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1月21日)河北、河南、江苏、安徽、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财政厅:为了进一步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根据我国与世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定》、《项目协定》以及世界银行制定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财政部颁发的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本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办。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定》、《项目协定》以及世界银行制定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财政部颁发的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本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下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允许支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切采购。
第三条项目的采购和管理遵循程序公开、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以及经济、适用、高效的原则,并鼓励国内厂商积极参与投标。
第四条项目采购按照《贷款协定》和《评估文件》确定的方式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项目采购的物资、设备,必须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它用。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3.02.05•【文号】农银发[1993]24号•【施行日期】1993.02.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外汇管理,政府采购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发布日期:1996年12月1日实施日期:1996年12月1日)废止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3年2月5日农银发[1993]24号)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区)、直辖市分行,沈阳、大连、长春、厦门、武汉、成都、西安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报告总行,以前印发的《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暂行规定》即行废止。
附: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我国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协议以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1985年5月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确保贷款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节省项目投资,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其他外资项目可参照办理。
第二章采购的基本原则第四条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的采购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采购应遵循合理分包的原则。
同一项目应尽可能购买成套设备。
如果没有成套设备供应,或由于分单件、分组合购买时其价格和性能优于购买成套设备,可按单件或组合采购。
第三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六条凡使用世行贷款从国内外购买的设备、原材料、农业生产资料,以及项目土建工程等,都属于项目采购范围。
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6.07.24•【文号】农银发[1996]192号•【施行日期】1996.07.2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7月24日农银发[1996]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为适应世界银行贷款工作新的特点和商业银行运作机制的要求,总行对《中国农业银行“外资信贷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总行报告。
附: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实现贷款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项目贷款的安全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国政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协议,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行项目贷款管理的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第二章项目贷款原则第四条项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农业自然资源区域发展规划。
第五条项目应选择开发示范作用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财务内部报酬率应达到15%以上,并应优先支持科技含量高、技术改造、出口创汇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六条项目贷款要坚持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在项目单位不能偿还时,经办行应承担还款责任,以维护国家和农行的对外信誉。
第七条项目贷款必须坚持按规定比例落实自有资金的原则。
自有资金包括货币资金和实际投入项目的实物(包括设备、厂房等)投资。
贷款资金、应付货款、非法集资等不得视为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的比例一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第三章项目贷款使用范围和种类第八条贷款使用范围一、《贷款协定》、《信贷协定》及《项目协定》中规定的行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农业贷款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农业贷款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3.01.28•【文号】农银发[1993]19号•【施行日期】1993.01.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农业贷款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1993年1月28日农银发[1993]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为了加强农业贷款项目管理,提高农业贷款项目决策水平,总行在总结几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国农业银行农业贷款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你们执行。
请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总结和完善,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总行报告。
附:中国农业银行农业贷款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贷款项目管理,规范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周转和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制定本规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借款合同条例》、《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通则》以及信贷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各种农业贷款。
第二章项目管理一般规定第四条项目管理范围各种农业专项贷款及其他固定资产或投资性的农业贷款,都必须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项目管理过程项目管理过程,是指从项目单位提出借款意向到进行项目选择、项目审查、项目评估、贷款决策、发放贷款、监督检查、收回贷款、总结评价和建立档案的全过程。
第六条贷款条件一、项目借款单位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产品和信贷政策,具备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立项文件及项目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经济技术论证纪要等文件。
