销毁等功能。
3.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4.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实现多级权限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六、监督制度1. 公司应当设立档案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机构应当在每年年底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不足。
七、处罚制度1.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公司规定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理。
2. 对于故意破坏或篡改公司工程档案的员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设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设计技术档案的管理,规范档案保存和利用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工程设计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可信性和可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设计技术档案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行政机构。
三、档案内容工程设计技术档案包括各类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
四、档案管理责任1.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各项职责,任命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单位的要求,做好施工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设计技术档案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4.相关行政机构应加强对工程设计技术档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合理利用。
五、档案管理流程1.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时,应根据项目要求编制项目档案管理计划,明确各类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归档要求。
2.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交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并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准确完整。
3.监理单位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设计技术档案,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相关行政机构应定期对工程设计技术档案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档案保存和利用1.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项目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保存至少30年以上,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保存至少20年以上,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3.监理单位应将项目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保存至少10年以上,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和可查找性。
4.相关行政机构应将项目的核准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保存至少5年以上,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可查证性。
七、档案管理安全1.设计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强化档案管理安全意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规定办法1.引言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和技术开发中产生的文件、记录、资料等的集合,是对工程技术活动的全面记录和反映。
正确地管理工程技术档案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为规范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工程建设和技术开发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3.档案的归档1.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全面实施电子公文交换的通知》(国档字〔2005〕34号),各级政府部门应将公文的纸质原件和电子数据同时归档。
2.工程建设或者技术开发完成后,相关单位应当将档案移交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归档。
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审核、鉴定、整理、分类、编目、装订等工作,建立并完善工程技术档案目录和工程技术档案平台。
4.档案的保存期限1.电子档案的保存期限与纸质档案一致,具体以《国务院关于归档管理工作的规定》(国发〔2010〕9号)的规定为准。
2.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建立工程技术档案目录数据库的通知》(国档发〔2011〕34号)的规定,在国家工程技术档案目录数据库中建立并维护工程技术档案目录,对工程技术档案的保存期限作出相应的规定。
5.档案的查阅工程技术档案为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料,社会公众有权利了解和查阅其内容。
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等保密事项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控制和管理。
查阅工程技术档案应当遵守国家和有关机关的规定,按照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办理查阅手续。
6.档案的利用1.工程技术档案是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料,有着积极的价值。
利用工程技术档案可以丰富人们的历史文化知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2.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对档案进行利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档案利用和档案文化的推广。
7.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需要对档案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
应当建立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电子化,提高档案馆所兼容的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09-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工程技术档案是国家整个技术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该建设工程活动的产物,又是对该项工程进行管理、维修、鉴定、改建、扩建、恢复等工作不可缺少的依据。
第二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有关部门应将各项技术资料和施工文件准备齐全,作为工程交工时的一项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三条工程建设施工的档案内容按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执行,并按施工所在地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条单位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不少于三份,其中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入城市档案馆、一份公司档案室。
第五条单位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由单位工程项目工程师收集、整理、汇总,专职资料员协助。
第六条重大项目工程及省优工程竣工后由技术员和资料员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经项目部工程师审定签字再送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审核盖章。
一般工程的质量保证、管理部分技术资料由项目工程师审定并签字盖章。
第七条竣工图的编制与管理1、竣工图是真实的记录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
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2、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即为竣工图。
3、有一般性设计变更,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和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即作为竣工图。
4、凡由于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和工程项目等重大改变,而不宜在原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
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于设计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应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重新绘制,无论由谁重新绘制,必须有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说明和记录,方可作为竣工图。
5、竣工图应由项目部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审核签字。
6、所有工程竣工图不少于二套,其中一套交建设单位,一套存入城市档案馆(地处没有城市档案馆的城镇所施工工程竣工图存入公司档案室)。
7、编制竣工图所需增加的2份图纸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提出。
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2. 严格执行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 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控制施工技术档案的查阅权限,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4. 注重技术创新,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提供支持。
四、施工技术档案管理流程1. 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在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项目负责人应当确定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
2. 施工过程管理阶段在施工过程管理阶段,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施工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重要的技术问题和创新成果进行及时记录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3. 施工验收阶段在施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进行全面的复核和核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创新成果得到充分记录和归档,为下一步的工程管理提供支持。
五、施工技术档案管理的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工程施工过程记录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和生产情况,及时纠正和改进施工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3. 工程施工验收资料记录工程施工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和验收结果,及时整理和归档,为下一步的施工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4.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和整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库,为以后的技术研究和咨询提供支持。
