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B对认证机构分类管理方案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一、引言认证是指某个机构或机构的授权部门对特定的产品、服务、流程或系统的符合性进行评估,并发放合格证书,以证明其符合特定的标准和要求。
认证是一种重要的质量保证手段,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认证机构的管理,确保认证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可靠性,制定《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从事产品、服务、流程或系统认证工作的各类认证机构。
三、认证机构的管理要求1. 合法性和资格审查认证机构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管理部门应对认证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关技术和能力。
2. 审核人员的要求认证机构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审核人员进行认证工作。
审核人员应进行统一的培训和评估,并定期进行考核,以保证其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 保密和防止重复认证的要求认证机构应制定相关保密措施,确保认证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业务机密的保护。
此外,认证机构应避免在同一对象上进行重复认证,以保证认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4. 文件和数据管理认证机构应制定文件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认证过程中的文件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认证机构还应保存认证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和数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妥善保存。
5. 内部管理和纠纷处理认证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规范人员职责、禁止利益冲突、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等。
同时,认证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与认证相关的投诉和争议。
6. 认证报告和证书认证机构应根据认证结果编制认证报告,并及时向申请者提供。
认证机构还应根据认证结果颁发相应的认证证书,并记录在档案中。
7. 监督和评估管理部门应对认证机构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认证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对认证机构的日常工作、审核人员的执行情况、文件和数据管理情况等的检查。
四、违规行为的处罚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认证机构,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限制业务范围、吊销认证资格等,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提高认可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降低认可风险,促进认证机构加强自律管理,CNAS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风险分级管理。
2.依据GB/T27011-2006《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RC0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RC0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3.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四领域已经获得并持续保持CNAS认可资格,且任一领域超过一个认可周期的认证机构。
4.定义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是出于认可机构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根据在各种渠道获得的相关信息,对已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成熟度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此确定认证机构自律管理的能力,并根据其能力程度划分风险级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措施。
5.风险分级评价原则5.1信息来源5.1.1评分标准使用的信息来自评审、信息通报等途径,是认证机构稳定可靠的信息。
5.1.2对于认可风险程度高并对认可风险分级的结果有较大影响的其它信息和评分标准中关键要素判定的信息将采取直接评价的方式。
5.2 风险级别评价方式评价方式采用评分和直接评价两种方式。
当两种评价方式产生不同的结果时优先采用直接评价的结果。
5.2.1评分是依据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评分标准是从认可规范要求中选取关键、重要的内容而形成,包括认可评审信息和认可管理信息两部分。
对多领域的认证机构,先对分领域分别进行评价,再由评审组长评价汇总,对同一要素在不同领域或同一领域的不同场合/方式(如办公室评审、见证、分支机构)的评价结果按最低分计算分值。
5.2.2直接评价是通过申诉、投诉、专项评审、行政监督等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和针对评分标准中关键要素判定的信息对认证机构进行评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1范围1.1本文件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提供指南。
1.2 本文件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含任何修订)适用。
CNAB-AC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B-AC4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B-AR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NACE CODE:2003经济活动统计术语3.术语与定义4.总则4.1针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认证机构应建立与实施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并配备相应的专业资源。
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是认证机构的责任。
4.2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至少覆盖下列活动:1)对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特点的分析与风险等级评估,确定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与分组;2)针对不一致的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指参与认证活动全过程的人员,包含审核员、技术专家、从事专业能力评定、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管理、认证决定等工作的人员,下同)管理能力与专业能力的需求分析与资格准则的确定;3)针对不一致的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与专业能力的培训需求分析;4)针对不一致的认证业务范围,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的编制的需求分析;5)认证人员管理能力与/或者专业能力的评价、培训与监督的实施;6)认证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能力与/或者专业能力的管理;7)认证业务范围的扩大与缩小的管理;8)认证机构的有关利益方(符合4.1.2 e)条要求的委员会)对认证业务范围进展的意见。
4.3认证机构应对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制定相应的文件,并保持充分的分析与评价记录。
