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的起源及其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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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的起源及其发展
《辞海》中,秘书有五种涵义:
一指职务名称之一,是领导的助手;
二指官名,自秦汉以来,中国历代王朝曾设有尚书、秘书监、秘书令、秘书丞、秘书郎等官职,掌握官员向皇帝奏事的奏章、皇帝宣布命令的宣示以及宫禁的图书等工作;
三指使馆中介于参赞和随员之间的外交人员,分一等秘书、二等秘书和三等秘书,受使馆馆长之命,进行工作,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四指宫禁里的藏书。《晋书·苟勖传》:“及得汲郡(晋泰始二年置,治所在汲县,辖境相当今河南新乡市和新乡、汲县、辉县等县地。其后治所,辖境屡有变迁)冢中古文竹书,诏勖撰次之,以为中经(藏于皇帝秘府中的经籍),列在秘书。”
五指谶纬图策等书。
现在所谓的秘书,指《辞海》的第一种涵义,是指人,即秘书人员。但光把它解释为职务名称之一,是领导的助手,又嫌空泛。比较详细的界定,大致有以下几种:
秘书“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名称之一。其职责是协助领导综合情况,研究政策,密切各方面工作的联系,办理文书、档案,人民来信来访、会务工作以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和交办事项。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这一类工作的干部,统称为
秘书工作人员,或简称为秘书”。(王千弓等:《秘书学与秘书工作》,第2页。)
“秘书,在我国现代主要是指党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院校内的一种行政职位。其主要职责是辅助管理,综合服务;主要工作是撰拟文稿、管理文书、接待来访、组织会议、调查研究、处理信息、备供咨询、办理事务、联络协调、催办查办等等。”(袁维国:《秘书学》,第1—2页。)
“秘书是身处领导机构或附着个人,撰制掌管文书,辅助决策,并处理日常事务的服务人员。而秘书从事的工作也就是秘书职业,秘书职业也是服务性的。所以,秘书决不是一种职务,而是一种职业名称。”(张家仪:《也谈“秘书”的定义》,载《秘书》1986年第2期。)
“秘书是领导、专家、管理人员在履行其职务时的辅助人员。”(杨永清:《领导秘书智囊》,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2期。)
“秘书是在管理系统决策者近身,以沟通信息,参谋决策、处理事务的综合职能,辅助决策者有效控制全局的工作人员。”(张清明等:《关于秘书定义的思考》,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6期。)
这些看法,各有道理。总而言之,秘书是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提供辅助管理、综合服务的人员。
一、秘书的起源(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夏商周战国)
古代秘书工作名实不符,只能从现代秘书工作的基本职能去考察。史官。仓颉,造字。太史令。无秘书称谓,称“史”。秘书一词出于东汉。商周“太史寮”。
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后期,出现了一种体式较为完整的甲骨文书。它是书刻在甲骨上的商代后期王室占卜活动的记录文字,是我国考古学家发现的最早的文书珍品。到了西周,则设有专门管理文书与起草文书的官吏了。据《周礼·天宫·宰夫》云:“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汉郑玄注:“治藏,藏文书及器物,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这说明,在我国,作为国家管理工具的官文书的产生已经有三四千年的历史了。第一个时期为夏、商两代,大约1000年。这个时期的国家规模很小,机构非常简单,还没有明确的职务分工。国家的君主称“后”(沿用氏族首领的称号)、称“王”。在王的左右,权力最大的是一些称为“史”(甲骨文中又称为“卿史”“大史”)的官员,古书里也常称作“巫”。这些官员是神权的体现者,“上帝”的旨意通过他们传达给君主,由君主下令执行。甲骨卜辞主要是商代的巫史们向上帝卜问的记录。
夏代的职官散见于文献的如“羲和”(掌历法)、“大理”(掌诉讼)、“道人”(掌传达君命)、“官师”(掌教育贵族子弟)等大都是由巫史担任的,而《尚书·甘誓》中的“三正”,则是执政巫史的集体称号。巫史的职务一般是世袭的。
第二个时期从西周到春秋,大约六七百年。这个时期国家的最高君主仍称王,又称“天子”、“天王”。王位一般由嫡长子继承,预定的王位继承人称为“太子”,也称“东宫”。王的正妻称“后”。“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是“天下”的最高统治者,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诸侯、大夫都是天子的臣。王室的机构是中央政府,诸侯、大夫的机构是地方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军政大权掌握在王的宗族和外戚手里,巫史的地位大大下降。就中央政府来说,在王的左右,担任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职务的宗族长老和外戚地位最高,权力最大。
在王年幼或缺位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代行王的权力。军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职务从巫史的手里分化出来,形成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同以太史为首的神事、教育、秘书部门处于平行的地位,金文中并称为“卿士寮”、“太史寮”。
卿士是最高的政务官,通常是二至三人,兼掌军事、行政、外事等。
太史的地位仍然很高,与三公、卿士不相上下,但职权范围已缩小了许多,主要掌管历法、起草政府重要文书和记载国家大事等。内史(也称“作册”)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也称“柱下史”,商代称“守藏史”)掌保管档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也称“太宗”、“上宗”)掌管祭祖礼仪等事务,乐师(又称‘“乐正”、“太师”)掌管音乐与教育贵族子弟。
二、封建专制社会时期中央秘书工作简况
(一)秦代秘书工作:第一个封建王朝的首创性,基本确立中国封建社会秘书工作体制。中央秘书机构三个:丞相府、尚书署、御史大夫府。还有秘书人员:博士、谒者令、主玺令史。
秦代是我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选用秘书的主要特点是世代相袭。当时以承办文书为主要业务的秘书人员称"史"。这是一种专门职业,世代相袭。其后代自幼就被送入专门的学校学习,这是最早的培养秘书人员的专门学校。秦律规定,凡非史之子不得混入这类学校,违者治罪。同时,凡犯过罪的人也不能担任文书工作。
(二)汉代秘书工作:双重体制。
汉代,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王朝已趋于巩固,选用秘书人员已着重于业务能力。当时,中央政府机构尚书台和御史府任用秘书,需经过严格的考试。《汉书·艺文志》和《说文解字》卷十五引《尉律》中均有记载。这些部门的秘书,年龄须在17岁以上,要能背诵书九千字以上,并考其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书、隶书等八种字体。每年年底,先在郡一级考试,合格者由郡守移送于京城,再经太史面试,取其中优秀者派至尚书台和御史府任尚书令史,掌写文书。尚书台中为朝廷起草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