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的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促进技术进步: 通过不断优化和 改进计量标准, 推动相关行业的 技术进步和创新
发展。
提升产品质量: 准确的计量检测 能够确保产品的 质量和性能,从 而提高企业的竞
争力。
保障民生福祉:计 量标准考核涉及到 人们日常生活的方 方面面,如贸易结 算、医疗卫生、环 境保护等,对保障 民生福祉具有重要
校准和维护:定期对计 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进 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 性能稳定、可靠。
计量标准的建立与完善
计量标准的制定:根据技术要求、实验验证和实际应用需要制定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的验证:通过实验和实际应用对计量标准进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标准的修订:根据技术进步和应用需求对计量标准进行修订,提高其适用性和准确 性。
证书与标志的管理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颁发 和管理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有效 期和复审要求
计量标准考核标志的种类 和用途
计量标准考核标志的使用 和管理要求
在产品质量检测中的应用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是产品质量检测 的重要依据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在产品质量检测 中起到统一、规范的作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建立完善的科 技创新和技术 研发激励机制
提高计量标准考核的国际竞争力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的重要性
计量标准考核的国 际发展趋势
提高计量标准考核 的国际竞争力的措 施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在各行业的实际应 用
加强计量标准考核的宣传与推广
计量标准考核的重要性和意义 计量标准考核的宣传方式 计量标准考核的推广途径 计量标准考核宣传与推广的成效与影响
感谢您的观看
通过计量标准考核,提高产品质量 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新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最新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行业需求的不断变化,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以下是一套最新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旨在确保计量活动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范旨在为计量工作提供统一的考核标准,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适用于所有从事计量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科学研究、贸易结算、环境保护等领域。
二、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计量结果必须准确无误,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
2. 公正性原则:考核过程必须公正无私,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影响。
3. 透明性原则:考核标准和过程应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和检查。
三、考核内容1. 计量设备:考核计量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2. 计量人员:考核计量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
3. 计量方法:考核计量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 计量环境:考核计量环境的稳定性、安全性和适宜性。
5. 计量记录:考核计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四、考核方法1. 现场检查:对计量设备、环境和记录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2. 能力验证:通过与其他计量机构的比较,验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3. 定期校准: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4. 人员培训:定期对计量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五、考核标准1. 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并通过定期校准。
2. 计量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3. 计量方法应经过科学验证,确保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4. 计量环境应满足计量活动的要求,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5. 计量记录应完整、准确,并能够追溯到原始数据。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将作为计量活动质量评价的依据,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组织或个人,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计量活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监督和管理1. 建立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一、引言。
计量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量度准确性的重要手段,而计量标准的考核则是评估计量标准执行情况和效果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1. 计量标准的制定单位和管理单位;2. 计量标准的执行单位;3. 计量标准的使用单位。
三、考核内容。
1. 计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情况;2. 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3. 计量标准的使用情况;4. 计量标准的管理情况。
四、考核方式。
1. 文件审查,对计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过程进行审查,包括制定依据、程序、参与人员等;2. 现场检查,对计量标准的执行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其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 调查问卷,对计量标准的使用单位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对计量标准的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4.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计量标准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标准。
1. 制定和修订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程序,是否充分考虑了行业实际情况和用户需求;2. 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计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执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和不合格情况;3. 使用情况,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计量标准进行使用,是否存在不规范使用和误差较大情况;4. 管理情况,管理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计量标准管理制度,是否对计量标准进行了有效管理和监督。
六、考核结果处理。
1. 优秀,对于符合标准要求且表现优秀的计量标准,给予表彰和奖励;2. 合格,对于符合标准要求但有一定改进空间的计量标准,给予督促整改和指导意见;3. 不合格,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且存在严重问题的计量标准,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七、考核周期。
1. 计量标准的制定单位和管理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2. 计量标准的执行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3. 计量标准的使用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八、总结。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促进计量标准的健康发展和提高计量准确性,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3月6日质检总局令第196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二次修改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四)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和检定或者校准结果的重复性符合技术要求。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全版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全版1. 引言计量是现代社会中进行商品交换、产品质量控制以及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
为了保证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各国都建立了一套计量标准体系,并进行标准的考核和认证。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计量标准考核的规范,旨在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过程,提高计量结果的可信度。
2. 考核目的计量标准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保证计量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具体目标包括:•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确保计量单位的一致性•确保计量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确保计量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3. 考核内容计量标准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 计量设备考核计量设备是进行计量的重要工具,其准确性和稳定性对计量结果至关重要。
计量设备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准确性考核:通过与已知准确值进行比对,评估设备的准确性。
•设备稳定性考核:在一定条件下反复测量,评估设备的稳定性。
•设备校准周期考核: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厂家要求,确定设备的校准周期。
3.2 计量单位考核计量单位是进行计量的基本单位,其一致性是保证计量结果可比较的基础。
