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健康校园,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学校的体育工作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全面发展、科学管理、个性特长、健康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组织学校应设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应加强体育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其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学校应配备齐全的体育设施,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课程需求。
第七条体育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应保障体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八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应定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体质不良问题。
第三章体育活动开展第九条体育课程设置学校应合理设置体育课程,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第十条体育比赛与表演学校应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和表演活动,激发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
第十一条社团与俱乐部活动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体育社团和俱乐部活动,培养体育兴趣和特长。
第十二条日常体育锻炼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日常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
学校应组织假期体育活动,满足学生假期锻炼和娱乐需求。
第四章学校体育保障第十四条学生体育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体育保险,保障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体育伤病防护学校应加强体育伤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体育设施维护学校应做好体育设施的维护工作,保障设施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监督与检查学校应建立体育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定期对体育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学校应定期对体育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学校应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体育工作报告,反映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条例的解释本条例由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条例的执行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应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体育工作。
体育卫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体育卫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育卫生工作,保障运动员身体健康,维护比赛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体育活动的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体育卫生工作是体育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要求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在参与体育活动时,保持身体健康,维持体育比赛的公正和规范。
第四条体育卫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体检、预防控制运动伤害、比赛场馆卫生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体育卫生工作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整改,确保工作的持续有效性。
第六条体育卫生工作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体育卫生档案,详细记录每名运动员的体格情况、疾病史以及发生的运动伤害情况。
第七条各级体育卫生工作机构应当建立相互沟通协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第八条体育卫生工作的实施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隐私保护法律法规,保护运动员个人隐私信息。
第二章运动员体检第九条运动员参与体育活动前应当接受体检,确保健康适宜进行相应的运动项目。
第十条体检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体格指标检测、心电图检测、肺活量测试等项目。
第十一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运动员,应当及时劝阻其参与体育活动,并按照医嘱进行治疗。
第十二条体检结果应当及时录入体育卫生档案,作为后续对运动员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体检结果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公开,以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预防控制运动伤害第十四条体育卫生工作的实施单位应当制定预防运动伤害的方案,明确预防控制措施和责任。
第十五条运动员参与训练和比赛时,应当按照教练员的指导进行,遵守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六条运动员如发生运动伤害,应当及时就医,按照医嘱进行治疗,不得强行参与体育活动。
第十七条体育卫生工作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动员运动伤害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和汇总运动伤害情况,为后续的预防控制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教练员在训练运动员时,应当根据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和技能水平,合理安排训练强度和时间,避免过度训练导致运动伤害。
学生体育卫生活动规章制度
学生体育卫生活动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学生体育卫生活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组织好学校的体育卫生活动,加强学生体质锻炼,提高学生体育技能,增强身心健康,确保学校环境卫生整洁,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生体育活动第二条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包括校园运动会、体育比赛、体育课等。
学生应积极参与活动,提高体育水平。
第三条参加体育活动时,学生必须穿着运动服装,不得穿拖鞋或裸露脚部。
第四条参加体育活动时,学生应听从教师和裁判的指挥,严格遵守规则,不得有不正当行为。
第五条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得恶意伤害他人,否则将受到校纪处分。
第三章学生卫生习惯第六条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保持宿舍、教室卫生整洁。
第七条学生每天都要进行体育锻炼,保持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八条学生应定期进行体检,保持身体健康,并配合学校开展的健康检查。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碗筷使用规范,不浪费食物,保持饮食卫生。
第四章学生卫生保健第十条学生发现自己或同学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不得隐瞒病情。
第十一条学生应保持宿舍和衣物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并保持通风。
第十二条学生应保持个人卫生,保持洗手、漱口等卫生习惯,预防感染疾病。
第五章学生体育卫生安全第十三条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应穿着适合的运动装备,保护好关节,避免运动损伤。
第十四条学生参与户外体育活动时应做好防晒、防蚊虫等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学生在进行游泳等水上体育活动时必须遵守水上活动规则,保持水性。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有权利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开学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校学生。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必要时将视情况进行修改。
以上就是学院体育卫生活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校学生认真遵守,规范自己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
学校体育活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保障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身体健康,预防疾病,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规范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健康地进行体育锻炼。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运动会、校园体育比赛等。
三、组织与管理1. 体育教学部门负责制定体育活动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各班级班主任负责班级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确保学生遵守卫生制度。
