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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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7.23•【文号】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施行日期】2004.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为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学化管理,加强和提高省、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能力与水平,规范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卫生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专家制定了《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工作的实际,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附件: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的建设,保证有效实施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职能,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必须坚持科学、合理、实用、节约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内容与需求量等因素,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卫生规划,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体现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特点,适当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确定实验室建设规模。

第三条本意见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指导原则,是编制、评估、审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重要依据,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水平和工作实际需要参照执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

2009年广州市卫生工作会议会场 究制定区 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标 准规范袁建 设全市统一的医疗 卫生信息共享与交 换平台袁促 进资源整 合和信息共享袁推进以电子病历为重点 的数字医院建设袁 安排专项资金为农村卫生站配 备网络终端遥
广州市健康教育所出版
登记证号 院粤 粤 第 园园121 号 出版日期 院二 茵茵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广州 卫 生 编 辑 部 耘原皂葬蚤造院藻凿蚤贼岳早扎澡藻渊 总 八 八 八期 冤 渊 内部 资 料 免 费交 流 冤
2009 年广州市卫生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 渊 通讯员 黄穗冤2月 17 日 袁 我市召开 了2009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遥 会议总结了2008年 工作袁贯彻落实了全国 尧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袁 部署了 2009年工作任务袁 动员全市卫生系统干部 职工 袁 继续解放思想 袁 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遥 市政府副市长徐志彪袁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袁 市卫生局党委书 记尧局长黄炯烈等出席会议并分 别讲话遥 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南先主持了会议遥
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 努力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2008年工作 回顾
2008 年 袁 我市卫生系统在市 委 尧 市政府 的 正 确领导下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袁积极解放思想袁 一手抓促进卫生 事业改革与发展袁一手抓创建国 家卫生城市尧抗击冰冻灾害和抗震救灾医 疗卫生 救援袁主要开展了以下一系列工作遥 一是加大宏观调研力度 袁 增强规划管理能 力 遥 我市编制了 叶 广州市医 疗 卫生 设施布局规 划曳遥 建设完成了南沙中心医院并投入使用遥 市疾 控中心尧 市 妇儿中心 尧 广医附一 医院等建设项目 进展顺利遥 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建设尧农村镇卫生 院改造尧村卫生站新建等工作均顺利开展 遥 开展 了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情况调查尧第四 次卫生 服务调查尧卫生总费用 研究袁1997-2007年卫生总 费用的测算等一系列调研工作遥 二是重大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取得显著 成绩遥 冰冻灾害发生时袁 我市卫生系统组织 了广 州 地 区 33 支 医 疗 队 尧138 支 卫生 防 疫 队 尧258 支 卫 生监督队袁全力以赴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遥 汶 川大地震发生时 袁我市卫生系统组织医疗救援队 第一时间奔赴重灾区映秀 镇耿达乡袁冒着 生命危 险全力 救护伤员袁共派出15支医疗卫生队伍深 入 汶川 等重 灾区 开展 医 疗 卫生救援和 对口支 援 工 作遥 三是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不断 增强遥 开展了应急医疗救援袁核生化事件医 疗卫 生 救援等 演练 并组织 开 展突 发 公共 卫生 事 件风 险隐患排查遥 妥善做好了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处 置工作袁共计接诊排查婴幼儿人数16.2万人袁入院 治疗367人袁没有发生死亡病例遥 我市卫生系统还 全系统总动员有效控了手足口病疫情遥 四是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出重要贡 献遥 我市卫生系统高质量完成了创卫10大项任务 中的 健康教育 尧传 染 病防治 尧 公共场 所 和 生 活饮 用水卫生尧食品卫生尧病媒 生物防制尧社区和单位 卫生尧城中村 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7项创建任务 遥 所 承担的 47项指 标全部 获得 国 家 评估专 家 组 的

中国疾控中心

中国疾控中心

中国疾控中⼼根据中编办有关规定,作为国家卫健委下属的事业单位,中国疾控中⼼的职责包括“参与国家公共卫⽣应急准备和应对”、“开展重⼤公共卫⽣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指导地⽅突发公共卫⽣事件调查”等等。

