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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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公地悲剧

第九讲 公地悲剧

这个故事中所讲的就是公共资源的悲剧。 这一理论最早是由美国生物学家加勒特· 哈丁 于1968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公地悲 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中提 出来的,因此又被称为“哈丁悲剧”。
在那篇文章中,哈丁首先讲述了一个关于牧 民与草地的故事。 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片公共草地向牧民完全开 放,可以用来放牧羊群。只有羊群的数目控制在一 定范围内的时候,既可以使羊吃得膘肥肉嫩,也能 使草地处于自然恢复的良性循环,保持肥沃。
瓠里子到吴国拜望相国,然后返回粤地。相国 派一位官员送他,并告诉他说:“你可以乘坐官船 回家。” 瓠里子来到江边,放眼望去,泊在岸边的船有 一千多条,不知哪条是官船。送行的官员微微一笑, 说道:“这很容易。我们沿着岸边走,只要看到那 些船篷破旧、船橹断折、船帆破烂的,就一定是官 船了。” 瓠里子照此话去找,果然不错。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趣味博弈论》
杨驭云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
第九讲 公地悲剧
那由最大人数所共享的事物,却只得到最少 的照顾 。 ——亚里士多德
《郁离子》是明代刘基(刘伯温)的一本寓言 散文集,包括多篇具有深刻警世意义的作品,其中 有一篇讲了官舟的故事。所谓官舟量应该 是两个牧民各养一只羊,他们各自得到200元的 收益。但如果两个牧民都是“理性经济人”,他 们无一例外会选择各养2只羊,各自得到160元的 收益。
于是,所有的牧民都增加一头头的羊只。最后, 草地被过度放牧,草地退化、消失,所有的羊都饿 死了。 悲剧发生了。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 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 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 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第二章第三节公地的悲剧

第二章第三节公地的悲剧

(二)私有化 有关说法: 私有化的方法:对牧地进行分割,使牧羊人在一块比较小的地块上与自然展开博
弈,而不是与另一个牧羊人。 问题很多:
给牧羊人带来的问题 其他共同资源可能难以分割 (界定私人产权的困难) 界定私人产权的困难
技术上不可行 经济上不合算 意识形态上不允许
凋敝的价值,文化历史遗产,······ “公共产权”下
合作
不合作
合作 (10,10) (-1,11)
牧羊人A
不合作(11,-1) (0,0)
(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悖论
若n=1,则p=MP
若n→∞,则p=AP →利润为零
(三)集体行动的逻辑
“除非一个群体中人数相当少,或者除非存在着强制或其他某种特别的手段,
促使个人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否则,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将不会为
的公共品,基本特点:非排他性+竞争性
公地悲剧的普遍意义
会出现滥用或过度使用的“悲剧”
也许可称“共同使用”的悲剧
其他例子:
公共渔场之竭泽而渔;
酸雨问题;地下水开采;油田开采;
广播频率;同步卫星轨道;
公共苹果树上的苹果(从未长熟过)
公费医疗制度;
二、公地悲剧的经济学解释
(一)囚犯困境之牧羊人博弈
牧羊人B
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一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第二章 市场失灵及其理拓展
第三节 “公地的悲剧”及其对策
一、什么是“公地的悲剧”
二、公地悲剧的经济学解释
三、解决公地悲剧的对策
一、什么是“公地的悲剧”?
Tragedy of the Commons
G.Hardin(1968)最早给出这一提法
Commons一般指村边共同使用的牧地、草地,这里所指含义更广,是一种不纯粹

博弈论---5、公地悲剧

博弈论---5、公地悲剧

博弈论---5、公地悲剧博弈论---5、公地悲剧⼀、总结⼀句话总结:> a、公地悲剧:虽然善⽤公共资源,可以为集体,和每个个体带来长远的收益,但是个体总会受到“为啥不捞⼀把”的诱惑,采取⾃私的短期策略,导致公共资源⾛向耗尽。

> b、解决公地悲剧⽅式:私有化或者强管制> c、具体在我们的⽣活中的公共资源也可以采⽤私有化和强管制来避免公地悲剧的问题,⽐如⼀个家庭有两个孩⼦,妈妈⼜买了很多零⾷回来,如果想零⾷吃的久⼀点,就可以私有化和强管制来约束。

