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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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5.15
•【字号】晋教师〔2019〕15号
•【施行日期】2019.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通

晋教师〔2019〕15号各市教育局,各省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2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0号)和《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改革,强化教师常态化研训制度建设,建立符合市、县教师特点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增强全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提出的重要任务,是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对于培养造就新
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员培训对每位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教师发展机构,加强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构建符合本地特点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要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培训经费,加强考核督查,切实保障教师培训权益,并将教师是否参加全员培训作为其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和实行省市县校分级负责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管理体系
2019年起,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实行省级宏观指导、市级规划实施、县级组织落实、学校具体落地的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重大政策的制度文件,管理、指导和督促各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安排、部署、指导所属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县(市、区)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制定贯彻落实市级政策文件的具体办法,落实培训经费,确保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时参加各年度全员培训(已参加其他相关培训并达到年度学时和学分要求的教师可不重复参训);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动员组织教师报名参加培训,并将培训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推荐参加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省直学校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三、全员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注重教师专业成长、职业发展和终身发展,通过全
员培训不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理论修养、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保育教育)能力,为推进新时代山西基础教育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教师资源支持。

各市负责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具体组织实施办法。

要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培训要求,确保每名教师完成年均72学时、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周期性培训任务。

要贯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晋教师〔2017〕14号)精神,将教师参加全员培训情况如实记入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并作为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的重要依据。

各市要适应教师培训发展新趋势,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模式,积极推行网络研修与线下集中、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

要为教师自主选学提供便利,精选网络研修平台和资源,推行菜单式课程资源供教师选学。

要优化培训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法治教育、信息技术、校园安全等纳入教师培训课程。

要着力构建更加开放、灵活、可持续的中小学幼儿教师全员培训体系,为教师终身学习、持续专业发展提供便利和跟进服务。

四、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部门要把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研制规划方案,积极稳妥组织实施,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高质量落地,确保实现全员培训工作目标。

省教育厅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市、县(市、区)此项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

请各市抓紧制定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规划和2019年度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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