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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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讲义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首次提出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理念,把基本药物定义为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
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是基本药物的三个基本目标。
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我国从1979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
2009年新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含义进一步作了明确和界定,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廉价。
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为: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
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各种疾病的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我们作为二级专科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应为整个药品的40%以上。
如何保证医生开处方时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
•一是通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断优化品种和数量,将目前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药品纳入目录中,扩大目录的适用范围。
•二是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医生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医生考核。
•三是加强对医生使用基本药物的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四是改革“以药养医”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逐步改革药品加成政策,从制度上切断趋利行为。
2011年医院考核关键词:药占比(二级妇幼保健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39%);基本药物比(二级妇幼保健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40%);抗菌药物比(抗菌药物占药品收入比例力争控制在30%以内)。
目的之一是推进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科学合理用药,避免过度治疗,解决看病贵问题。
2011年6月30日以前,开封作为第三批,也是我省最后一批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地市。
2011年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合理用药
(一)目前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
1、病原学诊断少,经验用药多;
2、用药指征不明确;联合用药比例高;
3、选药针对性不强;
4、剂量过大或过小;疗程过长或过短;
5、换药过于频繁;
6、无药物不良反应和疗效观察指标;
7、同类化学结构的商品多,缺少综合评估
8、将抗菌药物当为普通“退热药”.“安慰剂.”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
1、我国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比例>40%;
2、有40%家庭在没有医生指导下应用抗菌药物;
3、我国每年有20万人死于药品不良反应,其中40%死于抗菌药物滥用;
4、每年有3万儿童因不恰当使用耳毒性药物所致耳聋,其中95%由于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所致。
(三)抗菌药物滥用误区
1、抗菌药=消炎退热药
2、抗菌药预防所有感染
3、新、贵品种的疗效优于老、廉品种
4、一种抗菌药物即可达到药效的却用2—3种
5、口服抗菌药物可达到效果的却用静脉注射
(四)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治疗原则:
1、尽早查明病原学诊断
在应用抗菌药物前留标本送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尽早查明病因。
2、根据药动学和药效学选择药物
根据药物---抗菌谱不良反应
半衰期组织浓度
3、根据患者病情、病原学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个体用药方案
选药----药物敏感结果临床经验
剂量----适宜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剂量偏大
泌尿系统感染剂量偏小
途径----口服吸收完全的尽可能口服
严重感染或不能口服者静脉给药
除少数情况外一般不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不选用全身常用药物
4、给药次数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头孢曲松除外)、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除外)、林可酰胺类,为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应一日多次给药。
5、疗程
一般在体温正常、症状消失后,72-96停药;特殊感染疗程长
(五)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只用于预防一至二种特定病原菌感染,
2、不宜用多种抗菌药物预防多种感染;
3、只用于短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感染;
4、只对原发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才能有效;
5、不作为病毒感染、休克、昏迷、长期应用激素等的常规预防用药。
预防新生儿感染:其母患有淋病、梅毒、B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及
有胎膜早破的婴儿
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
预防性抗菌药物只给予有使用指征的患者,我院妇产科手术属于Ⅱ类切口(清洁-污染切口或污染切口),头孢菌素是比较理想的预防用药。
作为Ⅱ类切口手术,革兰阴性杆菌感染机会加大或病情复杂、风险增高时,可选用第二代、第三代头孢菌素。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耳、肾毒性,不是理想的预防用药。
一般不用喹诺酮类作为预防药物。
<一> 妇外科手术,应用一代头孢菌素,如注射用头孢唑啉,一次2g,静脉滴注;或三代头孢菌素,如注射用头孢曲松,一次2g,静脉滴注,应在手术开始前0.5-2小时给予,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应追加1个剂量。
一般的择期手术,手术结束后无须再用药或用药不应超过24小时。
预防厌氧菌感染可用0.2%甲硝唑注射液,一次250ml,静脉滴注或0.4%替硝唑注射液,一次250ml,静脉滴注。
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的患者[例如高龄(>65岁)、营养不良、糖尿病、肥胖、免疫功能低下等],可适当延长用药时间到手术后48小时,至多到72小时。
<二>产科的剖宫产手术,可给予一代注射用头孢唑啉,一次2g,静脉滴注(结
扎脐带后给药) 。
如有感染迹象,可适当延长用药时间到手术后48小时,至多到72小时。
(六)预防用药时机
1、赶在污染发生之前,“严阵以待”
2、过早给药无益,属无的放矢
3、应在手术开始前0.5-2h开始给药(万古霉素、克林霉素为2h),保证在发
生污染前血清及组织中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MIC 90)
4、在手术室给药而不是在病房应用给药
5、结直肠手术前用抗菌药物准备肠道,应在手术前1天给药,不宜连用3天
(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1、非限制性使用(一线药物):由执业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按临床需要选用。
此类药物抗菌普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
2、限制性使用(二线药物):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医师使用。
此类药物抗菌谱较广价格较贵,临床耐药率较高或由于安全性等诸多因素,采取一定程度的限制性措施,对此类药物采取谨慎态度,依据患者病情控制使用。
3、特殊使用(三线药物):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签字方可使用。
此类药物疗效独特,价格昂贵,或耐药率较高,或由于安全性等诸多因素,应依据患者病情控制使用。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使用,但限期为1天量
(八)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
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2、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3、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
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4、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5、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6、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7、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8、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