3. 体育教师负责体育课堂教学,加强对学生体育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卫生要求1.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前,应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参加体育活动。
2.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应穿着合适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避免穿着不适合运动的衣物。
3. 学生在体育活动前应做好充分的热身运动,预防运动损伤。
4. 体育活动中,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触摸公共设施等。
5. 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应按照教师指导进行动作,避免盲目模仿和冒险行为。
6. 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如有不适,应立即告知教师,并按教师指示进行处理。
五、设施与器材1. 体育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卫生。
2. 体育器材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3. 体育场地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积水、垃圾等。
六、宣传教育1. 学校应定期开展体育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卫生意识。
2. 体育教师应结合课堂教学,向学生传授体育卫生知识。
3. 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普及体育卫生知识。
七、奖惩措施1. 对遵守体育活动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体育活动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3. 对因体育活动卫生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体育教学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应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学生为本,以预防为主,以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二章体育工作管理第四条体育课程设置1.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体育课程设置标准,确保每周至少安排一节体育课。
2.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开设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课程,如篮球、足球、田径、武术等。
3. 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竞赛,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
第五条体育设施管理1. 学校应配备必要的体育设施,如操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并确保设施安全、完好。
2. 定期对体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3. 体育设施的使用应遵循安全、卫生、文明的原则。
第六条体育活动组织1. 学校应定期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如运动会、校园体育节等,提高学生的体育兴趣和参与度。
2. 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定期举办体育教学研讨活动,促进体育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
第三章卫生工作管理第七条卫生教育1. 加强卫生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
2. 定期开展卫生知识讲座,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 将卫生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第八条卫生设施管理1. 学校应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如洗手间、消毒设备等,并确保设施完好、清洁。
2. 定期对卫生设施进行检查、清洁,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3. 严格卫生管理制度,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第九条卫生检查1. 学校应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包括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状况。
2. 对卫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卫生达标。
3. 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监督,确保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学校体育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体育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体育卫生工作职责1.体育教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2.体育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运动技能。
3.卫生保健: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4.传染病防控: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治疗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5.健康监测: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四、体育卫生工作制度1.体育教学制度(1)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体育专业素质,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授课。
(2)体育课堂教学应注重学生的安全,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3)体育课堂教学应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兴趣,培养学生运动技能。
2.体育活动制度(1)学校应定期举办各类体育比赛,激发学生的运动热情。
(2)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社团,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
(3)学校应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确保体育活动顺利进行。
3.卫生保健制度(1)学校应设立卫生保健室,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2)卫生保健人员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疾病及时治疗。
(3)学校应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意识。
4.传染病防控制度(1)学校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培训。
(2)发现传染病病例,应立即报告上级卫生部门,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3)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5.健康监测制度(1)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
(2)发现学生健康问题,应及时告知家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校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学校体卫生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体育工作制度1. 每周安排一次升国旗仪式,学生须庄严肃立,佩戴红领巾,向国旗敬礼,同时学生要会唱国歌,老师跟班。
2. 课间操出行时必须按时,要求在铃响后三分钟内整好队待操,对不认真做操、迟到、早退影响队容等违纪行为通报批评或口头批评。
3. 各班体育课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尤其要教会1—3年级学生,学会第九套广播体操。
4. 学校举行体操比赛和唱《国歌》比赛,为达到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作风和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能力的目的,需要老师和学生参加时,望按时积极参加,协调工作。
5. 与老师有关的,参与学校总评估;与班级学生相关工作的,参与文明班评比。
三、卫生工作制度1. 教室、清洁区打扫,需按时按质完成,坚决杜绝吃零食。
2. 每周安排一次纪律卫生评比(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参加)。
3. 划分好清洁区后,不得擅自调动;必须每天打扫一次。
4. 对学生个人卫生各老师要经常指导,对生病体弱的学生要多加关照。
5. 对学生有损他人身体健康,有损公共卫生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如发现上学、放学路上爬车的。
6. 维护学校环境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倡导讲究卫生,人人有责。
7. 学校组建由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及学生会成员参加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导学校的卫生工作。
8. 经常性地向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卫生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卫生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讲究卫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环境卫生制度1. 学校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总务主任、各级部主任、卫生监督员等任成员。