计量单位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定义考核:对计量单位的定义进行评估,确认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单位制度一致性考核:检查计量单位制度的一致性,确保不同单位之间的换算准确性。
3.3 计量方法考核计量方法是进行计量的操作步骤和技术要求,其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对计量结果影响很大。
计量方法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方法准确性考核:通过与已知结果进行比对,评估计量方法的准确性。
•方法可重复性考核:在一定条件下反复进行计量,评估方法的可重复性。
3.4 计量过程考核计量过程是指计量实验的操作过程和数据处理过程,其合法性和公正性是保证计量结果真实可信的基础。
计量过程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实验操作规范考核:评估实验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潜在误差的可能。
•数据处理规范考核:评估数据处理过程是否符合统计学原理和计算方法。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计量标准考核规范1. 背景介绍计量标准是衡量物质数量和质量的一种工具,对于确保贸易的公正、科学和可靠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计量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和验证。
本文将介绍计量标准考核的规范。
2. 目的和范围计量标准考核旨在评估计量标准是否符合国内外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涉及计量标准考核的组织。
3. 考核内容计量标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计量设备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的校准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校准应按照国际、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进行,记录校准结果并保留备查。
3.2 计量过程对计量过程进行评估,包括样品准备、检测方法、数据处理等,确保计量结果的可信度和可复现性。
3.3 计量人员对计量人员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对仪器设备的操作熟练度、实验室操作规范的遵守情况等。
3.4 计量文件对计量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计量检测报告、标准操作规程、记录表等,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考核方法计量标准考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4.1 检查对计量设备、计量过程、计量人员和计量文件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其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4.2 测量比对通过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测量比对,评估计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偏差情况。
4.3 考试对计量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考试,评估其技术能力和操作规范的掌握程度。
5. 考核结果和改进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提出改进措施,并设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和时间表。
6. 考核周期计量标准考核应定期进行,具体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建议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7. 考核记录和报告对计量标准考核的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保留备查。
考核报告应详细说明考核的过程、结果和改进措施。
8. 考核机构计量标准考核可以由内部组织或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无论是内部考核还是外部考核,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9. 附则计量标准考核应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18年3月修订)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6号局长令发布,自2018年3月6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和检定或者校准结果的重复性符合技术要求。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
7 数据处理正确:离群值的剔除,数据修约和有效数字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2
3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5检定或校准证书 5.5.1 检定或校准证书的格式、签名、印章及副本保存等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5.2 检定或校准证书结果准确,内容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
1 格式:检定或校准证书的格式应当适用于所进行的计量检定或者校准,并尽量 减少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格式应当按人民政 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设计,校准证书的格式按 有关的规定执行。
性试验。新建计量标准应当进行重复性试验,并将 得到的重复性用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评定;已建计量标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性试 验,测得的重复性应当满足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 不确定度的要求。
2 1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 5.3.6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按照附录C.3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
考核方法: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按照附录C.2的要求进 行。
注: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
9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 2.3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判定标准: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计 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当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 值;若计量标准需要加修正值使用,则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有备份及时正确的更新。
5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2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2.1 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 2.2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
误差 2.3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2.4 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 主要变化: 去掉了计量标准的的重复性(改成了检定结果和校
计量标准的考核规范
计量标准的考核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规范是保证计量过程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计量标准的考核规范:1. 测量仪器设备的精度和准确度测试:- 测量仪器设备的准确度和精度测试是评估仪器设备的主要指标,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测试。
测试包括仪器的分辨力、重复性、稳定性、误差范围等。
- 测量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校准也是考核的重要环节,需要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数据。
2. 测量过程的规范和标准化:- 测量过程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和标准化,包括采样方法、样品处理、测量条件等。
- 测量过程中需要控制各种可能的误差来源,如环境条件、人为因素等,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分析和处理:- 测量结果需要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包括数据的平均值、标准差、相关系数等统计指标的计算。
- 数据分析中需要注意异常值和离群值的处理,避免其对结果的影响。
4. 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建立和运行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重要方式。
- 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标准化的工作程序、文件和记录,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认证。
5. 培训和培训评估:- 培训和培训评估是保证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重要环节,包括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更新,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估。
6. 不确定度的评估和控制:- 不确定度是评估测量结果的准确程度的指标,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估和控制。
总之,计量标准的考核规范是保证计量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备的精度和准确度测试、规范和标准化测量过程、数据分析和处理、建立和运行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和培训评估,以及评估和控制不确定度等。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修订稿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标准的考核是对其用于开展计量检定,进行量值传递的资格的计量认证。
第三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国家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并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各项计量标准。