三、项目单位自有或自筹资金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
四、项目单位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呈报有关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五、贷款项目生产有条件,技术有保证,产品有销路,经营有能力,还款有保证,项目单位有各项健全的管理制度。
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款到期日前30天,向开户行提出展期书面申请,并出具担保 人同意继续为其担保的书面证明。开户行视具体情况提出处 理意见,报原贷款审批人审批。对经批准同意展期的,签订 展期还款协议,并同时办
理必要的担保延期登记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中长期贷款展期要严格执行《贷款管理制度》对
(二)督促借款人就技术、设
备、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六条 参与贷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一)审核借款人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重点核实工程实际 价款的真实性; (二)参与编制项
目竣工验收报告; (三)督促借款人认真做好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参与项目财务管理。
(一)核查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督促其他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二)因项目超概算
年销售总额/365天 (年)销售成本
2.存货周转率=-------×100%
(月)平均存货
(三)盈利指标
(年)利润总额
1.销售利润率=---------×1
00%
(年)销售收入总额
税后利润
2.资本收益率=----×100%
资本总额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税后利润
3.资产收益率=----×100% 资产总额 第二十二条 建立借款人非
(五)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或丧失担保能力,借款人又无法落实 符合农业银行要求的新担保人;
(六)卷入
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侵害 贷款人权益;
(七)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或表明借 款人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八)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又未在规
定期限内办理展期手续。 第八章 附 则
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6.12.01•【文号】农银发[1996]342号•【施行日期】1996.12.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1996年12月1日农银发[1996]3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为了加强和规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管理,总行对《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国际业务部。
附: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国政府和中国农业银行与世界银行签定的有关协议以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确保贷款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节省投资,提高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其他贷款项目可参照办理。
第二章采购的原则第四条项目采购应遵循经济、有效的原则,节约资金并提高效率。
第五条项目采购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为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第六条项目采购应程序公开,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杜绝采购中的营私舞弊现象。
第七条项目采购应尽可能购买成套设备。
如果没有成套设备,可按单件或组合购买。
第三章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第八条采购范围凡使用世界银行贷款从国内外采购的设备、原材料、技术与服务,以及项目的土建工程等,都属于项目采购范围。
第九条采购方式项目采购的方式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有限国际招标(LIB)、国内竞争性招标(NCB)、询价采购、直接采购和自营工程。
国际竞争性招标指公开刊登采购广告,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投标人进行竞争性投标的采购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项目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融资。
第三条固定资产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审批权限按拟承贷的融资总额度确定。
第四条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客户授信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贷款按照“谁调查、谁组织评估”、“先评估、后审批”的原则办理,办理流程执行《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相关规定。
一般程序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与评估、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
第六条概念释义。
项目法人:指作为项目运作和融资主体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对拟建项目专门组建的项目法人,以及以既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既有法人)为依托的项目法人。
项目总投资:指拟建项目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需要量之和,反映项目总资金需要量。
项目资本金:指固定资产项目总投资中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一般应为非债务性资金(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审批有效期:指从固定资产贷款经有权审批人批准日起至借款合同生效日止的时段。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或总期限:指从项目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时间。
提款有效期:指自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人第一次提款的时段。
宽限期:指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自第一次贷款发放日起至借款人第一次偿还贷款本金之日止的时段。
还款期:指从第一次归还贷款本金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完全还清之日止的时段。
第二章业务种类、对象及条件第七条固定资产贷款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还款来源不同分为项目融资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第八条固定资产贷款按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等。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程序
本节内容属于招标师法律法规中的知识点。
(1)同时适⽤于货物和⼯程的招标采购程序 1)国际竞争性招标必须在联合国开发业务报UNDB和发展门户站DgMarket上刊登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
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还要在全国性的报纸上刊登招标公告。
国际招标留给投标⼈响应招标公告和编制投标书的时间最少为6周,在涉及⼤型⼯程或复杂设备品⽬的情况下,该时间⼀般应不少于12周。
国内竞争性招标则最少为4周。
2)国际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的评标⽅法为最低评标价中标法。
3)合同⼯期在18个⽉以上的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采⽤调价公式法,根据官⽅定期公布的物价指数定期调整合同价。
投标⼈报价和评标均不考虑价格调控。
合同⼯期在18个⽉内的合同,⼀般采⽤固定价合同,即合同实施期间不因物价上涨⽽调整合同价。
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合同期物价上涨的风险。
对于固定价招标的合同,如果投标有效期延长超过原有效期56天以上,招标⼈必须在签合同时⼀次性给中标的投标⼈投标期的物价上涨补偿,从投标有效期56天起算⾄签合同时⽌。
