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规定.doc
效力待定合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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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案例某公司与一名员工签订了一份效力待定合同,双方约定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如果表现良好,将会转为正式员工。
然而,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却以员工表现不佳为由,拒绝转正。
员工因此感到不满,提起了劳动仲裁。
本文将围绕这一案例展开讨论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效力待定合同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了核实劳动者是否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条件,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双方是否适应等目的而约定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试用期满后,如果劳动者继续从事用人单位的工作,劳动合同即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试用期结束后,员工应当依法享有转为正式员工的权利。
然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法律并未对其具体规定。
因此,员工在面对公司拒绝转正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是一种便捷、低成本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来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对争议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拒绝转正的原因是否合理。
而公司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员工的表现不佳,以及公司拒绝转正的合法性。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如果公司拒绝转正的理由不合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裁定公司应当依法转正员工,并赔偿员工相应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效力待定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有权依法转为正式员工。
如果公司拒绝转正,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依法进行调解或裁决。
希望本文能够对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有所帮助。
效力待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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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人签订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该合同具有待定效力,即待某一条件满足后才会生效的合同。
这种合同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常见,并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具有重要意义。
效力待定的合同通常由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待定条件和生效日期。
合同的待定条件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的某种要求,也可以是外部因素的改变。
待定条件通常与该合同主要约定事项有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许多商业交易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例如,在房地产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可以签订一份效力待定的合同,指定在买方获得必要的贷款批准之前,合同不会生效。
这样可以保护买方的利益,并确保交易在财务方面得到适当准备。
其他类似的情况还包括购买新设备或签订供应商合同等。
在法律领域中,效力待定的合同通常涉及一些法律程序或审批程序。
例如,合同的生效可能需要与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注册相关。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日期将根据批准或注册进程来确定。
此外,效力待定的合同还可以用来处理诉讼或其他法律争议。
当涉及重大争议时,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在裁决作出之前暂停合同的执行,以便双方有时间解决纠纷。
这就要求合同具有待定效力,直到最终裁决达成。
尽管效力待定的合同在特定情况下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局限性。
首先,待定条件必须明确定义,以避免潜在纠纷。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仔细考虑和协商待定条件,并明确其具体要求。
其次,待定条件的满足必须能够明确确定。
如果满足条件的标准或时间表不清晰,合同的生效可能会受到争议。
最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易的流程和时间表。
当事人在签订此类合同之前应仔细评估其长期影响,并确保合同中的待定条件能够被及时满足。
总的来说,效力待定的合同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作用。
它们可以用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并为特定的交易或法律程序提供时间和空间。
然而,在签订这种合同之前,当事人应仔细评估其潜在影响,并保证待定条件的明确定义和满足。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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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类型(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
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
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采用此种标准。
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
此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这是因为:(1)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同,它并非因为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可撤销。
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所造成的,这类合同并非不可补救的。
(2)这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是符合权利人利益的。
(3)有利于促成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
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
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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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合同和效⼒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效合同和效⼒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效⼒待定的合同与⽆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待定的合同虽⽋缺法律关于合同的⽣效要件,但经过权利⼈的追认可以⽣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处于待定状态。
效⼒待定不仅保护权利⼈的利益,⽽且兼顾了相对⼈的利益。
⽽⽆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始⽆效的,不能经过任何⼈的追认⽽⽣效、⽆效合同不因当事⼈的追认⽽发⽣法律效⼒是它与效⼒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
效⼒待定的合同的情形(1)限制民事⾏为能⼒⼈订⽴的合同《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为能⼒⼈订⽴的合同,经法定代理⼈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订⽴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追认。
相对⼈可以催告法定代理⼈在⼀个⽉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未作表⽰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式作出。
”(2)⽆权代理⼈订⽴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后以被代理⼈名义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对被代理⼈不发⽣效⼒,由⾏为⼈承担责任。
相对⼈可以催告被代理⼈在⼀个⽉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未作表⽰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式作出。
”(3)⽆权处分权⼈订⽴的合同处分财产的⼈,应该对财产具有处分权,原则上,任何⼈都不能处分属于他⼈的财产。
《合同法》第51条规定:“⽆处分权的⼈处分他⼈财产,经权利⼈追认或者⽆处分权的⼈订⽴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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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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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有些合同本身就带有欺骗性质,而且订立的条款对其中一方极为不公平,像这样的合同是不需要履行的,基本就是无效合同,当然到底有没有效,还要以法律为依据,那么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只要合同满足上述条款之一的,就属于无效合同。
另外,《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对于某些合同,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如果未办理相应手续,该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再有就是,根据我国法律,还存在一些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合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权利人不予追认,也属无效,可撤销合同在依法被撤销后,也是无效的。
