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
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评审标准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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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现场访谈。
建立并使用所有台账资料(可查阅所有卫生保健
10
工作相关内容记录)得4分。 每缺少一项相关记录扣0.5分。
每种台账记录规范,使用正确得6分,
每一项工作台账记录不规范扣除0.3分。
(八)使用全市统一的卫生保健工作上墙图表,并制作 规范。
8
实地察看。 按要求建立上墙图表得2分, 每一张制作规范得1分。
有晨检及全日观察记录得3分;
及时与家长联系转诊患儿得1分。
45分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访谈。 活动室、卧室、厕所、户外环境卫生良好,无垃 5 圾、无异味、无杂物堆放,按区域各得1分; 有室内区域清洁消毒记录得1分; 消毒方法错误该项直接扣除2.5分。
必须保证一人一巾一杯(必达条件)
(二)每班有消毒设施,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齐全做到一 人一巾一杯每日消毒,符合要求并定期消毒。
二、基础设施
40分
(一)托幼机构建筑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装潢符合卫 生安全的要求,并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环境绿化面积 不少于户外场地总面积的50%,人工草坪不超过户外场地 面积的1/3,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垃圾杂物堆放场地分 区、隔断明显。
查阅资料、实地察看。 户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及垃圾杂物堆放场地功 能分区明确、符合要求各得1分;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平整、防滑、无杂物障碍、无 10 尖锐突出物各得0.5分; 各类活动器材及玩具安全性符合GB-6675的要求2 分; 定期维护维修,维修记录清楚得2分。 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得1分。
(二)分设活动室、卧室、盥洗室及卫生间,地面平整并 防滑,室内设施适合儿童健康发育需要,卫生间设有隔
离屏障。
盥洗室内必须配备有流动水洗手装置(必达条 件)。
卫生部卫妇社发〔2012〕35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2012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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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 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 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 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 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 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 上;每样品种不少于 100 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 1 一、托幼机构 ............................................................ 1 二、妇幼保健机构 ........................................................ 3 三、相关机构 ............................................................ 4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 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 育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 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 相关依据。
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 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 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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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未政办发〔2018〕63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政办发〔2018〕63号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未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7日未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户籍新政实施,辖区内外来人员不断增多,出生人口逐年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尖锐,特别是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接受学前看护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建立一批学前儿童看护点,切实加强管理,是确保我区人口集中区域的适龄儿童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完善社会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学前儿童看护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3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未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以下简称看护点)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实施目的建立学前儿童看护点是强化无证幼儿园日常监管,解决部分群众子女看护困难和入园需求的过渡性措施,通过看护点认定工作,夯实日常监管责任,逐步化解学前教育学位需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对象以3周岁到6周岁适龄幼儿为服务对象、以看护为目的现存的无证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的实施管理,成立未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晚晴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王社信区政府副区长成员:赵发宝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何建民区综治办主任王鹏月公安未央分局副局长程军安区教育局局长陈明区财政局局长韩军梅区物价局局长弓春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叶小玲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赵保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雷建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冯立奇消防未央大队大队长李子阳大明宫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月潮辛家庙街道办事处主任周毅张家堡街道办事处主任周泽徐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姚长健未央宫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斌谭家街道办事处主任胡醒亚草滩街道办事处主任孙海鹏汉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伟未央湖街道办事处主任董鹏六村堡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恒经开区管委会公共事务局局长杨振宇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研究看护点实施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部署全区看护点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四川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1)863号)_New
