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通知
2014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
2014安全生产方针1、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来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出自《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自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度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新安全生产法(2017最新版本)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方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3、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什么?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百合治理。
新安全生产法(2017最新版本)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度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2014安全生产方针扩展资料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有法不问依、执法不严,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任务依然繁重。
安全生产不能好了伤疤答忘了疼,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7•【字号】鲁办发[2014]32号•【施行日期】201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4]32号2014年8月7日)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我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省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1.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014年安全质量工作思路与要点
中国中铁五局
第二部分
2014年安全质量工作思路与要点
2014年,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公路、房建、水工等工
程建设施工任务依然繁重,重难点工程和重大风险项目仍 然较多,安全质量工作将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根据股份公司今年 1 号文件《关于全面改进和加强安全 质量管控工作的通知》、张回家总经理在 2014 年第一次总 经理办公会上的讲话中有关安全质量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中铁五局 2014 年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 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中铁五安质[2014]7号),结合 自己的思考,对今年安全质量工作思路提出一些想法。
中国中铁五局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局的安全质量工作与“零缺 陷、零事故”理念仍存在不小差距,安全质量工作问题仍 然较多,主要是教育培训、履职履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不到位及基础工作不扎实等,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 遏制,个别单位在特殊时期发生了安全事故。 另外,全局获得的优质工程、优秀QC成果、“AAA”安 全文明诚信工地、股份公司安全标准化工地等的个数较少 ,与我局成为股份公司领军企业不相称。
(一)强化安全质量责任制的落实
规范各部门安全质量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岗岗有责”,责任到人。
落实高风险项目领导挂牌负责制度、领导督导检查报告制度 、领导现场值班制度和检查负责制度等.
落实系统管理原则,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定期检查
考核,督促职能部门和主责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质量责任。
中国中铁五局
总体的安全质量事故控制指标与去年的基本一致。
今年要着重关注的一项目标是“力争实现“零事故、 零死亡” 。
以前我们只强调要树立“零事故” 理念,没有纳入 考核指标体系。今年,把“零事故、零死亡” 纳入目标 范畴,对我局安全质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4安全生产法全文
2014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年10月,中国国家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
安全生产法是中国政府为了维护公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的一部综合性法律。
以下是该法全文的主要内容:第一条规定了该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定义和重要性。
第二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任务和指导原则,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科技创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等。
第三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保护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和减少灾害、保护生态环境等。
第四条至第九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第十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第十六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等。
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调查处理,包括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等。
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和责任追究,包括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登记制度、依法追究责任等。
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包括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等。
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条规定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停止生产、关闭停产企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制度,包括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安全生产法的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包括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和司法救助等。
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条规定了安全生产法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包括监督检查的机构和职责、对监督检查不力的追责等。
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律的施行和附则,包括安全生产法的施行日期、对其他有关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等。
通过对该法全文的解读,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 月1 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设施和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第四条国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国家、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分工,及其实施、监督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第六条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形式,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各级政府负责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为安全生产负责任人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担当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指定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防范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程,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程,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进行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撤销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许可,并按照特种设备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2014安全生产法全文
2014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安全生产法。
这部法律共有七章七十条,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
该法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包括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管理等几个方面。
这一章还规定了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并明确了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关于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此外,该章还强调了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危险源的排查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关于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规定了他们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包括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安全防护装备等。
第四章关于政府监管的规定,明确了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义务,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危险源的监管和事故隐患的排查等。
第五章关于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强调了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地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保障事故的受害者和相关人员的权益。
第六章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行政拘留等。
此外,该章还规定了事故责任的追究和赔偿等。
第七章附则,对安全生产法的实施进行了一些具体规定,包括了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监督检查等。