⼆、公地悲剧公地悲剧例⼦有⼀⽚公共牧场,所有牧民都可以在这块牧场上放牧。

牧场⾥的草在⽜的数量不太多时,被吃掉后⼜会很快长起来,但如果⽜太多,把草根都吃掉了,草场就会退化,最后⽜都吃不饱,甚⾄饿死。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所有的牧民坐在⼀起,开个会,商量好每家能养多少头⽜,然后这应该就没啥问题了吧?但没想⼏天之后,就有⼏个⾃私的⼈多放了⼏头⽜。

其他⼈很⽓愤就开始想:他们这么不守规矩,我守规矩有什么⽤?于是,牧场上的⽜越来越多,然后草场退化,⽜群饿死。

这是为什么呢?公地悲剧虽然善⽤公共资源,可以为集体,和每个个体带来长远的收益,但是个体总会受到“为啥不捞⼀把”的诱惑,采取⾃私的短期策略,导致公共资源⾛向耗尽。

怎么办?1、私有化⽐如刚才的牧场。

把牧场切割为10份,分给10个家族。

牧场⼀旦私有化后,牧民的捞⼀把⼼态就会消失了,他们会有内⽣的动⼒,在放牧和保护牧场之间找到平衡。

2、强管制有些公共资源没有办法私有化,⽐如海洋,空⽓,怎么办?可以考虑⽤收费,发放许可证等制度,来实现强管制。

⽐如海洋,天空。

国家会强制规定禁捕期,⽹眼⼤⼩等等。

⽐如刚才的牧场。

可以把牧场围起来,每头⽜收100元的放牧费,发放养殖许可证。

这实际上是对公共资源的定价和管制。

延伸思考能不能通过“设计”公地悲剧,反向获得利益呢?据说,皇帝有时候会故意设计⼀块公共权⼒,但不讲清楚这归谁管,⼤⾂们开始你挣我抢,彼此争⽃制衡,消耗内⼒,同时还对君王死⼼塌地。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如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Commous】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 Anti-Commous》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

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二者的区别概述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

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

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

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

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

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

名词解释公地的悲剧

名词解释公地的悲剧

名词解释公地的悲剧公地的悲剧,是指在共有资源管理中的一种现象,其本质是指由于所有人对资源的自私利益追求,以至于最终导致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的结果。

这种现象在许多领域都有体现,例如渔业、森林资源和公共空间等。

一、公地的悲剧起源公地的悲剧起源于人类对资源的需求,而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每个个体都试图最大化自身的利益。

在一个没有明确财产权制度的情况下,资源往往被视为公有财产,每个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和消费。

由于资源让人们感到免费,每个人都倾向于过度开发和动用资源,而忽视了资源养护和保护。

这种行为在每个个体层面上是理性的,因为如果一个人不充分利用资源,其他人将会抢先使用,导致自己利益受损。

然而,当所有人都采取这种理性行动时,整个资源系统就陷入了恶性循环。

二、经济学视角下的公地的悲剧公地的悲剧现象在经济学中有着深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外部性和公地之间的矛盾。

首先,外部性指的是一个人的行为对其他人产生的影响,在公地悲剧中,公地的资源使用和消耗带来的消极影响通常被视为外部性。

由于没有明确的产权界定,个体无法为这种负外部性负责,从而导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其次,公地和私有财产之间的矛盾也是导致公地的悲剧的原因之一。

私有财产制度能够激励个体对资源进行养护和保护,因为个体可以从自己的努力中获得回报。

然而,对于公地资源来说,没有清晰的所有权,导致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获取和使用,进而导致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三、公地的悲剧案例公地的悲剧现象在世界各地有诸多案例,以下是其中的几个典型案例:1. 渔业资源在海洋渔业领域,公共海域往往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导致每个渔民都会争相抢夺资源。

由于捕鱼过度,导致许多渔场生物资源逐渐衰竭。

例如北大西洋的渔业资源,在20世纪末就已经出现了大规模的资源枯竭,损失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利益。

2.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是人类生活中重要的资源之一。

然而,由于许多森林地区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导致伐木滥砍和非法砍伐现象频繁发生。

