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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强制执行通知书-word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强制执行通知书篇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留存。
篇二:201X1211161449_(45)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全称)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标题加蒙文)XX执通字[ ]第____号(被强制执行人):被强制执行人(姓名/名称)不服(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名称) 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本机关依法受理后,于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XX复决字[ ]第____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依法送达。
被强制执行人逾期未起诉也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只写明未履行复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_____年___月___日(行政复议机关公章/行政复议专用章)53篇三:执行通知书格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酒肃执字第号被执行人:(1)向×××支付××款元。
(2)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元。
(3)负担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申请执行费元。
开户银行:户名:户号:年月日(院印)特此通知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参考文档】(201X)宜中刑终字第00267号-优秀word范文 (3页)
【参考文档】(201X)宜中刑终字第00267号-优秀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宜中刑终字第00267号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宜中刑终字第00267号原公诉机关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袁民,男,1978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个体劳动者,家住(略)。
201X年6月22日因涉嫌绑架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宜昌市第一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斯上海,男,1977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农民,家住(略)。
201X年4月5日因涉嫌绑架罪被抓获归案,同年4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宜昌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浦汉卿,湖北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袁民、斯上海犯绑架罪一案,于201X年9月28日作出(201X)三刑初字第46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袁民、斯上海均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于201X年11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X年4月3日,被告人袁民、斯上海来到宜昌市伺机作案,次日二被告人见有学生上学,便起意绑架学生,后将被害人石峻杨挟持至松滋市新江口镇“毛子餐馆”,袁民逼迫石峻杨给其父石国旗打电话准备60万元现金赎回儿子。
此后,斯上海留在房间看守石峻杨,袁民到沙市与石国旗联系拿钱赎人事宜。
5日9时许,趁斯上海熟睡之机,石峻杨逃走并报警。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的证据有抓获经过,被害人石峻杨、石国旗、杨志勇的陈述,证人杨莲文、郭江艳、李士琼、易远宽等人的证言,被害人石国旗的电话、短信记录,被告人袁民、斯上海的供述和辩解。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民、斯上海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系共同犯罪。
【2018-2019】(201X)云高刑终字第732号-优秀word范文 (4页)
【2018-2019】(201X)云高刑终字第732号-优秀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云高刑终字第732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X)云高刑终字第732号原公诉机关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韩华明,男,1973年2月18日生,汉族,云南省华宁县人,在职研究生文化,原华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华宁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因本案于201X年7月22日被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X年2月1日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取保候审,201X年3月31日被逮捕。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原审被告人韩华明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于201X年4月2日作出(201X)玉中刑初字第121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韩华明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一、201X年6、7月间,时任华宁县林业局局长的被告人韩华明与华宁县青龙镇林业站站长杨从应、副站长胡文科(另案处理)合谋后,决定找人出面承包已由母坝冲村民小组和华宁县水利局植树造林的洗马塘梁子土地,纳入退耕还林指标,从中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
为此,杨从应、胡文科找到青龙镇紫马龙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仕林(另案处理),由吕仕林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向母坝冲村民小组承包了上述地块,并约定“国家对林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由吕仕林享有”。
随后,韩华明、杨从应、胡文科分别安排亲戚程闯、李云辉、李从付代替自己与吕仕林签订《合作造林补充协议》,对四人合伙承包事项进行约定。
此后,韩华明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隐瞒上述地块已由母坝冲村民小组和县水利局植树造林的事实,在没有出资造林的情况下,以吕仕林、程闯等16人的名义上报并取得洗马塘梁子418亩土地退耕还林指标,骗取201X、201X年度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人民币217360元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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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X最新仿写拟人句【导语】:冬爷爷呼啸着给万物披上雪白的绒袄,在窗上印下一朵朵美丽的冰花,看着孩子们在雪地里快乐地玩耍,他欣慰地笑了。
