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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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漫谈
一、公文概述
(一)什么是公文。自古以来定义甚多,众说纷坛,见仁见智。取其共识,公文乃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公务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换言之,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
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认识公文的特点、内涵是写好公文的先决条件。公文处理是围绕公文形成并产生效力的整体过程,它涉及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人员。公文属于应用文。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处理公务而形成的文字材料。狭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公文。
(二)公文的起源和古代公文。公文的起源简而言之就是起源于阶级社会的产生,是伴随着阶级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我国古代公文也叫公牍文,一般可分为上行公文与下行公文两大类。上行公文主要是指臣下给帝王的上书;下行公文主要是指帝王给臣民的指令。在古代这两类文章名目繁多,如臣下给帝王的上书,就因时代或所陈述的内容不同,而分为章、奏、表、议、疏、启、
剳子、弹事等不同的体类和名称。帝王给臣下的指令,同样也有诏、命、令、制、谕等不同的体类和名称,而且还有专用于军事文告的檄文、露布等等。后世一般把前者归为“奏议”类,总称之为奏议文,把后者归为“诏令”类,总称之为诏令文。这两类文字在古代是倍受重视的。从今天来看,我们与古代公文接触最多,真正有价值的是表文和檄文。
1,表文。表,就是“奏表”是臣属给帝王的上书。古代给君王的上书,有各种名称,不同的名称与上书的内容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大文学评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章表》中说:“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情,议以执异”。意思就是说,“章”是用来谢恩的;“奏”是用来弹劾的,即揭发别人的;“表”是用来陈述衷情的;“议”是用来表示不同意见的。表,虽然是古代的一种公文,但是有些表文,内容充实,语言简洁流畅,特别是表文与其他一般的上书奏状不同,常含有表志陈情,诉说衷曲的意思,因此某些写得好的表文,就成为我国古代散文的名篇。如,三国时有诸葛亮的《出师表》。《出师表》分为前后两篇,是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两次北伐前后写给后主刘禅的表章。前《出师表》文章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其“亲贤臣、远小人”等名句至今警示为官之人。后《出师表》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等名句,深刻表现了作者对国家赤胆忠心、至死不渝的胸怀。又如晋朝李密的《陈情表》。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六个月就死了父亲,四岁时舅父又强迫母亲何氏改嫁。他是在祖母刘
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李密非常孝敬他的祖母。据《晋书。李密传》说:祖母有疾,他痛哭流涕,夜不解衣,侍其基右。膳食、汤药、必亲自口尝然后进献。公元267年晋武帝立太子,慕李密之名,下诏征密为太子洗马(官名)。诏书累下,郡县不断催促,这时,李密的祖母已九十六岁,年老多病。于是他向晋武帝上表,陈述家里情况,说明自己无法应诏的原因。这就是著名的《陈情表》。
《陈情表》辞语恳切,委婉动人。表到朝廷,晋武帝看了,为李密对祖母刘氏的一片孝心所感动,赞叹李密“不空有名也”。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嘉奖他孝敬长辈的诚心,赏赐奴婢二人,并指令所在郡县,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陈情表》以侍亲孝顺之心感人肺腑,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广为传诵,影响深远。文中的一些词句如“急于星火”、“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等,直至今天人们还经常引用。对于上面两篇文章,南宋文学家谢枋评价“读《出师表》不哭者不忠,读《陈情表》不哭者不孝”。由此可见文章的分量。
2,檄文。檄文是古代一种军事性文告,《经典释文》中解释说“檄,军书也。”它是古代从事征伐时的一种声讨性的文字。檄文,最为后人称道的是唐代骆宾王的《为徐敬业讨武曌檄》。此檄文是为当时唐世臣徐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而作。前人評赞这
篇檄文“雄文劲采,足以壮军声,而作义勇”。正是指檄文中这类劲装奋发的文气所说的。
(三)现代公文。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公文分类划分也越来越细致。2001年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分类划分做出了规定。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1)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8)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1)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2)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3)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的分类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
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如决定、指示、公告、通知、通报等。
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等。通知、会议纪要有时也可作为平行文。
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公文内容有时限要求,需迅速传递办理的,称紧急公文。紧急文件可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时限要求越高,传递、办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但要“快中求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文的时效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常规公文,也应随到随办,以提高办文效率。
公文按其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绝密、机密、秘密公文又称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需要控制知密范围和知密对象的文件。文件的密级越高,传达、阅办、保管的要求也越严。
三、公文的行文关系
(一)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可分为同一系统上下级之间的相互隶属关系,同一系统的平级机关之间以及同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