![四川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1)863号)_New](https://img.taocdn.com/s3/m/79d112f610a6f524cdbf852c.png)
四川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1)863号)四川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1)863号)四川省卫生厅文四川省件教育厅川卫办发〔2011〕86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教育局、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管理工作,提高托— 3 —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四川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 —主题词:卫生托儿所△幼儿园△细则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卫生部,教育部,各县(区、市)卫生局,教育局。
四川省卫生厅办公室2011年12月31日印发(校对:罗岱)(共印450份)附件:四川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5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
幼儿园卫生健康合格证
![幼儿园卫生健康合格证](https://img.taocdn.com/s3/m/093c4578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cf.png)
幼儿园卫生健康合格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精神为指导,着力提高全园保教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幼儿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认真组织学习保健保育知识,做好幼儿园各项保健保育工作,不断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工作目标:1、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
防范于未然,杜绝责任事故,做好意外损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2、狠抓食品卫生工作,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力度,把不好食品卫生第一关、进货关,不得不符合卫生建议的食品步入园内,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同时必须在确保幼儿均衡膳食的基础上想方设法降低成本,不懈努力消除物价上涨等不利因素,维持伙食收支平衡。
3、严格按照《无锡市幼托机构卫生健康工作标准》的要求,在市妇保所指导下,规范各项卫生健康工作,使保健工作上个新台阶。
4、全面落实卫生身心健康制度,搞好班级日常复育管理的各项工作、强化安全身心健康教育。
三、具体措施(一)搞好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的培育1、加强对保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加强跟班指导,定期召开保育员工作例会,学习保育业务知识、卫生健康常识,反馈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更高要求,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业务素质。
2、不懈努力搞好保中存有教、教导中存有保与、保教融合,强化对幼儿生活各环节的管理,培育幼儿较好的生活、卫生、自学习惯。
强化保教人员的复育意识,认真学习“保育员工作职责”,明晰复育工作目标。
保教人员必须努力做到人至、心至、眼至、口至,在非政府活动中,特别注意观测幼儿的神态、情绪,发现异常及时查问。
保教人员深入细致搞好每周一次玩具的冲洗消毒工作,活动室、午休室空气消毒等。
平时努力做到每日一小洗,每周两大洗,园内并无纸屑、果壳,室内物品放置整齐,窗明地净,走廊、楼梯地面干净、并无死角,厕所并无污垢、并无臭味,节约水电,勤政持园。
3、在管理幼儿的午餐、午睡等保育工作中,要因班而异,因人而异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要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https://img.taocdn.com/s3/m/d547b7ff360cba1aa811da64.png)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批复
【法规类别】妇幼卫生
【发文字号】苏卫社妇[2008]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04.08
【实施日期】2008.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
的批复
(苏卫社妇〔2008〕2号)
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核发〈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请示》(宁卫基妇〔2008〕7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核发《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卫生部门对托幼机构负有业务指导、监测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因
此,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检测和监督管理。
根据2003年我厅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妇〔2003〕19号),卫生。
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及流程
![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及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ac1542d8a5e9856a5712602c.png)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托幼机构名称:电话:申请时间:年月日一、基本情况1、机构名称:2、法人代表:3、地址:4、联系电话:5、固定资产:6、托幼机构所有制形式:⑴公办⑵集休⑶社会办7、隶属关系:⑴区8、园所性质:⑴幼儿园⑵日托⑶全托9、《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1)有(起止日期)(2)无10、《餐饮服务许可证》(1)有(起止日期)(2)无二、园舍面积(m2)1、建筑面积 m2最高楼层数2、户外活动场地 m23、绿化面积 m24、活动室 m2间⑴寝室合用⑵寝室分开5、卫生间 m2间6、流动水洗手个水龙头7、园内固定紫外线灯支、活动紫外线灯支8、其它消毒设备9、其它设备10、大型玩具件11、电脑台12、保健室 m213、食堂:(1)粗加工间、烹调间、更衣间共 m2(2)食品仓库 m2(3)消毒间 m2(4)从业人员人、健康证个三、班级规模本年度实际招生人数:人其中1、托儿班个班人2、小班个班人3、中班个班人4、大班个班人5、日托合计共个班人其中男人、女人6、全托合计共个班人其中男人、女人四、全园教职工总人数人(除食堂工作人员)其中:健康检查人健康合格证人五、园内卫生保健人员情况1、姓名:2、年龄:3、学历:4、职称:5、培训情况:六、全园设施配备情况1、保健室的保健器材1.1消毒柜台1.2紫外线支1.3对数视力灯台1.4身高测量仪台1.5杠杆秤台1.6血压计台1.7听诊器个1.8隔离床张2、食堂的消毒设施配备情况2.1消毒柜台2.2消毒灯(紫外线、臭氧)支2.3蒸汽消毒台3、班级配套设施情况3.1消毒柜台3.2紫外线灯:班级支、寝室支、活动室支3.3空调台3.4固定悬挂毛巾架个、活动毛巾架个3.5 固定口杯架个、活动口杯架个3.6儿童用床:固定床铺张、活动床铺张4、园内消防器材设施情况4.1灭火器具、消防栓组、烟感喷淋个填表人:填表日期(单位盖章)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核发流程一、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https://img.taocdn.com/s3/m/e83ae88a998fcc22bcd10d7d.png)
评审内容(良好习惯与体格锻炼)
评审结果
1、总分300分,240分及以上为“合格”。 2、必达条件必须达到,一条不达,不予评审。 3、评审后授予“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
谢谢聆听
人员要求
卫生保健人员包括:保健员、医师和护士。
保健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 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饮用水卫生和 营养膳食管理等基本技能 。
医师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卫生保健人员培训
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市级以 上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 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食物留样 应当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留样专用盒,并有专人管理。