二、合同无效如何赔偿损失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
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三、合同始终无效诉讼时效是怎样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8713844e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0e.png)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其中的某些条款或者整个合
同的生效时间需要经过一定的条件或者事件的发生才能确定的一种
合同类型。
在这种合同中,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特定的条件或者事件
的发生,如果条件或者事件发生,合同就会生效;如果条件或者事
件没有发生,合同就会失效。
效力待定合同通常用于需要等待特定条件满足后才能生效的情况,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过户手续、贷款批准等。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在签订后并不立即生效,而是需要等待特定条件满足后才能生效。
在起草效力待定合同时,需要明确规定条件或者事件的发生标
准和时间,以及合同在条件或者事件发生前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
还需要考虑如何处理条件或者事件未能如期发生的情况,以及未能
如期发生时的解除合同和赔偿责任等问题。
总之,效力待定合同是一种需要特定条件或者事件发生后才能
生效的合同类型,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条件或者事件的发生标准
和时间,并考虑未能如期发生时的处理方式。
效力待定合同概念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概念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56817cc2b8f67c1cfad6b890.png)
效力待定合同概念是什么一、效力待定合同概念是什么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
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
因此,其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状态,即可能转变为有效合同,也可能转变为无效合同。
而决定效力未定的合同归于有效亦或无效则取决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承认权人。
如果有承认权人的承认该合同,合同即为有效,而若拒绝承认,合同则归于无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是有区别的。
对于无效合同而言,其不发生效力,自始已经确定,并不因其他行为而使之再生效力;而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尚未确定,而要待承认权人的行为使之确定。
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其未被撤销之前,应被认定为有效,只是撤销权人先例撤销权撤销该合同,而使之归于无效;而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发生与否尚未处于悬而未决状态,需待承认权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是否产生效力。
二、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情况:(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犯者签定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因为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在其法定代理人未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二)无权代理签定的合同。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此类合同因为行为人没有代订合同的资格,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民法典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https://img.taocdn.com/s3/m/b649ea94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f1.png)
民法典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一、立法未明确规定在民法典施行前,某些合同类型的效力可能存在待定情形,这主要源于立法未对特定合同类型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在新兴经济领域,诸如数字资产交易或者虚拟财产使用权方面的合同,立法可能尚未明确这些合同的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认可的程度不一,可能需要法院依据一般的民法原则或司法解释来判断其效力。
二、合同条款不明确或者不完整合同的效力待定还可能因为合同条款本身存在模糊不清或者不完整的情况。
例如,某些合同未明确约定重要的条款,如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导致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难以明确。
法律常常要求解释合同的意图,并结合事实情况来判断合同的效力及其具体约束力。
三、双方意图存在争议合同效力待定还可能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意图存在争议。
例如,在口头约定的合同中,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可能存在歧义或者不一致,从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审查合同的具体表达和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图,来决定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合同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方权益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方权益的合同,其效力待定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例如,涉及环境保护、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合同,其效力可能受到公共政策、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常常要求综合考量公共利益和第三方权益,来判断合同的效力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合同内容涉及非法性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涉及非法性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也会导致合同的效力待定。
例如,某些合同涉及违法活动或者社会伦理所不能容忍的行为,其效力常常会受到法律的否定或者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依法判断合同是否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进而决定其效力及相关法律后果。
民法典下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可以涵盖立法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整、双方意图争议、公共利益或第三方权益受损、合同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等多个方面。
在实际应用中,法院在解决这些情形时,往往需要综合运用法律原则、司法解释及具体事实,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符合法律的基本要求和公正原则。
民法典合同的效力法条
![民法典合同的效力法条](https://img.taocdn.com/s3/m/dab79497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86.png)
民法典合同的效力法条《民法典合同编中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合同效力的法条进行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及其所涉及的法律责任。
一、合同的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成立需要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二、合同的生效1. 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以下情况,合同视为生效:(1)当事人对合同生效时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按照规定执行;(3)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合同生效时间,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合同自合同订立之日生效。
2. 特殊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该条规定了无权处分合同的原则:无权处分合同原则上成立即生效,效力待定的仅为物权处分行为。
三、合同的无效《民法典》规定了以下情况的合同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合同效力的确认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综上所述,《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合同实践中,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效力待定合同.doc
![效力待定合同.doc](https://img.taocdn.com/s3/m/2ceca353bb68a98271fefa6f.png)
效力待定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3)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无效,待定可撤销合同区别
![无效,待定可撤销合同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385c7fc280eb6294dd886c5a.png)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 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此 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 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 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 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 定履行义务。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 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 果。
