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北京邮电大学(北邮)课程及说明
市场营销(保险方向)专升本科
会计专升本科
主要课程
公共选修课
方向
通信网与交换 多媒体通信、现代交换 大学英语、工程数学、数字通信原理、移动通信、数据 技术、通信英语、信令 通信、现代通信网、光网络、宽带IP网络、软交换与 系统、计算机通信网、 NGN等 通信新技术 无线通信
计算机网络虚拟实验、 网络方向 大学英语、离散数学、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微机原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 与接口技术、计算机通信网、数据库原理与应用、 Windows程序设计、现 Java 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操作系统、Web技术 代通信网、电子商务 软件方向 英语、线性代数、物流学基础、物流信息系统、采购 管理、供应链管理、经济法、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 理、市场调查与预测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自动控 制理论、过程控制与检测技术、工业网络技术、计算 机控制技术、电气控制与PLC应用 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人力 资源管理、生产动作管理、财务管理、经济法、现代 物流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服务营销管理、品牌管理 大学英语、市场营销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学、渠道 管理、财务管理、服务营销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品 牌管理与决策、市场调查与预测、消费者行为学、广 大学英语、市场营销学、西方经济学、客户关系管理 、消费者行为学、客服中心客户关系维系与管理、客 服中心建设管理、客服团队管理、品牌管理与决策、 市场调查与预测 英语、市场营销学、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保险学 英语、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审计学、 原理、财产保险原理及实务、风险管理、个人理财业 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经 济法
证书
专业
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
通信工程专升本科
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
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等方面的知识,能在通信领域中从事研究、设计、制造、运营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防工业中从事开发、应用通信技术与设备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通信系统和通信网方面的基础理论、组成原理和设计方法,受到通信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现代通信系统和网络的设计、开发、调测和工程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通信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光波、无线、多媒体等通信技术;3.掌握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分析与设计方法;4.具有设计、开发、调测、应用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基本能力;5.了解通信系统和通信网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6.了解通信技术的最新进展与发展动态;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要课程电路理论与应用的系列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号与系统、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通信电子电路、无线通信方向系列课程、光通信方向系列课程、多媒体通信方向系列课程等。
四、学位课程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通信电子电路。
五、毕业最低学分及要求毕业最低学分160 学分,其中必修(含公共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基础平台)学分为102。
学生从无线通信、光通信、多媒体通信三个模块方向中选一个方向主修,获得这个模块专业课程11 学分,并完成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共25 学分。
每个毕业生要修满22 学分的任意选修学分,包括文化素质类课程 6 学分(其中“两课”延伸课程2 学分)、专业选修课12 学分、公共选修课4 学分。
六、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及要求工学学士学位。
学生必须满足宁波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例。
八、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汇总表课程分类必修课选修课合计其中:实验、实习、实训、上机公共基础平台课学科基础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小计专业方向模块课任意选修课小计公共基础平台课学科基础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专业方向模块课小计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等方面的知识,能在通信领域中从事研究、设计、制造、运营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防工业中从事开发、应用通信技术与设备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教文[2007]16号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的管理和工作过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我校的课堂教学工作有标准可依,特制定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以此指导我校的课堂教学工作。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评估标准观测点A C1.教学大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教学目的、内容基本符合大纲纲求。
要求。
2.教学内概念、理论阐述准确;教学内容丰富,在教学中注意对概念、理论的容信息量大,能注意介绍新技术、新理讲授。
(一)论。
教学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对重点、难点有侧重。
3.重点难点内容教学组织安排基本合理。
4.结构安教学组织安排科学、合理,教学内容排熟练。
选用符合教学大纲的优秀教材。
有相关教材。
5.教材选用采用一定教学方法进行教学。
6.教学方采用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注重师生交法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自主学习能(二)力。
教学方法 7.现代化恰当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优秀课能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课教学手段件进行教学。
件进行教学。
与手段 8.教学语语言流畅,表达清楚,板书工整、清能清楚表达教学内容,有板言晰。
书。
备课认真,教案、课件准备充分。
有教案。
(三)9.课前准教学备评估标准观测点A C 态度能要求学生,对工作负责。
10.教书育严格要求学生,耐心辅导答疑,教风人严谨,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11.课堂效学生出勤率高,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学生出勤率较高,课堂气氛一(四)果性,课堂气氛活跃。
般。
教学考试成绩分布合理。
考试成绩分布基本合理。
