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审定事项
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建设,完善和规范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和使用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以下简称地方教材或教材)是指我省普通中小学在实施地方课程计划中用于课堂教学的教材(含乡土教材、专题教育用书及其配套的教学软件、音像教材和除地图册之外的教学图册)。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地方教材不予审查。
第三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我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的规划、初审、审定、复查及管理工作,地市教育行政部门1 / 25负责辖区内地方教材的规划与统筹协调。
第四条完成编写的地方教材,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方可在中小学使用。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编写适应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
第五条地方教材的编写审查包括初审、试验、审定、正式使用、复查环节。
(一)初审。
教材编写单位或个人完成地方教材编写后,按规定程序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二)试验。
经初审通过的地方教材,应当按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学校进行试验。
(三)审定。
完成试验并根据实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后的地方教材,可按规定时限送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四)正式使用。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地方教材才能列入全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供学校选用。
(五)复查。
全套教材使用满一个周期(三年或六年)后,编写者必须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及学科发展情况,对教材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及时送省教育行政部门复查。
小学生教材审核制度范本

小学生教材审核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小学生教材的质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审核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小学教材、教辅和校本教材的审核工作。
二、审核原则1. 坚持正确导向:教材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道德风尚的内容。
2. 坚持科学性:教材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学科规律,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 坚持适宜性:教材内容应适应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心理特点和兴趣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
4. 坚持多样性:教材应体现多元文化,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但不得传播外来宗教和不良文化。
5. 坚持公平性:教材审核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三、审核机构1. 设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教材审核机构,负责相应级别的教材审核工作。
2. 国家教材审核机构负责制定教材审核标准、政策和程序,对重要教材进行审核。
3. 地方教材审核机构负责本地区教材的审核工作,确保教材内容符合地方教育需求和文化特点。
4.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教师、家长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教材审核工作,共同保障教材质量。
四、审核流程1. 教材编写单位提交教材送审材料,包括教材全文、编写说明、教材使用说明等。
2. 审核机构对教材送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审核机构组织专家对教材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和多样性等。
4. 审核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教材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符合审核标准。
5. 审核机构出具教材审核意见,通知教材编写单位。
五、审核结果处理1. 审核合格的教材,审核机构予以认证,允许出版、选用和推广。
2. 审核不合格的教材,审核机构要求编写单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核。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1号)《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1年6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2001年6月7日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完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编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中小学用于课堂教学的教科书(含电子音像教材、图册),及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编写符合中小学教学改革需要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特别是适合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教材。
第四条编写教材事先须经有关教材管理部门核准;完成编写的教材须经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后才能在中小学使用。
第五条教材的编写、审定,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
第二章教材编写的资格和条件第六条编写教材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编写人员;(二)有相应的编写经费,能保证正常的编写工作;(三)有其他必要的编写条件。
第七条教材编写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观点,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团结协作。
(二)能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了解中小学教育的现状和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有较好的教育理论基础,熟悉现代教育理论、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
学校课程教材审核规定

学校课程教材审核规定学校课程教材的审核规定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它旨在确保学生接受到科学、客观、合理的教材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合理的审核规定能够帮助教育部门筛选合适的教材,提高教育水平。
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教材的学术性和科学性教材的学术性和科学性是审核规定中的重要方面。
教材应当基于国际先进科研成果,包含准确、全面的知识,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例如,在教授地理学知识时,教材需包含最新地理学理论和研究成果,而非过时的观点,以培养学生的地理学思维和分析能力。
二、教材的思想性和文化性教材的思想性和文化性也是审核规定的重点。
教材应当贯彻正确的教育方针,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审定教材时,应特别注意文化多样性的体现,避免一刀切的审查标准,以免忽略了多元文化的包容性。
三、教材的知识递进性和连贯性教材的知识递进性和连贯性是审核规定所需的重要条件。
教材应当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和知识积累规律,有机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同时,教材之间的内容应该有科学的顺序,构建良好的知识体系,以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消化知识。
四、教材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教材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是审核规定中必须考虑的因素。
合格的教材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认知水平和学科特点进行设计,使学生能够易于理解和使用。
此外,教材还应该融入实际应用,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教材的信息质量和权威性教材的信息质量和权威性是审核规定的重要标准。
教材的内容应当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经过专家学者的严格审查和权威机构的鉴定。
此外,教材还应反映当前社会的最新变化和发展趋势,以便培养学生的管窥能力。
六、教材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教材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是审核规定中的重要考量。
教材应当贯彻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审定教材时,应特别注意教材中的教学方法和工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七、教材的综合评价和质量监控教材的综合评价和质量监控是审核规定中的重要环节。
教材编写审核方案

