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法》培训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字号】渝人社办[2011]13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人社办〔2011〕13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55号)要求,定于2011年7月4日至10日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
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和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切实把《社会保险法》宣传到基层、宣传到群众,帮助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和各类群体自觉履行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一)举行《社会保险法》宣传周启动仪式7月4日,人力社保部将在北京举行《社会保险法》宣传周启动仪式,要求全国各地同时启动。
同日,我市将在主城区举行全市《社会保险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此前没有举行宣传《社会保险法》启动仪式的区县要与主城区同时启动。
为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各区县要结合实际设计开发、组织印制一批宣传品。
6月下旬,市人力社保局将统一印制一批宣传资料发送各区县。
(二)广泛宣传解读法规政策。
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博等载体,进一步集中宣传和解读社会保险法。
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专刊、专访等形式,对社会保险制度法规政策进行解读,并适时开展在线解答,为职工群众和用人单位解惑答疑。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政策解答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政策解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沈阳市政府•【公布日期】•【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政策解答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草案,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问:《社会保险法》审议通过后,社会各界非常关注,请您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该法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答: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我国社会保险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以及从去年开始试点的新农保梯次推进,全面展开,各项政策制度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这为《社会保险法》的制定提供了比较成熟的条件。
此次审议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一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
该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着眼长远,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该法律与《劳动法》、《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共同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顶层架构,对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有哪些重要的立法原则值得我们关注?答:《社会保险法》从草案起草,到国务院审议,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始终坚持了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和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坚持和贯彻了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新期盼;三是坚持和贯彻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根本要求;四是坚持和贯彻了确立框架、循序渐进的科学态度。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11-08-24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工作条例》和《关于2010-2012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素质能力为导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干部培训新路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一、把建章立制作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
市人社局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建设纳入年度工作。
在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设计,形成整体合力。
一是制定详细的培训规划。
将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十二五”规划,并细化每年培训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
去年,出台了《关于2010-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培训的范围及重点、培训的内容及方式、主要工作措施。
二是完善培训领导机制。
系统培训由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局总体要求部署制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了机构健全,人员固定,沟通顺畅,灵活高效的人事劳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三是大力加强培训基础建设。
加大对行政管理干部学校的投入力度,经过积极争取,行政管理干部学校于今年1月份被批准列入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现有教师26名,经费全部纳入财政划拨。
二、把改革创新作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动力。
围绕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将公务员在一年内参加教育培训的结果折算在学分,对公务员年度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公务员培训学分分为必修项、选修项、附加项三部分,其中必修项70分,选修项30分,附加项10分。
必修项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培训考试,选修项由各单位根据业务内容组织开展,附加项指的是公务员自己发表的论文、刊发的信息等作品。
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精简版)
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201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完善和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参保基本情况至2016年6月底止,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16042人;企业缴费人数813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3.45%,机关14230人,完成江门市下达任务100.33%,享受养老金39776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70252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7.6%,享受养老金118580人;参加医疗保险8884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8.48%;参加失业保险68906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6.37%;参加工伤保险72510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100.71%;参加生育保险66869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6.91%。
2016年1至6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征收养老保险费43608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72.8%,支付36459万元;征收医疗保险费15292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35.6%,支付20266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1696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50.78%,支付208万元;征收工伤保险费707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61.48%,支付444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238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52.96%,支付144万元。
二、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工作情况领导重视,积极部署自《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我市随即制定了相关的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仲儒任组长,市普法办主任李锡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荣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蔡国辉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召开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人社局 培训计划
人社局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人社局作为政府机构,承担着对劳动人口管理、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的职责。
