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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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严格规范化验室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油品及水处理化验室药品的管理。

3、药品管理制度内容:

3.1、化验室应存放适量需用的药品。

3.1.1、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可分为化学常用药品、化学危险药品等

3.2、化学药品的申购

3.2.1、化验室的药品由化验室班长和化验技术员负责保管,随时检查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药品存放量不足时,应在合理范围内及时采购。.3.2.2、药品到货后化验室技术员对购买的药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后入库,否则不予入库。

3.2.3、化验室的检验药品及器皿由化验室技术员对其负责摆放,严禁危险药品、普通试剂、玻璃仪器、常用药品在同一层货架摆放。

3.2.4、任何人在领用药品时必须填写药品领用记录,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药品,不得浪费药品,不得将药品转送他人。如发现要追究责任。

3.3、化学危险品的存贮

3.3.1、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存贮,并做好标识。

3.3.2、毒害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保持药瓶密封性。

3.3.3、强酸类: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

3.3.4、强碱类: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措施。

3.3.5、易燃易爆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3.3.6、应尽量控制化学药品的库存量。

3.3.7、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3.4、化验室药品领用要求

3.4.1、化验室药品的领取由技术员具体负责,领用人在领取后必须填写领用记录。

3.4.2有毒、特别是剧毒的药品应存放在柜中,必须做到双人双锁管理领用:化验室在药品库房放置专门保存有毒药品的药品柜,药品柜上两把锁,钥匙分别由化验室班长和技术员保管,在领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化验室班长与技术员同时在场方可领用,同时由化验室班长进行签字确认。岗位人员使用剩余后的化学有毒药品必须在当天交回技术员处,由技术员确认后通知化验室班长将未使用完的有毒药品重新入库。

3.5、各类化学药品的使用:

3.5.1、药品配置必须按照药品配置方法由专业人员配置,并在试剂瓶上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配置时间、配置人(标准溶液应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标定日期、标定人等),无特殊要求的可以直接放在药品架上,需要干燥存放的药品必须存放在干燥器中。

3.5.2、标准溶液标定时应准确无误,填写《标准溶液配置与标定记录》。

3.5.3、药品在使用时个人防护工作。

3.5.4、禁止用口尝、直接鼻溴、手接触等直接方法来鉴别化学药品。

3.5.5、用移液管、吸管吸取药品时、严禁用嘴吸取。

3.5.6药品在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严禁直接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要轻拿轻放,小心注意烫伤。

3.5.7、使用浓酸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3.5.8、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在使用时必须先进行标明,不能标明时严禁使用。

3.5.9、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免药品泄露。3.6、废弃物的排放

3.6.1、使用后的废酸等化学药品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并填好处理记录。不得随意抛弃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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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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