从历史来看,中国疾控中⼼的前⾝是1983年12⽉23⽇卫⽣部报请国务院批准成⽴的“中国预防医学中⼼”;1986年1⽉19⽇更名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2002年1⽉23⽇再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部⼯业卫⽣实验所、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中国农村改⽔技术中⼼组建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

根据中编办相关规定,中国疾控中⼼的职责包括:开展传染病、突发公共卫⽣事件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公共卫⽣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公共卫⽣问题的⼲预措施和国家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疾控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数据应⽤服务技术⽀持。

同时,中国疾控中⼼的职责还包括参与国家公共卫⽣应急准备和应对。

指导地⽅突发公共卫⽣事件调查、处置和应急能⼒建设。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公众健康关键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疾病预防控制新理论、新技术、新⽅法,推进公共卫⽣科技创新发展。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对《财经》记者表⽰,对于传染病的防控,中国疾控中⼼具备事前预防指导、事中防控的职责。

但作为⼀个事业单位,⽽不是党政机关,其权⼒更多来源于卫健委的授权。

更⼤程度上,中国疾控中⼼的⾓⾊是⼀个专业机构,⽽不是具有决策权的⾏政机构,主要职责是提供技术⽀撑和咨询意见。

但决定某地是否为疫区,以及是否开展“封城”等控制性措施,都不是中国疾控中⼼能够决定的。

根据2013年6⽉29⽇通过修订的《传染病访治法》第四⼗三条规定,甲类、⼄类传染病暴发、流⾏时,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报经上⼀级⼈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治区、直辖市的疫区。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2.01•【文号】卫疾控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推进科学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研究制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部岗位责任制度。

附件: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二○○八年十二月一日附件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目录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2.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工作任务一览表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工作任务、项目和内容界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基本职责┃主要工作任务┃任务数量┃项目数量┃内容数量┃┣━━━━━━━╋━━━━━━━━━━━━━━━━━━━━━━━━━━━╋━━━━━╋━━━━━╋━━━━━┫┃┃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1.疾病预防┃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3┃16┃70┃┃与控制┃┃┃┃┃┃┃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2006年艾滋病热线咨询员培训班在北京举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2006年艾滋病热线咨询员培训班在北京举行

北 京 市 疾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1 3 O 生 公益 热线 范 2卫 2
豫 平主 任在培 训班 介绍 了工 作经验
来 自中 国疾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北 京市 疾 病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等 单 位 的 艾 滋 病 / 病 热 线 咨 询 员 接 受 性 了 培 训 。 参 加 培 训 的 咨 询 员 就 如 何 做 好 热 线 咨 询 工 作 进行 了业 务 磋商 及 经验 交流 动 艾 滋 病 /性 病 热 线 咨 询 工 作 开 展 识 掌 握咨 询技 巧 此 次 培 训I 推 对 更 新 咨 询 员 知
=二二=二== . ' 维普资讯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健 康 教 育 所 干 2 0 年 06 1月1 2 —3日 在 北 京 举 办 了 2 0 '- 滋 病 热 线 咨 0 6F ¥艾 询 员培训 班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艾 滋 病 参 比 实 验 室 强 来 英教 授 北 京 地 坛 医 院 芟 滋 病 临 床 研 究 中 心 徐 克 沂 主 任 . 僻 放 军 总 装 备 部 3 6 院 张 建 中 教 授 0医
等 专 家就 国 内外 艾滋病 预 防控 制政 策 .策碚 殛
相 关 信 息 “. 一 热 线 咨 询 中 常 见 问 题 的 处 理 方 法 及 热线 咨询技 巧 。 HI实 验 室 检 测 方 法 及 常 见 V 进 行 了授课 问题 .艾 滋病 的基 本病 理 改变 ’等
咨 询 I与挺 曩 井畚 形 ‘
栏 目 异 ,用 壕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中国 疾病 预 防控 制健 康 教育 所 于 1 年 9 9 2 4月 7 曰 在 卫 生 部

