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合集下载

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2016-0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新格局,打造我市经济发展新引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众创空间是指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建设的具有开放、交流、共享特征以及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孵化机构。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10•【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引导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企业成长生态,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认定第四章运营评价第五章立项程序第六章促进发展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手段,提供成本较低、较为便利、生产要素齐备、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引领示范作用大、发展模式清晰、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事后补助或者奖励补助,用以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机构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第四条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区联动、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认定、评价、资助等相关活动。

申请北京众创空间的条件

申请北京众创空间的条件

申请北京众创空间的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申请北京众创空间是很多创业者的梦想,因为众创空间提供了一系列的资源和支持,可以帮助创业者实现他们的创业梦想。

但是要申请北京众创空间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众创空间对申请者有一定的条件要求。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申请北京众创空间的条件。

申请者需要有一定的创业意愿和创业计划。

众创空间是为了支持和培育创业者而设立的,所以申请者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创业想法和计划。

这个计划需要包括创业的目标和方向、市场分析、竞争分析、营销策略、财务预算等内容。

只有有了一个完整的创业计划,才能更好地得到众创空间的支持和资源。

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经验。

创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创业者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经验才能成功。

众创空间通常会考察申请者的创业经验和能力,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建设能力等。

只有具备这些能力和经验,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创业目标。

申请者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团队。

创业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一个优秀的团队可以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众创空间会考察申请者的团队结构和团队能力,包括创始团队的背景、技能分工、团队文化等。

只有有一个合适的团队,才能更好地获得众创空间的支持和资源。

第四,申请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创业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包括团队成本、产品研发成本、营销成本等。

众创空间通常会考察申请者的资金实力,包括创业项目的资金规模、融资计划等。

只有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更好地进行创业项目的运作。

申请者需要符合众创空间的要求和政策。

每个众创空间都有自己的要求和政策,包括入驻条件、服务内容、合作方式等。

申请者需要仔细了解众创空间的相关信息,确保自己符合要求并能够接受相关政策。

只有符合众创空间的要求和政策,才能成功申请并入驻。

申请北京众创空间需要具备一定的创业意愿和创业计划、创业能力和经验、团队能力、资金实力,并符合众创空间的要求和政策。

只有达到这些条件,才能顺利申请众创空间,并得到相应的支持和资源,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吉林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吉林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专业孵化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推动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和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众创空间是以科技型创业团队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和“前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团队素质和技能,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引导和帮助创业团队将科技创业想法转化为实业创业的科技创新创业场所。

第三条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建立差异化服务的孵化培育体系,围绕科技企业和创业团队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政策服务、国际合作等全方位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第四条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围绕新兴技术领域及吉林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风险投资及中介服务等机构的合作,搭建各类服务平台,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厅负责本办法的组织与实施,对全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宏观管理、认定、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工作机制,由运营单位自主建设、自主管理,建设完成并达到认定条件后,向省科学技术厅申请认定。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关于创客、创客空间、众创空间

关于创客、创客空间、众创空间

“创客”一词来源于英文单词"Maker”,是指不以赢利为目标,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

是热衷于创意、设计、制造的个人设计制造的群体。

简单来说:创客是DIY爱好者、是发明家、是造物者、是匠人、是设计师,是每一个有创意且为之付出实践的你我!特点:创意多、动手能力强、爱分享!“创客空间”Makerspace,创客们通常在固定的场所聚会,这些场所被称为“创客空间”。

创客空间提供场地和基本的工具,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人们因为兴趣聚集到一起,分享彼此的想法,并一起动手,将想法变成现实。

简单说来:“创客空间”就是创客们动手创作、交流分享的活动场地。

创客空间可以看作是开放交流的实验室,工作室,机械加工室,这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经验和技能,可以一起共享资料和知识,一起完成他们的创意作品。

“众创空间”是由李克强总理在深圳视察民间创客空间之后,提出的一个新概念。

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简单来说:“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

帮助有好项目的创客走向创业!“创客”不等于“创业”现在的舆论时常将“创客”与“创业”连同报道,让许多还不了解“创客”的朋友,误以为“创客”就是创新的创业者!创客是出于兴趣去造物,当他们的作品经过完善且有市场的情况下,创客们走上创业之路是水到渠成。