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

公共地悲剧“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是一种涉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Common good)对资源分配有所冲突的社会陷阱(Social trap)。

这个字起源于威廉·佛司特·洛伊(William Forster Lloyd)在1833年讨论人口的著作中所使用的比喻。

1968年时,加勒特·哈丁(Garret Hardin)在期刊《科学》将这个概念加以发表、延伸,称为〈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而这个理论本身就如亚里斯多德所言:“那由最大人数所共享的事物,却只得到最少的照顾”。

牧民与草地的故事有一个关于牧民与草地的故事,说的是当草地向牧民完全开放时,每一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有利润的。

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增加一头牛可能使整个草地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

但对于单个牧民来说,他增加一头牛是有利的。

可是如果所有的牧民都看到这一点,都增加一头牛,那么草地将被过度放牧,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需要,导致所有牧民的牛都饿死。

这个故事就是公共资源的悲剧。

哈定说:“在共享公有物的社会中,每个人,也就是所有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

这就是悲剧的所在。

每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增加牲畜的制度中。

毁灭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

因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会当中,每个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

公有物自由给所有人带来了毁灭。

”公共地悲剧非正常的管理方法从这样的观点出发,哈丁转向寻求非科技或非资源管理的方法。

正面:牧羊人可以从增加的羊只上获得所有的利益负面:牧场的承载力因为额外增加的羊只有所耗损然而,牧场理论的关键性在于这两者的代价并非平等:牧羊人获得所有的利益,但是资源的亏损却是转嫁到所有牧羊人的身上。

因此,就理性观点考量,每一位牧羊人势必会衡量如此的效用,进而增加一头头的羊只。

但是当所有的牧羊人皆做出如此的结论,并且无限制的放牧时,牧场负载力的耗损将是必然的后果。

(完整word版)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完整word版)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如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Commous】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 Anti-Commous》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

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二者的区别概述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

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

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

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

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

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

公地悲剧的例子

公地悲剧的例子

公地悲剧的例子
公地悲剧是一种经济学概念,指的是共享资源在缺乏有效管理与监管的情况下,会被过度开发和消耗,最终导致资源枯竭、环境破坏或者社会利益受损。

以下是几个公地悲剧的例子:
1. 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
在没有明确的捕捞限制和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渔民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过度捕捞渔业资源。

这导致了许多渔场的鱼类数量大幅度减少,甚至某些地区的渔业资源已经耗尽。

公地悲剧的结果是渔民们失去了可持续的收入来源,渔业生态系统受到破坏,更多的鱼类物种面临灭绝。

2. 水资源的浪费与污染
在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管制度,人们对水资源的使用缺乏节制,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

同时,工业废水、农业污染和城市污水的排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水质恶化,甚至使得部分水源变得不适合饮用和农业灌溉。

这种滥用和污染水资源的行为也是典型的公地悲剧。

3. 森林资源的过度砍伐
森林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于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土壤保持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部分地区的森林遭受到了过度砍伐的威胁。

当没有明确的法规和保护措施时,人们为了满足木材需求、开发土地或获取其他经济利益而大规模砍伐森林。

这不仅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还危及了众多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

4. 都市公园的垃圾堆积
城市中的公园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然而,由于缺乏观念和管理的教育,一些人在公园内随意丢弃垃圾,导致垃圾堆积、环境污染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公园管理方面的漏洞和监管不力也是造成公地悲剧的原因之一。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公共资源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来,为我们的未来和下一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公地悲剧的例子

公地悲剧的例子

公地悲剧的例子
公地悲剧是指当多个个体共同使用一份有限资源时,由于各自追求私利而导致资源过度利用或破坏的现象。

以下是一些公地悲剧的例子:
过度捕捞:海洋中的渔业资源是一个典型的公地资源,许多渔民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不断增加捕捞量,导致渔业资源的过度开采,损害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

水资源过度使用:许多地区的水资源是公共资源,但由于人口增长和水资源需求的增加,个体或机构过度使用水资源,导致水源减少、水质恶化和水灾风险增加。

空气污染:空气是一个公共资源,但大量工业排放、汽车尾气等导致空气污染的行为影响了所有人的健康和环境质量。

森林砍伐:森林是全球的重要生态资源,但过度的伐木和非法砍伐导致了森林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这些例子表明,当人们没有适当的管理和监管机制来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时,个人的私利追求会导致公地悲剧的发生,给社会和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合理的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策略是解决公地悲剧问题的关键。