六、施工技术档案管理的责任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掌握相关规定和要求。
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技术档案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和归档。
3. 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技术档案的质量标准和验收工作。
4.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的分类、编号、存储和检索。
三、档案内容技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施工图纸- 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设备和材料采购记录- 施工日志和周报- 竣工验收文件- 维修保养手册- 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文件四、操作流程1. 收集与编制:项目启动后,技术部门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编制和收集相关技术文件。
2. 审核与批准:所有技术文件在归档前需经过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与批准。
3. 归档:经审核批准的技术文件应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分类、编号并归档。
4. 存储与保管:归档的技术文件应妥善存储于指定的档案室内,确保安全、防潮、防火。
5. 借阅与复制:借阅技术档案需办理相应的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归还。
复制档案应符合公司的信息保密政策。
五、质量控制- 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抽查,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
- 定期对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六、信息化管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技术档案,如使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以提高效率和便于检索。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八、结语。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关于安装设备开箱资料的管理规定
11.4.1工程施工安装设备的开箱资料,在设备到场后由物资办事处综合管理员向资料管理人员移交(移交的内容包括:《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清单(含专用工具)、安装说明书等)。由资料员登记存档,物资管理人员工作必须留用的资料,从资料管理人员复印。
(3)各项资料在单位工程未完时,由划分的文件收集、整理部门保存,待阶段性检查之后,或单位工程施工结束,按资料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将资料移交给资料管理人员,正式归档。
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不管以何种渠道获得技术资料,均应交资料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由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
各部门收集的资料除归档资料外,还应根据上级单位监检大纲的有关条款,对其它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编制单位栏填写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形成的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的保管期限,将来移交时在资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统一指导下填写。
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移交时业主给出,统一填写)。
缩微号和档案馆号由竣工档案接收单位或部门填写。
卷内目录及卷内备考表(各种表格)的格式由资料料室统一提供。
每一单位工程项目的卷内文件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试(实)验评定、证明等排列。
文件材料组卷时,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一起立卷,不得分开。文件材料的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立卷人填写卷内目录,立卷人和有关负责人应在卷内备考表的签署栏签署姓名;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格式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提供。
文件必需采用双钉装钉(横向、竖向均可)装钉尺寸要求如下:①横向装钉的,左侧留装订线2.5cm,上边距25cm,右边距、下边距1.5cm;②纵向装钉的,上下留出25cm的距离;③钉与纸张的边缘留出1cm的距离。对复印件A4纸竖左侧装订线留2.5cm。
工程档案制度的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制度的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档案的利用价值,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1. 设立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2. 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档案的分类和编号1. 工程档案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分为设计档案、施工档案、竣工档案等。
2. 按照一定的编号原则对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检索和管理的顺利进行。
五、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 工程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进行,确保所有相关的资料都能够完整记录。
2. 对收集到的工程档案进行整理,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六、档案的保管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保管。
2. 制定档案保管规定,确保工程档案能够长期保存。
七、档案的利用1. 根据需要制定档案利用规定,确保工程档案能够被及时、方便的检索和利用。
2. 鼓励工程档案的利用,提高其利用价值。
八、档案的销毁1. 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工程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销毁。
2. 制定档案销毁规定,确保工程档案销毁的规范和安全。
九、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2. 定期进行档案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对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改进。
十、其他本管理办法中未涉及的相关工作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规范。
以上为工程档案制度的管理办法,希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确保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工程档案的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基建管理工作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后勤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建工程档案是重要的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历史凭证,是工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管理、维修、改建、扩建的依据。
第三条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学校档案馆的工程档案根据市城建档案馆、学校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整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勤处内部的工程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基建工程档案工作接受城建档案馆和学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实行统一领导、两级管理、部门立卷的管理体制,由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第五条基建工程档案工作是基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基建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业绩考核内容。
后勤处指定1名副处长分管档案工作,按本办法的规定和分工做好所在科室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等有关工作。
第六条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员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规和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专业知识,忠于职守,认真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本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三)负责或协助有关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或学校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并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负责基建档案和工程资料的保管、安全、保密和提供利用。
(五)定期检查档案装具及案卷的保管情况,防止虫蛀、鼠咬和霉变情况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参加与档案管理相关的各种检查、评比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按项目分阶段进行,各项目工程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同时应做好基建工程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归档后由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整理、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做好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编制、整理及归档工作,到工程建设和资料归档同步,确保工程资料归档的全面、完整、准确,实现档案管理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特点及公司和业主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组织机构(一)成立档案资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副组长:副总工、工程管理部长、试验室主任组员:安全环保部长、质量管理部长、物资部长、专(兼)职、内业主管、工区技术主管(二)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1、档案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管控,负责档案资料和文件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以及项目经理部内部形成的上下往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2、各工区技术室是工区档案资料主责部门,工区技术室负责各自管段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形成、收集、整理、上报、归档、保管等工作,接受工程管理部和试验室对档案资料的监控管理。
三、资料室的设置(一)档案资料是项目组织施工过程中的根本依据和必备条件,工程管理部及各工区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及管理资料分类保管的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按业主要求设置专用资料室,各工区设置专用资料柜,必须防火、防水、防鼠、防盗。
四、资料管理范围(一)施工设计图,说明书及附件资料,变更设计资料。
(二)施工规范和验标,所采用的标准图和参考图。