为了提高机构员工的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专业能力,人社局决定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以提高机构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培训为了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劳动法、就业服务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质量和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2. 综合素质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表达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促进员工之间的良好合作,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 专业知识培训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在劳动人口管理、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挑战。
4. 工作实操培训通过模拟案例、角色扮演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服务效率,为真实工作场景提供更好的应对能力。
5. 其他培训根据不同岗位和员工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相关的培训活动,满足员工的不同的培训需求。
三、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利用院内资源,以传统的面授方式进行培训,选用适当的培训场地,通过专家授课和员工互动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
2. 线上培训结合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在线视频培训、网络直播、网络课程等形式的培训,提高灵活性和便捷性。
3. 外派培训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员工到其他单位或机构进行实地学习和交流,开阔眼界,提高专业水平。
四、培训周期本次培训计划将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培训周期为3个月,共分为12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五、培训效果评估1. 培训前测评对培训前员工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进行测评,为培训内容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2. 培训过程管理采用评估表格、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员工的学习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持续监测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形式。
3. 培训后测评对培训结束后的员工进行综合测评,及时总结培训的成效,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宁人社[2011]82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2011〕8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现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9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0号)和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社会保险法》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作领导小组,朱志宏局长为组长,江萍、陈建宁、周中、殷民、王正平、杜家兵等局领导任副组长,江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社会保险费征缴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劳动关系处、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等处室(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全市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组织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社保局业务培训计划
社保局业务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社保局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功能。
为了提高社保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使社保局工作人员掌握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1.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1)介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和意义,解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遵守要求。
(2)详细解读《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缴费、权益、保障范围等内容,让工作人员了解社保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
(3)介绍国家社保政策的最新变化和调整,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政策的调整和变化,让工作人员了解最新的政策内容。
2.社保业务知识(1)介绍社会保险的基本知识,包括社保种类、参保条件、缴费标准、权益申领流程等内容,让工作人员掌握社保的基本业务知识。
(2)详细讲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的业务办理流程和操作要点,包括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申领、业务咨询等内容,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社保业务的各项操作技能。
3.服务技能培训(1)培养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模拟客户案例分析,让工作人员了解如何提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学习沟通技巧,加强服务能力。
通过角色扮演和情景模拟,让工作人员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提高工作效率。
4.案例分析和实操练习(1)分享业务案例,让工作人员了解真实案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开展实操练习,模拟处理业务流程,让工作人员通过实际操作,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技能。
三、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包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实操练习、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
1.理论教学培训班采用专业的教学团队,进行系统的理论教学,从基本概念到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讲解。
社保法专题培训班动员领导讲话
社保法专题培训班动员领导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表讲话,为即将举行的社保法专题培训班做动员。
首先,我要向所有参与培训的同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你们的参与是对这次培训的支持和肯定,也是对自身学习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追求。
社保法作为我国社会保险领域的重要法律,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社保领域法规繁多、条文复杂,实施难度相对较高,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社会保险服务。
这次社保法专题培训班的举办,正是为了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加深大家对社保法的理解,掌握社保法的最新动态和政策要求。
通过培训,我们将有效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同时,培训也为大家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踊跃提问,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社保工作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的工作,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我们在工作中,要始终牢记服务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宗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法律底线,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社保服务。
对于社保工作人员来说,社保法的掌握是基本素质,也是职业要求。
我们要注重学习、提升能力,努力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更新知识,增强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同时,要加强团队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社保领域的各种挑战和问题。
此次培训班的开展,也是我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和进步的重要举措。
培训班将聚焦社保法的理论、实践和创新,提供丰富的学习内容和实践案例,帮助大家拓宽思路、提高水平,为推进社保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最后,我要向参加培训的同事们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提高学习积极性,全力以赴参与培训。
培训是投入学习的一段时间,希望大家能够抓住机遇,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人社部发 (2010) 79号 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
