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抽样数据分析报告(简版)-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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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残疾人抽样数据分析报告(简版)
湖北省残联监测工作办公室
2012年12月
导言
根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湖北省残疾人监测的目的非常明确,即“通过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的变化情况,为相关政策、规划及业务工作的调整、评估提供依据”。1
此次检测调查问卷有两份,分别为针对17岁及以下、18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设置了相关调查内容。问卷内容主要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残疾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家庭居住情况、家庭使用电器情况),第二部分为残疾人及其家庭社会保障状况,第三部分为残疾人教育情况,第四部分为残疾人就业情况,第五部分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情况,第六部分为残疾人生活环境情况,第七部分为残疾人社区服务情况,第八部分是残疾人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两份问卷各调查部分的主题都一致,但是在诸如教育、就业等情况方面的具体设问有所差异。
本次监测以2011年调查确定的样本人群和残疾人家庭户为基础,充分利用了2011年调查形成的残疾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相应的残疾人评定工具,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湖北省样本范围内的31个县市里分层选取了60条街道(或乡镇),并在其中抽取了62个社区(村委),平均每个社区(村委)抽取28名残疾人左右,共1734人。
本次数据分析使用的是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SPSS。由于本次调查中采用的是两份结构大致相同但部分设问有所差异的问卷,并且在使用Excel进行数据录入时没有将两份问卷进行录入结构的调整,因此数据转换过程稍显复杂。
为了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分析人员将转化后的SPSS数据先分成17岁及以下、18岁及以上两份数据进行分别处理,然后重新设计、调整数据结构,将两份数据以可直接处理的方式重新合成一份数据。分析人员通过频数分析的方法对转换后的数据作了核对。
就统计方法而言,整个数据分析过程基本采用的是统计描述。另外,就资料分析方法而言,比较分析是最为基础的分析方法,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炼而成
的专题分析也是较有特色的资料分析方法。
本次监测调查充分利用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质量控制方法,借鉴二抽以及08、09、10年的质控经验,对调查过程,如组织工作等都作了较为严格的控制。经检验,本次监测样本的基本人口学指标,以及残疾指标的趋势性变动与二抽以及08、09、10年调查数据基本一致。数据基本反映了我省残疾人实际情况的延续性及1年内的变动性,能够为湖北省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可以信任的数据信息和科学依据。
本报告的特色:1.在2008-2010三年残疾人抽样调查基础上,注重分析项目的延续性与发展性。2.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能够反映和衡量残疾人生活和发展的重要项目进行多层次比较。3.注重政策取向的研究,积极吸收实际工作者的反馈:在分析过程中,分析人员与武汉市某街道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进行了长期的接触和交流,了解他们对于研究的应用性需求。4.采用专题分析的方法,对重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地追踪研究。5.除了数据资料之外,还建立在丰厚的前期研究与国内外专业文献基础上,有一定理论支撑。
一、2011年湖北省残疾人抽样监测的主要结论
湖北省残疾人口结构基本稳定,部分结构有所变动:性别比为113.54,下降 4.99%;城乡比为0.28,与上年持平;0-14岁及65岁以上(含)残疾人口比重分别为3.06%、37.72%,略有变化;精神残疾比重为9.69%,略有上升,升幅为1.49%;智力残疾比重为14.71%,略有上升,升幅为3.71%。
残疾人士基本生活保障与发展环境总体改善,各单项环境面临不同发展问题。家庭规模稳定,人均年收入为7836.50元,增加1727.5元,人均住房面积36.05平米,增加4.7平方米;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重为59.5%,下降 18.3%,高中以上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重有所提高,1年内接受职业教育比重仅为3.3%。1年内接受康复服务比重为24.8%。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者就业率为52.2%,下降2.2%;城市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就业率为40.4%,上升7.7%,城镇的就业形势有所改善。法定婚龄残疾人口婚姻状况结构基本不变,在婚比重为64.2%,略有下降,降幅为0.7%。低保比重为31.5%,上升 4.3%;救济比重为25.1%,降幅4.7%;基本养老保险比重为12.75%,升幅1.85%;失业保险比重为1.1%,升幅0.1%;工伤保险比重为1.1%,升幅0.2%;生育保险比重为0.9%,升幅0.3%;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比重96.5%,升幅0.9%。
性别比:113.54
城乡比:0.28
年龄构成:0-14岁3.06%,
15-59岁49.13%,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37.72%
家庭平均规模:3.35人
家庭人均年收入:7836.50元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36.05平米家庭人均月用电量:19.9度
1年内接受康复比重:24.8%
学龄童接受义务教育比重: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1.1%
法定婚龄在婚比重:64.2%
未婚残疾男性比重:21.2%
丧偶残疾女性比重:30.1%
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口就业率:城镇残疾人口就业率:40.4%
1年内接受职业培训比重:3.3%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比重:
1年内领取救济比重:25.1%
参加社会保险比重:17.6%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重:12.8%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重:16.5% 参加失业保险比重:1.1%
参加工伤保险比重:1.1%
参加生育保险比重:0.9%
性别比:119.50
城乡比:0.28
年龄构成:0-14岁3.30%,
15-59岁50.50%,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37.10%
家庭平均规模:3.29人
家庭人均年收入:6098元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31.35平米家庭人均月用电量:15.5度
1年内接受康复比重:24.8%
学龄童接受义务教育比重: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1.3%
法定婚龄在婚比重:64.9%
未婚残疾男性比重:21.9%
丧偶残疾女性比重:28.1%
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口就业率:城镇残疾人口就业率:27.6%
1年内接受职业培训比重:0.9%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比重:
1年内领取救济比重:29.8%
参加社会保险比重:16.7%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重:10.9%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重:17.3% 参加失业保险比重:1.0%
参加工伤保险比重:0.9%
参加生育保险比重: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