人员配备
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 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当达到1: 50 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
四、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
设立和使用情况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 或卫生室。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达项目)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价
2019年9月
一、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评价 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
为什么要做新设立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卫生部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育部令第76号) (2010年9月6日)
第一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的卫生评价报告。
(二)妇幼保健机构: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 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
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标准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细则
![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标准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805406c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18.png)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新设立的 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 机构
托幼机构
提交“卫生评 价申请书” 对象: 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指定 的医疗卫生机构
20个工作日 内组织专业人 员进行卫生评 价,出具“托 幼机构卫生评
价报告”
“合格” : 向教
育部门申请注册
“整改后重新 评价”: 整改后
评价结果: 1.合格
2.不合格
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签章): 评价人员: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工作评估细则
• 2012年5月11日卫生部颁布《托有所幼儿园 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 35号
• 第一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二、妇幼保健机构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
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 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 托幼机构内建筑物、户外活动场地、绿化 用地及垃圾、杂物堆放场地有明确功能分 区。
每项0.5分,共1分
室外环境 —活动场地安全
•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
锐突出物。 每项1分,共2分 • 活动场地建设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材
料,无毒无害。 (必达项目)
每项1分,共2分
室外环境 —活动器材及玩具安全性
• 原必达项目
– 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 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食品生产 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 格”。
新设立托幼机构卫 生评价合格证
办园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
评价结果 (100分)
• 合 格 ≥80分,且必达项目均通过 • 不合格 < 80分,或任一必达项目未通过
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8f4681cc1c708a1294a4458.png)
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浙江省卫生厅文件浙江省教育厅浙卫发〔2012〕11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通知各市、义乌市卫生局、教育局:现将《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居儿童卫生保健监督管理,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和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创造良好的集居儿童生活环境,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发生,保护、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第四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特点,建立科学的一日生活制度,制订合理的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宜的健康教育活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健全膳食管理制度,制订科学膳食计划,提供满足儿童正常生长发育需要的平衡膳食和母乳喂养条件。
(三)监测儿童生长发育,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坚持晨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预防传染病和常见病。
(四)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与卫生,做好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落实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防控传染病,防范伤害事故。
(五)实施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规范建立并管理有关儿童健康的档案,按要求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77006f8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14.png)
知道扣1分,不熟悉扣0.5分
2.制订计 划并落实
1
制订适合本园(所)年度卫生保健工作计 划,定期(至少每月1次)检查各项卫生保 健制度的落实情况。(1分)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 1、卫生保健计划、总结缺 一项扣0.5分;2、未按月进 行卫生保健自查扣0.5分, 自查后无整改措施扣0.2分。
建立健全10项卫生保健制度,并符合实际
一、行政管理(6分)
检查项目
分 值
工作内容
检查 方法
扣分理由
1.实行园 长负责制
1
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托幼机构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卫生保健工作负 总责,须经卫生计生部门以上卫生保健管理 培训,熟悉卫生保健管理主要业务。(1分 )
1、园(所)长未接受培训
查看 资料 询问
或培训不合格不得分,未定 期参加培训或例会扣0.5分。 2、询问园(所)长关于卫 生保健工作的相关问题,不
害预防制度;⑨健康教育制度;⑩卫生保
健信息收集制度。
一、行政管理(6分)
4.卫生保
有各级各类人员(园长、分管园长
健人员 岗位责
0.5
、保健老师、保育员、炊事人员) 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0.5分)
任明确
5.开展工
卫生保健人员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
作人员
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
卫生保 0.5 包括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
查看现 场
扣0.1分,多个班级合用扣0.3 分,全园合用扣0.5分;厕所与 盥洗室的分隔墙高度小于1.5米 扣0.1分,无分隔扣0.2分;2、 厕所内有污水池1个;3、盥洗 室有流动洗手装置,水龙头不 少于5-6个,间距0.35-0.40m; 4、盥洗室内设有保教人员清洗