2. 明确室内(包括走廊)卫生要求: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3. 室外包干区卫生要求: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保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体育活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体育锻炼、体育比赛等。
第三条学校体育活动应秉承健康第一,全面发展的原则,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学校体育活动由学校体育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体育活动要遵守国家有关体育法律法规,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第六条学校体育活动实行全员参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
第七条学校体育活动应注重个性发展,促进个体潜能的开发。
第二章体育课第八条学校体育课是学生根据课程设置,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有组织的体育活动。
第九条学校体育课由专职体育教师负责指导,并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进行教学。
第十条学生在体育课上要按照教师的要求认真参与,不得逃课、旷课。
第十一条学校体育课的内容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身体素质等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并注意个性化教学。
第十二条学校体育课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激发学生的运动潜能。
第十三条学校体育课的考核方式应多样化,既注重考查学生的基本运动技能,又注重考查学生的体育意识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课的教师要积极实施体育教育改革,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第三章体育锻炼第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以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学生的体育技能。
第十六条学校体育锻炼要注重循序渐进,合理安排,注意锻炼的科学性。
第十七条学校体育锻炼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和运动能力进行分层次教学,不得一刀切。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锻炼要注重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禁止擅自进行高强度、高风险的体育活动。
第十九条学校体育锻炼要有专门的指导教师负责,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学校体育锻炼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体育比赛第二十一条学校可以组织各类体育比赛,以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十二条学校体育比赛要遵守比赛规程和章程,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体育事业和推进学校体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习惯和意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工作。
第二章学校体育工作的内容第三条课程设置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体育课程。
体育课程内容应包括体育基本功训练、体育技能训练、体育游戏、体育比赛等。
第四条体育设施与器材学校应配备相应的体育设施和器材,以满足学生日常体育活动和体育课程的需要。
学校应加强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体育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学校应积极开发和利用体育教育资源,加强与社会体育组织的合作,拓宽学生的体育活动渠道。
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运动会等活动。
第三章学校体育组织与管理第六条体育教师的配备学校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体育教师,提供高质量的体育教育。
体育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指导学生进行体育活动。
第七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与跟踪学校应定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并跟踪学生的身体发育情况。
根据测试结果,学校应开展相应的体育干预措施,帮助学生改善身体素质。
第八条体育课程计划与安排学校应结合学生的学习进程和身体发育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体育课程计划和安排。
体育课程应与其他学科相互配合,形成有机整体。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九条体育工作的监督学校体育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学校应建立健全体育工作的督导机制,定期进行体育工作的自查自评。
第十条评估与奖惩学校体育工作应根据学生的参与情况、体育成绩和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估。
对于工作出色的学校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学校和个人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条例的解释权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本学校体育委员会所有。
第十二条本条例的施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内容。
学校体育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育教学、体育活动、卫生保健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学校体育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身心健康;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4. 安全第一,预防事故。
第二章体育管理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体育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第五条学校应当制定体育活动计划,合理安排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比赛,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竞技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体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的完好和安全。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校园环境卫生和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食堂、宿舍、教室等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防控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第四章健康教育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健康知识讲座、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全文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文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1990年3月12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并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学校体育_卫生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体育工作制度1. 体育课程安排(1)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程,确保每周体育课课时。
(2)体育课程内容应涵盖田径、球类、体操、武术、游泳等,以培养学生兴趣,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2. 体育活动组织(1)定期举行全校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如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等,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增强班级凝聚力。
(2)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提升学校体育水平。
3. 体育教师职责(1)认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2)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运动兴趣。
(3)做好学生运动损伤预防和处理工作。
4. 学生体育锻炼(1)学生每天参加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包括课间操、课外活动等。
(2)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体育俱乐部和兴趣小组,培养特长。
三、卫生工作制度1. 教室卫生(1)教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打扫,确保空气质量。
(2)教室采光照明、通风条件符合卫生标准。
2. 卫生习惯培养(1)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意识。
3. 食品安全(1)食堂卫生管理严格,确保食品安全。
(2)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疾病防控(1)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2)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隔离治疗,并通知家长。