12.成绩考效果核说明:1.上表给出了A、C两级标准,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达不到C级的为D级。
2.本标准是在2005年3月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自2007年9月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为了促进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制订本表,供专家评价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北邮信息工程本科培养方案
北邮信息工程本科培养方案一、专业概述信息工程是一个综合性学科,涉及信息处理和传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与电气工程等多个学科领域,是现代信息社会的重要支撑之一。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信息技术和工程技术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信息工程从事研究与开发的能力、在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1. 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2. 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在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面开展创新工程设计与研究;3. 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应用和开发能力,能够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等领域从事系统集成和应用开发的高级人才;4. 培养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在信息与通信行业中进行项目管理、领导和市场运作等工作。
三、专业核心课程1. 数学基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等;2.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3. 基础课程: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离散数学、计算机网络等;4. 专业核心课程:数字信号处理技术、通信原理、数字通信原理、信息论与编码、通信网络等;5. 选修课程: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无线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等。
四、实践教学环节1. 专业实习:学生所学课程的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在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领域的实习;2. 综合设计:本科生的综合设计环节主要包括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工程设计与实践;3. 毕业设计:毕业设计主要是让学生通过独立设计和完成一个对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真实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
五、实验室建设北邮信息工程学院拥有一流的实验室设施,涵盖了包括信息处理和传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与电气工程等多个学科领域。
北京邮电大学学籍规定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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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
• 重要通知将会发到学院网站上,另办公楼304门口布告栏 也会发布。
北邮URP系统 /
登陆后的界面及常用功能
1. 2. 3. 4. 5. 6. 7.
思想道德修养 计算机实习 专业实习 设计制作(D&B) 专业综合实践 西方法律基础 PDP (1-3)
什么是在校修读年限
• 本科生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 业。因各种原因需暂停学业或不能正常学 习者,可申请休学。学生在校修读年限总 计最长为六年。
学业警示和学业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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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系统 课表查询 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选课管理 考试报名 考试安排查询 成绩查询 评教
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重考报名、查询考试安排,包括全部的必 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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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系统 课表查询 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选课管理 考试报名 考试安排查询 成绩查询 评教
因病缓考占用考试次数 作弊会减少两次考试机会
考试与补考
补考/重考与重修 (resit/retake)
1. 课程总成绩不过,而平时成绩通过最低换算分 (UK30/CN45),可保留平时成绩,只参加该课程的补考或 重考;(Resit the exam) 2. 平时成绩不过最低换算分(UK30/CN45),即使平时成绩和 期末考试成绩加总达到及格也视为该门课程总成绩不及格, 记为59分(/CN) ,还需补做平时作业;(Resit the coursework) 3. 平时成绩和总成绩都未达到及格,则需重修该课程,包括 平时作业和期末考试。(Retake the module)
转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学分制度
北京邮电大学学分制度为了更好地营造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环境,同时严格教学质量管理,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不及格课程的学分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六年)累计达到10学分的,予以学业警示;达到20学分的,予以学业留级;达到30学分的,予以退学。
第二条:各年级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组织理论课不及格的学生补考,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1-3周进行,期末考试旷考的学生,该次课程总评成绩以“旷考”记,在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奖学金等涉及学生成绩排名需核算智育成绩时以零分计,可以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可重修或重考一次,再次不及格者参加毕业前统考。
第三条:学生因学习成绩达到学业警示条件的,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学业警示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
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业情况选择是否留级,凡申请留级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条:学业留级的学生一般应在原专业留级,确有其他专业专长者可申请转专业学业留级;同时须根据该生生源省份当年招生录取情况,申请由高分数段专业转入低分数段专业。
拟转专业学业留级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提交具有其他专业专长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考核同意后,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转专业学业留级申请限于每学年秋季学期学籍审核的规定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拟转入学院可根据情况,调整学生的转入专业。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于一年内补齐转入专业需补修的全部课程,未补修的课程在学籍审核时将按照不及格课程处理。