卫生部关于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18•【文号】卫疾控发[2010]88号•【施行日期】2010.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卫生部关于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卫疾控发〔2010〕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和需要,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优化整合资源,加强指导,规范管理,我部决定成立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并制定了《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见附件1)。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下设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艾滋病与性病防治、结核病麻风病防治、血吸虫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与伤害控制和传染病防治等9个分委会,成员共计30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每届任期3年。

此前原有的卫生部糖尿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病毒性肝炎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性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结核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五届血吸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五届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流感专家防治组、自然疫源性疾病专家委员会、腹泻病专家委员会、寄生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五届麻风病专家咨询委员会、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等13个专家咨询委员会自即日起一并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1.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2.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名单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八日附件1: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卫生部设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及经营现状分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及经营现状分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及经营现状分析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疾病控制中心一词来自美国主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机构,现更名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目前,我国已建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hinaCDC)",并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为3384个,同比下降0.6%。

其中2020年中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为1359个,同比增长0.7%,占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的40.2%;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2025个,同比下降1.4%,占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的59.8%。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2020年中国公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为3380个,同比下降0.5%;私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为4个。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情况受疫情影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在2020年突增,其中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资产为15277026万元,同比增长98.1%。

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为13043922万元,同比增长74.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为12437508万元,同比增长58.5%。

其中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县级市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量收入最多达4047892万元,占总收入的32.55%。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数据,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最多为县级市属6292802万元,占总支出的48.2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逐年增加,受疫情影响,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增加较多达9396115万元,同比增长62.7%。

其中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市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收入为2894414万元,占总收入的30.8%。

是中国领先产业咨询机构,提供深度产业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定制服务等一站式产业咨询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布日期】2024.08.19•【文号】国卫食品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职责,加强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2024年8月19日附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标准管理、营养相关监测等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依规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协调或委托下,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标准宣贯和制定修订、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不同人群营养健康监测、营养健康队列调查、食物成分监测、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食品安全与营养风险交流和科普宣教等工作。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作开展评估、指导,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2019·02- 15 -一、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闻宣传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的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开展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健康教育专家库;组织拟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计划和标准,并承担相关监测评估工作;承担全国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三)承担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和有关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爱国卫生、健康城市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协助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协助承担委中文官方网站和有关政务新媒体内容的日常运维与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委英文官方网站的相关管理工作。

(五)承担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的报刊、图书出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与相关电视频道、栏目开展合作,制作相关节目。

(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和健康科普工作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发健康科普信息,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和控烟履约政策研究及相关宣传工作。

承担国家卫生健康科普资源库建设和内容维护。

(七)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的编辑;编辑出版《中国健康教育》杂志和《中国卫生画报》;负责对中国卫生科教音像出版社的监督管理。

(八)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办)、健康促进部、指导培训部、信息管理部、健康传播部、新闻宣传部、科普部、报刊管理部、监测与评估部、《中国卫生画报》社、科教与国际合作处(项目管理办公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卫人发〔2019〕13号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国家中医药局,中国老龄协会:《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卫生部关于卫生部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卫生部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卫生部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02•【文号】卫人发[2006]82号•【施行日期】2006.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卫生部关于卫生部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卫人发[2006]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批准,卫生部有关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一、疾病控制司(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其职责是:依法负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研究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制订全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项目,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疫情的蔓延;承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监督局。

其职责是:综合管理卫生监督工作并依法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标准、政策建议、规划、规范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学校、环境、放射和职业卫生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依法组织开展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监督指导地方卫生监督工作。

三、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

其职责是:负责承办法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负责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分析;承办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承担制订卫生监督执法检验技术规范;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宣传教育;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检查,配合查处大案要案;协助组织卫生标准制修订及管理工作;承担卫生部交办的任务。