但这样的创业之路不是所有的创客都能走的。

创客的精神是创新、创造、分享的精神!所以不能把“创客”都宣传成“创业者”!创客中能够创业者终归是少数。

创客文化才是国家大力推广的核心,他是创新创造、是匠人之心、是乐于其道、是不浮不躁,所以浮躁的中国需要创客,请莫要再浮躁地宣传创客!我们在此还创客以“清白”!国家对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国务院会议指出,顺应网络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对于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培育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具有重要意义。

众创空间服务标准

众创空间服务标准

XXXX众创空间服务标准一、经营场地条件:1、场地环境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标准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31592-2015(消防安全工程)等规定要求。

2、提供办公场地。

3、提供公共服务场地。

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专业设施区等配套服务场地。

4、提供免费的互联网接入及网络办公等服务。

5、提供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6、提供采暖制冷设备且保障各区域正常供给。

7、提供分设男、女卫生间,设备齐全、洁净卫生。

8、提供前厅接待和值班服务台。

9、配备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消防指示标志且保持畅通。

10、场地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要求。

二、服务团队1、管理人员负责众创空间的日常管理运营,组织创业资源,熟悉创业和企业管理,具备一定专业背景。

2、服务人员承担行政、人事、技术支持等岗位职责。

3、创业导师聘请天使投资人、成功创业者、技术专家、行业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形成专业化导师队伍。

三、运营管理机制1、入驻制定入驻条件、收费标准及入驻服务流程,建立项目征集与筛选与管理流程。

2、孵化配备专职专业人员,制定孵化服务流程、建立共享资源管理、设施设备和过程文档管理规范,并建立服务质量标准。

3、毕业对入驻的创业者,制定毕业管理机制,推荐其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继续孵化。

4、退出对入驻的创业者明确退出条件,通过设置退出条件提高孵化资源的使用效率。

5、跟踪对离开众创空间继续发展的毕业企业,保持沟通联系,了解其发展经营动态,持续关注并帮助企业发展。

四、服务项目1、注册代理为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等工商事务咨询及代理服务。

2、政策对接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等对接服务。

3、联网办公为创业者提供物联网接入及网络办公等服务。

4、场地提供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共享空间和共享办公设备。

5、创业沙龙以创业信息、创业经验、创业资源、项目预路演等为主题的创业交流活动。

6、风投对接帮助创业者对接风投机构及天使投资人,并提供洽谈技巧和和技巧等方面的辅导。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任务名称:众创空间认定条件一、众创空间概述众创空间,也称为创客空间或创意工场,是指为创业者、创意人才和创新型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场所。

众创空间的出现,促进了创新创业的蓬勃发展,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为保证众创空间的质量和效益,需要对众创空间进行认定,确保其满足一定的认定条件。

二、众创空间认定条件为了保证众创空间的功能和服务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下是众创空间认定的相关条件:1. 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包括办公空间、会议室、展示区、创客工具、测试设备等。

这些设施要能满足创业者和创客们日常工作和创新创业所需,为他们提供便利和支持。

2. 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众创空间需要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包括可靠的电力供应、稳定的网络连接、良好的通风和环境等。

这些基础设施对于创业者和创客们的工作和创新创业至关重要,能够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创造力。

3. 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资源支持众创空间需要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资源支持,如创业辅导、创新培训、市场推广、法律咨询等。

这些服务和资源能够帮助创业者和创客们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他们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竞争力。

4. 能促进创新创业生态建设众创空间应能促进创新创业生态建设,与相关的产业链条、创业园区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同时,众创空间还应鼓励创业者和创客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激发创新创业的活力。

5. 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包括良好的财务管理、自主创收能力、稳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等。

只有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众创空间才能长期发展并为创业者和创客提供持续的支持和服务。

三、众创空间认定的意义和作用众创空间认定的意义和作用不仅在于提高众创空间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更重要的是为创业者和创客们提供一个可信赖的创新创业平台。

认定后的众创空间具备一定的标准和条件,能够更好地满足创业者和创客们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众创空间申请资料全

