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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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试行)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为两部分:单科成绩部分、班级教学协作部分。其中单科成绩占总分的80%,班级教学协作部分占20%。

同年级有两个班及以上的教师,考核方式详细说明如下:

一、考核人数

以分班时教务处核定的人数减去学期中间有正常手续异动的学生数作为考核人数。没有手续的视同流失学生,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二、考核方法

(一)单科成绩部分

1、综合分=人均分×20%+合格人数×40%+高分人数×40%

2、分班时计算出“基数综合分差额X”:

个人学科基数综合分差额=个人学科基数综合分-班级平均基数综合分

班级平均基数综合分=年级各班学科基数综合分之和÷班数

3、考试结束后计算“实考综合分差额Y”:

个人学科实考综合分差额=个人学科实考学科综合分-班级平均实考综合分

班级平均实考综合分=年级各班学科实考综合分之和÷班数

4、个人浮动分=实考综合分差额Y-基数综合分差额X

5、考试考核分=80分+个人浮动分

(二)班级教学协作部分

要全面提高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各科必须协调发展。

教师教学协作得分既看学生总分排名也看单科排名。若学生总分排名与单科排名在同一档次,教学协作得分按该档得分;若总分排名与单科排名不在同一档次,按低档次给分;低于第三档的一律不记分。以总分名次为标准确定基本分

(以同年级4个班为例):

第一档总分在年级前8名且单科成绩位于年级前10名的,计该科教师3分/人次;

第二档总分在年级第9—24名且单科成绩位于年级前30名的,计该科教师2分/人次;

第三档总分在年级第25—50名且单科成绩位于年级前50名的,计该科教师1分/人次。

(三)对兼课或特殊学段教学的考核

1、同科带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取考核分的平均分作为该教师的教学考核得分。

2、跨学科任课的,大科按该学科考核分的70%、小科按该学科考核分的30%计算该教师的教学考核得分。

3、若同年级只有一个班的,则以全县平均成绩为参照计算考核得分。

(四)教师教学考核分期中与期末两次进行。教师个人每期得分=期中×40%+期末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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