在现有专业学习困难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按照同一办法执行。
第五条学生在学业留级期间如因培养方案变动,原不及格课程的内容、名称、学分做出新的调整,原则上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要求重修或重考,学分以调整后的为准。
第六条学生在学业留级期间可以申请休学、转学。
第七条学业留级的学生须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原则上不得修读原年级课程,若申请修读,未通过的课程在学籍审核时按照不及格课程处理。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校教发[2006]115号————————————————————------关于公布《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在总结2006年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教务处对《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进行了修订,现发布《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详见附件)。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专业基本训练,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总结和检验。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工程技术、科学研究、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训练,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全面提高人才质量。
第三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在总结2005年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现对《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进行修订。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学校实行“两级管理、院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学校和学院领导均应重视和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教务处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教务科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院的主要职责是:1、对本院师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思想动员;2、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审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3、协调解决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场地、器材设备等问题;4、检查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5、审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6、组织本院毕业设计(论文) 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7、组织评选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8、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9、考核指导教师工作情况;10、组织本院教务人员将毕业设计(论文)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随着本科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组织所有课程的考试组织工作均由开课学院负责,监考人员除主讲教师外,各开课学院还应派其他教师或管理人员监考。
二、补考、重考、缓考、大四统考(一)补考1、各年级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组织理论课不及格的学生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1-3周进行,补考成绩以卷面成绩记,不计平时成绩。
(二)重考2、补考仍不及格者须在本专业低年级开设该门课程的学期初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补办)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参加重考,未网上报名者不得参加重考。
3、学生网上报名后可跟班听课,但不再计平时成绩,不参加期中考试,重考成绩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记。
重考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补考成绩仍以卷面成绩记。
4、《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等重要基础课程,学校将视网上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单独开班授课,如单独开班,时间安排在周末或平时晚上。
单独开班授课的重考成绩同样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记。
5、学生选定专业选修课后,不得退选。
不及格的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可网上报名参加该门课程的重考,也可向学院书面申请改选其他学分相同的专业选修课程。
若改选课程通过,则不计原课程成绩。
若改选课程未通过,学籍处理时改选课程及原课程均累计为不及格课程学分。
6、重考应随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进行,同课同卷。
(三)缓考7、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需事先到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缓考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才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以卷面成绩记为第一次成绩。
若补考仍不能参加,应网上报名参加本专业低年级该门课程的重考,以卷面成绩记为第一次成绩。
8、学生缓考未经批准而又未参加考试的以旷考记(后补手续无效),期末成绩记为零分,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的评定。
旷考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可网上报名参加本专业低年级该门课程的重考。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