教材编写审核方案
为保证教材的质量和适用性,制定教材编写审核方案,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
一、审核对象
1.教材编写人员提交的教材书稿;
2.经过初审和修改后的教材书稿。
二、审核内容
1.教材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
2.教材体例是否规范,文字是否准确、通顺、简洁;
3.教材是否科学、实用、先进、适应教学实际需要;
4.教材中是否有涉及政治、宗教、色情等不良内容。
三、审核方式
1.初审:由教材编写组织者对教材初稿进行审核,标注修改意见,进行初步的筛选。
2.修改:教材编写人员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二审:由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修改后的教材进行审核,对整体质量进行评估。
四、审核标准
1.教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教材内容科学、实用、先进,符合教学实际需要;
3.教材体例规范,文字准确、通顺、简洁;
4.教材中不得涉及政治、宗教、色情等不良内容。
五、审核结果
1.合格:审核小组认为,教材完全符合审核标准,可以正式出版使用。
2.不合格:审核小组认为,教材不符合标准,需要进行修改。
3.未通过:审核小组认为,教材无法达到审核要求,不予通过。
六、其他
1.教材编写审核应当保密,不得外泄;
2.教材编写审核应当及时完成,不得拖延;
3.教材编写审核应当公正、客观、严谨。
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办法

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普通中小学教材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的审定管理,提高教材的编审质量,促进地方教材的精品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的编写立项、审定(含初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利用普通中小学地方课时进行课堂教学的教科书及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
第四条本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编写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和市、区县地方课程教材建设规划要求,适合本市普通中小学使用的高质量地方教材。
第五条市教委负责教材编写的立项和教材审定(含初审)管理工作。
设立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具体领导和协调地方教材的业务审查工作。
第二章教材的审定机构第六条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下设相关教材审查组,开展教材的立项、初审和审定的专业审查工作,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立项、初审和审定专业审查意见。
审查委员须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中教材审查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公正客观地进行审查,并遵守有关的工作纪律。
第七条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和审查委员由市教委聘任,任期4年。
第八条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有关教材立项、审定(含初审)等事务性工作。
第九条各区县教委应加强对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校教材使用情况的登记和管理,并将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校教材的选用情况,按年度报送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市教委将定期对初审和审定通过的教材进行评价,并对优秀教材编写者给予表彰,促进教材及时反映经济、社会、科技的新发展,形成教材更新的机制。
第十条本市开展地方教材立项、审定(含初审)等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市教委设立专项。
第三章教材编写的条件第十一条教材编写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编写人员或编写委员会;(二)有必要的编写经费,能保证编写工作需要;(三)有相关实验学校和区县同意进行教材实验的证明材料;(四)有与具备教材出版资质的出版社签订的教材出版协议书;(五)属于市、区县地方课程教材建设规划规定的项目。
学校校本课程教材编写与审定规定

