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业改革的路径与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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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业改革的路径与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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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信业经历了四次重大的改革。每次改革都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改革过后又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本文比较详尽地梳理了中国电信业改革的过程和实施路径,分析每一次改革的成效和问题,同时也探讨了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以期为寻找电信改革背后更深层次、科学性的规律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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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信业改革路径效果
中国电信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历了四次重大的改革,这些改革使中国成为在用户总量上全世界第一电信大国。从前三次改革来看,每次改革都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接着出现,需要进行重新的改革,而且每一次改革都支付了高额的成本。在新一轮的改革重组完成之后,一些问题值得思考,新一轮改革能否实现预期目标;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未来的市场格局又会如何改变;会不会出现新的不均衡现象,未来的改革方向又是什么。基于此,本文通过回顾中国电信业改革的历程,对每一次改革的效果以及改革过后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比较详尽的分析,总结出改革的作用和局限,为进一步寻找电信改革背后更深层次、科学性的规律提供参考借鉴。
第一次改革:放松进入限制,引入新的电信运营商
1978年以前,我国电信业由邮电部独家垄断经营,对电信价格实行严格管制。落后的管理制度导致当时的电信服务根本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电信发展严重滞后。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国务院决定开始对邮电电信部门放松管制。1980年国家特别批准市话企业实行收取市话初装费;1982年,国家对邮电部在财政上实行了“倒一九分成”的优惠政策;1986年国务院批准准许各省市区政府在长话、电报和邮政等业务中收取附加费,作为电信建设资金的一部分。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电信业发展,但由于没有引入竞争,垄断定价和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行为随即发生。当时作为电信市场的唯一经营者―中国电信的生产成本高、生产效率低下、服务品质低劣,却享受着国内、国际市场的垄断利润,其行业员工收入水平远远高出其它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为改变中国电信垄断经营的现状,1994年我国实施了第一次电信改革。1994年
7月,中国联通公司的成立,打破了中国电信独家垄断局面。1995
年,中国电信脱离邮电部成为独立的法人公司,邮电部成为一个管制机构。此外,国务院也直接参与了许多电信业管制与竞争政策的发布和实施。
关于此次电信改革的效果。1994年成立到1998年,中国联通只占全部电信市场份额的1%,资产只占中国电信的1/260,营业额只占中国电信的1/112;到1999年底,在单一的移动通信市场,中国联通不过只占5%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原来的主导企业中国电信在这几年已经发展成为国际性的大型电信企业。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主要原因是后进入者中国联通的实力太弱小。经营之初,他们没有自己的本地和长途电话网络,提供本地和长途电话业务时需要接入和租用中国电信的网络;邮电部对联通采取许多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这些都限制了联通的发展。同时,当时的邮电管理体制也有很大的问题。邮电部与中国电信在职能和机构上互有交叉、政企不分,这也导致联通公司无法和邮电部下的中国电信相竞争。综上分析,在电信市场引入竞争的初期,应该对后进入者实施适当帮助,以抑制主导企业的市场支配力量,保证竞争的实现。同时,亟需建立一个中立的、独立的、依法行事的电信管制部门。
第二次改革:信息产业部成立,中国电信第一次拆分
1998 年 3 月电信管理部门――信息产业部成立。1999 年
2 月,信息产业部将原中国电信按专业分解成四家企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国信公司(后并入到中国联通)和中国卫星通信公司。同时,信息产业部也对联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将国信寻呼整体并入中国联通;将CDMA 建设运营权独家授予中国联通;允许中国联通以低于中国移动10%-20%的价格提供移动通信服务等。为强化竞争,又新颁发了3个电信运营许可证,分别被网通公司、吉通公司和铁通公司获得。至此,除了本地固定电话业务基本上仍然是由中国电信垄断之外,其它基本电信业务都有两家以上运营商提供服务。
经过此次改革,中国电信市场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中国电信的市场份额从1999年的64.35%下降到2001年的50.52%,而移动、联通的市场份额都有所上升。反应行业市场集中度的HHI指数也从1999年的5044下降到了2001年的4079,电信业的垄断局面得到缓解。但中国电信的市场份额仍然高于50%,占据足够的优势地位。因此,信息产业部于2001年底对中国电信进行了第二次拆分。
第三次改革:南北拆分中国电信
2001 年12 月,信息产业部将中国电信按南北拆分。华北等10 省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等21 省市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北方部分和中国网通公司、吉通公司重组
为中国网通集团,南方部分称为中国电信集团。重组后的两大集团公司成为两家实力相当的固定电信主体运营企业,具备平等接入、比较竞争的基础条件。两大集团公司可以各自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与互惠服务。同时,铁通作为后来者开始放号经营,政府对各电信公司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也做了大致规划。至此,中国基础电信运营商包括 6 家: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和中国卫通,除卫星通信以外的各种基础电信业务都至少有两家运营商提供。经过南北拆分,在2002年没有一家电信运营商的市场份额超过40%,整个市场格局显得比较的平衡。中国移动首次成为最大的电信运营商,其市场份额为36.66%。
经过此次改革,原先由两家寡头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已被打破,形成了四家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2002年中国电信运营市场的HHI指数为2859,只是2001年的70%,电信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大幅度降低,电信市场格局趋于合理。然而到2003年,这种看似合理的电信市场格局,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很快改变了,移动业务对固定业务的替代导致各电信运营商力量对比发生明显变化。中国移动的市场份额从2002年的36.74%发展到2007年的48.87%,上升了12个百分点;而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市场占有率却分别下降了9和5个百分点。反应市场集中度的HHI 指数在2005年之后又开始显著升高。另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