托幼机构检查标准
![托幼机构检查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be99fcd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68.png)
附件3-10-2
2014年西安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标准
区(县)幼儿园、保育院督导人员督导日期得分(_/100分)
检杳内容检杳标准
检杳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及扣分原因
一、园所卫生保健管理(10分)
1•重视卫生保健工作
(2分)
有园级领导专门负责保健工作工作,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母年召开次专题会议讨论女排卫生保健有关工作。
心理卫生保健有无(扣1分)
7.传染病预防与管理(2分)
无传染病流行,有传染病登记、隔离措施。督促家长配合疾控部门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元成免疫接种工作,接种率95%。(1分)
抽杳两班
现场查看
班级:
人数:人水杯:个毛巾:条
班级:
人数:人水杯:个毛巾:条
是否一人一巾一杯是否(扣1分)
是否有专用水杯架是否(扣1分)
疋否有专用毛巾架疋否(扣1刀)
毛巾是否有相应的消毒设施是否(扣1分)
水杯是否有相应的消毒设施是否(扣1分)
六、食堂设・(4分)
1许可
证
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现场查看
15
3.建立健全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流程、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刖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
4.承担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岗刖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合格证》。(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10
5.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儿童身体素质。
果评估
4、儿童健康检杳
(13)
儿童入托管理
入托前在指定妇幼保健院健康检杳,合格后方可入园,体检率达100%。(4)
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edda63fc770bf78a64295400.png)
浙江省卫生厅文件浙江省教育厅浙卫发〔2012〕11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通知各市、义乌市卫生局、教育局:现将《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 1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居儿童卫生保健监督管理,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和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创造良好的集居儿童生活环境,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发生,保护、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第四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特点,建立科学的一日生活制度,制订合理的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宜的健康教育活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健全膳食管理制度,制订科学膳食计划,提供满足儿童- 2 -正常生长发育需要的平衡膳食和母乳喂养条件。
(三)监测儿童生长发育,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坚持晨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预防传染病和常见病。
(四)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与卫生,做好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落实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防控传染病,防范伤害事故。
(五)实施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规范建立并管理有关儿童健康的档案,按要求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
托幼机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书
![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书](https://img.taocdn.com/s3/m/2760640bde80d4d8d15a4f3f.png)
申请书(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一、《广东省新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申请书》
二、《广州市已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
联系电话
见附表
办公地址
见附表
受理窗口
所在区(县级市)卫生局
办事网址
投诉电话
(020)81085324
投诉处理时限
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核查,经核查,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发给《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对不合格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新开办托幼机构的提交《广东省新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申请书》
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书
公开项目
内 容
办事项目名称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办事依据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教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妇发〔1994〕第11号)、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2003〕42号)以及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粤卫〔2003〕312号)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新开办托幼机构的提交广东省新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申请书二已开办的托幼机构提交广州市已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申请书表格名附示范文本一广东省新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评审申请联系电话见附表办公地址见附表受理窗口所在区县级市卫生局办事网址投诉电话02081085324投诉处理时限接到对经办公务员的投诉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予答复遇复杂情况适当延后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1448cddc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ec.png)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4.08•【字号】苏卫社妇[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核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卫社妇〔2008〕2号)南京市卫生局:你局《关于核发〈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请示》(宁卫基妇〔2008〕7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核发《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卫生部门对托幼机构负有业务指导、监测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因此,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检测和监督管理。
根据2003年我厅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妇〔2003〕19号),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是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复核审验托幼机构举办资格的依据之一,而非行政许可。