4.4认证机构应有程序就申请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做出规定。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10.2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施行日期】2020.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1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认证机构,是指依法取得资质,对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独立进行合格评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机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独立、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社会信用体系。
第六条认证机构及其人员对其认证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资质审批第七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第八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
第九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程序:(一)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6.23•【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5号•【施行日期】200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5号)《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经2004年4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管理,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是指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和从事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检查机构和检测实验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指定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实行指定制度。
第五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制度的建立、实施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应当符合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能力,经国家认监委指定后,方可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和从事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
第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指定工作遵循资源合理利用和实际需要、公平竞争、公开公正和便利、有效的原则。
第八条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或者其中二者为同一法人时,其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资格应当分别指定。
第二章指定条件第九条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照条例规定设立,具有相应领域2年以上认证经历或者颁发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0份以上;(二)取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三)在申请前6个月内无不良记录;(四)本机构的法人性质、产权构成和组织结构等能够保证其强制性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五)具备能够公正、独立和有效地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技术与管理能力;(六)具备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所需要并且可以独立调配使用的检测、检查资源,拥有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条例规定的认证人员和稳定的财力资源。
CNAB
认 证 机 构 的 责 、 、 。 在 保 证 满 足 国 际 准 则 权 利
方 向 , 顾 了 不 同 管 理 体 系之 间 的 接 口 。 兼
专 业管理 和认可
中 国 认 证 机 构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 NAB) 可 一 处 刘 晓 红 杨 铭 C 认
为 了进 一 步 明 确 认 证 机 构 的 责 、 、 , 权 利
以 由 认 证 机 构 自行 决 定 是 否 需 要 编 制 专 业 审
降 低 认 证 审 核 的 风 险 , 提 高 认 证 审 核 的 有 效
性 、权 威 性 , 中 国 认 证 机 构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核 指 导 性 文 件 ,但 应 充 分 保 证 业 务 能 力 管 理
应 向 CNAB证 明 应 用 该 办 法 能 够 对 自 己 的 认 证 业 务 范 围 进行 有 效 的专 业 管 理 。
业 能 力 要 求 。 认 证 机 构 应 充 分 考 虑 审 核 活 动
的 风 险 程 度 、 术 难 度 等 因 素 , 定 对 审 核 员 技 制
进 行 专 业 能 力 评 定 的 准 则 。 认 证 机 构 应 根 据
认 可 标 志 的 认 证 证 书 。
构 应 根 据 上 述 各 类 人 员 所 承 担 的 职 责 , 以及
本 机 构 对 认 证 业 务 范 围进 行 分 类 管 理 的 要 求
与 办 法 , 确 定 其 应 该 具 备 的 专 业 能 力 资 格 和 应 该 满 足 的 条 件 ,对 其 作 出评 价 并 决 定 是 否 聘 用 。当认 证 机 构 申请 扩 大 认 证 业 务 范 围时 , 应 向C NAB提 交 X- 核 员 / 术 专 家 进 行 专 业 ,审 J 技
【实用文档】CNAB-SI52.2004
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试行)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4)引言 (5)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术语和定义 (6)4 HACCP管理体系要求 (10)4.1总要求 (10)4.1.1 食品安全方针 (10)4.1.2 组织 (11)4.1.3 管理评审 (12)4.2 HACCP管理体系 (12)4.2.1 HACCP管理体系策划 (12)4.2.2 体系基本要素 (12)4.2.3 体系设计 (13)4.2.4 控制要求的识别和策划 (15)4.2.5 监视 (16)4.2.6纠正和纠正措施 (17)4.2.7 HACCP 计划 (17)4.2.8 应急准备和响应 (17)4.3 文件和记录控制 (17)4.4 HACCP体系的运行 (18)4.4.1 有关HACCP管理体系的记录 (18)4.4.2不合格品控制 (18)4.4.3 通知和召回 (19)4.4.4 测量设备和方法的控制 (19)4.4.5 沟通 (20)4.5 HACCP管理体系的保持 (20)4.5.1总要求 (20)4.5.2验证 (20)前言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政府授权,为各类认证机构提供认证能力评定服务的专业组织。
根据申请,CNAB对认证机构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能力进行评定认可。
为统一和规范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活动,CNAB组织相关专家在丹麦标准DS3027(2002年第二版)的基础上,考虑国际上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编制和认证活动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并基于中国在食品行业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编制了本规范,以供建立和实施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使用,同时作为向CNAB寻求认可的认证机构开展基于HACCP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依据。
