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输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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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输电设备的运行、检修管理,规范设备的缺陷定义与分类,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运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输电设备缺陷管理。

1.3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缺陷管理规度,确保设备缺陷实现闭环管理。

2 缺陷的定义及分类

2.1 缺陷

缺陷是指缺陷是指输电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在运行及备用时,出现影响电网安全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保

2.2 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按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和

设备健康状况

分为四类,即:I类设备缺陷、H类设备缺陷、川类设备缺陷陷、W类设备缺陷。

2.2.1 I类设备缺陷:指严重程度已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随时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必须立即消除或安排检修,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设备缺陷。

222 □类设备缺陷:指缺陷比较严重,在短期内虽不会使设备发生事故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但需在近期内安排消除或消除前应加强监视、跟踪的设备缺陷。

223川类设备缺陷:指设备部件伤损或缺少应有的附属装置,近期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需结合计划检修、临时停运或不需停电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但该类缺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2.4 W类设备缺陷:指缺陷比较轻微,不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能力,且在较长时间(指一个小修周期内)不会有明显加剧或恶化的需安排停电处理的缺陷,该类缺陷经本单位批准可延期结合停电处理,但必须在设备的一个小修周期内完成。

2.3 对施工或设备制造等遗留的不符合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布的有关标准,现运行中无法进行更改和处理的,且不影响设备性能的缺陷,在采取了必要的技术措施或管理措施后,能确保其不影响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报经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或总工程师确认签字,可不统计为缺陷。

3 缺陷管理职责分工

3 缺陷管理职责分工

3.1 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管理,在生技和送电部均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缺陷管理人员。

3.2 线路巡视人员职责

3.2.1 凡在巡视、试验、检查中发现的输电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到《输变电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缺陷管理”模块,并由班长组织分析,正确判断设备缺陷类型,提供初步处理意见。属I 类缺陷的立即用电话报告有关调度部门的值班人员及所属部门的领导。巡视人员应在当天内

上报部门检修专责。

3.2.2 录入人员应对登记缺陷的正确性负责,要认真按要求填写《输变电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缺陷管理”模块中的各栏目,登记缺陷内容应清晰明了。

3.2.3 巡视人员应加强缺陷监视,若设备缺陷类别升级,应重新填报、重新汇报,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临时措施,对I 类缺陷没有及时处理的,应重新用电话报告有关部门处理(按

3.2.1 中的程序进行)。

3.3 送电部检修职责

3.3.1 送电部对班组报送的缺陷进行复核判断,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公司设备分界点管理规定及送电部检修力量,决定该缺陷由谁负责处理,谁负责验收。处理期限。属于一、二类缺陷处理意见必须经部门主任审批。需要外派施工队伍处理,立即报送生技部线路专责,由其负责协调解决。对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及危及系统安全的I 类缺陷应立即向分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生技部、安监部汇报,并及时汇报缺陷处理情况。

3.3.2 I 类缺陷应在24 小时内组织处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处理,应采取必要的、能保证安全的临时措施,并经生

技部批准后方可适当延迟消缺。主设备的重大I类缺陷延期处

理必须经分管领导书面同意,I类缺陷消缺情况,检修专责应及时向生

技部、安监部反馈。

333 II类缺陷应加强监视,并在一个月内安排处理,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处理的,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经生技部批准后方可适当延迟消缺,但检修专责应及时安排消缺计划,做好记录。

3.3.4 III类缺陷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安排处理,若因备品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处理的,由检修专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生技部批准后方可延迟处理。

3.3.5 对于无备品而影响消缺的,应及时办理物资采购手续,并负责敦促各类缺陷备品的采购。

3.3.6 当遇到设备计划检修时,应通知运行专责安排人员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巡视、了解该设备的缺陷情况,并督促施工队结合计划检修一并处理。当施工队伍有异议,可提请生产技术部或分管领导裁决。

3.3.7 负责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并对本部门自行消缺质量负责。

3.3.8负责每月对缺陷情况进行分析,包括本月新增缺陷,未完成的缺陷,对各缺陷原因、计划如何处理,形成缺陷分析表(见附录A)报生技部线路专责

3.3.9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跟踪、落实;

3.3.10 按时制定设备的消缺计划

3.4 送电部运行职责

3.4.1 对设备缺陷处理后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会同缺陷处理人员在《输变电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缺陷管理” 模块上及时

填写处理日期、处理情况、并签上处理人和验收人的姓名。如是I 类缺陷,运行专责还应将处理情况及时向调度值班员和送电部检修专责、生技部线路专责汇报。

3.4.2 掌握设备缺陷处理落实情况,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跟踪。

3.4.3 做好设备缺陷管理、评级、评估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运行环境障碍,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3.4.4 强化质量管理,督促和检查巡视维护工作质量,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3.5 生技部线路职责

3.5.1 负责监督、落实设备缺陷的处理,并对其消缺质量进行考核;对送电部难以处理的缺陷,应积极落实施工队伍解决,对重大I 类缺陷应立即将处理情况报告分管生产领导。

3.5.2 负责核查或审批设备缺陷的分类;

3.5.3 负责检查考核送电部月度缺陷定期分析情况,统计考核线路的每季度及年度的消缺率、及时率。

3.5.4 组织制定复杂设备缺陷处理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负责审核技术、组织措施;

3.5.5 负责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提出反措方案;

3.5.6 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跟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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