下面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仿写拟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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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海棠果摇动着它那圆圆的小脸,冲着你点头微笑。
12.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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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彩的,是渴睡人的眼。
15.落叶随着风高低起舞。
16.我沐浴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让柔和的晚风轻抚着鬓角,吹去一切郁闷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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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入团志愿对共青团的认识201X敬爱的团组织:我是一名初二学生,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因为我认识到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是中国青年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是一个有纪律的组织,是中国各历史时期发挥青年先锋作用、为中国共产党培养和输送优秀合格先进分子的模范组织。
共青团是作为党的后备军而存在的,要保持党员先进性,还要增强团员意识,只有在增强了团员意识并保证了党员先进性的前提下,党的先进性才最终得以保证。
如果党的后备军意识不能得到增强,党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在中学这段时间,我有机会能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此感到非常荣幸和珍惜。
在加入共青团后,在学校团委的教导下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我将按照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坚决执行团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助手和后备军。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xxx年xx月xx日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晋江的万石山,因有摩尼光佛而香客、游人接踵而至。
你若来过晋江草庵,或许会知道摩尼光佛就趺坐在这古寺中。
它一眼望去,小小的庵门亮起一个小世界,那两株为陪伴它而等候数百年的圆柏,于沧桑中潜生奇崛、苍劲的虬枝,照焕岁月的光芒。
春冬之时,等风来,等小雨飘洒,一股梅花的香迎了过来,拂过行人的肩,贴着它,泛出温润的笑意和光,让人也心生端庄与慈祥。
还有那古井、亭子、石径、山石、果树等交叉环绕,似乎只有赞叹才能应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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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例导语: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例一建行海口市住房城建支行两名信贷员,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事前不做认真调查,事后又疏于监管,导致278万余元银行贷款无法追回,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法院日前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X年底至201X年初,原琼铁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连某在公司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用公司已被法院查封的集资楼为抵押物,通过朋友周某联系,向建行海口市住房城建支行申请职工集资楼按揭贷款。
为此,连某等人召集了一批社会人员,冒充琼铁公司的112名职工,并伪造了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交给城建支行,欺骗城建支行与上述冒充人员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骗取该行596万元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作为城建支行该项业务的信贷员,未依职责认真审查连某提交的上述个人按揭贷款资料的真实性,没有按建行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即作出建议给予贷款,并报告给作为部门经理的被告人梁某。
而梁某对刘某提供的资料也未进行认真审查,对其真实性也未核实,即作出同意意见并报行长提交审贷会,使该笔被骗贷款顺利获得批准。
城建支行在原琼山市房产局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备案登记后,于201X年1月23日至2月28日,将596万元陆续划入琼铁建材公司的贷转存账户。
之后,大部分款项被连某提现用于个人挥霍,至今仍有本息278万多元未追回。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例二傅某(已判刑)为偿还债务,伙同他人,以其实际控制的杭州某电子有限公司名义,向浙江某银行提交伪造的工矿产品销售合同以及该公司和担保方杭州宝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虚假财务资料以骗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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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国庆节作文450
国庆节的一天作文【一】
国庆节这天,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到街上逛逛。
昭平的文化广场里花团锦簇,姹紫嫣红,人流如织,人们唱着歌儿闲耍着,动听的歌声此起彼伏。
孩子们闹得最欢了!在游乐场里你追我逐,左手一串糖葫芦,右手一把糖,脸上的笑容比鲜花还灿烂。
街道上更是熙熙攘攘,人山人海。
货摊上来自各地的商品琳琅满目,叫人眼花缭乱。
有的摊主为了吸引顾客,放了一曲又一曲动听的音乐使人心驰神往;中秋节正好赶上国庆节休假期间,我和妈妈早早出去买菜了。
妈妈叫我单独去买胡萝卜,我来到一位老婆婆面前,她白发苍苍,鱼尾纹
爬满了她的脸,背弯弯的,弯得脸几乎要碰到地上了。
我觉得她多可怜啊。
连忙买了,买好后就急忙走了。
当我正要把买胡萝卜剩下的钱还给妈妈时,清数了一遍,才发现那老婆婆
多找了一元钱,怎么办呢?我是还给她还是买根冰棍?不行,老师教过我们要做
一个诚实、不贪小便宜的好孩子,我闪电般地跑回去把钱还给了那个老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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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小树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小明在广阔的草地上跳绳,他一边跳绳,一边数着数:“一、二、三??”,正数到十时,他发现了一根被折断了的小树。他连忙跑过去,想把小树扶直,但是一放手,小树又弯下了腰,这可怎么办呢?小明想了又想,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首先他用一只手把小树扶直,一只手用跳绳的绳子绕着小树折断的地方捆起来,然后打个死结,小树又挺着胸重新站立起来了,小明也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第二年春天,小树苗长出了茂盛的枝叶。
保护小树
星期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小明兴高采烈地去郊外游玩。
他一边跳绳,一边数数。突然一不小心绊到了一棵小树,“咔嚓”一声,小明眼看小树快断了,连忙走过去把小树扶起来,用他跳绳的绳子小心翼翼地把小树绑好。
一阵风吹来,小树沙沙地响,好像在对小明说:“谢谢你,小朋友!”