(2)专门适⽤于货物的招标采购程序 1)货物采购按照招标范围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两类(有限国际招标,询价采购和直接签订合同不属于公开招标范围)。
按照所采购货物的特点可分为⼀般货物(如材料、单机设备),特殊货物(信息系统IT、图书、药品等),系统成套设备(含供货、安装、调试)。
按照招标程序可分为⼀阶段招标和两阶段招标。
2)国际招标对国内制造的产品(含国内制造增值30%以上的产品)在评标时有15%的评标优惠,即国外供货的产品的评标价必须⽐国内供货的产品便宜15%以上才能中标。
3)信息系统IT设备招标评标时可采⽤打分法评审技术部分。
设备采购可采⽤⽣命周期费⽤评标法考虑设备使⽤期的费⽤和残值,即将设备使⽤周期中消耗的动⼒费⽤,维护费⽤和残值加在初始购置费后作为评标价评标。
4)两步法招标程序(亦称“两阶段招标”)。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1. 引言世界银行是一个国际金融机构,致力于全球经济发展与减贫事业。
作为世界银行的主要工具之一,贷款项目的采购管理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进行详细探讨,包括采购管理的定义、原则、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2.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的定义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是指项目管理团队负责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项目采购活动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保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高效性,以实现项目目标和取得预期的成果。
3.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的原则3.1 透明性原则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必须遵循透明原则,即所有采购活动的过程、决策和结果都应该是透明的。
任何与采购相关的信息都应该以公开和无偏见的方式提供给有关利益相关方,以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平等竞争权利。
3.2 公正性原则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必须遵循公正原则,即所有采购决策都应该基于客观、公平、一致和非歧视的标准。
采购人员应当避免以任何形式干扰或操纵竞争,并确保所有投标人在竞争中处于同等地位。
3.3 效率性原则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必须遵循效率原则,即采购过程应该经济高效、时间紧凑。
采购人员应该及时响应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选择最佳的采购方法和策略,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的流程4.1 采购需求确认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中,首先需要进行采购需求确认。
项目管理团队与相关利益相关方合作,明确项目所需的采购物品或服务,并编制详细的采购需求说明书。
4.2 采购计划制定根据采购需求确认,项目管理团队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描述、数量、质量要求、预算以及采购方法等内容。
采购计划应该经过世界银行批准后才能执行。
4.3 采购文件发布项目管理团队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并发布给潜在的投标人。
采购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投标说明书等。
世界银行要求在发布采购文件时必须确保公平竞争和公正性。
财政部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01.21•【文号】财际字[2000]13号•【施行日期】2000.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际字〔2000〕13号2000年1月21日)国务院有关部委(贷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为了加强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贷款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强化贷款项目管理,我们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和世行贷款财务管理系统及审计指南的要求,制订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是使用世行贷款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细则。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附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总说明一、为了加强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贷款项目的会计核算作,加强贷款项目管理,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和世行贷款财务管理系统及审计指南的要求,制订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是使用世行贷款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于1998年7月1日起经世行执行董事会批准并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项目。
此类项目以世行贷款项目为会计主体,必须按照本《办法》建立独立的项目会计核算体系,除报送《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向财政部和世界银行报送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报表,在此以前已经世行批准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是执行本《办法》,还是执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务报告暂行规定》(财世字〔1997〕6号),但同一个项目的各项目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的核算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专项贷款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农银发[2000]132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专项贷款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专项贷款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0年11月1日农银发[200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专项贷款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三部)。
附:中国农业银行专项贷款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专项贷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选择质量和决策效率,优化专项信贷资源配置,依据有关信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项目库,系指各级农业银行根据专项业务项目贷款需求,逐级筛选归集的备选项目与项目信息集合。
备选项目指供各级行初审、会审的意向性项目或已具备评估条件的项目。
项目信息指反映项目自身特性的信息资料及相关的产行业信息、技术经济参数等。
第三条项目库按照专项贷款授权和转授权结构分级设立。
总、分行和二级分行按各自审批权限设立项目库,并根据服务区域内的需要与可能,合理确定项目库容量。
县级行不设项目库,但应积极向上级行项目库推荐项目。
需要建库的行,要指定专人负责,抓紧建章建制、归集项目,尽早把项目库建立起来。
第四条项目库的基本功能是:(一)为确定专项贷款实施对象提供数量充足的备选项目群;(二)与项目会审挂钩,为会审、评估项目提供项目信息;(三)为专项贷款计划和资金配置提供基本依据。
第五条入库项目来源于:(一)借款人直接提出贷款申请的项目;(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三)农业银行主动开发的项目;(四)其他可以进入项目库的项目。
世行贷款项目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世行贷款项目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报废
等管理制度
《世行贷款项目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购置
1、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过正规渠道购置资产。
2、确保资产购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资产保管
1、建立资产台账,对所有购置的资产进行登记并分类管理。
2、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保管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性。
