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应急预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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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应急预案汇编
目录
1.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2)
2.重大火灾应急预案 (7)
3.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13)
4.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14)
5.压力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16)
6.水电站防台抗台应急预案 (18)
7.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方案 (20)
8、预案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24)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1 总则
1.1为加强水电站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水平和反应能力,迅速、高效而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起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具体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
组长:站长
成员:值长、值班员
2.2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指令,与当地政府联系等各项协调领导工作。根据已获得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部署全站地质灾害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趋势,指挥电站受灾人员安置,组织事故抢修、保卫工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进行人员抢救、设备、设施抢修及抢险救灾工作,指挥调集各种救灾物资器材,保证救灾需要。
3 应急响应与报告
3.1.1 接到地方政府发布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预报后,发出Ⅳ预警,启动电站应急预案和工作组,并及时向地方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准备信息。
3.1.2 重特大地质灾害发生后,电站应急工作组立即召集应急指挥会议,发布Ⅲ级直至Ⅰ级警报;并及时上报到上级部门,根据情况提出设备抢修救援申请等。
3.1.4 报告内容:
3.1.
4.1发生地质灾害种类、时间、地点、范围、程度。
3.1.
4.2职工伤亡情况,停电范围,电力设备、设施受损情况。
3.1.
4.3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件处理情况等。
4 重大危险目标
4.1 大坝水库(堰坝)及下游村庄,电站厂区及周边。
4.2 道路中断造成电站长时间与外界隔离。主要应对措施:首先是充足饮水、食品、医疗后勤保障,落实精干的救灾队伍,其次保障通讯畅通,稳定现场人员情绪,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
5 应急处理
5.1 临灾应急
5.1.1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5.1.2 根据国家和地方预测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和规模,应急工作组开
展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督促、检查、落实电站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通报相临人员做好救灾的支援工作。
5.1.3各专业应急工作组按电站总体预案职责要求开展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5.1.3.1调度制订电网运行方式的多种后备方案,保证灾情出现时对重点用户的供电。
5.1.3.2对重大危险目标以及送配电线路、杆塔、电气设备(包括主变压器、开关、电缆沟等)、中控室、物资仓库、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等设施的防洪、防滑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整改。
5.1.3.3组织抢险队伍,明确分工,清楚任务,掌握抢救方法和自我防护措施并处于应急状态。
5.1.3.4准备好抢险物资、车辆、生活必需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5.1.4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5.1.4.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5.1.4.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5.1.4.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5.1.4.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5.2 灾后应急
5.2.1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电站地质灾害预案开展人员抢救,并指挥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并转移到安全地带;迅速确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电站和地方政府的命令进入灾区“紧急支援”。
5.2.2抢险组进入灾区,首要任务抢救被压埋职工及人员。抢修组开展电力设备、设施抢修和电力供应工作。根据灾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5.2.3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了解灾情发展趋势,确定应急规模。5.2.4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我站职工安定工作,帮助安置和疏散灾民;平息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5.2.5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5.2.5.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5.2.5.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5.2.5.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5.2.5.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防灾预案进行演练,增强职工及家属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6.2 组织职工学习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了解突发事件应急程序。
6.3按《水电站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要求,健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和设备抢修、人员抢救、后勤供给等专业组,明确责任,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
7 附则
7.1本预案如有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