到了中午,雷雷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小树叶随风飘动,好像在给他说再见,雷雷的脸上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保护小树
星期天的早晨,小明在户外跳绳,他跳着跳着,忽然注意到路旁有棵小树苗病倒了,它的树枝摇摇欲坠。小明想:“哎呀,这可怎么办呀?对了,用什么东西帮它包扎一下。”小明看着自己手里的绳子,立刻想出了主意。只见他用绳子在小树断裂的地方绕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又结结实实地打了个结。小明看着小树苗傲然挺立的样子,心里无比的高兴。他唱着歌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
保护小树
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雷雷到公园里去跳绳,当他跳得正开心时,忽然看见一棵刚长出嫩芽的小树杆被风吹断了。他觉得小树好像在哀求:“快点帮我疗伤吧!”雷雷感到很是伤心,心里想:我一定要救它!然后不假思索地利用自已的跳绳帮助它,他先把小树扶正,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跳绳包扎在小树杆的伤口上。小树说:“谢谢你,是你的爱心救治了我,你的跳绳就好像医生用的挷带,你真聪明!”雷雷觉得小树就是一个生命,而且更是人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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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关于云的俗语篇一:关于云的谚语鱼鳞天,不雨也风颠(卷积云)天上鲤鱼斑,晒谷不用翻(透光高积云)天上钩钩云,地上雨淋淋(钩卷云)满天乱飞云,雨雪下不停(恶劣天气下的碎雨云)馒头云,天气晴(淡积云)天上扫帚云,三五日内雨淋淋(密卷云)火烧乌云盖,大雨来得快(积雨云)炮台云,雨淋淋(堡状高积云)棉花云,雨快临(絮状高积云)天上灰布云,下雨定连绵(雨层云)天上花花云,地上晒死人(毛卷云)黑猪过河,大雨滂沱(大块碎雨云)有雨天边亮,无雨顶上光云自东北起,必定有风雨云从东南来,下雨不过响晚看西北黑,半夜看风雨早上红云照,不是大风便是雹日落西山一点红,半夜起来搭雨蓬星星眨眼天要变日晕三更雨,月晕午时风月亮生毛,大雨冲壕(“毛指晕或华)西虹跨过天,有雨在眼前1、云绞云,雨淋淋。
2、云下山,地不干。
3、黑云接驾,不阴就下。
4、云低要雨,云高转晴。
5、云从东南来,下雨不过响。
6、暴热黑云起,雹子要落地。
7、朝有破紫云,午后雷雨临。
8、低云不见走,落雨在不久。
9、黑黄云滚翻,冰雹在眼前。
10、黑云起了烟,雹子在当天。
11、红云变黑云,必有大雨淋。
12、今晚花花云,明天晒死人。
13、老云结了驾,不阴也要下。
14、日落乌云涨,半夜听雨响。
15、日落云里走,雨在半夜后。
16、天色亮一亮,河水涨一丈。
17、天上跑台云,地上雨淋淋。
18、天上铁砧云,很快大雨淋。
19、天有城堡云,地上雷雨临。
20、乌云脚底白,定有大雨来。
21、乌云接日头,半夜雨不愁。
22、西北恶云长,冰雹在后晌。
23、西北起黑云,雷雨必来临。
24、云吃火有雨,火吃云晴天。
25、云吃雾有雨,雾吃云好天。
26、云自东北起,必有风和雨。
27、早晨东云长,有雨不过晌。
28、早晨浮云走,午后晒死狗。
29、早晨棉絮云,午后必雨淋。
2019年(201X)云高刑终字第60号-精选word文档 (2页)
2019年(201X)云高刑终字第60号-精选word文档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云高刑终字第60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X)云高刑终字第60号原公诉机关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俊锋,男,1968年12月17日生,汉族, 河南省襄城县人,小学文化,个体经商。
201X年3月5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01X 年4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昌宁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李成,男,1968年6月7日生,汉族,黑龙江省依兰县人,小学文化,农民。
201X年3月5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01X年4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昌宁县看守所。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俊锋、李成犯运输毒品罪一案,于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作出(201X)保中刑初字第355号刑事判决,李俊锋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X年3月5日16时40分,受李俊锋指挥的李成携带毒品乘坐永德至凤庆的客车途经凤庆县中和村路段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李成藏匿于左腰部海洛因一块,重298克。
16时45分, 李俊锋在凤庆发往昌宁的客车上被公安人员抓获。
原判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李俊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查获的毒品海洛因298克,手机2部,人民币2800元依法予以没收。
李俊锋不服,上诉称没有指挥李成运输毒品和安排刘付军监视李成。
经审理查明,201X年2月间,李成为牟取非法利益受他人指使前往云南接运毒品,3月3日,李成到达云南省永德县小勐统镇半坡寨接到毒品后到达永康镇。
当晚李俊锋在永康镇街子与李成见面后指挥李成于次日乘客车到达永德县亚练乡。
3月5日,李俊锋指挥李成携带毒品乘车前往永德县乌木龙乡,再转乘永德至凤庆的客车,同时,李俊锋指挥刘付军在乌木龙乡搭乘李成乘坐的客车,负责监视李成。
【2018-2019】(201X)二中刑终字第00389号-推荐word版 (6页)
【2018-2019】(201X)二中刑终字第00389号-推荐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二中刑终字第00389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二中刑终字第00389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光,男,42岁(1965年5月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北省唐山市,大学文化,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工程师,住(略)(户籍地:(略))。
