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瑞平与被告姬世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伴网()法律服务平台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延长民初字第00421号
原告李瑞平,女,1953年7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
被告姬世高,男,1957年4月5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瑞平与被告姬世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李瑞平于2015年11月23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李瑞平自愿提出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合法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瑞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0元,减半收取185元,由原告李瑞平承担。
审判长常根伟
代理审判员刘鹏
人民陪审员李秀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娜
文章来源:/falvwenshu/minshianjian/9997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