学校校本课程教材编写与审定规定一、引言校本课程是指由学校根据地方特点和学生需求自行制定的教育课程。
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校本课程教材的编写与审定规定对于保障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效果起着关键作用。
二、校本课程教材编写的目的和原则校本课程教材的编写旨在满足学校教学实际的需求,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编写校本课程教材应坚持以下原则:1.结合地方特点:校本课程教材的编写应与学生的地方文化、社会经济情况紧密结合,提供与学生实际生活相关的案例和教学材料。
2.突出专业特色:校本课程教材应注重突出学校的专业特色,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教学模式。
3.全面发展:校本课程教材应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包括知识、能力和素养的培养,以及思维能力的培养等。
三、校本课程教材编写的步骤和流程校本课程教材的编写通常包括以下步骤和流程:1.调研和分析:编写校本课程教材前,需要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教学实际情况,确定编写内容和方向。
2.编写教材大纲:根据调研和分析的结果,制定校本课程教材的大纲,明确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
3.编写教材内容:根据教材大纲,完成校本课程教材的具体编写,包括编写教学案例、课堂活动设计等内容。
4.教材审定:完成教材编写后,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进行审定,确保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和教学效果。
四、校本课程教材审定的重点和要求校本课程教材的审定过程应注重以下重点和要求:1.科学性和正确性:教材内容应符合教育教学原理,科学且准确地传递知识,避免出现错误和偏颇观点。
2.适用性和实用性:教材内容应适合学生的学习需求,具有一定的实用性,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3.合理性和完整性:教材内容应合理安排,结构完整,有利于学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知识。
4.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教材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便于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应用。
五、校本课程教材编写与审定的挑战和困难校本课程教材的编写与审定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1.时间和人力资源:编写和审定校本课程教材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人力资源,可能给学校教师带来一定的负担。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1号,于 2001年6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二○○一年六月七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完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编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全文共七章三十五条。
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1 号《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已于 2001年6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二○○一年六月七日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完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编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中小学用于课堂教学的教科书(含电子音像教材、图册),及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编写符合中小学教学改革需要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特别是适合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教材。
第四条编写教材事先须经有关教材管理部门核准;完成编写的教材须经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后才能在中小学使用。
第五条教材的编写、审定,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
第二章教材编写的资格和条件第六条编写教材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编写人员;(二) 有相应的编写经费,能保证正常的编写工作;(三) 有其他必要的编写条件。
第七条教材编写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观点,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团结协作。
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

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材编写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推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部提出了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旨在规范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提高教材的质量,促进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地方教材的编写要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教育政策和教学大纲,保持与国家课程标准的一致性。
地方教材应该以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为依据,立足于地方教育的实际情况,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传统,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教材编写者要深入了解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设计合理、科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确保教材的编写质量和实用性。
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注重教育教学理念的创新和教学方法的改进。
地方教材编写者要根据现代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创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合作学习、自主探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
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注意素材的选择和教学内容的更新。
地方教材编写者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启发性的素材,采用多样化、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和贴近社会实践,引导学生了解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动态,促进学生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注重师生互动和评价反馈。
地方教材编写者应该密切关注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实践和学习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促进教师和学生的互动和合作,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地方教材的编写要建立完善的教材评价体系,对教材的编写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促进教材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查和选用的规定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查和选用的规定【发文字号】教基〔1995〕2号【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5.03【实施日期】1995.05.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小学教材编写、审查和选用的规定(1995年5月3日国家教委发布教基〔1995〕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和宏观管理,做好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应贯彻“中小学教材要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的方针,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中小学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四条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应履行审批、备案手续;中小学教材必须经有关审查机构审查通过方可正式用于教学。
第五条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审查、选用实行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中小学教材(包括民族文字教材)的编写、编译、审查、选用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分工主管本行政辖区内中小学教材(包括民族文字教材)的编写、编译、审查、选用工作。
第二章教材编写的审批第六条积极鼓励和支持单位、团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编写适应中小学教育需要,有较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包括适合民族地区使用的教材,适应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农村地区所需要的教材,以及乡土教材、劳动课、劳动技术课教材、选修课教材和活动课教材。
第七条编写教材属于下列情况的由国家教委审批: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组织或个人独立编写,供境内学生使用的,国家教委制定的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教材。
第八条编写教材属于下列情况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此类教材编写由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需报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备案。
民族文字教材需报国家教委民族教育司备案。
第九条申报审批的内容包括:教材名称、主编和编写人员情况、编写指导思想、教材体系结构、编写体例、主要特点、适用范围和样章,以及编写和出版的时间安排、经费保证等。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4.23•【字号】粤教基〔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的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4月23日以粤教基〔2015〕8号发布自2015年5月24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建设,完善和规范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和使用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普通中小学在实施地方课程计划中用于课堂教学的教材(含乡土教材、专题教育用书及其配套的教学软件、音像教材和除地图册之外的教学图册)、以及教育部授权或委托我省审定的中小学教材。
第三条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的规划、初审、审定、复查及管理工作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地方课程教材的规划与统筹协调。
第四条完成编写的地方教材,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方可在中小学使用。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编写适应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
第五条地方教材编写审定程序:(一)初审。
完成教材编写后,教材编写单位或个人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二)试验。
教材通过初审后,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试验。
(三)审定。
在试验的基础上,对教材进行修改完善后按规定时限送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四)正式使用。
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才能列入全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供学校选用。
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