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X年3月4日被羁押,同年4月5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辩护人曹勇,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杨学林,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光犯诈骗罪一案,于二ΟΟ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作出(201X)丰刑初字第1618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陈光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李红出庭履行职务。
上诉人陈光及其辩护人曹勇、杨学林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X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陈光以帮助将被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杜玉生“捞”出来为名,在本市丰台区方庄“金鼎轩”饭店内、崇文区陈光的住处,以及河北省承德市、唐山市等地,先后数次骗取杜玉生的家属杜建新等人的人民币共计286万余元。
后被查获。
一审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害人杜建新的陈述、证人杜玉生、杜玉福、杜玉先、杜建伟、王建、冯桂利、张国苓、王艳、王新艳、于云飞、傅海旺、王大勇、刘瑞民、徐艳等人的证言,陈光提供的存款凭条、被害人提供的银行帐户查询单、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有关法律手续及情况说明等书证。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参考文档】(201X)石刑终字第50号-word范文模板 (3页)
【参考文档】(201X)石刑终字第50号-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石刑终字第5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X)石刑终字第50号原公诉机关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军,外号“小奔”,男,1986年11月11日出生于宁夏贺兰县,回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略)。
201X年1月27日因犯抢劫罪被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X年8月29日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逮捕。
现羁押于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蔡树志,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全,男,1989年2月28日出生于辽宁省抚顺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略)。
201X年8月29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逮捕。
现羁押于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刘涛,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涛,外号“大傻”、“傻李涛”,男,1987年5月2日出生于大武口区,汉族,初中文化,系大武口“天幕台球俱乐部”工作人员,住(略)。
201X年8月29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逮捕。
现羁押于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陈浩然,外号“大蒜”,男,1990年5月28日出生于大武口区,回族,高中文化,系宁夏第一工业职业学校学生,住(略)。
201X年8月29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取保候审。
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马军、周全、李涛、陈浩然犯抢劫罪一案,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于201X年3月24日作出(201X)石大刑初字第60号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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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201X)粤高法刑三终字第411号-优秀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粤高法刑三终字第411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原判决)(201X)粤高法刑三终字第411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裕炜,又名王裕伟,男,1978年3月21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海丰县人,小学文化,无业,住(略)。
因本案于201X年3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7日被逮捕。
现押于汕尾市看守所。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裕炜犯抢劫罪一案,于201X年9月10日作出(201X)汕中法刑二初字第26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王裕炜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1、201X年2月21日晚9时许,被告人王裕炜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支针筒注射器窜至汕尾市区奎山公园(以下简称奎山公园)内的山上凉亭处,见到在此聊天的成夏立、何诗婷,王声称自己有爱滋病,并拿出刀和注射器进行威胁,抢走成夏立的人民币210元及“NEC616V”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00元)。
2、201X年2月24日晚7时许,被告人王裕炜窜至汕尾市区海滨大道健身广场(以下简称健身广场)奎山河边树下,采用同样手段,对在此聊天的朱拥民、徐彩云实施抢劫,抢走朱拥民的人民币120元、港币20元,抢走徐彩云的人民币30元、港币20元。
