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肇庆市恒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咨询和智力服务为主的服务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经验丰富的办事团队,能为各界投资者、企业财务总监及企业高级管理者提供最新的信息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内、外资企业新公司注册成立各项代办手续、税务代理、认证咨询、各类企业变更、年检、注销代办服务、融资策划、企业并购股权转让买卖策划服务、香港海外公司注册、进出口报关代理等。

肇庆恒源竭诚为您服务,选择恒源,实现您三个要求:专业指导,高效办事,解决资金烦恼。

注册号: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人和代理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6.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投资人身份证明是指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企业住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 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7.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8.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