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
教育部对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符合国家教材编写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地方特点和实际情况,突出地方特色。
2.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以满足当地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贴近当地学生的生活实际,反映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注重教材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逻辑性,同时强调实践性、应用性和创新性,以便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注重教材的质量和效益,加强教材的评估和审查,保证教材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注重与学校课程设置的衔接和配合,避免重复和交叉,同时注意与其他学科的协调和配合,以形成完整的教学体系。
6.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注重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教材编写的先进经验和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发展。
7. 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
总之,地方教材的编写应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效益。
学校校本教材编写与审核管理规定

学校校本教材编写与审核管理规定文章总结:学校校本教材编写与审核管理规定在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
只有规范的管理和科学的编写,才能保证学校教材的质量和有效性。
因此,建立一套系统的规定,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一部分:引言学校校本教材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对于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学校校本教材编写与审核管理规定是确保教材质量的基础。
第二部分:制定背景学校教材具有多样性与个性化的特点,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校本教材。
然而,教材编写工作存在着一定的混乱和不规范现象。
为了保证教材质量和提高教学效果,制定明确的编写与审核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第三部分:教材编写主体教材编写主体应包括教师、教研组和学校,他们应共同参与教材的编写和审核工作。
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课程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编写符合学生学习需要的教材。
第四部分:编写程序与流程为确保教材编写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应制定明确的编写程序与流程。
程序中应包含教材编写的各个环节及其相应的时间节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部分:质量评估与监督教材编写完成之后,应进行质量评估与监督。
可以通过教学实施和学生评价等方式,对教材的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改进。
第六部分:审核管理机构学校应建立教材审核管理机构,负责对校本教材进行审核和管理。
此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有专门的审核标准和程序,并定期对教材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七部分:审核标准与内容教材审核应建立明确的审核标准和内容。
审核标准应包括教材内容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适应性等方面,以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八部分:错误修订与版本管理教材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错误应及时修订,并对修订情况进行记录和通知。
同时,应建立版本管理制度,对教材进行及时更新和发布。
第九部分:教材使用与反馈教材编写完成后,应进行教材使用情况的跟踪和反馈。
通过教师和学生的使用反馈,获取教材的实际效果,以便对教材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优化。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审定(初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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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初审申请表教材名称: 《教材名称》编写单位: 编写单位全称主编: 主编姓名申请时间: ###年###月###日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制填表说明 1.请用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本表,字迹应清晰。
也可以在下载的电子表格内填写后打印。
2.填写的信息须准确无误。
3.实验范围一栏所填写同意使用本(套)教材进行实验的区县名称。
编写单位编写单位全称拟出版单位出版社全称主编(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最高学历职称职务专业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子信箱邮政编码单位电话家庭电话手机主要编写人员(可附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务工作单位教材名称《教材名称》配套的辅助教材(教辅)名称《辅助教材名称》适用年级 ##年级实验范围 ##区(县)教材册数印刷册数教材字数教辅册数印刷册数教辅字数对国内外本学科教材的比较,对国内现行同类教材的分析(可附页)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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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编写的指导思想、原则(可附页)(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原则)教材主要特点(可附页)(教材主要特点)教材体系、结构 ( 至少应列三级标题,可附页) 教材体系、结构 ( 至少应列三级标题,可附页)。
小学校本教材审查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校本教材作为一种新型教材,越来越受到学校和教师的重视。
校本教材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然而,由于校本教材的编写主体多元化,编写质量参差不齐,为确保校本教材的质量,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制定小学校本教材审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审查原则1.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教材内容科学性、系统性、趣味性,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 严格审查程序,确保审查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 注重教材的实用性和创新性,鼓励教师发挥自身特长,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的教材。
4. 强化教材的导向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审查内容1. 教材的编写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学校教学计划。
2. 教材内容是否科学、准确、完整,有无错误、矛盾或遗漏。
3. 教材结构是否合理,章节安排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学生认知规律。
4. 教材语言表达是否规范、简洁、生动,是否具有教育意义。
5. 教材插图、表格、图表等辅助材料是否清晰、准确、美观。
6. 教材的编写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审查程序1. 教师根据教学需求,编写校本教材初稿。
2. 学校成立教材审查小组,负责对校本教材进行审查。
3. 教材审查小组对校本教材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
4. 教师根据审查意见对教材进行修改。
5. 教材审查小组对修改后的教材进行复审,确定教材是否通过审查。
6. 学校领导对审查通过的教材进行审批。
7. 将审查通过的教材用于教学实践,并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进行反馈和改进。
五、制度保障1. 学校应加强对教材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 建立健全教材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内容和责任。
3. 定期对教材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查质量。
4. 对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5. 加强对教师编写教材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编写教材的能力。
总之,小学校本教材审查制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校本教材审核制度