1 / 1。

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

现实中有很多公地悲剧的例子。

例如,草地属于公有产权,零成本使用,而且排斥他人使用的成本很高,这样就导致了牧民的过度放牧。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公地悲剧即哈定悲剧,哈定举了牧民与草场这样一个例子。

当草场向牧民完全开放时,每一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有利润的。

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增加一头牛可能使整个草场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

但对于单个牧民来说,他增加一头牛是有利的。

可是如果所有的牧民都看到这一点,都增加一头牛,那么草场将被过度放牧,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需要,导致所有牧民的牛都饿死。

油田往往是藏在好几家钻油公司的土地下方,当油田上方的土地属于同一家公司时,“油老板”会很小心地抽油,以尽量提高利用率。

不过,如果这块地属于几家公司,大家就会抢似的抽油。

因为你抽得很谨慎,我抽得很快,我的产油量就会比你多,当各方都试图以最快的速度抢油时,共用的油田就会有很大一部分变得永久枯竭。

在这种情况下,“油老板”便发现自己面临了囚徒困境:不管别的“油老板”怎么做,抽快一点对你一定有利。

公地悲剧也是环境污染的原因,假如某地存在着工业污染,政府又没有管制措施,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宁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绝不会主动增加环保设备投资。

所有企业都会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采取不顾环境的策略。

如果一个企业从利他的目的出发,投资治理污染,而其他企业仍然不顾环境污染,那么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增加,长此以往,企业就会在竞争中落败。

公地悲剧或者说公财悲剧.就是人们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从而破坏社会总利益的过程。

也是一种多人囚徒困境。

每个人都追求个人利益,则所有人或者说整个团体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要克服公地悲剧。

就要从整体利益出发去保护公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对于此类博弈,所有拥有资源使用权的个人或团体都构成博弈的参与人或者局中人,但是为了避免资源被过度利用,可以设定权限或者要求技能或行业方面的资格,从而控制博弈参与者的数量。

公地悲剧 - MBA智库百科

公地悲剧 - MBA智库百科

公地悲剧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commons),也译为公共地悲剧、共同悲剧目录1 什么是公地悲剧2 公地悲剧的成因3 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4 公地悲剧的适用性分析5 公地悲剧理论的启示6 参考文献什么是公地悲剧1968年英国加勒特·哈丁教授(Garrett Hardin)在《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一文中首先提出“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作为理性人,每个牧羊者都希望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在公共草地上,每增加一只羊会有两种结果:一是获得增加一只羊的收入;二是加重草地的负担,并有可能使草地过度放牧。

经过思考,牧羊者决定不顾草地的承受能力而增加羊群数量。

于是他便会因羊只的增加而收益增多。

看到有利可图。

许多牧羊者也纷纷加入这一行列。

由于羊群的进入不受限制,所以牧场被过度使用,草地状况迅速恶化,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界定产权的交易成本太高)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编辑]公地悲剧的成因说到哈丁的“公地悲剧”或日“公有资源的灾难”,那是对个人在利用公共资源时存有私心的确证。

哈丁将这一状态模型化:一个向众人开放的牧场,在其中每个牧羊人的直接利益取决于他所放牧的牲畜数量的多少。

由于在缺乏约束的条件,当存在过度放牧问题时,每个牧羊人虽然明知公地会退化,但个人博弈的最优策略仍然只能是增加牲畜数量,久而久之,牧场可能彻底退化或废弃。

这就是“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的发生,人性的自私或不足只是一个必要的条件,而公产缺乏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是另一个必要条件。

公地悲剧名词解释

公地悲剧名词解释

公地悲剧名词解释公地悲剧是指由于资源共享导致的资源过度利用和破坏的问题。

这个概念最早由美国政治科学家哈丁·林德格伦提出。

在公地悲剧中,资源被视为一个共有的公地,每个人都有权利使用这些资源。

然而,由于每个人的利益追求和个人行为的自私性,每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资源,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和衰竭。

