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环大煤矿技改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田坝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2009)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田坝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2009)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09•【字号】渝经煤管[2009]440号•【施行日期】2009.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田坝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渝经煤管〔2009〕440号)万盛区煤炭工业局:你局《关于重庆市万盛区田坝煤矿扩能立项的报告》(万盛煤文〔2009〕8号)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万盛区田坝煤矿(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1.田坝煤矿扩建项目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2009〕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矿界范围内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1338Kt。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同意该扩建项目立项。
2. ?/font>锇用嚎罄┙ㄉ婺T荻ㄎ?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7.3年。
3. ?/font>锇用嚎蠼ㄉ柘钅坑荽讼蚴锌蟛试粗鞴懿棵派昵氩煽笕ㄊ舴段В婪ㄈ〉貌煽笕ā?4.依法取得采矿权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并按“三同时”的要求作出安全和环保设计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5.建议在矿井设计部署时,生产安全系统的布置应本着就高原则留有余地。
6.你局应加强该矿扩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区级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此复二OO九年十月九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煤矿建设项目立项和设计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煤矿建设项目立项和设计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15•【字号】渝经煤管[2008]296号•【施行日期】200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煤矿建设项目立项和设计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渝经煤管〔2008〕296号)各区县(自治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重庆能投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煤矿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资源整合)的立项和开采设计审查,明确所提交的必备要件,现将煤矿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开采设计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批准)。
未经核准(或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受理煤矿建设立项和开采设计审查业务。
二、合理界定项目类型,分级负责,共同做好煤矿建设项目立项和开采设计审查工作。
煤矿建设项目包括以下三种类型:新建项目,指在新开发井田内新设计建设的煤矿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指现有合法生产煤矿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使得生产能力增加的煤矿建设项目;改建项目,指现有合法生产煤矿改变了煤矿原有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但没有增加生产能力的煤矿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增加井筒数目或者改变井筒功能的,扩大煤层开采范围的,矿井延伸水平开拓方式与原设计不一致的项目。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对相邻矿井实行以煤炭资源为基础、开发布局调整为重点、生产系统优化为核心的重组,达到“一证一矿、一套生产系统”的要求。
新建、扩建、资源整合及改变矿区范围的改建项目的核准(或批准)和开采设计审查工作,由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办理;不改变矿区范围的改建项目的核准(或批准)和开采设计审查工作,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办理。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宏扬煤矿建设立项的批复
1 / 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宏扬煤矿建设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渝经煤管[2009]20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6.05
【实施日期】2009.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宏扬煤矿建设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208号)
城口县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城口县双河大岩门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宏扬煤矿建设立项的请示》(城经委文〔2009〕94号)和《城口县双河大岩门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宏扬煤矿新建项目建议书》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和专家评。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富强煤厂扩建立项的批复
1 / 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富强煤厂扩建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经煤管[2008]24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9.22
【实施日期】2008.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富强煤厂扩建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244号)
云阳县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云阳县富强煤厂扩建工程立项的报告》(云阳煤工文〔2008〕29号)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云阳县富强煤厂(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富强煤厂。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发煤业有限公司扩建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发煤业有限公司扩建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经煤管[2008]32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1.06
【实施日期】2008.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发煤业有限公司扩建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325号)
渝北区中小企业局:
你局《关于重庆全发煤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立项的请示》(渝北企〔2008〕98号)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全发煤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议书》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全发煤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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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畅达煤炭有限公司矿井技改开采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畅达煤炭有限公司矿井技改开采设计
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渝经煤管[2006]23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10.23
【实施日期】2006.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畅达煤炭有限公司矿井技改开采设计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6〕234号)
渝北区中小企业局:
你局《关于呈报渝北区畅达煤炭有限公司+350m水平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渝北企〔2006〕99号)和《重庆市渝北区畅达煤矿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渝北区畅达煤炭有限公司+350m水平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基本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煤矿基本建设的规定,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尘、排水、供电及通讯等生产系统及矿山安全等的设计和设备选型合理。
采用平硐开拓,采用后退式布置走向长壁采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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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永林煤矿整合开采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永林煤矿整合开采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渝经煤管[2009]48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0.27