第十三条 理论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皆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实验(上机)课 按"通过","不通过"两级分制记载成绩;本科(专升本科)毕业设计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分 制或"通过" "不通过"两级分制记载成绩;专科毕业设计按"通过" "不通过"两级分制记载成绩. 第十四条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第十五条 学生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选定课程考试,应在每学期 9~12 周内向函授教学总站 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请假备案,按缓考记录,并累计一次考试次数,第二次考试按实际成绩记 载. 第十六条 学生因故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参加选定课程考试,按缺考并按零分记录,记录重修 门次,第二次考试按实际成绩记载. 第十七条 对于学生未选修的课程,且未办理课程补选修手续而参加考试者,不承认其成绩及 学分. 第十八条 成绩通过的课程同时记载相应学分;须重修考试的课程,应按规定时间,规定方式选 定. 第五章 转学,转站与转专业 第十九条 一般情况下,学生不予转学;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我校继续学习者,由本人提出申 请,经学院审批同意,方可办理转学(转出)手续;但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不得转学. 第二十条 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学习,且已被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在册(提供省,市教育 主管部门录取名单复印件一式两份)或已在北京市教委电子注册备案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原 学校同意并附转学手续,由我院报北京市教委批准后,方可正式办理转入手续;原相关专业相 同课程成绩可直接承认.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必须转站者,应向所属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提出 书面申请,经我院批准后,由所属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负责办理转站手续.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调到偏远地区工作,且该地区无教学站,应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以自学方 式完成学业,经我院批准后,可以不参加课程的面授辅导环节,但必须按要求完成作业,并在规 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且每学期应到所属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办理注册手 续,并按时缴纳学费.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但对于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或因工作需要 必须转专业者,可准许转学其它专业.由个人申请,所属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同 意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报北京市教委批准备案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发生时间以 办理手续后的第一个整学期开始核计.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再申请转回 原专业. 第二十五条 不同层次间的专业调整,只能由高层次转入低层次,即只能由本科层次(不含专升 本)转入专科层次. 第六章 休学与退学 第二十六条 实行学分制后,实施弹性学习期限,不办理休学. 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退学,由本人申请,所属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书面报告,报学院 批准备案.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期间,未按要求完成学业,申请退学并正式办理退学手续者,可出具成绩 证明,退学证明或学业证明;未经学院批准而自动退学者,不予办理证明. 第三十条 学生退学后,若要继续参加学历教育的学习,应重新报考并参加入学考试,再次获得 入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
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为适应国家创新型人才培养需求,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开拓学生创新思维,学校将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
为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涉及创新实践活动指:学科竞赛、综合科技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实践”)、学术论文及发明专利等。
一、分级和分类根据主办者、性质、影响、参加范围等因素,将竞赛及创新创业项目分为以下级别:A+、A级:由国家部级单位、国际学术团体或国际社会团体主办、在世界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大学参加、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评选。
B级:由北京市教委、国内高校或重要学术团体或社会团体主办、有众多大学参加、有社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评选。
C级:由学校主办或由数所院校联合举办、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有利于促进高素质人材培养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会暨创新论坛。
二、组织与经费(一)学科竞赛、综合科技竞赛的组织与经费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综合科技竞赛的日常管理和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申请校拨经费并进行管理。
同院学生组队参赛的,由该学院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跨学院组队参赛的,由相关学院共同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承办竞赛的二级单位,应指定一位二级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竞赛工作,协调解决竞赛必要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场地;需要教师指导的学科竞赛,相关学院应指派教师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综合科技竞赛由校学术办或校团委负责组织管理,经费由主办方筹措。
(二)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与经费创新创业项目以能力提高为核心,工程训练为基础、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具体组织参见《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
学校设置创新创业项目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具体使用办法,参见《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研究创新基金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校教发〔2017〕86号 2017年12月25日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留级、退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北京邮电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一、学籍处理时限及类别第一条学生的学籍处理于每学年初集中进行一次。
审核的课程范围为:在规定修读年限内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素质教育类选修课除外)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
根据不及格学分数,进行相应的学业警示、学业留级、退学处理。
学生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主动留级。
二、学业警示第二条学生累计不及格学分达到10(含)学分的,予以学业警示。
第三条学生因学习成绩达到学业警示条件的,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学业警示由学院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业情况选择是否主动留级,申请主动留级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应手续。