3、加强对资产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完好和有效性。
三、资产使用
1、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约定使用资产,禁止私自挪用、转让或进行其他任何不当行为。
2、规范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建立健全的维修保养制度,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效能。
四、资产报废
1、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若资产不能再继续使用或对项目无效,应及时报废。
2、报废程序应当合乎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同时保证资产的环保处理。
以上便是世行贷款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借此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项目效益最大化,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世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政策和惯例
世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政策和惯例世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政策和惯例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杨大卫世行及世行贷款慨况世界银行集团由五个机构组成,其中3个机构提供贷款,即向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中长期有息贷款(硬贷款)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向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长期无息贷款(软贷款)的国际开发协会IDA和直接对发展中国家民营企业和私营部门提供贷款和参股的国际金融公司IFC。
其他两个机构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采购政策和程序是完全一致的,通常意义上的世界银行(本文用缩写世行代表世界银行)即指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
实际上这两个机构是由同一批人员管理,只是贷款的帐户分开。
本文所介绍的世行贷款项目采购政策和程序即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贷款项目的采购政策和程序。
世行的成员国分为借款国(发展中国家)和非借款国(发达国家)两类,世行的组织机构按借款国分为六大地区管理,地区下设专业处和国家局,在主要借款国和成员国设有管理该国贷款项目和其他业务的国家代表处或办公室。
世行的采购机构和作用世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责任在借款人,世行不直接参与采购,不参加借款人组织的开标和评标,只是对借款人的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世行通过对贷款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来保证采购过程透明和公开,贷款资金经济和有效地用于贷款的目的。
世行主要通过审查借款人的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合同文件来监督借款人的采购活动。
中标人由借款人确定,世行并不推荐中标人。
如符合采购指南确定的具有响应性的最低评标价中标的原则,世行就发出不反对意见。
世行对采购的监督和管理分为3个层次。
最高层为跨地区的中心服务部门(OCSPR),负责制定世行贷款项目的采购政策和程序,包括起草和修订采购指南和标准招标文件。
中间层在6大地区有采购顾问RPA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地区的采购人员和采购审查活动,批准对大合同的审查。
第三层为各国家局/办公室或专业处的采购人员或采购组,负责具体的采购文件审查工作和其他采购监督活动。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与世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定》、《项目协定》以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以下简称《采购指南》)、财政部颁发的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安徽、湖南、陕西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采购遵循程序公开、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以及经济、适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采购按照《项目协定》、《项目评估报告》和《采购指南》中确定的方式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级农业综合开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组织和管理项目采购工作。
第六条国家项目办的采购管理职责:1. 指导、监督、检查各省项目采购工作;2. 审核项目年度采购计划,汇总项目采购进度报告;3. 组织对项目采购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4. 办理进口货物涉及的国内报批手续。
第七条省级项目办的采购管理职责:1. 组织和管理本省项目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省以下各级项目采购工作;2. 制定采购管理细则,确定本省市(地)、县级项目办采购管理职责;3. 编报本省项目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4. 选择、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省竞争性招标采购活动;5. 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参加相关的评标、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6. 及时向国家项目办报告本省项目采购情况,按时提交项目采购进度报告。
第八条地方各级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采购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各级财政部门应参与项目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九条项目土建工程与货物采购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国内询价、直接签订合同以及社区参与采购等五种方式。
第十条土建工程采购方式的选择:1.单个合同估算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工程,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2.单个合同估算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工程,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3.单个合同估算金额低于10万美元的工程,采用国内询价采购。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标准文件范本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标准文件范本摘要:I.引言A.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简介B.招标采购标准文件的重要性II.招标采购标准文件的组成A.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文件附件B.投标文件1.投标函2.技术投标文件3.财务投标文件4.法律投标文件III.招标采购标准文件的要求A.招标文件的要求1.内容完整性2.明确性3.公平性B.投标文件的要求1.准确性2.真实性3.及时性IV.违反招标采购标准文件的责任A.招标人的责任B.投标人的责任V.总结A.招标采购标准文件的作用B.对未来招标采购标准文件的展望正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标准文件是确保项目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标准文件的组成、要求以及违反文件的责任,并对未来招标采购标准文件的发展进行展望。
首先,招标采购标准文件分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以及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公告用于通知潜在投标人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人须知详细阐述了投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招标文件附件则是具体的技术、财务和法律要求。
投标文件则包括投标函、技术投标文件、财务投标文件以及法律投标文件。
投标函是投标人对项目投标的正式承诺,技术投标文件、财务投标文件和法律投标文件则分别描述了投标人在技术、财务和法律方面的实力和方案。
其次,招标采购标准文件有明确的要求。
招标文件应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内容应完整、明确且公平。