本文件的编制得到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相关认证机构的支持。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是坚定不移地把国家强制要
求落实到产品质量上的制度安排,以维护及保障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环境。
它包括了产品认证、检查机构及实验室的管理,以及产品资料报告等方面。
一、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组织、实施产品认证和质量标准。
认证机构应建立可靠的技术体系和有效的技术检测条件,实施全面的社会责任,落实质量监督检验和投诉处理规定,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完善发展。
二、检查机构及实验室的管理:检查机构和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有关单位赋予的规定,加强检查机构及实验室内外技术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妥善管理及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客户投诉的处理。
三、产品资料报告:产品报告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依据文件,
要求报告必须全面、准确、可行,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应记录于正式的报告中,并安排各种类的认证专用的标志。
此外,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还应当建立和完善专业的流程,以保证客户的投诉得到及时的处理,以及及时的客户回访系统,保障客户利益得到有效的守护。
以上就是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严格遵循规则来
进行文章撰写这一题目的主要内容。
只有恪守强制性标准,建立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的有效管理机制,加强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以及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才能保障和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可靠实施。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pdf14页)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pdf14页)认证机构认可规则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认证机构认可规则1 范围1.1 本文件规定了对认证机构认可的政策和程序,适用于CNAB对从事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1.2 需要时,对于特别领域或行业,CNAB还将补充相应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GB/T 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 ISO19011:2002)CNAB-AR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暂停与撤销规则CNAB-AR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CNAB-AR04认可标志和国际互认标志的使用规则CNAB-AR05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CNAB-AR06认可收费规则CNAB-AR07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3 术语和定义3.1 认可规范CNAB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程序、准则及其说明和应用指南,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等文件。
1)认可规则(AR系列)是CNAB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和程序,包括通用规则和专项规则等文件。
2)认可准则(AC系列)是CNAB认可的认证机构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等同采用相关ISO/IEC标准、导则和IAF对相关ISO/IEC 标准、导则的应用指南,以及特别行业的特定要求等文件。
3)认可指南(AG系列)是CNAB对认可准则的说明或应用指南,包括通用和专项说明或应用指南等文件。
4)认可方案(AS系列)是针对特别领域或行业对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和认可指南的补充。
3.2 认证领域特定的认证活动类型,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领域。
3.3 认证业务范围在特定的认证领域内,认证活动所涉及的特定技术领域。
注:可以根据行业或活动的不同特征(如初级生产、制造、服务业等)、产品或服务实现的不同过程(如机械、电子、食品、金融、医疗等)和活动的不同属性(如质量、安全、环境等)、产品标准等进行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摘要认证机构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一种可靠的产品和服务认证的机构。
为了保证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需要对其进行管理。
本文针对认证机构管理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一些管理措施。
问题背景在当今社会,消费者对于产品和服务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很多企业开始自行开展产品和服务认证。
然而,由于企业自认证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认证效果受到了一定的质疑。
因此,对于独立的、专业的认证机构的需求逐渐增加。
而认证机构作为一种公正、权威的认证机构,需要经过严格的管理,以保证其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和客观性。
以下是认证机构管理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管理措施1. 资质认证认证机构作为一种专业的认证机构,其业务资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管理部门必须对认证机构资质进行审查和认证,并对其资质进行定期的复审。
这样可以确保认证机构具备开展认证业务的资格。
2. 质量控制认证机构的质量控制是保障其认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管理部门应该对认证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审查和检测,并对其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这样可以确保认证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科学、合理、有效的特点,防止误差出现。
3. 人员管理认证机构的人员管理是保障认证质量的基础之一。
管理部门应该对认证机构的人员资质进行审查和认证,并对其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同时,还应该明确认证人员的职责和权利,防止人员的利益冲突和权利纠纷。
4. 结果公示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公示是保障其认证效力的一个关键环节。
管理部门应该要求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其纳入公共查询系统中,供消费者、企业查询。
这样可以提高认证机构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结论认证机构管理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诚信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管理部门需要对其进行资质认证、质量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管理。
同时,还要要求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结果公示,提高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意识到认证的重要性。
认证是指通过一定的测试、检验和评估,证明产品或组织满足某种特定要求的过程。