三、学业留级第四条学生累计不及格学分首次达到20(含)学分的,予以学业留级。
第五条学生因学习成绩达到学业留级条件的,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学业留级由学院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
第六条学生在学业留级期间,如因培养方案变动,原不及格课程的内容、名称、学分做出新的调整,原则上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要求重修或重考,学分以调整后的为准。
第七条学业留级的学生须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原则上不得修读原年级课程;若申请修读,未通过的课程在学籍审核时按照不及格课程处理。
第八条学业留级的学生一般应在原专业留级,如需转专业,请参照相应转专业办法执行。
第九条学生在学业留级期间可申请休学、转学、退学。
四、主动留级第十条对于未达到学业留级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情况申请主动留级,申请主动留级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申请。
春季学期申请主动留级的学生,在新学年初仍须接受学籍审查,若审查结论已达到学业留级条件,学生可申请留在目前所在年级继续学习。
第十一条学生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后,编入下一年级。
学生原则上不得修读原年级课程;若申请修读,未通过的课程在学年初学籍审核时按照不及格课程处理。
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教文[2007]05号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成绩考核既是检查学生平时学习程度的重要措施,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既能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也能客观地反映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加强成绩考核管理是建设优良教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方面。
因此,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各种考核严格、公正、规范进行,对成绩考核管理做如下规定:一、考核目的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验、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都要进行成绩考核。
考核目的:(一)帮助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评定和检查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二)考核结果是作为评定学生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地完成学习的主要依据。
(三)作为选拔人才的一种手段。
二、考核方式成绩考核有考试和考查两种。
教学计划规定的每一门课程(包括必修课,指定选修课,任选课)每学期都应该进行考试或考查。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不得随意变动。
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采取答辩方式考核。
(一)考试课程:除期末进行集中考试外,必须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并进行适当的平时测验。
(二)考查课程:不得仅以期末考试的办法评定考查课成绩,要根据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作业、习题课的情况以及平时测验成绩等综合评定,平时测验每学期可进行2~3次。
考查课的期末考试一般在考试周的前一周内进行。
(三)为达到考核目的,充分检验教学效果,教师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论文、上机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考试课一般采用闭卷形式,对于确实需要选择用非闭卷方式进行的考试和考查,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后四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告知学生。
三、考试命题(一)考试命题对学生学习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能够检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真实水平,并引导学生注意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的分量不得低于教学计划对本门课程的要求(包括不讲授而要求学生自学的内容),试题中还可以加试一些难度较大、范围较宽(或超出教学大纲范围的)题目做为加选题。
北京邮电大学本硕连读
北京邮电大学本硕连读招生(高中起点5年)
1、背景介绍:北京邮电大学教学备案,本科(专本套读)学习阶段编入统招班与统招本科学生一起上课。
专科给予注册普通专科,本科发自考本科证书。
2、开设专业:通讯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0多个邮电大学的本科专业,可上网查询。
3、招生人数:每专业招生人数5人。
4、项目优势:享受全日制统招生待遇。
通过专本套读,3年可获得本科学历,本科学习完毕,颁发教育部网可以查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到课率达90%以上者,本科毕业后,通过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考试,可以包录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或参加研究生考试录取到其他专业学习,受全日制普通硕士待遇(硕士学习时间2年)。
5、毕业待遇:毕业确保颁发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就业协议书(与统招生一样)。
另外,为学生办理本科及硕士所有档案及人事托管工作,毕业可转北京户口。
6、入学条件:(1)高中毕业生,且高考成绩在当地三本分数线以上者,英语90分以上,数学70分以上。
(2)高考成绩在三本线以下者,须由介绍人担保签字,并参加学校面试,通过后方可录取。
7、收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学费9800--11000元/年,住宿费4000元/年(统招生宿舍),交到学校财务。
8、办理流程:学生交身份证、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分数条(均为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
合格者发放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郑重承诺:确保校内上课,校内统招生宿舍住宿,有学生证、一卡通,享受统招待遇,到课率达90%以上者,本科毕业后确保录取硕士研究生(分数差的同学需服从专业调剂)。
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等方面的知识,能在通信领域中从事研究、设计、制造、运营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防工业中从事开发、应用通信技术与设备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二、培养基本规格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通信系统和通信网方面的基础理论、组成原理和设计方法,受到通信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现代通信系统和网络的设计、开发、调测和工程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掌握通信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
掌握光波、无线、多媒体等通信技术;3。
掌握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分析与设计方法;4。
具有设计、开发、调测、应用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基本能力;5. 了解通信系统和通信网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6。