投标文件则应准确、真实且及时提交。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信息不对称和潜在的利益冲突。
最后,违反招标采购标准文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招标人若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可能面临投标人的投诉甚至法律诉讼。
投标人若违反投标文件要求,可能会被招标人视为无效投标,甚至可能影响其未来的投标机会。
总的来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标准文件对于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公布日期】1996.11.18•【文号】财世司字[1996]167号•【施行日期】1996.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宣布失效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11月18日财政部、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发布财世司字〔1996〕167号)为了更有效地利用世界银行(以下称世行)贷款(包括世行提供的赠款和通过世行获得的多边和双边赠款,以及与世行贷款混合使用的联合融资贷款)采购设备、一般商品和上建工程,保证依据国家和世行有关规定公正合理招标评标,保证采购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透明度,防止采购过程中浪费、欺诈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采购管理办法各地方、各部门在实施世行贷款项目采购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均须按本规定办理。
需制定地方或部门的办法或规定,须经财政部审核批准后方可颁布执行。
第二条采购计划项目的总采购清单须经国家计委批准,地方项目和中央部委打捆项目的年度采购计划/清单和每批采购的计划/清单须送经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并作出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财政部门应在收到该计划/清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进行确认(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反应视为同意)。
第三条招标代理的选定项目单位须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颁发的《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指南》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
项目业主单位应按规定向所有有资格承担国际招标业务的公司发出委托邀请书,委托邀请书须按财政部编制的“咨询邀请函样本”(以下称邀请函)编制。
各招标代理应按“邀请函”的要求提出详细的招标和采购咨询服务方案,并按采购合同总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或按人月费率和拟投入人月为基础提出收费报价。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05.19•【文号】国农办[2006]68号•【施行日期】2006.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政府采购正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农办[2006]68号)黑龙江、安徽、湖南、陕西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现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九日附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与世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定》、《项目协定》以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以下简称《采购指南》)、财政部颁发的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安徽、湖南、陕西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采购遵循程序公开、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以及经济、适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采购按照《项目协定》、《项目评估报告》和《采购指南》中确定的方式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级农业综合开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组织和管理项目采购工作。
第六条国家项目办的采购管理职责:1.指导、监督、检查各省项目采购工作;2.审核项目年度采购计划,汇总项目采购进度报告;3.组织对项目采购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4.办理进口货物涉及的国内报批手续。
第七条省级项目办的采购管理职责:1.组织和管理本省项目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省以下各级项目采购工作;2.制定采购管理细则,确定本省市(地)、县级项目办采购管理职责;3.编报本省项目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4.选择、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省竞争性招标采购活动;5.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参加相关的评标、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6.及时向国家项目办报告本省项目采购情况,按时提交项目采购进度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资信贷项目物资采购暂行规定》的通知-农银函[1991]60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资信贷项目物资采购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外资信贷项目物资采购暂行规定》的通知农银函(1991)60号北京、辽宁、内蒙古、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区)、直辖市分行,沈阳、大连、长春、武汉、成都、西安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外资信贷项目物资采购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报告总行。
一九九一年三月四日中国农业银行外资信贷项目物资采购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政府和中国农业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签订的有关协定以及国际金融组织的《采购指南》,并结合贷款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确保项目单位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节省项目投资和外汇,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外资项目,其他外资项目可参照办理。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所有从国内外购置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和用于项目土建工程的投资,都属于项目采购范围。
第五条国外采购;凡超过500万美元(含500万)的项目采购,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超过5万美元(含5万元)但低于500万美元的项目采购,必须采用有限的国际性招标方式;低于5万美元的项目采购,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
第六条国内采购:凡超过5万美元(含5万)等值人民币的项目采购,必须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低于5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项目采购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
第七条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种畜、种禽、种苗等)的采购,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个体、集体和国营企业可直接通过当地生产资料供应公司或供销合作社采购。
世界银行贷款“基本卫生服务项目”货物采购管理办法
