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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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本规程是为了使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医院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2
条
相关定义:
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打印机、条码打印描仪、扫描器、ZIP机、MODEM、UPS电源等;
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
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
器等外设,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第四条 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
应首先在关机状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设连接好,禁
止带电连接或去掉计算机外部设备。
第五条 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
打开不使用的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
关,下班时关机。
第六条 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应与功率大的用电设备(电梯、空调等)分
开。
第七条 医院办公人员严禁使用磁盘、光盘和移动磁盘等传输介质。
(申请使用人员除外)
第八条 及时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打雷闪电时应暂时关闭电脑系统及周边设备,防止出现雷击现象。
第十条 不得私自拆卸机械、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
第十一条 电脑出现故障时请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及时交院办,信息中心接到院办通知后,在与对方电话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尽快安排到现场处理。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二条 计算机软件及各类设备驱动程序、配置软件,统一贴好标签。并要求存放在防磁、防潮的安全地方。
第十三条 各科室需要使用或安装新软件时,请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向院办提出申请,由院办派专人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四条 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
第十五条 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
第十六条 医院正版软件需妥善存放,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人需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 重要的公用程序(应用软件)不允许任意复制,防止出现版权问题。
第四章 网络管理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机房内的温度,做好消防工作,整体布置要求:布线规范、硬件设施摆放整齐,防止线路交叉短路等接触不良情况发生。
第十九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服务器、UPS、网关服务器、交换机、网桥等设备进行移动、关机、重新启动或进行其它操作。
第二十条 医院内部员工严禁攻击数据库服务器等其它服务器,或利用黑客软件对其它电脑进行攻击,一经发现,报院办处理,并保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医院分为连网工作站和不连网工作站PC机,连网工作站的机器不能配置软驱、光驱。未经允许严禁使用移动磁盘和移动硬盘。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网上传播非工作的内容(如在网络上散布、传播谣言及任何不利于医院的消息等)。
第二十三条 医院电脑通过一台专用的服务器(网关)接入宽带网(Internet).医院职工不得利用电话拔号,等其它方式上网。
第二十四条 电脑操作员使用应用系统(如金碟K3)时,当有事要离开,要先退出应用软件或将桌面锁定。
第二十五条 网络各个站点,要保持整洁,堆放有序,对交换机的每一口,要贴上标签,以标明去向,不用时,要关掉这些设备的电源。
第二十六条 当电脑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掉电脑电源,及时向院办公室报告,禁止带电拔插IT部件和自行装、卸设备,损坏设备照价赔偿。第二十七条 医院内所有打印机不允许设置密码,应让其它同事可以直接打印。
第二十八条 网内禁止玩游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章 Internet申请及使用
第二十九条 申请直接上网的员工,填写上网申请单,经科室领导批准,院办公室主任审核,再由信息中心开放相应权限。
第三十条 所有的电脑在使用时均要打开病毒防火墙。一旦其报警,应立即保存相关文件,并与信息中心联系。
第三十一条 使用电子邮件时,未知的附件请不要打开。对于陌生的电子邮件,请以直接删除;
第三十二条 为了安全和特别的原因,信息中心有权随时关闭Internet 网。或者直接关闭某人的上网权限。
第三十三条 医院电脑的IP地址由IT部统一规划,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其IP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
第三十四条 为了节省网络带宽和防止电脑病毒,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音乐、电影或电影片断。违者将罚款3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100元。
第三十五条 在上班期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第三十六条 职工在上网时,除非工作需要,否则不允许使用QQ等软件上网聊天。
第三十七条 职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在网上填写、发布任何应聘信息。第三十八条 职工不得利用他人电脑上网。
第三十九条 不得利用黑客软件以任何形式攻击公司的其它电脑或服务器,违者将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1000元,并保留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
第六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企业防病毒服务器升级后,所有电脑应自动升级。要随时监控企业杀毒软件的升级情况、网络系统的流量及病毒情况。
第四十一条 在重大病毒爆发前,信息中心应提前通过邮件或OA系统发出病毒豫警信息。
第四十二条 要做好服务器的安全性预防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完整杀毒,按应用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数据的丢失。
第四十三条 普通办公电脑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完整的查毒操作。
第四十四条 不得恶意修改医院数据,电子文档等重要数据不存放在启动盘(一般为C盘)。
第四十五条 医院数据库系统、人事档案、图纸、统计资料、营销计划、财务报表等重要资料要定期备份;不仅要做硬盘备份,还要定期将图档资料刻成光盘,永久保存。
第四十六条 含有重要资讯的资料(卡片、稿纸等)废弃时,应确定销毁,以免被误用。
第四十七条 错误资料的更正执行,应指派专人负责;对错误资料的发生原因,应进行统计分析;对于经常发生错误资料的原因,应进行追踪考核,以期改善减少错误发生。
第四十八条 输出资料使用后若无保存需要,应经过适当毁弃处理;输出资料若以磁性媒体保存时,应定期检查,以确定在必要时能予使用。
第四十九条 在医院范围内不允许启用笔记本电脑自带的无线网卡。以避免对网络系统造成电磁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