可撤销合同是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对其合 同在法定期限内是否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的 撤销。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六.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对比
(三)两者体现的原则也不同。 因为无效合同是危害国家、公共、和第三人的利益,并 且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以无效合同即使是当事 人愿意履行其合同义务,国家法律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这体现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需要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 量来保证有效的合同的正当履行。
3.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后,如果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有损失,对造成 损失有过错的另一方当事人要予以赔偿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4.追缴财产,收归国家
《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 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 失的集体、第三人。 无效合同不影响第三人取得合法权益
目录
一.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二.效力待定合同 三.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doc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doc](https://img.taocdn.com/s3/m/d813f6f1f524ccbff1218466.png)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热门城市:开鲁县律师涿鹿县律师赵县律师库伦旗律师赤城县律师承德县律师南京律师和平区律师兴隆县律师说到合同效力待定,相信大家都会有所耳闻吧,那么,大家知道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吗?其实,法律上规定了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分为四大类,每一类又有各自的特征。
下面,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交易的。
因此,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二、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三、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
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
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采用此种标准。
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
此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法——比较效力未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
![合同法——比较效力未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788e43b56c175f0e7cd137ad.png)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课程作业题目:比较效力未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姓名:凌云学号:100800318专业:民商经济法科目:合同法任课老师:周昀一、效力未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的概念和种类(一)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
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
有以下两项: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欠缺生效要件,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有关权利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有以下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认定后,合同有效2、无权代理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
二、我国法律对可撤销合同、效力未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规定(一)《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五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54条)。
可撤销合同须经撤销,始溯及地无效。
而撤销权之除斥期间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合同法》第55条(1项)。
而《民法通则》中无有规定。
《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合同法规定的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原理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原理](https://img.taocdn.com/s3/m/f567da9e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e9.png)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原理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原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针对不同情况下合同的效力进行的分类和处理。
具体原理如下:
1.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重大误解、欺诈、威胁等情形而导致合同自始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基本原理是自始无效,即合同自签订时起就没有效力,双方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义务。
2.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受到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影响,导致其意思表示实际上不符合真实意思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基本原理是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恢复合同签订前的原状,并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因合同而受到丧失的财产。
3.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签订后受到法律规定的某些条件或限制而暂时无法生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原理是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等条件满足或限制解除后,合同将具有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无效性或可撤销性提出异议,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司法解释]解读关于合同效力的司法解释规定,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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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解读】 本条系对效力待定合同中追认的生效时间及合同生效时间的解释。
依照《合同法》第47条、48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均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须经权利人追认方能生效。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权利人的追认是效力待定合同确认生效的主要事由,追认的意思表示既可以口头方式作出,也可通过书面方式作出,追认通知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追认权属于形成权,即只需追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完成,无需相对人同意。
因成立表见代理,被代理人需履行合同,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行为人追偿,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解读】 本条系关于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的解释。
一直以来,对于何谓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诸多争议,因此导致法院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的尺度不一,对于相类似的合同,有的法院认定为有效,有的法院认定为无效,都归咎于关于“强制性规定”的不同理解。
正确理解本条司法解释,需注意以下四点: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特别提示或说明义务,并不必然导致该格式条款无效,相对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未尽特别提示或说明义务,且该格式条款本身符合法定无效情形,法院应依职权直接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3、该格式条款系当然无效,不论相对人是否主张其无效;(4)该格式条款无效,并不影响该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案例.doc
![效力待定合同案例.doc](https://img.taocdn.com/s3/m/6a8bdd54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be.png)
效力待定合同案例.doc
某公司要签署一份效力待定的合同,以下是该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旨在确定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但具体的合作细节和条件将在另外的协议中确定。
本合同的签署仅仅表示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的法律
效力将在后续协议中确定。
双方同意在一年内达成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在一年内未能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应当通过仲裁
解决。
该合同适用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法院。
签署人的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这份效力待定的合同适用于在双方还没有达成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双方的商