了解通信技术的最新进展与发展动态;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三、主要课程电路理论与应用的系列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号与系统、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通信电子电路、无线通信方向系列课程、光通信方向系列课程、多媒体通信方向系列课程等。
四、学位课程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通信电子电路。
五、毕业最低学分及要求毕业最低学分160学分,其中必修(含公共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基础平台)学分为102。
学生从无线通信、光通信、多媒体通信三个模块方向中选一个方向主修,获得这个模块专业课程11学分,并完成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共25学分.每个毕业生要修满22学分的任意选修学分,包括文化素质类课程6学分(其中“两课”延伸课程2学分)、专业选修课12学分、公共选修课4学分。
六、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及要求工学学士学位。
学生必须满足宁波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例。
八、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汇总表课程分类必修课选修课合计其中:实验、实习、实训、上机公共基础平台课学科基础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小计专业方向模块课任意选修课小计公共基础平台课学科基础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专业方向模块课小计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等方面的知识,能在通信领域中从事研究、设计、制造、运营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防工业中从事开发、应用通信技术与设备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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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教学治理,明确教学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师和教学治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爱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培养方案第二条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及时反映学科进展和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内容。
第三条培养方案由学院依照学校总体指导思想组织制订,经院学术委员会初审、校学术委员会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培养方案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在一个周期内不做大的变动。
如专门情形确需变动,需由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报送教务处履行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学院应周知相关师生。
二、教学大纲第二条教学大纲需按课程分不编制。
培养方案中的每门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
第三条教学大纲应以学科的科学体系为基础,依照教学法特点及学生的认识规律,系统地按要求或章节安排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分配,以及依照不同课程的教学需要,规定实验、实习、作业、参考书和有关教学设备等;同时还应包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的重点、教材的选编原则和依照、教学方法的提示,教学内容中专门疑难与复杂部分的教学处理建议等。
第五条编制教学大纲应当贯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少而精、循序渐进的原则。
教学大纲应做到文字清晰、意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及定义正确。
三、教材第二条每门课程均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由课程(群)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教师选择合适的教材,要优先选用教育部举荐的优秀教材、重点教材,经典教材及国外优秀教材。
第三条如没有合适的教材可自行编写教材(讲义),编写教材时要注重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制定合理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高水平教材。
四、任课教师1、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体会,熟知本门课程的内容,能较好地讲授难点和重点,把握课程的理论体系和本学科的进展状况,有较高的业务水平;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敬业精神,能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3、明白得教育的差不多规律,注意总结、研究教学方法;4、能熟练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5、讲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6、授课教师每学期承担的课程应不超过3门,承担周学时不超过16学时,确有需要更多承担教学任务的,应由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条首次上岗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历过人事处组织参加的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2、跟随主讲教师参与所开课程的辅导、答疑、习题课等教学环节,通过一轮的实践锤炼;3、按照课程的差不多要求与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把握所开课程的差不多内容;4、通过试讲等必要考核,证明差不多能够独立胜任相应课程主讲工作。
第三条新开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对该学科领域作过较多的研究工作,发表过有关的论文或著作,并积存有相当数量的资料;2、对新开设课程的意义、目的、要求进行过论证;3、提出较为详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4、由学院和专业负责人组织试讲评议后,确认达到开设新课的差不多要求;5、教师有义务承担学院分配的开设新课程的授课任务。
第三条外聘兼职教师应具备:1、一样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举荐报学院审核批准;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为人师表,具备高校教师的师德风貌;3、受聘讲授理论课程的,需系统讲授过将承担的课程,教学成效良好。
五、备课第二条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差不多要求:1、研究和熟悉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2、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钻研教材,全面地把握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其结构,即该课程(或单元)的差不多知识(概念)、差不多理论与差不多方法;把握住要紧思路,剖析层次,突出重点、注意难点;3、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形,后续课程的要求,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结合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便于学生同意和把握;4、要适当介绍前人进行探究的体会教训,诱发学生学习爱好,启发思维,调动学生学习本课程的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5、要处理好差不多内容和辅助内容、经典理论与新技术的关系,注意把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养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条讲课前,对实验课、习题课、课堂讨论、上机、演示实验、电化教学等教学手段和教学环节的配合应提出要求,认真落实、做好预备。
