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2012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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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2012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白银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8.07
•【字号】市政办发[2012]168号
•【施行日期】2012.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
南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51号)同时废止。
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参照本指南,科学编制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O一二年八月七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编制《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市政府各部门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市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和讲话。
2、市政府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市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6、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市政府人事任免。
9、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二)市政府其他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和中央、省在银单位)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市法制办)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4、市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市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5、市财政总预算、决算;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6、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和单位)
7、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及保障性住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8、招投标有关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资质资格认定部门)
9、征地拆迁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10、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公开责任部门: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单位)
11、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市级部门、单位)
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
14、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公开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1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可参见《白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见附件1)。
市政府办公室通过“中国?白银”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同时结合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市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处:办公地址为人民路100号旧统办楼北侧市档案馆1楼,办公时间为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
阅处:办公地址为王岘东路15号市图书馆1楼,办公时间为周二至周日8∶30-18∶00;其中5月至10月间,周二至周日8∶30-20∶00;联系电话:0943-*******。
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上述公开范围和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白银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为白银市高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办公时间为8:30-11:30,14:30 -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白银市高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白银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30900。
电子邮箱:bys_zfxxgk@
2、市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
以在“中国?白银”门户网站(网址:http:///)上下载。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⑴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⑵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在相关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
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
人。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收取费用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附件:1.白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
2.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
附件2:
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申请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