公地悲剧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解释:1. 共有资源:公地悲剧的前提是资源的共有性质。

这类资源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和管辖权,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和利用。

典型的例子包括渔场、森林、草原等。

每个人都希望能够从这些资源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2. 利益冲突:公地悲剧中的每个人都有个人的利益追求。

每个人都想从资源中获取最大的收益,但在个人追求最大利益的同时,也会通过过度利用资源来达到这一目标。

这样的行为将导致资源的破坏和衰竭。

3. 缺乏管理机制:由于共有资源的特性,缺乏管理机制和监督手段,导致资源使用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访问和利用资源,没有明确的使用规则和制约。

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会通过过度利用来追求自己的利益,最终导致资源的衰竭。

4. 外部性:公地悲剧的结果也会对其他人产生负面的外部性影响。

一旦资源过度利用导致资源的消失或破坏,那些依赖资源的人将会面临资源匮乏的问题。

此外,由于资源破坏造成的环境问题,也会对生态系统和其他生物种群产生影响。

为了解决公地悲剧,需要建立有效的资源管理制度和规则。

这可以通过设定合理的资源使用权和监管机制来实现。

另外,也可以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和共识来调整个人行为,使个人追求最大利益与资源的永续利用相协调,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

总之,公地悲剧是由于资源共享和个人行为的利益冲突导致的资源过度利用和破坏的问题。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措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并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
益。
参与人之间通过改变放牛的头数互相影响。
公地悲剧—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1)当这块土地为一个人所有时:
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最佳放牧量
*
x
*

a
p
2b
公地悲剧—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2)土地为公地,任何人都可以放牧:
牛奶需求函数为: p a b( x1 x 2)
的奶牛的数量(总和)。 该村民1的总私人收益TRp和边际私人收益MRp分别为:
公地悲剧
目录
公地悲剧的简介
公地悲剧的博弈论分析
避免公地悲剧的建议
简介
那由最大人数所共享的事物,却只得 到最少的照顾。 公地悲剧又叫“哈丁悲剧”。
“及时捞一把的心态”。 “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公地悲剧—博弈论分析
假如一块牧 场向所有人开放, 每个人都可以在 这块牧场上放牛, 结果会如何呢?
结论
在共享公有物的社会中,所有人都追求 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都知道资源将由于 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 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 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这就是 “悲剧”之所在。
避免公地悲剧的建议
资源产权分明、产权稳定 。 通过税收来增加个人使用该资源的成本,使个 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达成一致。
a bx b x1
p
*
令 x1 kx,即k = x1 / x (k<1),为典型村民所拥有奶牛 数量占全村总量的份额比例。 此时个人的最佳放牧量为:
x
**

a
p
*
(1 k )b
公地悲剧—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显然有:
x
**

a
p

2.5.1第10讲公地悲剧与自主治理

2.5.1第10讲公地悲剧与自主治理

自主治理解决的三个问题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可以通过自组织的方式,进行自主治理,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
新制度的供给问题
反公地也有悲剧
公地悲剧——界定私人产权——反公地会有悲剧吗?设想这样一个情境
一个村民众多的社区有一片公有草地,村民可自由牧羊,最终放牧数量超过操场承载,草场被过度滥用
公地悲剧悖论
个人理性策略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结局
公地悲剧传统的解决方案
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有其他解吗?
基于大量案例的实证研究“怪兽模式”差强人意来自解决牧场集中控制的政策问题
最优放牧策略:谁、什么时候、放牧多少?
私有化也是有成本的
产权界定成本
图片来源于网络 侵权删
还有其他解决方案吗
土耳其阿亚兰金海渔场案例
公共池塘
公地悲剧
Aristotle:“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心自己的东西,而忽视公共的事物”。
哈丁的放牧博弈
一块牧地,最优养畜量为L,2人放养,各自为L/2;如果2人各养L/2,收益各10;如果两人都拼命放牧,收益为0;一人放牧L/2,另外1人超L/2,后者收益为11,前者为-1;反之亦反;双方最优策略是超额放牧,这就是博弈出来的悲剧!
反公共财产的困局
反公共财产指的是因私人产权过于零散和支离破碎而影响到其更有价值的用途无法实现的私人财产。例子?房间-钥匙互联网内容食品安全行政审批
美国法学家赫勒—反公共财产(Anti-commons反公地)
经过10年反复试验,渔民定下规则:
解决办法
每年9月,准备合格渔民登记表,包括地区所有持有渔民证在通常由阿兰渔民捕捞的海域,对所有可捕捞点命名并列表,点之间有间隔,这样在一个点下的网不会堵住应该进入邻近点的鱼这些命名的捕捞点的划分和相应的安排在每年的9月到次年的5月有效每年9月,合格渔民经过抽签,被分配到各个已命名的捕捞点