四、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定期对体育卫生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将体育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体育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
学校体育卫生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与健康活动时的人身安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制定几点要求:一、加强体育与卫生安全制度建设。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与健康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学校体育安全责任制度。
体育与健康教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一定要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摆在首位。
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和实施。
切不可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
二、加强场地器材的检查、维护。
学校要建立体育场地、体育器械的检查制度,每天要安排专人巡视、检查体育场地和大件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的体育器械,要立即修理或报废。
学校体育器材保管员要认真负责,保管好体育器材,对体育器材要经常维修,保证体育器材的完好状态。
学校不得购置劣质和不合格的体育器材。
体育器材室要保持整洁、通风,要备有灭火器。
三、强化保证体育课教学中的安全措施。
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中,均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体育器材。
体育课要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体育教师课前在备课中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制定有力的安全措施及事故处理预案,要仔细检查场地和器材。
体育课上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对学生的必要保护。
要教育学生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他们在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
四、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要加强对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管理,教育学生在参加体育锻炼时要注意检查场地的整洁、平坦程度及体育器械的稳固程度,要科学、合理地使用体育器材,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流动情况,严防任何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管理,小学生进行课外体育活动要由班主任、体育教师认真组织。
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向校外学生开放时,要设专人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体育锻炼和安全指导。
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校进行体育锻炼与体育活动。
五、制定安全预案,课间操、运动会与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通过开展体育教育、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体育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全面素养。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注重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美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按照“育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学生个性和兴趣的发展,以及科学、规范、系统的方法,促进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注重合理安排时间,使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健康发展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造力。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学校行政部门和教师团队一同参与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师生和家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体育教育第七条学校体育教育采取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学生身体素质、健康状况、年龄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校体育教育应当符合科学原则,按照学科教育的规律和教育教学的需求,采取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丰富教学内容,使学生在活动中有所收获。
第九条学校体育教育应当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教授学生必要的运动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意志品质、智力水平和协作精神,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人格品质。
第十条学校体育教育应当注重评价,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实施科学的评价工作,及时给予学生及其家长反馈,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体育训练第十一条学校体育训练是指对学校体育竞赛队伍的选手进行的针对性训练和培养,旨在提高队员的竞技水平和素质。
第十二条学校体育训练应当按照科学的方法和规律,根据不同项目和不同选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训练计划和训练方案,采取系统性、全面性的训练,保障队员身体和心理的健康。
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包括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体育卫生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全员参与,共同维护;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体育卫生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体育卫生宣传教育活动;3. 负责师生健康体检和疾病预防工作;4. 督促检查各部门体育卫生工作落实情况;5. 调查处理体育卫生事故。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应设立体育卫生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班级体育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体育卫生设施与器材第七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体育卫生设施和器材,包括运动场地、体育器材、医疗设备等。
第八条体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第九条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应穿着合适的运动服装和鞋子,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体育卫生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学校应将体育卫生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提高师生体育卫生意识。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体育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的体育卫生技能。
第五章师生健康体检与疾病预防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师生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发现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时,应及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疾病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
第六章体育卫生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体育卫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对体育卫生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身体素质,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贯彻育人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第三条学校体育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水平,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
第四条学校体育活动应当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有足够时间参与体育锻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对学生进行定期体质测试,及时掌握学生身体素质状况。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体育设施和器材的建设管理,保证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场地和条件。
第七条学校体育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安全。