中国健康教育网信息流量分析及定位思考

中国健康教育网信息流量分析及定位思考
析 是 通过 观 察 、调 查 、 实 验 、测 量 等 数 据 的 显 示 形 式 把 网站 各 方 面 情 况 反 映 出来 ,使 运 营者 更 加 了解 网 站 的 运 营 情 况 ,便 于 调 整 网 站 的 运 营 策 略 … 。通 过 数据 可 以帮 助 运 营者 准 确 的 抓 住 用 户 动 向和 网站 的实 际状 况 。 网站 类 型不 同 ,则 采 用
人 ,月均 76 77人 ,其 中,1 月和 1 1 2月两个月份
的访 问量 出现 了 突 飞 猛 进 的增 长 趋 势 ,分 别 达 到
1 0 25 6人和 2 3 次 。在 2 0 21 0人 0 9年后 两 个 月 的 良
探索 ,已经跨越 了准备 、起步 阶段 ,目前 正处于
发 展 阶段 ,但 网站 的 整 体 规 模 和 建 设 水 平 仍 处 于 行 业 靠 后 位 置 。本 文 主 要 从 网 站 独 立 I P访 问 流 量 、用 户访 问 网站 途 径 、 网站 数 据 被 收 录 量 网站 优 化 情 况 、 网站 为 友 情 链 接 站 点 提 供 的 收 录 量 及 由此 带 来 的 反 向 链 接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并 提 出
11 网 站独 立 I . P访 问流 量 情 况 20 0 8年 ,中 国
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健康教育所更 名为 中国健康教 育中心/ 卫生部新 闻宣传 中心 ,直属卫 生部管理 。
机构 的改 革 ,随 之 带 来 中 心 职 能 的变 化 ,围绕 中
后 就可 以使 自己推 广 时 更 加 有 针 对 性 。在 对 中 国
析 网站用 户 进入 网 站 的 方 式 和途 径 ,是 对 网站 潜
1 网站 信息流 量分 析

卫生部关于卫生标准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卫生标准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卫生标准委员会更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1.17•【文号】卫政法发[2006]452号•【施行日期】2006.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卫生部关于卫生标准委员会更名的通知(卫政法发[2006]4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为加强对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名称的规范化管理,决定卫生部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更名为“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全国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委员会更名为“卫生部××标准专业委员会”。

具体更名见附件。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卫生标准委员会更名前后名称对照表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卫生标准委员会更名前后名称对照表┌────────────────┬───────────────────┐│更名前│更名后│├────────────────┼───────────────────┤│卫生部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全国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全国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委员会│卫生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委员会│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环境卫生标准委员会│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学校卫生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消毒标准委员会│卫生部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化妆品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传染病标准委员会│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临床检验标准委员会│卫生部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血液标准委员会│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医疗机构管理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医院感染控制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卫生信息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病媒生物控制标准委员会│卫生部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地方病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全国寄生虫病标准委员会│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11.01
•【文号】卫医发[2006]433号
•【施行日期】2006.1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医发〔2006〕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近来,我部陆续收到各地医疗机构名称增加“国际”字样或跨国家名称的请示,如“××国际医院”、“中×友好医院”等。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医疗机构申请的名称涉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的,如“××国际医院”、“中×医院”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医疗机构的设置或命名具有中国政府(卫生部)与其他国家政府(卫生部)友好合作协议或技术合作协议背景;
二、医疗机构的设置或命名具有中国政府(卫生部)同意与国际组织友好合作或技术合作项目背景;
三、医疗机构的设置或命名具有中国政府(卫生部)指定的国际多边或双边诊疗服务业务项目背景;
四、具有历史沿革的习惯名称。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疾控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疾控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疾控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疾控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由国家保证他们的经费。