3、201X年2月25日晚8时许,被告人王裕炜窜至健身广场后面奎山河岸边,采用同样手段,对在此聊天的范文泉、廖嘉茹实施抢劫,抢走范文泉的人民币160元。
4、201X年3月3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王裕炜窜至奎山公园内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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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庭审通知书篇一:法院通知书格式执行通知书(201x)x刑初字第xxx号xxx看守所:罪犯xxx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请按照本通知送交劳改单位执行。
此联及附件送交执行单位执行通知书(存根)(201x)x刑初字第xxx号xxx看守所:罪犯xxx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请按照本通知送交劳改单位执行。
此联入卷执行通知书(201x)x刑初字第xxx号罪犯xxx:你犯故意xxx罪,经依法判处xxx徒刑。
现交付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刑起算日期:201x年x月x日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xx、罚金xxx元)201x年x月xx日此联发给罪犯本人收执执行通知书(回执)(201x)x刑初字第xxx号xxxxx人民法院:你院201x年x月xx日(201x)x刑初字第xxx号执行通知书及附件刑事判决书x份,刑事裁定书x份,罪犯结案登记表1份,均已收到。
罪犯xxx已于年月日送往执行。
201x年x月x日此联由羁押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法院入卷篇二: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报纸刊登人民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提高人民法院公告刊登速度,最新修订的《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定,现予公布;请各地人民法院在制作公告文稿时使用。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本院受理()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或涉外均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上诉人()就()字第()号判决书提起上诉。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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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201X)云高刑终字第367号-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云高刑终字第367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云高刑终字第367号原公诉机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小学,男,1970年8月19日生于云南省金平县,苗族,小学文化,农民。
因本案于201X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勐腊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邓才万,男,1968年6月7日生于云南省金平县,瑶族,小学文化,农民。
因本案于201X年3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勐腊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李查,男,1979年9月10日生于云南省金平县,苗族,小学文化,农民。
因本案于201X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勐腊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赵富周,男,1974年12月3日生于云南省金平县,瑶族,小学文化,农民。
因本案于201X年3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勐腊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李小红,男,1986年10月10日于云南省金平县,瑶族,小学文化,农民。
因本案于201X年3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勐腊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邓长根,男,1958年8月12日生于湖南省祁东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
因本案于201X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勐腊县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杨三云,女,1962年4月生于湖南省祁东县,汉族,文盲,农民。
因本案于201X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勐腊县看守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邓才万、李查、赵富周、李小红、张小学犯盗窃罪,原审被告人邓长根、杨三云犯收购赃物罪一案,于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作出(201X)西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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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X中考备考文段阅读(及答案):《第一声喝彩》201X年上海市(二)阅读下文,完成第21—26题(26分)第一声喝彩①我家附近有户带院子的普通住家,女主人拖儿带女,有点早衰。
她家的院子里种满了花,有时女主人就采些花插在一个水桶里在门口出售。
我曾在那儿买过大红的康乃馨、黄色的玫瑰,她把花束递过来时,我能看见她那双粗糙的手。
②有一天黄昏,我路过那儿,看见院子里有两株玫瑰开得实在灿烂。
它们的花瓣红得像点燃的火焰,我指着他们说想要。
女主人摇摇头,说每年最好的两朵玫瑰她都要采摘下来,寄给远方的两个女儿。