世界银行贷款“基本卫生服务项目”货物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世界银行贷款《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基本卫生需求服务》(下称卫生VIII 项目)项目设备采购的顺利完成,根据世界银行《采购指南》、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为本项目签署的《信贷协定》、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参照世界银行项目评估报告和项目实施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备采购计划第二条: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已由各项目省在卫生部有关司局指导下在项目准备阶段提出,经世界银行评估后,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计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设备清单(含品目、数量与估算金额),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项目省应在每年10月15日作出第二年的采购计划,年度计划需经各级计委和财政同意后逐级汇总上报。
年度采购计划纳入项目实施年度计划一同报送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和世界银行审批。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品目、数量、预计合同价以及采购方式、采购安排。
第四条:业经上述程序审批的设备清单,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需更动,应由项目省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意见,经省计委、财政和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后,上报卫生部。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审核批准后提交世界银行认可。
第三章:设备采购方式第五条:根据卫生VIII项目协定规定,本项目的设备采购有以下五种方式:(一) 凡单项合同价格在30万美元以上(含30万美元)的货物,采取国际竞争性招标(ICB,简称国际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但单项合同在此限额以下的货物,凡有可能,也应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二)单个合同不超过30万美元的结核药品采购,以及不论金额大小但只能从有限几个供货来源获得货物的采购,应采用有限国际招标。
(三) 单项合同在3-30万美元之间的货物,在不宜进行国际招标的情况下,可通过国内竞争性招标(NCB,简称国内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该采购方式均由项目省负责实施。
(四) 单项合同小于3万美元的采购,在不宜进行国内招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询价(即对至少三家国内外供应商的书面报价进行比较) 方式进行采购,该采购方式由项目省负责管理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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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
•【公布日期】1996.12.01
•【文号】农银发[1996]342号
•【施行日期】1996.12.0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政府采购
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
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6年12月1日农银发[1996]34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管理,总行对《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国际业务部。
附:
中国农业银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国政府和中国农业银行与世界银行签定的有关协议以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确保贷款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节省投资,提高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其他贷款项目可参照办理。
第二章采购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采购应遵循经济、有效的原则,节约资金并提高效率。
第五条项目采购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为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第六条项目采购应程序公开,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杜绝采购中的营私舞弊现象。
第七条项目采购应尽可能购买成套设备。
如果没有成套设备,可按单件或组合购买。
第三章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八条采购范围
凡使用世界银行贷款从国内外采购的设备、原材料、技术与服务,以及项目的土建工程等,都属于项目采购范围。
第九条采购方式
项目采购的方式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有限国际招标(LIB)、国内竞争性招标(NCB)、询价采购、直接采购和自营工程。
国际竞争性招标指公开刊登采购广告,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投标人进行竞争性投标的采购方式。
有限国际招标是指不公开刊登广告,而是通过直接邀请所进行的国际竞争性招标。
有限国际招标至少要邀请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3个国家的4家合格厂商进行投标,以保证价格具有竞争性。
国内竞争性招标指定国内刊登广告和按国内程序进行的竞争性招标。
国内竞争
性招标同时应遵循财政部颁布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指南》。
询价采购指无需正式的招标文件,而对国内外至少3家合格厂商的报价进行比较的采购方式。
第十条招标采购的程序
(1)编制标书;(2)发布招标广告;(3)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4)发售标书;(5)投标;(6)开标;(7)评标并将评标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8)授标;(9)签定合同。
第四章采购的管理
第十一条采购的限额管理
凡超过500万美元(含500万)的设备采购,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凡在1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之间的设备采购,必须采用有限国际招标方式;凡在1万美元至10万美元之间的设备采购,必须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凡金额低于1万美元的设备采购,可采用询价方式。
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土建工程,必须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特大型土建工程应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
第十二条采购的审批与管理
农业银行对项目采购实行总行和分行两级审批、管理。
由总行审批的项目,其采购原则上由总行审批和管理,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项目采购,经总行审查后报世界银行审批。
审批的内容是:(1)标书;(2)评标报告。
其他项目的采购由省分行负责审批和统一管理,并在向总行申请偿付贷款前将项目采购情况报总行备案。
第十三条招标公司的选择
项目采购的招标业务,必须委托农业银行认可的,具备国际或国内招标资格的专业招标公司办理。
第十四条采购的审批
凡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项目采购,经总行审查后报世界银行审批。
审批的内容是:(1)评书;(2)评标报告。
第十五条采购的监督管理
在项目的准备阶段,农业银行应要求对项目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编制项目的采购计划,并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查。
农业银行项目管理人员应参与招标采购的全过程,包括开标、评标及对评标报告进行审查。
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农业银行应要求对项目采购的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公证,如有必要,由农业银行指定仲裁机构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仲裁。
项目采购的国际结算业务,必须通过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办理。
农业银行项目管理人员应对招标采购进行事后的跟踪和监测,有关采购的文件、资料和监测记录都应保存在项目档案中。
第十六条对采购不当的制裁
对违反本办法的采购支出,农业银行将不予贷款,并及时收回发放的贷款,直至撤销项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总行制定,并由总行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各分行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的若干规定》(农银发[1993]2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