疾控中心上级直属单位:疾控中心一般是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疾控中心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疾控中心的主要职责: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共卫生技术方案和指南;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开展公共卫生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部直属单位排序和简称的通知(201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部直属单位排序和简称的通知(201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部直属单位排序和简称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09•【文号】卫办文档发[2011]140号•【施行日期】2011.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部直属单位排序和简称的通知(卫办文档发[2011]140号)部机关各司局:经中央编办批准,原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更名为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原人民卫生出版社更名为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新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根据实际需要,为规范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现发布部直属单位排序和简称。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9年发布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发布部直属单位排序和简称的通知》(卫办文档发[2009]83号)同时废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九日部直属单位排序和简称┌──────────┬──────────────────────────┬─────────────────┐│序号│直属单位全称│简称│├──────────┼──────────────────────────┼─────────────────┤│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科学院│├──────────┼──────────────────────────┼─────────────────┤│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3│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监督中心│├──────────┼──────────────────────────┼─────────────────┤│4│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5│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健教中心(新闻中心)│││闻宣传中心)││├──────────┼──────────────────────────┼─────────────────┤│6│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统计信息中心│├──────────┼──────────────────────────┼─────────────────┤│7│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干部培训中心(党校)│├──────────┼──────────────────────────┼─────────────────┤│8│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发展研究中心│├──────────┼──────────────────────────┼─────────────────┤│9│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项目监管中心│├──────────┼──────────────────────────┼─────────────────┤│10│卫生部北京医院│北京医院│├──────────┼──────────────────────────┼─────────────────┤│1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协和医院│├──────────┼──────────────────────────┼─────────────────┤│12│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医院│├──────────┼──────────────────────────┼─────────────────┤│13│卫生部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14│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考试中心│├──────────┼──────────────────────────┼─────────────────┤│15│健康报社│健康报社│├──────────┼──────────────────────────┼─────────────────┤│16│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人卫社│├──────────┼──────────────────────────┼─────────────────┤│17│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院研究所│├──────────┼──────────────────────────┼─────────────────┤│18│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国际交流中心│││││├──────────┼──────────────────────────┼─────────────────┤│19│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20│卫生部医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科技发展中心│├──────────┼──────────────────────────┼─────────────────┤│21│中华医学会│医学会│├──────────┼──────────────────────────┼─────────────────┤│22│中华预防医学会│预防医学会│└──────────┴──────────────────────────┴─────────────────┘。

民政部关于中国健康教育协会更名为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中国健康教育协会更名为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中国健康教育协会更名为中国健康促进与
教育协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09.07.29
•【文号】民函[2009]188号
•【施行日期】2009.07.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民政部关于中国健康教育协会更名为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
会的批复
(民函〔2009〕188号)
中国健康教育协会:
你会关于更名为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你会更名为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