认证具有普遍性、可比性、权威性等特点,是保障质量、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因此,认证机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认证机构是指根据规定或标准,对产品、服务、体系、人员等进行认证的机构。
由于认证机构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因此其管理方案十分重要。
2. 管理方案内容认证机构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2.1 组织架构认证机构应具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包括管理层、技术人员、评审人员等职位设置与职责分工。
管理层应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业务能力,技术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评审人员应具有丰富的评审和判断经验。
2.2 人员培训认证机构应制定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覆盖认证标准、测试方法、评审程序、法律法规等方面,以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2.3 质量控制认证机构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文件控制、数据控制、评审控制和服务控制等,以保证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应定期进行内审和外审,以及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以达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目标。
2.4 保密管理认证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人员保密、信息保密和物理安全措施等,以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5 客户服务认证机构应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技术咨询、评审咨询、申请流程等方面的服务。
客户应该得到及时、专业、有效的服务,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2.6 投诉处理认证机构应设立投诉处理制度,并及时响应、处理客户的投诉信息,以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提高服务品质。
3. 管理方案的意义认证机构管理方案是认证机构的保障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具有以下意义:3.1 提高服务质量认证机构管理方案作为认证机构的重要指导和依据,对于认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起着重要作用,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1. 简述认证机构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等进行的第三方信誉评价机构。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认证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认证机构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管理不规范、资质审核不严格等。
因此,建立一套认证机构管理方案对于提高认证机构的质量和信誉至关重要。
2. 机构设置认证机构除了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外,还应该根据自身服务范围、技术能力和人员规模来确定机构设置。
建议认证机构设置须具有以下三个主要部分:2.1 执行机构应该设立一个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执行认证机构内部管理、人员管理和日常决策等工作。
同时,该机构应该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对认证活动的管理是规范的。
2.2 评审部门认证机构的评审部门是重要的核心部分,评审部门根据认证标准和计划组织和实施评审工作。
建议评审部门应该有独立、专业的人员组成,并且需要与业务部门联动、相互协调。
2.3 技术支持部门认证机构的技术支持部门是与评审部门紧密关联的,该部门负责技术认证的开发和测试。
同时,技术支持部门应该定期对认证工作进行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加强同业之间的技术交流。
3. 人员管理认证机构需要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制定人员管理制度,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人员管理:3.1 对人员的要求为了保证认证工作的质量和信誉,认证机构应该制定对人员的聘用、培训等管理办法。
建议对人员的要求包括:•对人员的最低学历和从业经验要求等;•制定详细的职业素质、技能等培训计划,以确保员工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对人员进行考核,以保证每个工作岗位都有合适的人员从事。
3.2 内部职能关系建立认证机构内部职能关系的目的是明确工作职责及其所处的级别,做到各司其职,碾琢互补。
内部职能可基于专业性或综合性制定,但要确保不重复和不遗漏。
3.3 激励和考核为了确保员工工作积极性和竞争力,建议要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制度,并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考评结果、工作年限等考量因素实行薪酬激励机制,以此来奖励和留住优秀人才。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今年起正式实施 认证机构将A级、B级、C级三个等级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今年起正式实施认证机
构将A级、B级、C级三个等级
无
【期刊名称】《中国安全防范认证》
【年(卷),期】2014(000)001
【摘要】本刊讯(记者陈晓红)为提高认可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降低认可风险,促进认证机构加强自律管理,CNAS特制定了《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以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风险分级管理。
该办法已于2013年11月1日发布,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总页数】2页(P12-13)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
【相关文献】
1.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J],
2.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备案管理办法 [J],
3.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备案管理办法 [J],
4.中奶协(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获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正式认可 [J],
无
AS发布《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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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管理方案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简介认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特定认证技术、有为申请人提供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
认证机构可以通过最终认证的方式证明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为申请人提供权威、专业、高效的认证服务。
本文将介绍认证机构管理的相关方案,以确保认证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的拟定认证机构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认证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管理认证机构的首要任务是制定一套健全完备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和规章应该包括认证程序、认证标准、认证范围、处理投诉的方式以及保密要求。