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社会保险法》顺利贯彻实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法》的重大意义《社会保险法》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庄严政治承诺的法律保证。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社会保险法》以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把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长期、稳定的国家法律制度安排,标志着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是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同时,《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以前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对于发展统一规范、有利于人才自由流动的人力资源市场,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于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宣传《社会保险法》作为当前新闻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并及时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普及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培训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11.23•【文号】人社厅发[2010]102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学习培训工作,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和有关人员全面把握《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提高执行《社会保险法》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规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人员培训,省级部门负责地市以下有关人员培训。
(一)部直接举办培训班。
一是面向系统举办财政补贴性培训班。
部组织培训对象主要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及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分管领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导和法规处、社会保险处、劳动监察处、仲裁处负责同志,分3期举办,共约培训750人。
二是部属教育培训机构经有关部门同意,可以根据需要面向省(区、市、兵团)及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市(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员举办培训班,按规定收取培训费用,各地自愿参加。
(二)地方自行举办培训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组织市级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具体培训方式和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1在省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民生为重、人才为先作为工作主线,以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扎实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2o~r年工作总结(一)坚持民生之本,就业工作成效明显1一11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7897人,下岗矢业人员再就业1心79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3704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4145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帧以内。
一是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本地企业用工需求越来越大,同时,大批外出务工人员在积累一定的经验,掌握一门技术之后纷纷返乡创业就业。
为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市委、市政府自200S年以来,连续下发做好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通知。
今年各级人社部门继续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农民工系歹J活动。
春节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组织开展了农民工招聘会和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表彰会。
参加市招聘会的企业40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8万多个,达成意向性就业协议2.8万人,其中本地企业意向性就业协议2.2万人。
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对2〔)名返乡创业之星和21」名优秀农民工进行了评选表彰。
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门栏目〗安排黄金时段对两项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搭建平台,加快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步伐,全币批准建设农民工创业园24个,目前己建成11个,在建2个,吸纳企业刊多家,带动就业,-aoo多人。
在园区设又了管理办公室。
建立了各项基础台帐资料,对入园企业提供优惠政策支持,管理办公室与吝入园企业签U了三年孵化协议与厂房出租协议,对入园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
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扎实有效。
高度重视解决高校与义生就业问题,大力实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项目,加大高校◇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鼓励高校马尘生面向企业基层、农村就业和自主创业。
2019年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20XX年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完善和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参保基本情况(一)至18年6月底止,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16042人(其中:企业262036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100.01%);企业缴费人数813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3.45%,机关14230人,完成江门市下达任务100.33%,享受养老金39776人(企业30166人,机关事业961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70252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7.6%,享受养老金118580人;参加医疗保险8884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8.48%(其中职工医保106899人,城乡医保781502人);参加失业保险68906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6.37%;参加工伤保险72510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100.71%(农民工40504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5.08%);参加生育保险66869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96.91%。
(二)18年1至6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征收养老保险费43608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72.8%(企业38412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79.2%,机关事业4340万元,城乡8256万元),支付36459万元(企业23982万元,机关事业8205万元,城乡4272万元);征收医疗保险费15292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35.6%(职工10004万元,城乡5288万元),支付20266万元(职工11016万元,城乡9250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1696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50.78%,支付208万元;征收工伤保险费707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61.48%,支付444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238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52.96%,支付144万元。
二、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工作情况(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自《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我市随即制定了相关的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仲儒任组长,市普法办主任李锡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荣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蔡国辉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讲解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2、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原劳动部办公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
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出现职工离退休、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形时, 个人账户才发生支付和支付情况变动。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 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
(2)职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 入个人账户”。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 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 (2)职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B、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C、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基本养老金 (1)基本养老金的组成和确定依据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表
第三阶段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 38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应当参