你会更名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发展我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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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农村卫生、食品安全、用药安全、职业卫生等重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并总结推广适宜技术和方法。
(新闻宣传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的研究,为卫生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七)协助卫生部负责广播电视和新闻报刊的监督管理,负责《卫生部公报》和《中国卫生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
(八)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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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简介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网站点击进入
(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品牌建设
具有中国特色的“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已经走过了15年的历程。卫生部、全国爱卫会、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家 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务院扶贫办九部委组成了“行动”领导小组,使 “行动”工作逐步走向科学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及传播网络,成为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载体和 平台。
(二)负责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
(三)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知识服务,建立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信息网络,推广经验及成果。
(五)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国际合作与交流,承担国际合作项目。
(六)收集、分析、编发卫生工作的重要舆情信息;承担卫生部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协助卫生部负责医药卫生类报刊杂志、电视频道和出版社监督管理,负责《卫生部公报》和《中国卫生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
(八)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信息网络,推广经验及成果。
(五)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承担国际合作项目。
(六)收集、分析、编发卫生工作的重要舆情信息,承担卫生部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各类健康传播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承担健康传播的信息开发和材料研制、整理和交流;
组织协调大众媒体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健康传播活动;
承担百姓健康频道编委会办公室工作;
业务指导和联系百姓健康电视频道和中国卫生科教音像出版社。
(七)培训部
负责了解全国健康教育、卫生新闻宣传人员队伍的状况;
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卫生新闻宣传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中心职工的学习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师资力量和培训基地,开展相关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全国健康教育、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网络。
2008年6月经卫生部党组研究同意,并报中央编办2008年9月正式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为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直属卫生部管理。
一、主要职能
(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闻宣传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的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三)防治艾滋病大众健康教育工作
2000年成功策划聘请著名演员濮存昕为我国第一位卫生部“预防艾滋病宣传员”,开创了我国社会名人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先河。有了名人的参加,艾滋病 防治工作得到社会各阶层的重视,引起了很大反响,产生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和媒体效应。2001年11月策划并承办了我国第一台以预防艾滋病为主题的大型公益 文艺晚会《飘动的红丝带》,晚会上国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首次公开面向公众,推动了反歧视宣传。加强与媒体合作,制作并协调中央电视台及地方电视台等大众媒 体播出多部预防艾滋病系列节目,通过营造舆论环境,扩大宣传教育效果。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编写、设计、制作各种艾滋病防治传播材料。
卫人发〔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更好地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为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加挂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牌子,并由卫生部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技术指导,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承担全国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信息网络、媒体管理、业务培训等有关技术与服务性工作。
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业务指导和联系《中国健康教育》编辑部。
(四)指导与评价部
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公共场所、工矿企业等场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及评价;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
全国健康教育、卫生新闻宣传活动效果的监测与评价;
总结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典型经验和适宜技术。
(五)信息管理部
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组织收集、整理和发布与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
中国健康教育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建立、维护、管理健康教育传播材料资源库和图片音像资料库;
业务指导和联系《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通讯》和《中国卫生年鉴》编辑部。
(六)健康传播部
(一)科教与国际合作处
负责组织和协调中心的科研活动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中心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和督导;
拟定中心的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
组织中心重点课题的申报和结题管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以及中心所有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外事接待、办理出国相关手续;
研究生及外来进修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负责《卫生部公报》、《百姓健康频道》、《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通讯》和《中国卫生年鉴》编辑部、《中国卫生画报》和《中国健康教育》编辑部等机构的行政管理及发展计划、规划拟定和组织实施。
四、主要工作
(一)全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由卫生部妇社司于2007年发起,包括一系列工作,主要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完成。如:组织起草《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 知识与技能(试行)》,组织编写《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等。为了促进“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开展,中国健康 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经费全国健康素养监测项目,指导全国各地的健康素养监测方案、调查指南和质量控制方案等。
更名后的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为卫生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精神和卫生工作需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的研究,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咨询及政策建议。
(二)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
业务指导和联系《卫生部公报》和《中国卫生画报》社。
(九)报刊管理部
协助负责对卫生部主管媒体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对重点报刊的审读工作以及视频节目审看、报刊年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工作;
协助组织对报刊管理人员、采编人员的培训工作;
协助组织对发布处方药广告专业刊物的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新办报刊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部门:
1. 办公室
2. 党委办公室
3. 人事处
4. 财务处
5. 纪检监察室
6. 后勤管理处
(二)业务部门:
1. 科教与国际合作处
2. 项目管理办公室
3. 理论与政策研究室
4. 指导与评价部
5. 信息管理部
6. 健康传播部
7. 培训部
8. 宣传服务部
9. 报刊管理部
三、业务部门职能
(八)宣传服务部
负责卫生舆情收集、加工、整理和报告,协助卫生部组织新闻发布、媒体记者采访活动和重大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协助开展网上评论引导的组织工作和对网络健康知识传播的审核把关及监管工作,并协助负责卫生部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挖掘卫生系统先进典型,组织媒体并策划运用多种艺术形式加强正面宣传;
(二)“中国健康知识传播激励计划”工作
“中国健康知识传播激励计划”广泛而有效地调动了新闻媒体、专家、医务工作者、患者和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治知识传播的积极性,在政府、媒体、医务工作 者与公众之间搭建了互通、互动的桥梁和通道,在帮助媒体科学、通俗而准确的报道疾病防治知识方面收到显著成效,把防治疾病、健康传播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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