校本教材审核制度一、引言在现代教育中,校本教材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它们能够针对特定的教学环境和学生需求,提供更加精细和个性化的教学资源。
然而,如何确保这些教材的质量,防止错误信息的传播,就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校本教材审核制度。
二、校本教材编写与提交1. 教材编写:编写人员应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学生需求,编写教材内容。
同时,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
教材编写:编写人员应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学生需求,编写教材内容。
同时,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
2. 教材提交:编写完毕的教材应提交至教学领导小组进行初步审核。
此阶段主要检查教材的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
教材提交:编写完毕的教材应提交至教学领导小组进行初步审核。
此阶段主要检查教材的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
三、教材审核流程1. 初步审核:教学领导小组对提交的教材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包括合规性、内容完整性、格式规范性等方面。
初步审核:教学领导小组对提交的教材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包括合规性、内容完整性、格式规范性等方面。
2. 专家评审:经过初步审核的教材,将提交给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深度评审。
此阶段主要评估教材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专家评审:经过初步审核的教材,将提交给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深度评审。
此阶段主要评估教材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3. 公示和反馈:专家评审通过后,教材将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的反馈。
公示和反馈:专家评审通过后,教材将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的反馈。
4. 教材修订:根据公示反馈,编写人员进行教材的修订和优化。
教材修订:根据公示反馈,编写人员进行教材的修订和优化。
5. 最后审核:修订后的教材将进行最后一次审核,确认无误后,教材将正式投入使用。
最后审核:修订后的教材将进行最后一次审核,确认无误后,教材将正式投入使用。
四、审核标准教材审核的主要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 符合教育政策:教材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
课程教材评审审批流程

课程教材评审审批流程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和课程更新的不断推进,教材的编写和审批过程显得尤为重要。
为确保教材的质量和合理性,学校制定了课程教材评审审批流程,旨在保障教材的科学性、全面性和适应性。
二、评审审批流程概述课程教材评审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报材料准备、专家评审、意见整理、审批会议、审批结果反馈等。
2.1 申报材料准备编写教材的责任单位或教师需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教材编写说明、教材目录、教材内容概述等。
这些材料应该清晰地呈现出教材的内容、结构、组织形式等信息,并合理陈述编写教材的理念和目标。
2.2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专家应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确保他们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教材的科学性和教学适用性。
评审结果应详细记录,包括专家的评语、意见和建议等。
2.3 意见整理学校教研部门或教材审查小组负责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整理。
他们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和归纳,形成意见汇总报告。
在整理过程中,需要谨慎对待各种意见,权衡利弊,确保评审结论客观准确。
2.4 审批会议意见整理完成后,学校召开审批会议。
会议的参与人员包括教务处负责人、教研部门领导、相关学科教师代表等。
会议上,意见整理人员向与会人员汇报评审结果,并提供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和整理后的意见汇总报告。
与会人员对教材的质量和适用性进行讨论,提出质疑或建议。
2.5 审批结果反馈会议结束后,教务处负责人将审批结果进行总结,并向教材编写责任单位或教师进行反馈。
反馈内容应涵盖审批结果、审批意见和建议等,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要求进行明确。
编写责任单位或教师需要认真对待审批结果,及时进行教材的修改和完善。
三、流程优化与创新为提高课程教材评审审批流程的效率和质量,学校可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和创新。
3.1 流程简化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适度简化评审流程和审批环节,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提高处理教材申报的效率。
3.2 信息化支持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教材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申报材料的电子化提交、专家评审的在线评议、意见整理的自动化等,提升整个流程的管理和可追溯性。
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