女主人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他絮絮叨叨地埋怨妻子太落伍,认为还不如卖掉实惠,寄一包玫瑰花瓣给女儿毫无意思。
可女主人执拗地摇摇头,眼里闪过与她年龄不相称的羞怯。
③翌日清早,我路过那个鲜花盛开的院子,女主人正守着那两枝出挑的红玫瑰,一脸的慈爱。
那种真情流露有一种晶莹剔透的美丽。
我忍不住告诉她:我被感动了,我正在心里为她喝彩。
女主人很吃惊,______。
尔后,她再见到我时,眼里充满亲切的神情,一定要送我一束黄玫瑰,说:“从来没人这么说过。
”我回家把玫瑰数了数,一共十朵,我把其中的一朵送给楼下的漂亮女孩,把另外九朵插入花瓶。
那九朵玫瑰代表着我内心的祈求:让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地久天长的喝彩声。
因为我深知,第一声喝彩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④在生活的长河徜徉,谁都会有拿不准的时候,感觉自己没分量,快被命运冲走,若是此时传来一个震奋的声音,也许这个人就会成为一座大山。
也有人将人生比作球赛,若两旁没有真诚的喝彩,这场球赛如何能精彩得了!记得我在念初中时有过一个同桌,她牙齿长歪了,说话爱像男生那么骂骂咧咧,打蚊子像拍手鼓掌一样噼啪作响。
我不喜欢她的粗鲁,我们两个有过相互肩碰肩坐着却一连半个月没开口说话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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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下载】(201X)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66号-推荐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6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X)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66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曹金哥,曾用名曹长云、曹哈来,男,1980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出生的湖南省祁东县,住(略)。
201X年3月20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
现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辩护人曹杰,男,湖南省祁东县人,1973年7月27日生,系上诉人曹金哥的哥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曹金哥犯故意伤害罪,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秋梅、陈小青、陈华、谭风明、张发娥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X年3月14日作出(201X)穗中法刑一初字第33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曹金哥、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秋梅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原判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以不开庭方式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X年3月14日19时许,被告人曹金哥的姐姐曹香莲在本市天河区黄村新肉菜市场36号及37号档口前,因争抢生意的问题与37号档主袁晚云发生争执,被害人陈冬湘(即陈冬香)意欲上前劝解,与被告人曹金哥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打斗,被告人曹金哥持刀向陈冬湘的胸腹部连刺五刀,误刺姐姐曹香莲左腹部一刀后逃离现场。
被害人陈冬湘经抢救无效死亡,曹香莲经抢救脱离危险。
另查明,被告人曹金哥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秋梅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有:陈冬湘医疗费2945.49元;死亡补偿费93810元;丧葬费11552.5元;被抚养人陈华生活费3707.07元,被抚养人陈小青生活费1853.85元;交通费201X元;住宿费2700元;误工费522.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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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屈大均的文学成就有哪些屈大均是明代的著名学者、诗人、抗清志士,著作有《广东新语》、《皇明上四朝成仁条》、《翁山文外》、《翁山诗外》、《翁山诗略》等。
以下是由小编整理的屈大均的文学成就,希望能帮到大家!屈大均的文学成就屈大均有很高的文学才情,通过了解屈大均的文学作品、诗歌作品,便能窥探屈大均文学成就。
《民谣》、《秋夕别岑公》、《摄山秋夕》、《白菊》、《读陈胜传》、《鲁连台》、《自白下至槜李与诸子约游山阴》等都是屈大均诗歌代表作品。
由此可见,屈大均文学成就之一——诗歌领域的造诣。
后人评价屈大均文学作品时,认为屈大均诗歌成就最高。
根据朱希祖在《屈大均著述考》一文中记载,屈大均著述大约有三十多种。
屈大均生前就已出版了《道援堂集》、《翁山诗外》等诗集,等到屈大均去世后,《屈翁山诗集》及《岭南三大家诗选》等相继面世。
屈大均诗歌作品内容以弘扬民族气节为主。
除此之外,屈大均的诗歌作品还涉及民生问题,屈大均将百姓疾苦生活反馈在诗歌作品中,通过了解屈大均诗文作品,便可看出屈大均是一位关注社会,体恤百姓疾苦的诗人。
屈大均的诗歌作品深受清朝人士的追捧,康熙年间,著名文人周炳曾为《翁山诗选》作序,周炳在序中提到,屈大均的诗歌作品是“翁山派”的代表作,同时深受各阶人士的推崇。
后来又有学者指出,屈大均的诗歌作品,是以爱国诗人屈原为楷模,所以屈大均的诗歌作品充满了浓厚的爱国主义色彩。
其次,屈大均还注重写实手法,所以他的诗文作品极具现实感。
屈大均的简介屈大均是明末清初人士,通过了解屈大均简介得知,屈大均生于公元1630年,卒于公元1696年。
以今天的地名来说,屈大均是广州荔湾区人士。