总的来说,2014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为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基础,有望有效地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教安函[2014]47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教安函〔2014〕47号)各市(行署)教育局,省农垦、森工总局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现将《2014年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4年2月20日2014年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指导,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积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本着抓规范正规秩序、抓重点解决难题、抓反复消除隐患的总体思路,把上级指示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把建章立制与规范落实相结合,实现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抓队伍建设,提高管理队伍素质。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
普通高校按千分之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干部和专职安保人员。
地市教育局设立安全科;中小学校(幼儿园)聘请法制副校长,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加强对保卫人员的培训。
各级各校要采取不同形式,对各类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培训。
省教育厅将采取分期分批的培训方式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培训,在普通高校以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设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在教育行政部门以规范校园警务室、视频监控系统和校警联动工作为重点,通过培训达到提高能力素质、规范重点工作的目的。
安监总办〔2014〕4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6月3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
总局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提升各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重 大 责任 交 通 事故 和 重大 火 灾 事故 ; 杜绝 其 他重 大
责 任事 故 。
总局 印发 2 0 1 4 年安全 生产工作要 点
— —
全面提升各 单位本质 安全水 平
施 科技 兴 安 , 树 立 安全 文 化 , 建 立长 效 机 制 , 全 面提
近 日,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印发 了 ̄ 2 o 1 4 年总局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此举 旨在深入贯彻党 的十八
届 三 中全会 、 《 国家安监 总局 关 于转发 马凯 副 总理 和
1 期
刘澍涛: 用青春和学识探索煤炭绿色开采技术
7 5
煤 炭 地 下 气 化 技 术工 业 性 试 验 、 “ 十五” “ 2 l 1 工程”
重 点学 科建设 项 目—— 煤 炭地下 气化 新技 术及 相关
新能源开发 、 中英 国际合作项 目——煤炭地下气化 生产 洁净 能源和企业 自筹 项 目等科研项 目 1 5 项。 1 9 9 6 年 获 国家 “ 八 五”科技 攻关 重 大科技 成 果一 项 , 2 0 0 1 年获 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 , 2 0 0 0 年获煤 炭 工业 十 大科技 成 果奖一 项 , 2 0 0 4 年 获煤 炭行 业 ( 部 级) 年度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一项 , 2 0 1 1 年获教 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 。还在《 中罔矿业大学学 报》 、 《 煤炭学报》 、 《 燃料化学学报》 、 《 化工学报》 、 《 环 境科 学 学报 》 等 刊 物上 发表 论 文 5 0 余 篇 。此 外还 获 批 准专利 1 0 项, 出版专著《 煤炭地下气 化过程稳定 性 及控制 技术》 一部 , 参 编《 现代 煤化工技术 手册 f 5 0 0 0 0 字) 》 一部 。2 0 0 7 年8 月被聘 为 山东省 “ 泰山 学者 ”, 2 0 0 4 年获“ 全 国煤 炭青 年科 技奖 ” , 1 9 9 5 年 被
XX煤炭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XXXXXX煤炭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014年,我司在XX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以及主管局的文件精神,继续修改和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添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全体干部员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安全效果。
现将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目标控制情况人身伤害事故:2014年,公司XXX煤矿发生“3.29”地面运输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轻伤事故7人次(其中,XX煤矿4人次,XXX煤矿3人次),比年初公司控制指标减少13人次,公司全年杜绝了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安全工作2014年,我司针对2013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公司确立了安监、生调、通防、地测、机电等职能部门以指导、督促、检查“两矿”为主要职责,“两矿”具体组织落实,部门间相互配合协作的方式,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编制、补充和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
一是结合公司及“两矿”的具体实际,补充和修改完善了《XX煤炭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了《XX煤炭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办法》、《XX 煤炭公司“一通三防”报表和通风、瓦斯抽采、预抽瓦斯钻孔等台账填报制度》等;二是根据各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及“两矿”的具体实际编制了《XX煤炭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XX煤炭公司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XX煤炭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图纸管理的通知》、《XX煤炭公司年、季、月防突措施计划》、“两矿”生产能力核定等,为进一步规范现场安全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依据。
(三)制定工作意见,落实安全目标,落实主体责任。
公司在年初向所属各部(室)、生产单位下发了《XX煤炭公司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通知》并与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了《2014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了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考核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4〕163号各市安监局:近年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开展了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通过调查摸底、教育培训、专项检查等工作,督促企业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执行标准,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遏制了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但是从近期督查情况看,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
企业方面,主要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企业认识不足,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未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工厂设计、施工和工艺、设备选择不合理,作业现场通风、防火、防爆、除尘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够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没有制定专项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粉尘爆炸等危险场所辨识不全面,监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设置不足,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足、佩戴不规范;企业培训教育不到位,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有关粉尘防爆内容的教育,从业人员对《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以下简称《五条规定》)还不熟悉;有的企业现场管理混乱,作业场所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私自增设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成品及杂物随意摆放阻挡应急通道,从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现象;有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职业健康工作进展缓慢,没有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档案,没有组织全部接触尘毒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查体;未开展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没有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等。
监管方面,一些地方重视不够,对本地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基本情况不完全掌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及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个别地方执法的力度和覆盖面不够,今年以来未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的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按照“网格化”、“实名制”要求,逐一落实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责任,存在监管漏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7号――31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7号――31
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2.20
•【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7号
•【施行日期】2014.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第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以下31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布。
以上标准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附件:31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2月20日附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28•【文号】厅函[2014]109号•【施行日期】2014.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厅函〔2014〕109号)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档案馆、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煤炭总医院、华北科技学院: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制定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并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方案,确保各项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具体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方案要在5月底前报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备案。