业机会被占用,先签署一份初步协议,以确认双方的合作意向。
这样一来,可以缩短双方
达成正式协议的时间,并且在确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对方的要求和条件,从而达成更为有利的协议。
尽管效力待定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双方在签署之后仍然需要遵守合同中的约定。
如果双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协议,合同将自动失效。
另外,合同中的任何争议都需
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则需要通过仲裁解决。
总之,效力待定合同在商业活动中有着广泛的运用,可以帮助双方快速确认合作意向,促进商业活动的发展。
效力待定合同范本
![效力待定合同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b602ff5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6117e58.png)
效力待定合同范本甲方(待定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目前尚未完全确定其合同效力,但双方均有意愿进行初步合作,特此订立本效力待定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待甲方确定合同效力后,本合同将按照以下条款正式生效。
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甲方确定合同效力之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在合同效力确定后应遵守的具体条款。
第二条合同效力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但效力待定。
2. 甲方在确定合同效力后,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通知之日起正式生效。
3. 若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未确定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双方义务1. 在合同效力待定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合作和支持。
2. 甲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确定合同效力,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同效力待定期间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在合同效力确定后,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在合同效力待定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可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其他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
![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https://img.taocdn.com/s3/m/e5c5d4ff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12.png)
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一、双方为合作关系的初步洽谈,尚未确定合作事项及具体事宜。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各方身份及所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确认本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签订正式合同前不得转让、抵押、处分合作资产;对保密信息的保护等内容。
二、双方虽然已初步确定了合作事项,但是还需满足一定条件后才能正式签署合同,例如:申请相关资质、获得相关许可证等。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约定条件的实现和时限;约束双方必须共同努力满足条件的内容;明确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和条件等内容。
三、双方已经签署正式合同,但是在生效前需要获得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的审批、认证等,或者需要履行一些前置条件。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签署的正式合同已经生效或未生效的时间点、条件和范围;明确前置条件的实现和时间要求;对因无法获得相关认证或许可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式履行的后果作出约定等内容。
四、双方已经签署了正式合同,但是合同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和约定。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约定进一步协商的范围和期限;明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后果;对于协商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记录等的保密要求等内容。
五、双方已经签署了正式合同,但是其中某些条款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或者政策法规的要求,否则可能影响合同效力或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约定。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明确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政策法规;约定因当地政策、法律变更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后果;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和渠道等内容。
总的来说,效力待定合同是双方为了确定合作关系,确认合作事项,并在未确定某些必要条件或者存在某些法律风险而签署的一种约定,是一种必要的商务合同形式。
在拟定合同的时候,需充分考虑各种情况,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各方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代理效力待定的合同
![代理效力待定的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6eb119b1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bf.png)
代理效力待定的合同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相关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代理效力待定的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处理特定事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注明具体事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尽力完成所委托的事务。
二、代理事项及范围乙方代理甲方处理以下事项:____________(注明具体事项)。
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查、商务谈判、合同签订、款项结算等。
超出代理范围的事项,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代理权限乙方在代理期限内,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从事相关事务的代理活动。
乙方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超越权限。
对于涉及甲方重大利益的事项,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代理期限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进行协商。
五、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和资料,以便乙方更好地完成代理事务。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3. 甲方应对乙方在代理事务中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
六、乙方的义务1. 乙方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并遵守甲方的指示。
3.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4. 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代理费用。
1. 在代理期限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代理事务无法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如需变更或解除委托事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章效力待定的合同讲解
![第五章效力待定的合同讲解](https://img.taocdn.com/s3/m/73ccc7c084868762caaed5fb.png)
–第三种方式:相对人为善意时,无权处分也可以发生 效力
– 依通说,无权处分的表现形式: • 出卖他人之物(包括互易、赠与与借贷他人之物) • 出租他人之物(包括出借他人之物) • 违法转租 • 私卖共有物 • 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在支付完全部价款前出卖标的物
• 请问:
– 1、依照我国合同法,本案应如何处理? – 2、如承认物权行为理论,本案应如何处理?
– 分析:
• 1、依照我国合同法:
– 甲的父母拒绝追认,甲乙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无效,甲不能取 得标的物所有权,乙可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 2、依物权行为理论:
– 甲的父母拒绝追认,甲乙之间的债权合同无效,但物权合同(即 所有权转让)仍为有效,因此,甲仍为摩托车的所有权人,乙只 能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 第二,处分人取得处分权
– 此种方法是否具有溯及力?
– 甲有山地车一辆,2月1日其子乙未经其同意以之出 售于丙,并依占有改定交付该车从而使丙取得间接 占有。3月1日,乙以该车出租于丁,租期10天,获 租金100元,5月1日,甲将该车赠与乙,乙因而取 得该车所有权。
– 请问:
–1、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丙能否请求乙支付2月1日至5月1日该车租金100元?
第五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效力待定合同
•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 已经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欠缺一定的权限或能力,其效 力尚需有权限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不相称的合同 • 《民法通则》§58:无效 • 《合同法》§47(1):效力未定
– 依通说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 效力待定:既非有效亦非无效之悬而未决的状态。 • 确定无权处分效力的方式:51条规定了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