屈大均自幼对文学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早年间,屈大均拜入陈邦彦门下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屈大均深受陈邦彦思想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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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文档】周志宏受贿案-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周志宏受贿案周志宏受贿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云高刑终字第496号原公诉机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志宏,男,1964年1月1日生,傣族,云南省景谷县人,大学文化,原系景洪市水利局局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景洪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201X年7月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
现押于西双版纳州看守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周志宏犯受贿罪一案,于201X年2月21日作出(201X)西刑初字第38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周志宏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周志宏自201X年6月担任景洪市水利局局长,从201X年开始多次收受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张XX、赵X、梁XX、董XX、徐XX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1.4万元,并在水利工程的发包、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施工单位提供便利。
此外,周志宏于201X年7月8日接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询问时,如实供述了收受他人现金的事实。
同年9月11日,周志宏亲属向检察机关退赃5万元。
原判认为,被告人周志宏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周志宏在检察机关立案之前对其进行询问时主动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结合其积极退赃的事实和认罪态度,予以减轻处罚。
据此,原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志宏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非法所得114000元依法追缴。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周志宏上诉提出:1.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即201X年底收赵乾2万元、201X年收梁其东1万元,分别用于老家修公路和校庆开销,原判认定该两笔款属受贿不当;201X年收受徐定荣201X元,仅有被告人作过的供述,认定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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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云高刑终字第656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1X)云高刑终字第656号
原公诉机关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增华,男,1963年9月14日出生,汉族。
系被害人谢丽之父。
上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翠芳,女,1967年5月6日出生,汉族。
系被害人谢丽之母。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赵弟(曾用名王赵完),男,1985年2月10日出生,哈尼族,云南省元江县人,小学文化,农民。
201X年10月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赵弟犯故意杀人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增华、徐翠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X年3月18日作出(201X)玉中刑初字第1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增华、徐翠芳,原审被告人王赵弟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并讯问被告人王赵弟,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X年10月6日被告人王赵弟因琐事与同在玉溪市红塔区满园红饭店打工的谢丽发生争执后,遂用菜刀朝谢丽右颈部、左耳部各砍一刀,致谢丽右颈内静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案后王赵弟到玉兴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被害人谢丽系农村居民;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王赵弟的亲属向法院交来赔偿款5000元。
依据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原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王赵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案移交的作案工具菜刀予以没收;被告人王赵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增华、徐翠芬因谢丽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55008.5元,扣除已支付的5000元,还应赔偿50008.5元。
宣判后,被告人王赵弟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增华、徐翠芬提出上诉,称谢丽所在满园红饭店位于玉溪市城区,其经常居住地即为城市,谢丽居住城市不满两年是因被告人杀害造成的,故原审法院以农村居民标准判决赔偿与事实不符,请求改判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王赵弟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自首是在无路可逃时的行为,对其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王赵弟与被害人谢丽均系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