部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专业特点或生产上使用的特殊情况建立的,在部门内部开展计量检定,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的各项计量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的,在本单位开展计量检定,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的各项计量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计量标准的考核按以下责任范围分别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其它等级的,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由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乡镇企业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第七条?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一)计量标准设备配套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二)具有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三)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证件;(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
计量标准考核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管理办法一、前言。
计量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提高计量标准的执行效果,制定本办法。
二、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客观公正原则,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 综合评价原则,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综合考虑各项指标,全面评价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4. 激励约束原则,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既要激励执行单位提高计量标准的执行水平,又要对不合格的执行单位进行约束和处罚。
三、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基本内容。
1. 考核指标的确定,根据计量标准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包括计量标准的制定、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指标。
2. 考核方法的选择,根据考核指标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考核方法,包括定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等方式。
3. 考核周期的确定,根据计量标准的特点和执行情况,确定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考核。
4. 考核结果的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对执行单位进行奖惩,对合格单位给予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罚。
四、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实施步骤。
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考核指标和周期,制定计量标准的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2. 考核数据的收集,收集计量标准执行情况的相关数据和材料,包括计量标准的执行记录、监督检查报告等。
3. 考核结果的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形成考核报告。
4. 考核结果的通报,将考核结果通报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布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的名单。
五、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1. 监督和检查的主体,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2. 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可以通过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计量标准的考核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1033-2008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 1033-2008)引言为了加强计量标准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一致性、准确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准确的检定、校准数据或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对计量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以及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管理。
2 引用文献本规范引用下列文献:JJF 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139-2005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JJF 1117-2004 《测量仪器比对规范》JJF 1094-2002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GB/T 4091 - 2001 idt ISO8258 : 1991 《常规控制图》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3.1 计量标准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注:本规范所指计量标准约定由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组成。
3.2 计量标准考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3.3 计量标准的考评在计量标准考核过程中,计量标准考评员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价。
3.4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中,由计量标准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它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注:如果计量标准中的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通过检定方式进行溯源,则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可以由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通过B 类评定得到。
如果计量标准中的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通过校准方式进行溯源,则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由校准证书得到。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一、引言。
计量标准是指在计量领域中,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所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计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各行业的发展和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计量标准的有效执行和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对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本文将就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二、计量标准考核的目的。
计量标准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估和监督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计量标准的执行效果和质量,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
1. 计量标准执行情况的考核。
对于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包括计量设备的使用情况、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等方面。
2. 计量标准管理体系的考核。
对于计量标准的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考核,包括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等方面。
3. 计量标准文件的考核。
对于计量标准文件的编制、修订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标准文件的及时更新和有效执行。
4. 计量标准培训情况的考核。
对于计量标准相关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计量标准考核的方法。
1. 文件审查。
通过对计量标准文件的审查,了解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 现场检查。
对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
3. 抽样调查。
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了解计量标准执行情况的整体情况。
4. 问卷调查。
向相关人员发放问卷,了解其对计量标准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五、计量标准考核的要求。
1. 考核应该全面、客观、公正、准确。
2. 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反馈,并对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3. 考核应该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六、结论。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证计量标准的执行效果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不断提高计量标准的执行水平,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的配置
(1)计量标准不仅要配置计量标准器,还应当配置配 套设备;不仅配置硬件部分,还应根据需要配置测量 和数据处理的软件。 (2)配置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完整齐全,不能低 配,也不要求高配,做到科学合理,经济实用。 (3)对计量标准配置的最终要求是满足开展检定或校 准工作的需要。
溯源性的具体要求: 溯源性的具体要求:
•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 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 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 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