【实施日期】2009.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永林煤矿整合开采设计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482号)
荣昌县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上报荣昌县永林煤矿资源整合初步设计的请示》(荣煤文〔2009〕65号)已收悉。
依据《重庆市荣昌县渝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林煤矿资源整合初步设计说明书》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永林煤矿资源整合开采初步设计基本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煤矿基本建设的规定。
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尘、排水、监测、供电及通讯等生产系统及矿山安全等的设计和设备选型合理。
采用斜井开拓,后退式布置走向长壁采煤法、放炮落煤可行,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尺寸合理。
原则同意该资源
整合开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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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大沙田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
1 / 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大沙田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渝经煤管[2009]21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6.16
【实施日期】2009.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大沙田煤矿扩建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218号)
长寿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长寿区扇沱乡大沙田煤矿扩建工程立项的请示》(长煤发〔2009〕29号)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长寿区中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沙田煤矿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大沙田煤矿扩建项目符合《。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东部矿业有限公司调整建设规模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东部矿业有限公司调整建设规模立项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26•【字号】渝经煤管[2008]261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东部矿业有限公司调整建设规模立项的批复(渝经煤管〔2008〕261号)城口县经济委员会:你委《关于重庆东部矿业公司调整生产规模立项的请示》(城经委文〔2008〕153号)和《重庆东部矿业有限公司调整生产能力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1.重庆东部矿业有限公司(原鹏飞煤矿接替井)建设项目于2006年10月核准立项(渝经煤管〔2006〕231号),建设规模6万吨/年。
该矿井范围内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基本可靠、具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5730Kt。
市煤矿整合办公室以渝煤整合办〔2008〕91号同意将建设规模调整为15万吨/年。
调整建设规模,做大做强煤炭企业,有利于增强你县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同意该调整建设规模立项。
2.重庆东部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调整为150Kt/a。
3重庆东部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
4.依法取得采矿权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并按“三同时”的要求作出安全和环保设计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5.建议在矿井设计部署时,生产安全系统的布置应本着就高原则留有余地。
6.你委应加该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为县级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此复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新政煤矿扩建开采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新政煤矿扩建开采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22•【字号】渝经煤管[2008]246号•【施行日期】2008.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新政煤矿扩建开采设计的批复(渝经煤管〔2008〕246号)奉节县煤炭工业局:你局《关于送审重庆民强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政煤矿(扩建)开采设计的请示》(奉节煤文〔2008〕43号)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奉节县新政煤矿(扩建)开采设计》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一、新政煤矿扩建开采方案设计基本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煤矿基本建设的规定,矿井通风、运输、防尘、供电及通讯等系统的设计和设备选型合理。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区内后退式布置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可行,放炮落煤、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工作面顶板方式可行,采区、阶段、工作面尺寸合理。
原则同意扩建开采设计。
二、该矿井有地质储量298.9kt,可采储量192.8kt同意设计生产能力40kt/a,矿井服务年限3.4年。
三、矿井主体工程应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五、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加强监督和管理,督促煤炭企业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实施建设,凡是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的矿井,要停止建设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上报相关的设计修改方案,批准后才能动工建设。
2.参与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煤矿建设的资质,并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监理。
3.按规定留足矿界边界煤柱、防水隔离煤柱,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建设和开采,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越界、越层开采。
配备探放水设备,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安全措施,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煤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煤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0.08
•【字号】渝发改投〔2012〕1532号
•【施行日期】2012.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正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煤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渝发改投〔2012〕1532号
天府矿业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984号。
现下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168万元,专项用于天府矿业公司三汇三矿、磨心坡选煤厂升级改造项目中央预算补助(贴息)。
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待中央预算内指标到位后,由市财政拨付。
请你们接通知后,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务必于今年12月底开工建设,抓紧落实企业配套资金,做好专款专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附件:2012年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及贴息计划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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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环大煤矿技改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渝经煤管[2006]23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10.23
【实施日期】2006.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环大煤矿技改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6〕236号)
垫江县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垫江县环大煤矿<关于“一改三”技改工程的报告>的请示》(垫经〔2006〕211号)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环大煤矿技改扩能项目建议书》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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