第八条学校体育活动应当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不搞功利化的体育训练,鼓励学生发挥自身优势。
第九条学校应当注重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确保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体育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确保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学校体育工作的效果,对体育活动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优化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体育卫生工作条例
体育卫生工作条例1、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体卫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使学生的身体得到正常发育成长,特制定本条例。
2、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和教学进度,防止负担过重。
学生每日学习时间与课外活动不超过六小时,学生每日睡眠时间应保证十小时。
每节课40分钟,两节课间休息10分钟。
3、教室的墙壁应经常保持洁白,对不合标准的课桌凳要逐步改进,黑板应保持漆黑,不反光。
第一排课桌的前缘距离黑板应不少于二米。
4、培养学生良好的坐姿和阅读、书写习惯。
教育学生保护视力,认真做好眼保健操,遵守用眼的卫生要求。
5、教育学生经常锻炼身体,每天坚持做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课要争取按学生性别、体质情况分组和合理负荷,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要绿化校园。
7、建立学生健康卡,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
实行晨(午)检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8、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教育学生养成“四勤四不”、“三要三不要”的个人卫生习惯,把学生的个人卫生健康状况作为评选“优秀生”学生条件之一。
9、学校保健教师重点做好学生的卫生防病工作,组织安排学生身体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督促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体育卫生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卫生委员工作。
班主任、任课教师应协助学校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10、学校领导应把学校体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亲自督促检查,应从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关心学校卫生人员,对工作成绩显著者应予表扬或奖励。
个人卫生要求“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勤洗脸刷牙。
不喝生水和不清洁的食物;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三要三不要”: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眼睛和书本的距离要保持一市尺;连续看书一小时要休息几分钟或向远处跳望会;要坚持天天做眼保健操,穴位、动作必须准确。
学校体卫工作条例
学校体卫工作条例学校体卫工作条例体卫工作条例一、组织建设学校体卫工作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学校对体卫工作的领导,特制定本条例。
二、目的任务学校体卫工作的目的是:促进学生自觉锻炼身体,讲究卫生,促进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发展,增强体质,培养勇敢坚强、团结友爱、遵守纪律的道德品质。
其具体任务是:1、增强学生体质。
促进少年儿童身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和身体机能的发展,全面地发展身体素质和人体的基本活动能力,提高学生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能力、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和健康水平。
2、使学生学习和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学会体育锻炼的科学方法,并懂得一般的卫生知识。
3、提高学生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勇敢顽强、团结友爱、遵守纪律的道德品质。
三、体卫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1、体育教师的基本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体育教学大纲》,组织好三操一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培养学生体育骨干,搞好运动队的培训和组织校内外的比赛活动;协助保健教师定期抽查学生身体,积累资料,分析研究;协助总务做好体育器材的选购、维修和保管工作。
2、保健教师的职责重点是做好学生的预防工作,每月向校长和校务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学生安排体检;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学生的预防和治疗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卫生监督。
四、主要措施1、学校设一名兼职卫生教师,各班设一名学生卫生员。
具体管理学校、班级卫生保健工作。
2、建立健全体卫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评比班级和个人清洁卫生和身体健康状况,对学生常见疾并生长发育等要及时进行教育和预防工作。
3、设学生卫生纪律监督岗,在职周教师带领下每日提前到期校值勤检查、督促学生佩带红领巾,服装整洁地进入学校。
4、成立各种体育代表队,加强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5、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绿化校园,使校内清洁、美观、舒适、宁静,为全校师生创建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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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中小学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学校的一、九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学校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第四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第五章体育教师
第十六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
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调配体育教师。
第十八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第六章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十九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有计划地逐步配齐。
学校体育器材应当纳入教学仪器供应计划。
新建、改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场地、器材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第七章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艺体教研组等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作用。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
1、学校建立由业务校长、教导主任、年级主任、体育教研组长、校医组成的学校体育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总结体卫工作。
2、学校按照“条例”的规定,按新课程标准实施体育课教学,体育教师要按照常规要求认真备课和上好体育课,同时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实施体育教学目标,提高教学质量。
3、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4、每天坚持上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上好每周的体育课,体育教师应配合班主任搞好课外活动。
5、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建立经常性的训练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好考核测验,各项成绩的填写要及时归档。
6、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除参加市县各种竞赛外,学校每年举办一届运动会,开展冬季“大家跑”活动等项目,增加同学们体育锻炼的自觉性。
7.按规定及时为体育教师购置服装,体育教师组织每周的课间操、带运动队训练、辅导课外活动按规定记入工作量。
8、加强体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学校每年按教育经费的一定比例拨给一定经费,添置体育器材。
9、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
10、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由学校、年级、学生组成三级卫生检查网络,坚持每天检查,每周总结,每周一评比,发卫生流动红旗的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的管理,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卫生标准。
11、按期举办青春期卫生知识讲座,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积极宣传常见病的预防知识,并做好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12、教师不得随便把体育课改上文化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