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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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对外公示材料(试行)一、许可项目名称: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二、许可依据:1、《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计量法》第十六条: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三、许可条件: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检定合格。

四、实施机关:(1)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2)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其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3)销售进口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海关验放后,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五、许可程序:1、申请:(1)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2)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其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3)销售进口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海关验放后,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2、受理:受理申请的计量行政部门指定实施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3、检定:执行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国家或者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工作。

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六、期限:1、受理检定申请的计量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通知申请单位是否受理,并告知被指定执行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强检器具免费检定申请表

强检器具免费检定申请表
于以下四个方面: a、贸易结算 b、安全防护c、医疗卫生 d、环境监测;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芜湖市计量测试研究所,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4.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供上一周期强检器具的检定证书或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单位地址:
联系人:
于煜
联系电话:
安徽浙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三号写字楼1805
15375062291Fra bibliotek填报日期:
2017/6/12
序号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名称 规格型号
1
兆欧表
2
接地电阻测试仪
ZC11D-10 ZC29B-2
器具编号 安装地点或用途
/079 /509021
电梯安装检测 电梯安装检测
强检类型
上一周期检定信息
检定机构
检定有效 期
审核意见 (计量所填
写)
需要说明的事项:
说明: 1.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本表填满后可增加行数填写,按照强检类型填写; 2.【强检类型】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并用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流程图 - 丽水市政府门户欢迎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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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受理部门: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窗口(电话:2090233;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或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电话:2133019,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61号)
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
受理检定申请的计量行政部门或计量检定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通知申请单位是否受理,并告知被指定执行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计量检定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发证
1、执行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检定结果,出具检定合格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2、计量检定机构在完成检定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定合格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检定
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程序:
1、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处备案,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申请周期检定;
2、在计量检定机构的仪器收发室填写申请书(表),递交资料和被检定的计量器具;
3、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4、计量检定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工作计量器具:无特殊要求。
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申请:
1、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2、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其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程序:
1、使用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主持考核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处申请周期检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处告知委托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时间;

湖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流程

湖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流程

湖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流程湖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预约、检定、领取证书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环节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环节1. 申请人填写《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器具购置合同等。

2. 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递交给所在地的计量检定机构,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前往机构办理窗口提交。

二、受理环节1. 计量检定机构接收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是否齐全、准确。

2. 如申请表不完整或有错误,计量检定机构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或修改。

3. 完整且准确的申请表将被受理,并颁发《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受理通知书》。

三、预约环节1. 申请人根据受理通知书上的要求,预约计量检定时间。

2. 预约可以通过电话、网上平台或前往计量检定机构窗口办理。

3. 预约时需提供申请表编号、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四、检定环节1. 在预约的日期和时间,申请人将待检计量器具送至指定地点。

2. 检定人员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校准、测试等操作。

3. 检定人员会根据检定结果判定计量器具是否合格。

4. 如计量器具合格,将进行封存,并颁发《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证书》。

5. 如计量器具不合格,将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并要求整改后重新申请检定。

五、领取证书环节1. 申请人收到《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证书》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计量检定机构领取证书。

2. 领取证书时需提供申请表编号、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总结:湖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流程包括申请、受理、预约、检定和领取证书等环节。

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后受理申请。

申请人根据受理通知书预约计量检定时间,并将待检计量器具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检定。

检定人员根据检定结果判定计量器具是否合格,合格的计量器具将进行封存并颁发合格证书。

申请人收到合格证书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计量检定机构领取证书。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申请表-附件2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申请表-附件2
附件2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
序号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强检形式
项别
种别
强检计量器具用途
用途说明
1
填写仪器上标注的名称
填写仪器上标注的仪器编号
应注明是周期检定或首轮强检
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应填写: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说明其用途,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2
3
4
5
示例: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XXXXXX
周期检定分ຫໍສະໝຸດ 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医疗卫生
临床分析
2、
电子汽车衡
XXXXXX
周期检定