众创空间申请资料全

备案申请材料空间名称:脐橙企业孵化器联系人:颖联系:目录一、脐橙企业孵化器申请表 (4)附件一众创空间法人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7)附件二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学位证书复印件 (9)附件三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 (20)附件四企业入孵、毕业相关管理办法复印件 (30)附件五种子基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7)第一章总则 (40)第二章种子基金的来源、使用方式和额度 (40)第三章种子基金组织架构 (40)第四章种子基金的申报和审批 (42)第五章种子基金的管理 (43)第六章附则 (44)附件六中介服务机构战略合作协议复印件 (45)附件七导师任命书及聘任协议复印件 (46)二、市众创空间申请报告 (50)第一章众创空间基本概况 (52)1、项目概况: (52)2、空间场地建设情况 (53)3、机构设置 (54)第二章创新创业条件 (58)1、空间建设特色: (58)2、拥有的空间概况: (59)3、投融资建设服务情况 (61)4、主要开展的创业服务活动情况 (64)第三章服务成效 (67)1、入孵企业及团队概况 (67)2、参与投资的典型案例 (68)第四章脐橙企业孵化器未来规划 (69)三、入驻创客汇总表 (71)四、入驻创业团队汇总表 (74)五、入驻小微企业汇总表 (76)附件一入孵企业介绍及协议复印件 (78)1、艾利肯停车设备 (79)2、天邦农产品开发 (79)3、豫科农业科技 (80)六、孵化成功案例汇总表 (84)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企业孵化器申请表附件一众创空间法人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二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学位证书复印件众创空间工作人员附件三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附件四企业入孵、毕业相关管理办法复印件脐橙企业孵化器脐橙企业孵化器(2016) 001号关于下发《企业入孵、毕业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拓展标准

众创空间拓展标准

附件⼀一:标准版众创空间拓拓展流程标准版众创空间拓展标准选址城市⼀⼆三线城市(区域),科技城需要基本配套的众创⼯社选址条件1)主导产业明确2)城市配套设施完善3)政府⽀持创新产业,有相应的政策、资⾦⽀持⾯积要求根现地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积、建设规模、产品形态功能规划办公区域+展厅+服务中⼼+路演+会议+咖啡+休闲+交流中⼼;配备住宿+餐饮服务,建设创客公寓。

建设内容标配化众创空间,本地化特⾊空间,标准化的公共服务区(会议区:⼤、中、⼩不同规模会议室各1;路演区:容纳50~100⼈左右;展⽰区:⼩型;休闲区:⼩型);交流中⼼。

租⾦标准原则上不出租⾦,但根据实际情况⼀事⼀议装修标准硬装+软装+家具+设备<=2000元/平⽅⽶合作单位或当地政府⽀持1、协助选址,选址确认2、全额装修补贴(含软装+家具+设备)或合作单位负责装修、装修设计⽅案3、⽇常运营费⽤:⼈员费、差旅费、办公⽤品+⽔电+⽹络、常规创业活动4、⼤型活动费⽤全额补贴5、投资优秀创业项⽬及后续投资⽀持6、城市⼦基⾦(根据需要设⽴,规模约1000万-3000万元)运营条件A类:设⽴区域众创⼯社⼦公司;区域公司不低于40%;注册资⾦不低于100万,⼀般为200万B类:不设⽴公司,由区域城市(区域)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区域政府⽀持由城市(区域)公司开展政府项⽬申报合作对象1、政府、区级政府2、政府主管部门(科委、商委)3、科技城谈判逻辑1、意向性沟通(重点表达众创⼯社能为合作⽅提供什么优势资源)2、邀请参观(苏州、上海、北京等)3、正式出⽅案4、正式合作合作最佳模式委托运营、战略合作(挂牌)、不出房租或低房租、运营分成模式其他相对独⽴、LOGO外墙展⽰、⽅便参观。

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2018年)

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2018年)

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2018年)一、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一)申请认定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类:市级标准化众创空间:具备良好的运营团队,具有一定创业投资能力,能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

2.具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

3.设立有一只面向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的创投基(资)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创投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申请认定时,基金已投资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资创客企业(项目)5家(个)以上,每个项目投资5万元以上;(2)投资创客企业(项目)3家(个)以上,每个项目投资5万元以上,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万元;(3)投资创客企业(项目)2家(个)以上,每个项目投资5万元以上,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五区、县(市)众创空间,申请认定时基金已投资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资创客企业(项目)4家(个)以上,每个项目投资5(2)投资创客企业(项目)2家(个)以上,每个项目投资5万元以上,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万元。

4.拥有3名具备1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企业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5.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有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创客企业(项目)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6.每年举办的创业大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教育等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5场次。

第二类:市级专业化示范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市级众创空间里择优进行建设,聚焦我市未来产业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高端芯片等以及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实现服务对象、孵化条件和服务内容的高度专业化推动细分领域垂直孵化生态体系建设。

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附件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众创空间建设,完善科技孵化服务链条,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在我省创办的,围绕创新创业需求,为创新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众创空间分为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两种类型。

第三条众创空间是我省科技孵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功能是围绕我省创业者需求,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政策咨询、投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全方位服务,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培育经济发—1 —展新动能。