六、课堂教学第二条教师应严格按课表规定的时刻和地点上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如因病或参加国际会议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确需调停课的,必须履行相应手续。
第三条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服装整洁、仪态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
第五条用汉语授课的,必须使用一般话,在授课时要做到条理清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逻辑严谨,快慢适度,板书清晰,成效良好。
课堂上不讲与课程无关内容,做到教风严谨,尽职尽责。
第七条合理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成效。
第八条注意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和阅读课外参考书、参考资料的指导,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文献查阅及综合能力。
第九条课堂上注重加强与学生的交流,课后注意搜集学生的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工作。
第十条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将学生考勤纳入到成绩考核中,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确保良好的课堂秩序,关于任何阻碍课堂教学的情形,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禁止。
第十一条学院应加强对课堂教学成效的监督、考核,保证良好的教学质量。
七、辅导和答疑第二条配有专职辅导教师的课程,辅导教师要随班听课,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紧密配合主讲教师搞好教学工作。
主讲教师也必须定期参加答疑。
周学时4以上的课程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周学时4以下的课程一样每两周至少安排一次。
第三条辅导答疑能够在固定时刻、固定地点,也能够通过预约或利用网络、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教师应善于从辅导答疑过程中发觉教学工作存在的咨询题和不足,及时总结体会改进教学。
八、批改作业第二条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地完成作业,按时收交。
对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判教育,不能放任自流;对潦草、马虎、画图草率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不人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判,并令其补做。
第三条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
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立见解和错误之处,对共性的咨询题应集中讲解。
第五条作业成绩应作为对学生平常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
九、实验教学第二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遵守本实验时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专门是注意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第三条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每个实验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并写出实验报告。
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或抄袭他人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实验必须重做。
对不严肃认真、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要及时批判教育,不同意教育者可令其停止实验。
第五条关于课程附属的实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实验成绩作出评定,并记入该课程的成绩。
关于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程,教师应按一门课程进行成绩考核。
第七条教师安排实验课,应处理好实验课与理论课的衔接。
十、实习和毕业设计第二条各类实习均要依照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制订实习教学实施打算和实习指导书(包括实习目的、内容、要求和日程),落实实习地点,选聘有体会的实习指导教师。
第三条实习前学院要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宣布实习打算,进行组织纪律、安全与保密教育。
第五条毕业设计工作规范详见《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规范》。
十一、考试和考查第二条考试课程一样应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并进行适当的平常测验,期末考试由学校在学期末集中安排;考查课程依照平常测验、作业、实验、课堂讨论等情形综合评定成绩,考核应在期末集中考试前完成。
第三条考试命题:1、命题对学生的学习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检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真实水平,并引导学生提高分析咨询题和解决咨询题的能力。
2、考试应由课程(群)负责人指定教师命题,教务处指定的重点课程应实行考教分离,涉及面较大的课程应进行统考,课程(群)负责人对试题的质量负责。
试题要有适当的难度和区分度,考试时刻一样为2小时。
3、命题应出两份水平相当的试卷,即A卷、B卷,其中一份作为考试卷,另一份作为补考卷。
教师命题应同时给出评分标准。
4、试题由校教材中心统一印制,教师和与试题接触的人要高度重视试题的保密工作,考试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
第五条阅卷:1、统考课程实行流水作业,集中评卷。
2、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卷,如有异议,须经评卷教师集体讨论,方能改动评分标准。
3、评卷后需专人复查合格才能登分,幸免评分或成绩统计错误。
第七条成绩评定:1、考试课、考查课的成绩均采纳百分制,含实践环节课程。
毕业设计、体育课采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
2、考试课程期末总成绩应由平常成绩、期中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加权取和确定,平常成绩(平常测验、作业、实验)和期中考试占30-40%,期末考试占70-60%。
3、考查课程期末总成绩应以平常测验占60%左右,实践环节和平常作业占40%左右的比例确定。
4、各门课程的班级成绩应差不多符合“正态分布”的规律,班级平均分一样应在70-80分。
要幸免分数过高或过低现象。
对考试不及格比例偏大的现象要认真分析缘故,并提出改进方法。
第八条课程考试(考查)终止后一周内,教师应将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录入成绩治理系统。
十二、附则第二条各教学单位应经常或定期对教学各环节实施情形组织检查和评估,总结体会,发觉咨询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经年月日校务办公会通过,于。
修订,自修订版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