电子秤
贸易结算
商品的称重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申请免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的程序-中山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申请免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的程序-中山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申请免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的工作流程
1、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可登录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网站()下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检定申请表》和《质监系统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确认表》,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登记,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送至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收发前台(代交),经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后再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2、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由我所检定的,由我所安排检定时间,使用单位将计量器具送至我所或到现场进行检定。

需我所到现场检定的,由申请单位负责安排交通工具或承担交通费用。

3、符合免征收费条件的,须于办理送检业务时提交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①《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检定申请表》
②计量器具用途的证明材料如:压力表须提交相应安装设备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年度检查报告(复印件)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④委托授权书
4、计量器具完检后,送检单位凭送检单据和《质监系统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确认表》在收发前台领取计量器具和检定证书。

★注: (1)压力表申请一定要提交序号3②的材料证明,压力表用于安全防护如锅炉、固定式空压机、发电机、灭菌锅、密封增压容器、氧气瓶(有害气体或焊接大型氧气瓶)等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2)其它强检项目不需要提交序号②的材料证明。

眼镜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检定)申报表

眼镜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检定)申报表

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备案意见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计量检定单位受理意见由计量检定单位填写,本表填满后需另外附页,器具使用单位均需盖公章,未盖章无效; 3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 4.上次检定日期:指上次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日期;5.计量器具用途: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提交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6.本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与计量行政部门,一份交计量技术机构,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

xx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检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申报类别: 备案□ 申请检定□。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单(1)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单(1)

实验室确认人:
申请人签名: 张秀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单位公章:
YN-100BF
18094990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5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4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6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2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7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6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8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88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9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1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10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5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计量器具 强检类型代码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安装/使用地点 撬车
受理意见


备注
2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87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3 压力表
YN-100BF
18094993 青岛布莱迪仪表有限公司 0-40MPA
1.6
首检
撬车
4 压力表
1.6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报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报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报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公共利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验,以确保其准确性和
合法性。

申报则是指计量器具使用者或所有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请求对其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的行为。

在申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时,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计量器具的基本信息、使用单位的资质证明、检定申
请表等。

申报材料的准备要求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来
确定,因此需要对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
报材料。

申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接受审批、
安排检定、领取检定报告等环节。

在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
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会安排检定工作。

检定完成后,使用
单位可以凭借检定报告领取合格的计量器具标志,并将其用于相应
的计量活动中。

申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
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从而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因此,申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并完成申报手续。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流程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流程
申请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
2、申请材料为《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纸质在大厅自取,电子版在我院官网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提出申请。
2、受理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安排检定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检定
根据计量检定规程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合格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流程
办理地点
嘉兴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业务受理大厅
办理期限
1、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通知申请单位是否受理。
2、通过审查受理的强制检定:
对具备现场检定条件的,自接到检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定。
对不具备现场检定条件的,自收到送检计量器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确需延长检定时间的,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3、《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强检对象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企业、事业单位和省有关部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3、行政执法、司法鉴定中用于认定事实和判定法律责任的工作计量器具;
4、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附表一)的工作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申报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申报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申报类别:备案√□申请检定√
2.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备案意见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计量检定单位受理意见由计量检定单位填写,本表填满后需另外附页,未盖章无效;
3.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
4.上次检定日期:指上次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日期;
5.计量器具用途: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提交证书复印件)、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
6.本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计量行政部门,一份交计量技术机构,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确认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确认表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Array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确认表
二、器具信息
说明:1.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其中水、电、气表应如实填写到住宅区/栋;
器具用途:指用于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
检定有效期:指上次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有效期。

2.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本表填满后可另外附表填写。

3.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需提供对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此表一式一份,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保存。

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检定流程

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检定流程

附件二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免费检定流程
1、企业填报强检计量器具备案、申请检定申报表(一式四份)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声明、涉及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需提供当年度贸易结算凭证等)交所在辖区分局窗口受理,由分局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签署实行强制检定相关意见并盖章,企业要同步完成网上计量检定申报。