环境法中的公地悲剧的概念

环境法中的公地悲剧的概念

环境法中的公地悲剧的概念公地悲剧是指资源所有权不明确或不被尊重,导致资源过度利用或破坏的现象。

公地悲剧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加勒特·哈登(Garrett Hardin)于1968年提出,他通过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公地的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将这一概念引入环境法中。

该悲剧指出,在缺乏有效管理或监管的情况下,个体的自利行为会使得共有资源经过过度的竞争和过度利用,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导致资源的衰竭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进而造成整个社会的损失。

公地悲剧的核心思想是,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自利动机和追求最大利益的动力,但当面对共有资源时,个体的自私行为无异于每个人都在争夺同一块土地,从而形成“家园”的悲剧。

由于共有资源往往没有明确的所有权人或没有被适当地管理和保护,个体不会对对资源的使用采取负责任的态度,而是过度竞争和过度利用这些资源,最终导致资源枯竭和环境破坏。

公地悲剧的一个经典案例是放牧共有草场。

在一个共有草场上,每个牧民都有权让自己的牲畜放牧,但没有人对草场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管理和保护。

结果每个牧民都会尽量利用尽可能多的草,以增加自己的收益。

然而,当每个牧民都如此行动时,草场将被过度放牧,导致土壤侵蚀、草场退化,最终使整个群体的牲畜都无法获得充足的食物,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为了解决公地悲剧带来的问题,环境法提供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是确立明确的资源所有权,通过划定界限和界定权益,将共有资源转变为私有或集体所有,从而使每个个体都有责任和义务来保护和管理所拥有的资源。

此外,环境法还强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保护,通过限制资源的使用量、设定利用标准和环境准则等方式来限制个体的过度竞争和过度利用行为。

同时,环境法还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通过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来强化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有效性。

然而,公地悲剧并非只存在于自然资源领域,它也存在于其他领域,如城市土地的使用、大气污染的控制等。

公共地悲剧

公共地悲剧

公共地悲剧
1968年,哈定(Garrit Hadin)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将之译成《公共地悲剧》,但哈定文中的the commons不仅仅指公共的土地,而且还包括公共的水域、空间等等;武汉大学教授朱志方将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译成《大锅饭悲剧》,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完全切合哈定所表达的意思。

综合来看,将the commons译成“公共资源”似乎更加确切。

哈定描述的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我们可称为哈定悲剧。

公地悲剧:过度开发公共资源——市场失灵。

(注,公共资源:非排他性但具有竞争性的部分公共物品。

)。

公地悲剧名词解释

公地悲剧名词解释

公地悲剧名词解释
公地悲剧,又称“公地悲剧”,是一种涉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对资源分配有所冲突的社会陷阱。

这样的比喻宣示著有限的资源注定因自由进用和不受限的要求而被过度剥削。

这样的情况之所以会发生源自于每一个个体都企求扩大自身可使用的资源,然而资源耗损的代价却转嫁所有可使用资源的人们。

(可使用资源的群体数目可能远大于夺取资源的数目)。

哈丁的主要兴趣如同前人WilliamLloyd和ThomasMalthus一般皆专注在人口学,尤其是人口成长所造成的问题。

他的论述聚焦于有限资源的使用,例如空气与海洋资源,并指出污染的负面共享性。

(他并非处理私人资源的蓄意污染,负面共享性是指公有资源被剥夺或污染所造成的共有损失)。

[知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

[知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

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公共选择理论的三种经典理论模型揭示的是同一个问题:个人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即“合成谬误”。

