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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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文是为了确保烧结厂在使用能源介质过程中能够安全运营,并保护员工和环境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烧结厂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
1. 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质要求:
- 所有涉及能源介质操作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资质。

-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能源介质的性质、特点以及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

2. 能源介质的存储和使用:
- 能源介质必须储存在专门设计的仓储设施中,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和标记。

- 能源介质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操作程序,包括检查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阀等的工作状态。

3. 能源介质的泄漏和事故应急处理:
- 设立泄漏和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分类、紧急处理措施和应急救援的程序与要求。

4. 能源介质使用现场的安全:
- 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标志,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 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避免存在火源、易燃物、易爆物等危险品。

5. 定期维护和检查:
- 对于储存设施、输送管道和相关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巡检和检测。

- 记录并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安全隐患。

6. 员工安全意识培养:
- 不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 建立安全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

7. 安全责任制度:
- 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和追责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权利。

烧结厂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烧结厂的具体情况和法规要求来确定,上述内容只是一个示例。

在制定和执行该制度时,需要与安全专业人员和员工一起进行讨论,确保其能够有效实施并不断改进。

烧结厂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烧结厂能源介质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烧结厂的能源介质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能源介质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做到监督检查和追究责任。

第五条烧结厂必须建立相关配套设施和措施,从而达到对能源介质的监控和控制。

第二章能源介质的储存
第六条能源介质的储存必须安全可靠,遵循以下原则:
(一)储存场所必须划定专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储存设施必须设有防爆、防火、防漏、通风等安全设施。

(四)储存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五)定期进行储存设施的检测和维护,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烧结厂必须建立储存能源介质的台帐,记录储存的数量、品种、时间、责任人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章能源介质的使用
第八条能源介质的使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九条使用能源介质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第十条使用能源介质的设备和管道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严禁漏气、漏油和泄露。

第十一条操作过程中必须使用指定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操作,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使用能源介质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第十三条使用能源介质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四章能源介质的运输
第十四条能源介质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遵守以下原则:
(一)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有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

(二)能源介质必须正确装载,并在装载过程中进行仔细检查。

(三)运输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驾驶,严禁超速和疲劳驾驶。

(四)运输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运输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能源介质不泄露和不扩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运输途中必须定期检查运输车辆的行驶状况和装载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章能源介质的应急管理
第十七条烧结厂必须制定能源介质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程序,并定期进行演练和维护。

第十八条烧结厂必须建立能源介质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设备和装备,并确保救援人员的培训和素质。

第十九条在发生能源介质泄露、火灾等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烧结厂必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素养。

第六章监管和追责
第二十一条烧结厂必须建立健全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烧结厂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烧结厂必须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烧结厂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烧结厂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确保烧结厂能源介质的安全作业,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适用于所有烧结厂工作人员以及涉及能源介质的作业环节。

2. 安全生产责任
2.1 烧结厂负责人负有最终安全责任,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确保烧结厂能源介质的安全操作和作业。

2.2 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并执行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方案,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作业前准备
3.1 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要求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了解并熟悉作业内容、作业区域的安全规定和风险控制措施。

3.2 提前做好作业现场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3.3 确定作业时限和作业的风险等级,做好相应预防措施的准备,保证安全作业进行。

4. 作业程序
4.1 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明确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注意事项。

4.2 严格按照作业权限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

4.3 在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能源介质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

4.4 作业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程,严格禁止违章作业和乱丢乱堆现象。

4.5 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作业,且应由公司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和监督。

5. 安全风险控制
5.1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各类安全设施,例如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设备等。

5.2 对于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的能源介质,应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5.3 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6. 事故应急管理
6.1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

6.2 确保作业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并定期进行演练。

6.3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并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教训总结。

7. 监督与检查
7.1 设立相应部门负责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7.2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作业现场、操作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3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和隐患排查制度,监督作业的安全进行。

8. 其他
8.1 作业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8.2 作业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8.3 新入职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作业。

8.4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烧结厂负责人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制度的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

本制度经过烧结厂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并在全厂范围内执行。

(本文共计479字)
烧结厂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
1、目的
为了确保从事能源介质使用、调配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能源介质的使用、调配过程中作业人员。

3、职责
3.1生产科负责厂能源介质考核指标的制定、分解与考核,编制各类能源报表和能耗分析,以及全厂能源介质的使用情况的总协调管理。

3.2机动科负责厂区内所有公共系统的能源介质管网设备的点检、完善和安全运行管理,并监督各车间的相关管理。

3.3调度室负责厂内所有介质公共管网的启用、停用、切换的协调指挥。

3.4各车间负责将本单位的各项能源介质指标分解到工段、班组或个人,并负责所管辖区域的能源动力管线及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及时处理“跑、冒、滴、漏”,杜绝各种浪费现象,同时,各车间应建立能源检查记录台账。

3.5安全监督科负责能源介质安全作业制度的制定和修订,以及厂内所有能源动力介质的安全使用的监察和管理。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用电管理
4.1.1各车间应按照生产情况及时开、关用电设备,严禁设备空载运行。

4.1.2在未生产和不调试的期间,严禁电机空转。

4.1.3对于现场拖动负载进行核算,严禁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存在。

4.1.4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送电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责任区域按下发的定制管理区域划分,有交叉的区域,开关在谁的责任区域谁负责。

现场照明本着为生产服务的原则,根据需要停送电,严禁长明灯。

4.1.5临时照明或临时需要220V电源接入的,严禁采用一火一地接入方法。

4.1.6发现用电设备及线路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机修车间电工工段,电工工段接到通知后,必须于当天解决处理完毕。

4.2气体介质及水的管理
4.2.1煤气、压缩空气、氧气和氮气的管道及阀门的维护。

管道所在车间应制订相应的巡检制度,认真执行并填写巡检记录。

4.2.2使用单位所管辖的车间内部管网应设专人负责点检,杜绝“跑、冒、滴、漏”,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能源的合理运用。

4.2.3使用单位发现上述气体的管道或阀门有问题时,必须立即通知维修单位处理,维修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天处理。

4.2.4上述各种气体管路的启闭或切换应征得生产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用部门应根据生产要求,合理地进行各项操作与调整,严格控制上述气体的使用,严禁出现低负荷大流量或无负荷有流量的浪费现象。

4.2.5使用部门发现上述气体的用气设备故障时,应通知维修单位当天处理。

4.2.6严禁使用上述气体进行非生产操作,如吹扫地面或设备表面卫生等。

4.2.7使用部门对本辖区内上述气体负有监管责任,发现外单位在本辖区内违规使用上述气体,有权进行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4.2.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上述气体管道上开口接管用气。

必须接管用气时,需经调度室批准、备案,方可接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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