2、企业将已签署强检意见的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申报检定申请表送市管局检测中心窗口,由检测中心签署意见。

3、检测中心将签署意见的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申请检定申报表提交市管局标计科。

4、检测中心根据企业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申请检定申报表和网上申报计量检定材料,在检定能力范围内受理企业强检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申请,标计科对超出启东检测中心检定能力的强检计量器具指定其他检定机构检定,检测中心负责对企业送检进行相关辅导。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
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名称:编号:绵计备[] 号
序号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种别号
强制检定
计量器具名称
规格
型号
测量范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不确定度
/准确度
出厂编号
生产
厂家
安装
使用
地点
检定有效期
计量器具是否有生产厂家CMC标识(是/否)
应用领域:
1 贸易结算
2 安全防护
3 医疗卫生
4 环境监测
5 计量标准
指定检定机构
备案单位确认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
强检确认 (是/否)
体重秤
氧气流量表
心电图机
血压计
注:1. 此表一式二份:备案单位一份、检定机构一份;2. 单位名称以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有效证照的单位名称为准,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种别号”按《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中对应的种别号填写;4.在“应用领域”列中填写代表该强检计量器具应用领域的阿拉伯数字,其中“计量标准”是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5.“指定检定机构”和“强检确认”由备案单位对备案计量器具进行确认。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计量标准向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8、本表不够可加行续页。

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38900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

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38900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

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38900检验检测能
力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姓名:
- 所属单位:
- 联系方式:
申请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检验检测能力
申请人自愿申请获得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的检验检测能力,并承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申请理由
请简要说明申请获得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检验检测能力的原因和目的。

技术能力介绍
请提供申请人所拥有的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设备情况、实验室认证等信息。

实施计划
请提供关于如何实施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检验检测能力的计划和时间表。

预计使用范围
请说明申请获得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检验检测能力后预计的使用范围和目标客户群体。

申请流程
请按照以下步骤申请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检验检测能力:
1. 填写本申请表并附上所需材料。

2. 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至相关部门。

3.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并进行技术能力评估。

4.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获得机动车制动新标准GB检验检测能力。

申请人声明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情况说明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情况说明

1.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如何进行登记造册、申请检定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如何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申请检定?创建者Admin 日期 2005年8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四个方面的用途,确定本单位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并登记造册。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首次申请检定前登录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网站登记,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规定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并将指定结果通过网站公告。

申请人应根据网上公告,持待检计量器具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由计量检定机构受理申请。

每台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指定检定机构只进行一次。

已经指定过检定机构的计量器具不再上网登记,直接向原指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计量法规定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哪几类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

本目录内项目,类别:1、贸易结算2、安全防护3、医疗卫生4、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7.热量计:热量计; 8.砖码:砝码、链码、增砣、定量铊; 9.天平: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浮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2.电能表: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分时记度电能表; 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测量仪;35.场强计: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9.活度计:活度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2分析源; 42.声级计:声级计; 43.听力计:听力计; 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ح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46.仪、SOح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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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申请/受理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973734237 联系人员:王鹏
单位名称(盖章):山西煤销集团小窑头煤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7190124
单位地址:大同市南郊区高山镇小窑头村北填报日期:2017年11月9日
1.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确认此次送检的相关计量器具属于强检免征范畴,保证填写内容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单位需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
4.强检代码:强检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参照附表填写代码;
5.用途:1-贸易结算,2-安全防护,3-医疗卫生,4-环境监测,5-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部门或企事业计量标准,其中,5和6需提供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是否受理”、“受理意见”由受理人填写;
7. 审核人应当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对受理结果负责;
8.本表填满后可加行填写,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为市质监局授权的检测检验单位留存,一份为申请单位留存。

附件:
表2:强检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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