• 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 )、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 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 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 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 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 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 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 持考核。 持考核。
•
△
• 申请考核单位应建立八项计量标准的管 理制度; 理制度; 保持其持续、有效运行; 保持其持续、有效运行; 各项管理制度可以单独制订, 各项管理制度可以单独制订,也可以包 含在申请考核单位的管理体系文件中
• △
•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 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 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 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1 格式 格式: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的格式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校 准规范的要求。 2信息量 信息量:每份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该检定或校准 信息量 结果能在尽可能与原来接近的条件下复现。 3填写:原始记录中的观测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检定或校准时准 填写: 填写 确及时予以记录。 4更改:当在记录中发生错误时,对每一错误应划改。对电子存储 更改: 更改 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的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者更改。 5签名:原始记录应包括检定或校准人员和核验人员的签名。 签名: 签名 6 原始数据真实:在检定或校准时真实记录,不能伪造。 原始数据真实: 7 数据处理正确 数据处理正确:离群值的剔除,数据修约和有效数字处理符合 有关规定。 △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量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07.10•【文号】•【施行日期】1987.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发布日期:2005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05年7月1日)废止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标准的考准的是对其用于开展计量检定,进行量值传递的资格的计量认证。
第三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国家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并对社会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各项计量标准。
部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专业特点或生产上使用的特殊情况建立的,在部门内部开展计量检定,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的各项计量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的,在本单位开展计量检定,作为统一本单位量值的依据的各项计量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计量标准的考核按以下责任范围分别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其它等级的,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由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18)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18)第19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支树平2018年3月6日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四)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和检定或者校准结果的重复性符合技术要求。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20修改)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公布,根据 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二次修改,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改)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四)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量值溯源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和检定或者校准结果的重复性符合技术要求。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
计量标准考核是为了评估计量标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计量标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计量标准工作的水平,保障国家计量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考核内容。
1. 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2. 计量标准技术能力。
3. 计量标准管理体系。
4. 计量标准工作成果及应用情况。
5. 计量标准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三、考核方式。
1. 文件审查,通过对计量标准相关文件的审查,评估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和管理体系的健全性。
2. 现场检查,对计量标准实验室、计量器具检定机构等进行现场检查,评估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3. 业绩评价,对计量标准工作的成果和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包括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情况等。
4. 个人面谈,对计量标准工作人员进行个人面谈,评估其素质和能力。
四、考核标准。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计量标准技术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 计量标准管理体系符合ISO/IEC 17025标准要求。
4. 计量标准工作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
5. 计量标准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五、考核结果处理。
1. 优秀,全面符合考核标准,达到优秀水平。
2. 合格,部分符合考核标准,达到基本要求。
3. 不合格,未能达到考核标准,存在较大问题和隐患。
六、考核改进措施。
1.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2. 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
3. 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七、考核效果评估。
1. 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2. 综合考核结果,对计量标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八、总结。
计量标准考核是提高计量标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实施,才能更好地推动计量标准工作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重视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不断提升自身水平,为国家计量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正文:----------------------------------------------------------------------------------------------------------------------------------------------------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公布,根据 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二次修改,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改)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
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考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量标准的考核办法
计量标准的考核办法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
定性考核主要是通过人工观察、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等方式,对计量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具体的考核办法包括:
1. 历史回顾:回顾该计量标准的制定过程、修订过程和实施情况,分析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实地考察:前往使用该计量标准的相关单位或实验室,了解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和效果。
3. 集体研讨: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研讨,评价该计量标准的适用性和优缺点。
4. 文献研究:查阅相关的文献和研究成果,了解该计量标准在学术研究中的应用和认可程度。
5. 常规核查:对计量标准的编制者和执行者进行问卷调查和面谈,了解其对该标准的认识和使用情况。
定量考核主要是通过数据分析和技术手段进行评估,具体的考核办法包括:
1. 数据统计:收集使用该计量标准的数据,对其进行统计分析,
评估该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和影响。
2. 比较分析:将该计量标准与其他同类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其优势和不足之处。
3. 模型建立:建立数学模型或模拟实验平台,评估该计量标准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4. 误差分析:对使用该计量标准进行的测量数据进行误差分析,评估该标准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5. 模糊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该计量标准进行评估和排名。
通过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的考核,可以全面地评估计量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为标准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提供改进的方向和依据,保证计量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