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与安装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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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龙源湖国际广场三期工程钢筋加工与安装施工方案
审核:
编制:
河南华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焦作市龙源湖国际广场三期项目部
2010 年10月5日
钢筋加工与安装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龙源湖国际广场三期工程 49# 楼;主楼采用现浇钢
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
基础为独立、条形基础加防水板,防水板厚度为250mm;-0.080及
以下范围内梁、板以及基础、地下室外墙混凝土均掺膨胀剂(限制膨胀率0.00015)强度级别为C30,抗渗等级P6;垫层为C15;其他剪力墙、梁、板、柱混凝土强度级别C30。
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基础、-0.080以下与土壤直接接触的混凝
土外墙构件,雨篷、挑檐、构架等外漏构件为二b类;卫生间等潮湿房间
构件为二a类;其余室内构件为一类。
二、施工准备
(一)作业条件
1.钢筋进场后应检查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并按施工平面图中指定的位置,按规格、使用部位、编号分别加垫木堆放。 2.钢筋加工前,应检查有无锈蚀;如需除锈,除锈之后再进行加工、绑扎。
3.熟悉图纸、按设计要求检查已加工好的钢筋规格、形状、数量是否正确。
4.做好抄平放线工作,在底板上弹好钢筋水平放置线。
5.根据设计图纸及工艺标准要求,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二)材料要求
1.钢筋原材:应有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资格证书,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按规定作力学性能复试和见证取样试验。当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等特殊情况,还需作化学成分检验;钢筋应无老锈及油污。
2.成型钢筋:必须符合配料单的规格、型号、尺寸、形状、数量,并应进行标识。成型钢筋必须进行覆盖,防止雨淋生锈。
3.铁丝:可采用20~22#铁丝(火烧丝)或镀锌铁丝(铅丝)。铁丝切断长度要满足使用要求。
4.垫块:用水泥砂浆制成50mm见方,厚度同保护层
(三)施工机具
钢筋调直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弯箍机、钢筋对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钩子、撬棍、扳子、绑扎架、钢丝刷子、粉笔、尺子等。
三、质量要求
(一)钢筋加工工程
主控项目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剪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4)HRB400级钢筋调伸长度取值为1.0~1.5d(d—钢筋直径);直径小的钢筋取大值。
基础采用闪光对焊、搭接连接,竖向柱筋采用搭接连接。
4、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或75mm。
一般项目
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
(二)钢筋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
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3.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应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4.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