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费”。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 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
《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简报范文
林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社会保险法》出台后,林西县人社局抓早动快,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0]421号)要求,为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推进《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为贯彻实施该法做好准备。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局局长徐贵峰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劳动监察大队和社保中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贯彻实施的、宣传报道、教育培训、综合督查等工作。
(名单附后)。
二是要周密部署安排。
领导干部率先学习领会。
林西县人社局利用局机关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社会保险法》,使大家明确了《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增强了对《社会保险法》的理解,找出现行政策中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政策法规,予以修订或废止,制定了与《社会保险法》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法规、规章,形成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为支撑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从而更具体更严格的对我县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明确任务,有序开展。
为了方便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方面的基本内容,县人社局启动对《社会保险法》颁布后的宣传工作:1.多方联手,制定方案。
县人社局与林西县委宣传部、林西县电视台联系,使用中宣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引发的宣传提纲,制定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
社保政策培训计划并实施
社保政策培训计划并实施一、培训目的社保政策是国家为保障职工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说,了解社保政策,合理缴纳社保费用,不仅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也可以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为了使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保政策,本着提高员工社保意识,规范社保操作,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的目的,特制定此社保政策培训计划。
二、培训对象本次培训主要对象为企业在职员工,特别是HR、财务等有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1.社保政策基础知识1.1 社会保险的种类及缴纳对象1.2 社保基数及比例1.3 社保费用的计算方法1.4 社保政策的最新调整与变化2.社保政策实施案例分析2.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 失业保险2.3 医疗保险2.4 工伤保险2.5 生育保险3. 社保政策操作流程3.1 社保政策操作的流程3.2 社保政策的报销流程3.3 社保政策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法四、培训方法本次培训采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方法。
具体包括讲座式教学,案例分析教学,现场操作演示等。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时间:预计为3天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六、培训流程第一天上午9:00-9:30 开班仪式9:30-11:30 社保政策基础知识讲解11:30-12:00 互动问答第一天下午14:00-16:00 社保政策实施案例分析16:00-17:30 案例讨论第二天上午9:00-11:30 社保政策操作流程讲解11:30-12:00 互动问答第二天下午14:00-15:30 现场操作演示15:30-16:30 实际操作训练第三天上午9:00-10:00 复习总结10:00-12:00 知识测试七、培训师资1.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社保实施经验2. 熟悉国家社保政策法规八、培训评估结合考核测试和学员反馈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把培训效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九、培训预期目标1. 提高企业员工对社保政策的了解和认识2. 提高企业HR和财务等相关人员的社保操作水平3. 降低企业因社保政策不规范操作所引发的用工风险。
社保局培训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提高社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社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培训计划方案。
二、培训目标1. 提高社保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2. 增强社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3. 提升社保工作人员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保工作队伍。
三、培训对象1. 社保局全体工作人员;2. 各基层社保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3. 具有社保业务需求的其他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1.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解读;2. 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3. 社保信息系统操作;4. 社保业务风险防控;5. 沟通协调与团队协作;6. 法律法规知识;7. 心理素质与压力管理。
五、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通过社保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培训课程,供参训人员自主学习;2. 线下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3. 案例分析:组织参训人员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4. 互动交流:开展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促进参训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培训时间1. 线上培训:全年不间断;2. 线下培训:每年举办2-3次,每次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培训考核1. 线上培训:参训人员完成学习任务,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长和成绩;2. 线下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或考核,检验参训人员的学习成果;3. 考核结果将作为参训人员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2. 加大培训经费投入,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家、学者担任培训讲师;4. 完善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通过实施本培训计划方案,力争在短时间内提高社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
人社局的培训计划
人社局的培训计划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各种技能和知识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人社局承担着培训和提升员工技能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和员工的需求,人社局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定位1. 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提升综合素质;2. 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3. 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4. 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三、培训内容1. 业务知识培训(1)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能力。
(2)政策宣讲:及时传达各项人社政策,使员工了解政策的最新动态,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2. 综合素质提升(1)沟通能力培训:包括口头表达、写作技巧、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2)领导力培训:培养员工的领导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员工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 职业素养培训(1)服务意识培训:培养员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责任心,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2)职业规范培训:传达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意识。
四、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通过邀请专业的培训机构或专家学者,组织员工集中进行一定时期的课堂培训,使员工能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在线培训通过网络平台或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在线培训,使员工能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3. 实践培训组织员工参与相关的实践活动和实战演练,使员工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巩固和提升相关技能。
五、培训评估1. 培训成效评估通过培训后的考核和测试,对员工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定,评估培训对员工工作绩效和职业发展的影响,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关于社保业务培训计划