这三种理论模型是:1.“公地悲剧”“公地悲剧”是美国学者哈丁曾在1968年提出来的。

它假设有一个向一切人开放的牧场,如果每个人从一己私利出发,就会毫不犹豫地多养羊,因为收益完全归自己,而草场退化的代价则由大家负担。

每一位牧民都这样思考时,“公地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到无法再养羊。

“公地悲剧”产生的原因,就在于产权主体虚位和责任主体虚位。

产权主体虚位,就会出现“有人上树摘果,无人浇水施肥”的局面;责任主体虚位,就会形成“不花白不花,白花谁不花”的结果。

2.“囚徒困境”“囚徒困境”说的是两个囚犯的故事。

这两个囚徒一起做坏事,结果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进行审讯。

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

这两个囚犯都知道,如果他俩都能保持沉默的话,就都会被释放,因为只要他们拒不承认,警方无法给他们定罪。

但警方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就给了这两个囚犯一点儿刺激: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背叛,即告发他的同伙,那么他就可以被无罪释放,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笔奖金。

而他的同伙就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并且为了加重惩罚,还要对他施以罚款,作为对告发者的奖赏。

当然,如果这两个囚犯互相背叛的话,两个人都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谁也不会得到奖赏。

那么,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从表面上看,他们应该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自由。

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

A犯不是个傻子,他马上意识到,他根本无法相信他的同伙不会向警方提供对他不利的证据,然后带着一笔丰厚的奖赏出狱而去,让他独自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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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悲剧
一、公地悲剧定义
美国学者哈丁1968年在期刊《科学》上提出,公地悲剧是指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如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二、案例导入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由张家界、天子山、索溪峪三大各具特色的风景区组成,是我国首批公布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被誉为“大自然迷宫”和“天下第一奇山。

”武陵源1998年被国务院省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92年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

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景区在发展和经营中采取了“强化旅游设施建设,弱化遗产资源的保护”方式导致了武陵源游客蜂拥而来,总收入呈阶梯状攀升,景区有限的旅游环境容量与过度增长的游客人数之间的矛盾也突显出来。

由于武陵源景区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当地居民转变过来,整体素质低下,“经济导向”十分明确:在景区内修建索道和电梯,强行炸毁小山头;在天子山自然保护区强行乱占滥建,加修门面和修建猪舍;在天子山神堂湾砍伐林木10立方米。

生态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相对薄弱。

随着人们对资源的过度性开发和掠夺性索取,导致武陵源受到严重的破坏,形成典型的“公地悲剧”。

三、相应的对策建议
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层次多类别的治理模式
作为世界自然遗产,考虑到世界遗产资源的稀缺性、公共性和受保护性,应该强调的是把公地悲剧理论的三种主要的治理方式结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结合“政府强权治理”、“上市公司治理”和“多中心自主管理”这三种方式。

对世界遗产不仅要实行两权分离,更重要的是在现阶段实行政府的强权管理。

同时将世界遗产进行合理的功能区划,如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

核心区是世界遗产的主要精华和意义所在,要严格禁止一切外界的干扰。

缓冲区一部分可对游客开放。

实验区是开展旅游活动最主要的区域。

通过政府的强制管理,来约束景区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规范旅游秩序,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

2、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
为了更好的保护景区资源,有必要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同时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文件,依法保护遗产资源。

对于景区而言,要划分好景区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关系,这既避免了独断专行,同时也明确了各自的职能分工,为景区的旅游监督和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通过各种形式来调动各个主体的积极性,推进遗产地景区旅游事业的发展。

3、提高公民的保护意识
在游览景区过程中,人们缺乏“公共意识”是导致“公地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人人都认为既然这块地是公共的或公家的,就不是自己的,用不着自己负责。

通过宣传,提高公民的保护意识,能做到严于律己。

对于景区而言,可以制定一些奖惩措施,用一些规范化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让他们有意识去保护公地。

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出面公布公地具体维护的成本,这是让每个公民成
为公地主人的最好办法。

每个公民都是纳税人,他们所纳的钱中有一部分就是用到对公地的维护、清洁和保养中。

当每个公民都明白自己纳的税也用于公地的保护,污染公地也就是在浪费自己的钱财时,人们具备了“公共意识”,才能自觉自愿地去保护那些公地,“公地悲剧”才有可能真正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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