二、关于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实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依法从事母婴保健工作范围内的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等专项技术服务,必须根据《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相应的考核合格证书。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https://img.taocdn.com/s3/m/5fbb933faaea998fcc220e81.png)
滴虫
淋球菌
梅毒螺旋体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念珠菌)
大便培养
胸透检查
其他检查
检查结果
医生意见
医生签名: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年月日(检查单位盖章)
备注:1.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指妇科检查项目。
2.凡体检合格者,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姓名性别年龄婚否岗位民族照片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年度年度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年月日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年月日检查单位盖章检查单位盖章年度年度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年月日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年月日检查单位盖章检查单位盖章附件3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年月日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单位盖章
年度
年度
体检结果
医生签名
年月日
体检结果
医生签名
年月日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单位盖章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编号
照
片
单位
岗位
保健老师
民族
既往史
1.肝炎2.结核3.皮肤病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6.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
身份证号
体格检查
血压
心肺
肝脾
皮肤
五官
其他
化验检查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姓名
性别
照
片
年龄
婚否
岗位
民族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使用期3年,每年经体检合格后,由检
查机构签发1次。
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杭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标准
![杭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c316fca866fb84ae55c8d27.png)
6
5.由保健人员负责定期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1次(1)定期检查(1)工作人员有意外伤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1)
查看资料,抽查询问工作人员。
3
6.开展幼儿安全课每学期3次(2),2次(1.5),1次(1)。
幼儿有安全意识(1)
查看资料,抽查询问幼儿。
3
内容
合格标准
评分方法
看资料
1
4.有每周食谱(1)合理(0.5)带量(1)每周公示(0.5);
有疾病特殊食谱(0.5)合理(0.5)种类多(1),
查看资料和现场
种类少扣0.5分
5
5.营养分析:
每月一次(1)每季一次(0.5);
Ⅰ、Ⅱ级膳食(1.5)Ⅲ级有整改(0.5);
维生素、矿物质达80%以上(1.5)60-69%(1)50-59%(0.5)50%以下(0)
2
7.*炊事员:幼儿数为1:80(1)炊事员市营养饮食卫生上岗培训合格证(0.5)
初中以上文化(0.5分)
每项一个不合格扣0.2分。
2
8.保健室面积>12M2(1)<10M2((0.5);
隔离室>4M2(1)隔离床(0.5)
卫生保健制度上墙(0.5)幼儿园健康情况上墙(0.5)。
查看现场
3
9.保健室设备:
查看资料
1.5
3.有上年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合格证书。卫生室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
查看证书
2
4.卫生保健人员/幼儿数为1/150(1.5),1/200 (1),1/300(0.5);
保健人员专职(1)兼职(0.5)
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师)(1.5)医务人员无执业资格(1);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83fca62a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63.png)
案例分析---儿童膳食
● 案例:幼儿园一日生活过渡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
政策重点内容
●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 分析:明确说明幼儿年龄,幼小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重视幼儿安全,加强安全保护教育。
制定安全保护和检查制度是幼儿园保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幼儿园的基本要求 。
政策内容梳理
● 第一责任人: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责罚: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
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 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 无证处罚: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
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参照执行机构: ● (一)小学附设学前班 ● (二)单独设立的学前班 ● 实施细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度实施细则。 ● 表彰: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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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申请单位:
托幼机构名称(盖章):地 址:来自电 话:申请时间:年月日
托幼机构名称
办园性质
园(所)长姓名
法人代表
托幼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办园形式:寄宿制 全日制 其他
招生规模
人
园舍总面积
M2
室内面积
M2
室外面积
M2
最高楼 层数
儿童厕所
流动水
工作人员数
其中
保健医生数
保育员数
食堂工作人员数
门 卫 或 司 机 数
本年度实际招生人数
原合格证号
办学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主管妇幼机构
申报材料(所供材料有者请划“√”)
1、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2、保健人员配备情况、毕业证书、执业证书、培训证;
3、工作人员名单、健康证明书;
4、卫生保健设施清单(含保健室、隔离室、消毒用具、饮水设施等);
5、本年度新入园儿童花名册、入园健康检查表;
6、本园各项卫生保健指标完成情况;
7、本年度各月膳食费收支情况;
8、园区平面图、各工作间布局平面图;
9、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证;
10、食堂卫生许可证;
11、自查总结。
主管妇幼保健机构收到申请书日期 年 月 日
经手人签名:
主管妇幼保健机构意见:
(公章)
经办妇幼保健人员: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卫生局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卫生局领导
领导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填 写 说 明
1、本书由申请者填写后交指定妇幼保健机构。
2、填写时要用毛笔或钢笔,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申请书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