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上岗培训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 年新教师上岗培训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使我区中小学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教

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太原市中小学教师继

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区新教师实际情况,现

决定对我区中小学任教的新教师进行上岗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教学理论为依据,以提高新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

教学实践能力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跟踪实践等手段,提

升参训新教师在师德修养、业务水平、专业成长等方面的综

合素质。

二、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周期为 2016 年 8 月~ 2019 年 8 月,通过三年循序渐进的培训指导,帮助新教师逐步提高新任教师基础素

质、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促进新教师形成专业持续发展的

动力。

1、学习优秀教师专业成长经验,学会制定学习计划和

三年发展行动规划;完善专业知识结构,掌握作为教师需要

具备的应知应会的内容,形成一定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增

强岗位角色意识和职业认同感,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和职业理

想,提升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尽快适应并服务于本区教育

教学工作。

2、通过学科专业培训、实践指导与考核展示,学会教

学设计、实施和反思等基本方法;记忆并逐步理解学科课程标准,提高新教师的学科素养和基本教学技能。

3、在两年培训的基础上,通过比赛、面试、推荐等方式遴选优秀新教师进行定期跟踪指导,开展综合研修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和科学施教能力,激发并强化他们成为优秀教师的内在动力。

三、培训原则

专业引领与自主参与并重、

采取区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

集中研修与自我学习相结合、

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

培训考核与展示交流相结合。

四、培训内容

遵循“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的原则,针对新教师必备的素质要求和专业发展需要,围绕三个模块开设课程,具体内容见附件 1。

五、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的特点,主要采取以下培训方式:集中面授、实践指导、网络学习、体验学习、校本培训、跟踪指导、现场观摩、以赛促训、高级研修。

六、集中培训课程及安排

集中培训具体安排由杏花岭区教师进修学校研究确定,

集中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2,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跟踪实践活动安排

1、校本培训

新教师所在学校均为本次新教师培训基地,各校要为每位新教师配备师德和业务都过硬的优秀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要将新教师的培养纳入学校的发展计划,通过教学研讨、课

后反思交流、听评课、班主任经验介绍等多种方式开展新教

师的“师带徒”活动,保障新教师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指

导、有督促、有考核。

2、区级培训

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区教研室和区校本工作室统一组

织,通过知名专家和名优教师的专题讲座、案例解读、现场

观摩、问题研讨、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3、个别指导。

区教师进修学校将建立导师团指导制度,组织区内的名师、特级教师、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成立导师团。与新教

师密切联系,深入到新教师所在学校,通过听课、评课、交

流研讨、网络互动等形式,对新教师进行面对面指导和在线

远程辅导,帮助新教师解决在教育教学和实践研修中遇到的

困难和问题。

八、培训考核

由区教育局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共同组织,学员所在学校

负责配合。(详见附件3、附件 4)

1、集中培训考核

时间: 2016 年 8 月。

考核内容、形式及要求:

( 1)学习态度考核。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主要考

核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出勤情况(事假不得超过2天)。

( 2)教育教学基础理论考试。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

考核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师心理健康、教学常

规与教学技能、教育科研与教学研究、班主任工作等集中培

训时所讲授的内容。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跟踪实践活动考核

每学年期末,由新教师所在学校和指导老师、导师团负

责考核。主要内容:

①听课和被听课。新任教师在一年试用期中,须听课和

被听课各 40 节,听课笔记要有主讲教师签名,同时要有评课详细记录。

②每年组织一次新教师形式多样的教学交流评比活动,

由学校领导、指导老师和导师团评价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

③班主任工作考核。由指导老师与所在学校领导共同完成考核。未担任班主任的,则考核其承担的辅导学生等工作情况。

④教学工作情况考核。由指导老师与所在学校共同完成考核。

九、其它事项

1、培训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各学校应积极参与和配合,以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2、区教师进修学校根据新教师分布情况合理建立学习共同体,使新教师成为学习研究、合作探究的主体,共享信息、资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学习共同体要定期开展说课、评课、议课、自主研讨交流活动,并与导师团建立密切联系,在专家指导下,认真搞好培训后期的实践学习活动。

3、各位学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实践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公、因病缺席培训须出具学校证明或医院病情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超过两次,该学员综合考核将不合格。

4每次集中培训,学员须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由本人签到(不得代签,否则视为缺席)。培训期间,各位学员要按照指定座位就座,认真学习,积极参与研讨,主动发表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