关于社保业务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国家政策的重点之一。
作为社会保障业务人员,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业务操作技能,以适应国家政策的调整和企业的需求。
因此,制定并实施社会保障业务培训计划,对于提高社会保障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社会保障业务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训内容1. 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在日常工作中,社会保障业务人员需要熟悉国家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了解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知识。
通过培训,帮助社会保障业务人员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其政策法规的应用能力。
2. 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知识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业务的核心内容,包括社保缴费、社保权益、社保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内容应包括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原则、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内容,帮助社会保障业务人员深入了解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其业务水平。
3. 社会保障业务操作技能社会保障业务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业务操作技能,包括社会保障业务的受理、审核、结算和核销等方面的操作技能。
通过培训,帮助社会保障业务人员掌握相关的业务操作技能,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 社会保障业务管理知识社会保障业务管理知识是社会保障业务人员必备的知识,包括社会保障业务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培训,帮助社会保障业务人员了解社会保障业务管理知识,提高其管理能力。
5. 社会保障业务服务技能社会保障业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包括服务态度、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的技能。
通过培训,帮助社会保障业务人员提升其服务技能,增强其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三、培训方式1. 理论学习社会保障业务人员可以通过理论学习的方式,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社会保障制度知识、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晋人社厅函[2011]181号【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1.03.17【实施日期】2011.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1]181号)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中央驻晋、省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省厅将举办全省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通过举办全省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了解掌握《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内容和立法精神,为法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参赛范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均可参赛。
三、竞赛时间2011年3月23日至4月20日。
四、竞赛形式3月23日《山西日报》(C3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刊及厅门户网站()刊登山西省《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答题卡可自行复印或下载打印,答题卡接收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答题卡邮寄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
邮编:030006。
五、奖项设置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颁发奖品;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竞赛结果在《山西日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刊和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活动组织举办全省《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是确保法律全面正确贯彻实施的一个关键环节,请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分别负责组织本市县人社系统干部及市县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各届参赛,省厅将根据各市县组织参赛情况评选组织奖,并进行通报。
联系人:郭长安宋世伟联系电话:(0351)7676068 7676069附件:1、竞赛试题2、答题卡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1:《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思想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思想工作总结一年来,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会议精神,结合湘东零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着力抓好我局加大力度的宣传思想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政治上、思想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现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年工作总结的宣传思想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广大干职的意识形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一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区委书记的安排部署,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由局领导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
在日常集中学习中,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湘东精神,开展了"创先争优"学习讨论活动。
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分析、认清我区当前面临的有利条件、困难与压力,就我局涉及的职能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研讨,增强了忧患意识和工作紧迫感,也了增强加快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用中央和省、市、区委价值观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理论修养、把握联盟党的工作方向和工作路线。
广大干部职工还利用空余时间自学、交流、讨论党的各级会议精神,提高自身政经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加大向外公益广告的工作力度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观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保障局活动,狠抓信息撰写和报送教育工作,一年来,在《湘东信息》和《政务信息》刊登13篇;在《江西日报》发表1篇;在《萍乡日报》发表21篇,其中头版头条1篇;在省级《现代高教社会保障》杂志上发表考察文章1篇; 大大加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宣传的力度。
三、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马雷科在宣传周期间,我局采取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刊播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表现形式,与电视、广播等媒体合作,进行大力宣传,扩大了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自制了宣传条幅,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一楼等服务窗口及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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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培训
《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在我国社会保险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为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掌握社会保险政策,规范社会保险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培训。
邀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领导、专家授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及新招聘的基层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省厅、衡阳市局领导、专家以自己细读、精读、研读《社会保险法》后的心得体会,从如何认识《社会保险法》、如何理解《社会保险法》、如何运用《社会保险法》、如何善对《社会保险法》等四个方面,阐述了《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关系每位老百姓生活的基本大法,是一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支架大法,是一部能给老百姓带来幸福的法律,并与参训学员进行了学习交流。
精彩观点拓展了深层思维,参训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受益匪浅,今后学习工作中,将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工作,努力让这部民生大法、幸福大法更好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为构建和谐耒阳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