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邯济铁路ZHⅡ标铁路交通般D类事故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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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邯济铁路Z HⅡ标铁路交通般D类事故的处
理决定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二十一局安质〔2013〕307号
关于对邯济铁路ZH-Ⅱ标
“”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的处理决定
各公司、区域指挥部、项目(指挥)部:
现将2013年9月16日邯济铁路ZH-Ⅱ标聊城东站施工损伤电缆事故处理通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9月16日14点23分,邯济铁路ZH-Ⅱ标四公司项目部按照路局下达的9月份临近营业线施工监督计划在聊城东站K152+178至K153+754处进行路基工程施工,要点210分钟。
当日施工项目为新建7道路基面整修,15点55分施工至K152+720处因装载机司机操作失误,将信号电缆损伤,造成邯济线聊城东站D4、D6、D8、D12、XII、XIII信号机灯丝报警,同时聊城北方向接近区段红光带,影响22061次列车在聊城东站停车1小时9分钟,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9类事故。
二、原因分析
(一)四公司邯济项目部未按要求对电缆进路开挖探沟,特别是电缆走向变化地点。
现场施工负责人在当日施工作业中认为在电缆标桩2m以外使用机械是安全的,盲目安排机械作业,将电缆进入变化地点处的电缆损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四公司邯济项目部施工管理薄弱,现场管理混乱,项目部施工安排不细致,班前安全及作业标准交底未认真开展。
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未引起高
度重视,心存侥幸,对由施工造成设备影响的因素认识不到位,预想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邯济指挥部对安全控制重点检查盯控不到位,未及时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
对各级组织检查的整改落实不彻底,对基层和现场存在的问题查处力度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风险意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四公司对营业线施工重视不够,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对项目的监管、指导不到位,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定性定责
(一)事故定性
该起事故被济南铁路局认定为铁路交通一般D9类事故。
(二)责任认定
本次事故责任单位为中铁二十一局邯济指挥部四公司项目部。
1.应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四公司项目部现场施工负责人刘志勤、现场防护员杜国雷。
2.应负有重要管理责任的人员
四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张立前、副经理王明、安全总监李建华、安质部长刘立明。
3.应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
邯济指挥部指挥长董金堂、党工委书记高湛齐、常务副指挥长高瑞仑、副指挥长方世勇、安全总监王升明、安质部长郭军。
4.应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四公司董事长朱昌岳,总经理朱建军。
四、事故处理
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二十一局安质〔2012〕44号)文件第十二条第三款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二十一局安质〔2012〕45号)文件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责任单位对事故的上报处理意见,经集团公司12月4日党政联席会议(安委会)研究,决定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处理如下:(一)责任单位罚款
1.给予四公司罚款5万元。
2.给予邯济指挥部罚款5万元。
(二)责任人行政处理及经济处罚
1.给予四公司董事长朱昌岳、总经理朱建军通报批评,各罚款万元。
2.给予邯济指挥部指挥长董金堂、党工委书记高湛齐通报批评,各罚款万元。
给予常务副指挥长高瑞仑、副指挥长方世勇、安全总监王升明、安质部长郭军通报批评,各罚款万元。
以上责任单位和人员的罚款合计12万元,限文件下发后30日内将罚款上缴集团公司财务处。
3.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责成四公司给予以下人员行政处分,邯济指挥部按照其规定给予以下人员经济处罚,并将处理结果12月底前报集团公司。
(1)给予项目经理张立前、副经理王明、安全总监李建华、安质部长刘立明行政警告处分。
(2)给予现场施工负责人刘志勤、现场防护员杜国雷行政记过处分。
五、整改措施
(一)指挥部要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深刻检查,迅速整改。
通过反思、分析达到整改的目的,并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二)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必须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全面排查影响安全的各类隐患,并落实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实行包保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现场盯控及检查力度,加强施工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过程控制,重点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三)加强施工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
坚决打击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违规行为,切实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加大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检查质量。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7日抄送:集团公司领导,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机关各部处室。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