负责对省科学技术厅是众创空间的宏观管理部门,第四条地方科技管全省众创空间的培育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理部门或省直部门(单位)是众创空间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众创空间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申请与备案第二章省众创空间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申请备案省综合性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独立法人机构运营,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运营机构且实际运营众创空间的时间应当是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年。

众创空间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1满力。

平方米以上固定集中的办(二)固定的孵化场所。

具有500个创业工位,同时能为创业团队和在孵公场所,提供不少于50企业提供会议室、洽谈培训空间及项目路演场地等公共服务场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地。

丽水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丽水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丽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高〔2009〕17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2015〕19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5〕5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16〕9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公共科技创业服务平台。

本办法所指众创空间是指为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

第三条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团队)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在孵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育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并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推荐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市级孵化器的认定第五条申请认定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定位准确。

3、孵化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具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运营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团队具有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占50%以上。

众创空间入园条件和退出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入园条件和退出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入园条件和退出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我院众创空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及省市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入驻条件
(一)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

其中,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

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区域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院专兼职教师;
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研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1项;
(3)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
(4)主持完成横向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2项;
(5)负责完成技术服务项目总经费30万元以上;
(6)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7)拥有实用新型专利3项;
(8)拥有外观专利3项;
(9)拥有发明专利1项;
(10)拥有注册的微创企业。

(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只能以团队名义申报入驻,且必须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其中,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本院专业方向,创业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方向。

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有较好的项目相关专业基础,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

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14•【字号】•【施行日期】2019.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定西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科技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79号)、《关于扎实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意见》(甘科发〔2015〕14号)和《定西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15〕154号),根据《甘肃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18〕6号)、《甘肃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甘科高规〔2016〕1号)和《定西市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18〕120号),市科技局制定了《定西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定西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5月14日定西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定西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15〕154号)、《定西市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18〕120号)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强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独立运营、集中面向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相关产业的创客、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新型孵化器。

第三条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指导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推荐工作。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众创空间是指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资源共享、创新创业服务等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

众创空间的建设和发展,对于促进创新创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人民群众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众创空间的质量和效益,各地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认定条件。

一、场地条件众创空间的场地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具备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条件。

场地面积应当达到一定的标准,以满足创业者的办公和生活需要。

同时,场地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隔音等条件,以保证创业者的工作环境。

二、设施条件众创空间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网络、电话、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

同时,还应当配备会议室、休息室、厨房、卫生间等公共设施,以满足创业者的各种需求。

三、服务条件众创空间应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创业指导、法律咨询、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还应当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比赛、创业交流等活动,以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四、管理条件众创空间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确保各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还应当建立创业者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以便于对创业者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五、运营条件众创空间应当具备良好的运营能力和经验,能够有效地吸引和服务创业者。

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以保证众创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六、社会效益众创空间应当具备一定的社会效益,能够促进创新创业、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

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感,能够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是多方面的,包括场地条件、设施条件、服务条件、管理条件、运营条件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认定标准和评估方法,以保证众创空间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众创空间的监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随着创新创业的兴起,众创空间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众创空
间是指由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种组织或个人投资设立,面向大
众提供创业服务和资源的场所。

在中国,众创空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
快速发展期,同时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为了规范众创空间的建
设和管理,国家对于众创空间进行了认定,并制定了一系列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法律资质: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2. 场地要求:申请单位必须拥有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场地,并能够满足其内部运营及服务需求。

3. 设施设备:申请单位必须拥有齐全、先进的办公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并能够满足其内部运营及服务需求。

4. 服务能力:申请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
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特点的创业服务。

二、创新能力
1. 创新氛围:申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创新氛围,能够吸引和聚集一批优秀的创业人才。

2. 创新成果:申请单位必须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并能够为其提供有效的转化和孵化服务。

3. 创新支持:申请单位必须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持,包括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

三、社会影响
1. 社会责任:申请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 社会贡献:申请单位必须能够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推动区域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3. 社会认可:申请单位必须得到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认可,并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四、其他条件
1. 资金实力: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保证众创空间
正常运营和服务发展。

2. 人才队伍:申请单位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能
够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3. 创新管理: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的管理模式,
能够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管理环境和服务体验。

总结
以上便是众创空间认定条件的详细介绍。

作为一个重要的创新创业平台,众创空间在未来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建设和管
理众创空间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其能够为广大创业者
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支持。

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完善认定条件,并加强对于众创空间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推动其健康、可
持续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