(三)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超前地质预报资料、监控量测资料、交接桩记录,施工复测记录,中线、水平原始记录,施工放样记录,现场验收记录、单元及分部工程评定资料,地质核查资料,试验资料,特殊过程监控记录,创优规划,工程日志,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其发放记录,质量保证措施,会议纪要,检查记录,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帐等。
(四)上级和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五)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与技术有关的文件及管理资料。
五、档案资料岗位职责及管理要求(一)专(兼)职内业主管岗位职责1、主要负责项目经理部档案资料管理和工区档案资料管理检查指导、档案资料月度检查与考核通报。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为确保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档案管理有关制度和工程技术档案的有关规定编制,合用于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监察部负责公司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及政府审批、验收意见(证、文、图)的汇总、整理和保存(有电子版的资料同时保存电子版) .监察部员工应严格按本办法要求及时催促、检查和归整上述资料。
第四条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具体内容见附件)1、质量保证资料;2、分部份项评定(观感质量评定)资料;3、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4、竣工报告及验收文件 ;5、竣工图;6、施工组织设计.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1、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2、工程开、停、复工令;3、工程进度总计划、月计划审批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5、工作联系单;6、监理日志 ;7、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8、工程项目施工例会记要;9、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10、工程质量检测报告;11、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
第六条技术部管理资料1、施工图纸;2、设计变更;3、扩初设计图及文本;4、工程勘察报告 ;5、地基(桩基)检测报告;6、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协议、委托书等 ;7、单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选定评审表;8、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9、技术部的专题报告;10、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通报及其反馈整改意见;11、新工艺实施、新材料使用、新结构试验、文明现场、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第七条工程部管理资料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工程项目综合验收资料;3、与各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4、经济签证。
第八条预算部管理资料1、进度割算资料;2、工程决算资料;3、施工图预算资料;4、工程概算资料。
第九条采购部管理资料1、月材料供应计划审批文件;2、材料采购台帐。
第十条开辟部管理资料1、工程报建报审资料 ;2、工程验收资料。
17档案管理规定(新)
档案管理规定1 目的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更好地为本公司生产管理、业务建设和勘察设计服务,特制定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的管理。
2 相关文件及规定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审议通过并实施》、《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3 机构及职责3.1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均由本公司档案资料室负责,隶属于本公司技术质量室,档案工作由副院长、总工程师主管,技术质量室主任分管,设专职档案人员一名。
对本公司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2 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并根据《档案法》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本院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快现代化管理进程。
3.3 负责本公司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4 集中统一管理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积极开展利用工作。
3.5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公司有关的保密制度,维护党和国家的机密,保证档案完整与安全。
4 措施和方法4.1 文书档案:(1)本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2)公文必须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做到形式一致,用语规范,并一律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碳素水笔起草。
(3)文书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划定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4)归档文件整理的方法是:根据归档整理的原则,将本公司每年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整理工作。
工程 档案 管理 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
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四、档案管理流程
1. 归档登记:工程档案在完成后应及时归档,并由工程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归档日期、工程负责人等信息。
2. 档案分类:工程档案按照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包括建设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3. 档案整理: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清晰性。
4. 档案借阅:工程人员有权借阅工程档案,但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主管审批。
5.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归档的工程档案,根据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销毁处理。
五、档案管理要求
1. 所有工程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严禁私自处理档案。
2. 所有工程人员必须接受档案管理培训,了解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
3.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4. 对于重要的工程档案,必须进行电子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5.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巡检,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六、档案管理奖惩
对于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批评和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以上为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广大员工认真遵守,确保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3.档案资料日期、时间、名称有无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
4.重点检查质保资料,审查特种材料、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的送检批次是否符合要求,试块留置数量是否足够等。
第11条如果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项目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
第4章工程技术档案的维护
第12条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相关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设计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向项目经理部提交档案。
3.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汇总后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移交项目经理部。
4.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在监理工作完成后移交给项目经理部,并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文件。
5.参与本项工程的其他单位均需指定专人分管档案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档案工作人员,以保证高质量地管理好本项工程的档案材料。
第5条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
第6条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第7条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用以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坚持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结束。
第13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
第14条需销毁的资料应由项目总工程师及各专业工程师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第15条借阅档案需经专业负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档案管理员登记借阅信息,并指定归还日期,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第5章附则
第16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工程技术部所有。
昭通天泽佳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TCJ-17-2012
制度名称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版本/状态
A/0
文件页码
2页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技术档案的管理,为工程维修保养提供依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3条职责分工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项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整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收各单位编制的档案文件。
第8条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经理部资料员保管。
第案每月核查一次,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经理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共同参加。
第10条技术档案的核查流程。
1.对照档案目录,检查各大项内容有无缺漏。
2.检查各项档案签名、盖章是否齐全。
第2章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第4条工程技术资料的分类
1.综合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登记表、项目监理许可证、施工合同、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施工日记等。
2.质保资料,包括各类质量验收报告、验收记录等。
3.验评资料,包括各类质量评定表等。
4.竣工备案资料,包括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款支付证明、整改意见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