2014年11月28日前,要向总局人事司(宣教办)报送责任分工落实情况总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4年4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制定本责任分工方案。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国安委[2014]8号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文单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文号:安委〔2014〕8号发布日期:2014-11-26生效日期:2014-11-2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要求,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一)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重点承诺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二)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
2023年度: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和监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当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方针,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援,完善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机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形成安全生产合力。
第四条国家支持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产学研合作,培育发展安全生产服务业,推动形成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监管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五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编制、修订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是2014年颁布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各个方面做到极致详细,每个章节下面的编号列表达到了2级,以便更好地阅读理解和操作。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监管、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机制、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
3、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及法律解决方案:1) 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方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和处理。
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02•【文号】安委〔2014〕9号•【施行日期】2014.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时有发生,人员伤亡惨重。
此类企业点多面广、大量集中于城乡结合部和村镇,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一)范围。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的范围、企业的规模。
(二)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9.16•【文号】安委办明电[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全面彻底排查治理隐患。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要认真分析国庆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强化对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隧道的安全监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11•【文号】安监总厅政法函〔2015〕33号•【施行日期】2015.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函〔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为全面总结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反映安全生产事业发展情况,交流信息、推动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14)》(以下简称《年鉴》,目录见附件1)。
《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牵头组织与协调,主要工作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共同承办。
为切实做好《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对《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继续给予支持,认真编写并提供以下材料(要求见附件2):(一)本地区(单位)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综述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综述(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合署办公的,须单独提供一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综述)。
(二)本地区(单位)2014年发布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标准。
(三)本地区(单位)2014年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相关业务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管的有关社团组织提供一篇业务工作的综述材料。
二、请各单位推荐一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年鉴》的编委和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特约撰稿人。
三、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属于非煤单位或煤矿单位),分别将编委和特约撰稿人登记表(见附件3)于2015年3月30日前,其他各项材料于4月15日前寄至相应的《中国安全生产年鉴》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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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公司所属各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促进项目安全生产水平的稳步提升,确保2014年各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点。
一、建立组织,落实领导责任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所属各项目都应以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专职安全员为项目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作业、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考核、教育、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负责,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负责人。
二、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为认真落实我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路桥二公司所属项目应明确自身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通过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进一步突出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提高防范意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把安全责任与先进荣誉挂钩。
三、加强监管,落实安全检查
各项目要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严禁病车上路、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要求,提高自身作业安全;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严格用电用火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按要求存放备用金。
各项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特别要对所属车辆装备、设备、生产作业、用电用火、办公场所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到工作台账上。
在重大节日期间,公司工程部将组织力量,对公司属各项目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做到排查、督查、整改三到位,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有效扎实开展。
四、加强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为加强我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素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工作。
公司属各项目每月对项目员工及各工队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检查与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包括车辆交通安全、员工人身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用电用火安全、办公场所安全、标示标牌设置安全等方面。
五、加强宣传,确保信息畅通。
各项目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本项目的重要内容来抓,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传达公司或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要求,布置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特别是雨季防汛、节假日期间,提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意见。
各项目要落实节假日及防讯期明确专人值班,及时报送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六、抓住重点,确保按期完工。
目前公司的在建项目主要是:XX高速XX项目、XX桥隧工程。
根据各项目的特点,罗列出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重点注意项目如下:
XX高速:跨铁路的施工安全防护、跨XX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防护、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防护。
……
针对以上项目的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公司根据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为依据,对通用的关键工序和各项目的安全措施重点作出了总结(见附件),望各项目积极学习并认真落实。
公司各项目部,2014年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为营造安全无事故工地而努力。
中国路桥集团XX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