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各地方教育部门也在不断探索教材编写的新方法和新理念,以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教育需求。
教育部对于地方教材的编写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以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教育效果。
教育部要求地方教材编写要与教育国情相适应。
教材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必须与当地的教育实际和教学需求相结合,符合国家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大纲要求。
地方教材编写者应该深入了解当地教育现状和特点,结合地方文化传统和学生特点,编写出贴近实际、适用性好的教材。
教育部要求地方教材编写要注重创新与多样性。
教育事业不断发展,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教材编写者要不断创新,突破陈规,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丰富教材内容,使之更加生动有趣,符合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认知规律。
地方教材编写要求也要体现多样性,考虑学生的不同学习特点和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学习材料。
教育部要求地方教材编写要严格把关质量。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地方教材编写者要注重教材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靠性,确保教材内容真实可信,符合学科要求和认知规律;要注重教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内容组织严密、层次清晰,各个知识点之间相互贯通,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要注重教材的启发性和趣味性,使学生在学习中获得乐趣,激发学习兴趣和潜能。
教育部要求地方教材编写要加强质量评估和监督。
教材编写完成后,要经过专家评审和实际应用检测,进行质量评估,确保教材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大纲要求,能够真正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已经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保证教材质量不断提高。
教育部关于地方教材的编写要求,体现了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期望,也为地方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地方教材编写者应该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编写水平,推动地方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教科书的审定制度

教科书的审定制度
教科书审定制度是教科书管理制度的一个分支。
一般而言,教科书的审查制度有三种基本类型:国定制(统编制度)、审定制和自由制。
1.国定制:折射了中央集权文化的印记,教育行政部门将教科书的编写和审查高度集中,最后产生“统编通用、一纲一本”的教科书版本。
2.审定制:把教科书的编写权下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教材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则以宏观管理的姿态,框定课程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实施对教科书的审查,打造教科书的多样化市场,权责明晰,力求效率最大化。
3.自由制:把教科书的编写和审查完全有赖于市场的调节,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繁荣了教科书市场,但教科书的文本质量存在一定的风险。
地方课程教材的审定

地方课程教材的审定
1 、行政许可依据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第 19 号
令)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 11 号令)
2 、行政许可条件
( 1 )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立项;
( 2 )初审通过后在试验范围内取得良好效果;
( 3 )送审教材为定型成品;
( 4 )有送审报告和试验报告。
3 、行政许可程序流程
在受理处领取、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处查验和受理并转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审查和提出意见——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决定交受理处——送达申请人
4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20 个工作日
5 、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 1 )立项核准书;
( 2 )教材版本;( 3 )送审报告;( 4 )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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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编写基本信息表
教材名称:
编写单位:
主编:
申请时间:
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请用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本表,字迹应清晰。
也可以在下载的电子表格内填写后打印。
2.填写的信息须准确无误。
3.“主编”及“主要编写人员”中不得有国家公务员。
4.“实验范围”一栏应填写同意使用本(套)教材进行实验的区县名称。
实验范围超过一个区县的,应填写同意使用本(套)教材进行实验的全部区县的名称,并附有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5.“实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一栏必须加盖区县教委的公章。
6.资深专家的研究领域应该与所推荐教材的属性相一致。
7.中小学特级教师可以作为资深专家。
(教材编写单位、团体或个人的基本情况)教
材
编
写
单
位
、
团
体
或
个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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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附
页
)
主
编
(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
年月最高
学历
职称职务
政治
面貌专业
从事专业工作
的年限
工作
单位
电子
信箱
通讯
地址
邮政
编码
单位
电话
家庭
电话
手机
主
要
编
写
人
员
(
可
附
页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务工作单位主编及主要编写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另附
主编及主要编写人员在教材编写方面的相关成果(可附页)姓名成果名称成果形式
发表刊物或
出版单位
发表、出版
时间
编写经费来源(经费保障证明另附)区县财政拨款等
出版单位意见(出版单位的教材出版资质证明、编写出版双方的出版协议书另附)
(出版单位印章)
实
验
范
围
##区(县)
实
验
工
作
的
可
行
性
说
明
(
可
附
页
)
(人员条件、场地条件、教学基础条件等等)
(实验学校情况及其意见)
实
验
学
校
情
况
及
其
意
见
校长签字:
(学校印章)
实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区县教委的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资
深
专
家(正
高
级)的推荐意见
资
深
专
家(正
高
级)的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