这些规章制度要确保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合格人员的招聘和培训认证机构需要招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来执行认证工作。
应该对招聘的人员进行专业性、道德性、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核。
在聘用后,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应该包括认证程序,标准和录入数据等方面内容。
报告和记录为了保障认证机构的公正性,认证机构需要对每一个认证的项目进行详细的报告和记录。
报告和记录应该明确地反映每一个认证项目的过程和结果。
这些报告和记录要及时归档,便于日后查阅。
审核机制认证机构应该实行独立第三方审核制度,对认证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督促认证机构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保证认证机构的质量达到相关要求。
安全措施为确保认证数据的安全,认证机构应该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隔离和密码保护等措施,防止非法访问和泄露。
结论认证机构管理方案是关于认证机构管理的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认证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确保为申请人提供专业、准确、权威的认证服务。
只有采取合适的管控措施,认证机构才能确立自己在公众心中的信誉和地位,同时也提升了认证行业的整体形象。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简介认证机构是指根据国家授权,为产品、服务或机构进行质量认证、评定、审核和监督的机构。
认证机构的管理方案是指管理和运作认证机构所需遵循的规定和标准,包括认证机构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等。
本文将探讨认证机构管理方案的相关主题,从组织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等方面详细介绍如何管理和运作认证机构。
组织结构认证机构应该建立一个合理、透明、高效的组织结构,以管理和监督认证活动。
其主要部门应该包括:执行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制定认证方案、实施认证活动、评估申请人资格、审查评估结果和签发证书。
执行部门还应该定期接受培训并熟悉最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评估方法。
管理部门这个部门负责认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包括人员招聘、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督查认证活动和处理客户投诉等。
技术部门这个部门负责研究全球最新技术标准和认证方法,并为认证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其中包括资深专家、工程师、技术顾问等。
内部管理制度认证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认证活动的质量、公正和透明性。
其应制订的具体制度包括:认证程序制度认证程序制度是指在认证活动中涉及到的流程和环节的规定。
例如,申请人如何选择和提交申请,如何组织评估,如何颁发认证证书等。
人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对认证机构人员进行管理的规定,包括人员招聘和选拔、人员培训、人员激励和考核等。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指认证机构对财务工作进行管理的规定,包括财务管理流程、审计制度、成本核算等。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指认证机构应该对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内部审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认证流程认证流程是指申请人如何获得认证证书,包括:申请人提交申请申请人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认证方案,填写并提交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评估申请认证机构应该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估,以确认是否符合认证标准和要求。
实施认证活动认证机构要安排评估工作,当然确保符合认证标准和要求,并预防被认证单位的诉求。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1. 背景在当今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越来越注重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为了加强自身的竞争力,企业需要认证机构的支持,通过获得相关的认证证书来证明自身的实力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因此,认证机构的管理十分关键,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
2. 管理方案认证机构的管理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人员管理人员是任何组织的核心,认证机构也不例外。
认证机构的管理方案应该首先考虑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同时,认证机构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2 流程管理流程管理是认证机构的核心管理内容之一,也是认证机构成败的关键因素。
认证机构的流程管理应该包括:业务流程管理、审核流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等方面。
认证机构应该建立完备的流程管理手册,并严格按照手册要求执行,不断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2.3 质量管理质量是认证机构最基本的要求和核心价值,认证机构的管理方案应该首先考虑质量管理。
认证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内部质量管理、外部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评审等方面,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确保认证结果的公正客观。
2.4 安全管理安全是认证机构管理的基石,认证机构必须在安全管理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
认证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普遍适用的安全策略和有效的安全技术手段,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总结认证机构管理方案是认证机构成功的基础和关键所在,需要认真规划和实施。
认证机构需要综合考虑人员管理、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采用多种适宜的管理手段,以达到管理目标,提升认证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介绍认证机构在现代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们通过对各种组织、产品、服务等进行专业评估、检查和认证,为人们提供信赖和保障。
认证机构管理方案是指一套针对认证机构的全面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保持高质量、高效率地运作,同时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主要内容1.认证机构运作规范–确认和维护认证机构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建立标准化的认证实施过程,并不断进行改进和更新。
–确保认证机构从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确保认证机构的管理团队具备很好的企业管理能力,例如招聘、培训、人才流动、业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2.质量控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认证机构应该具有的标准被严格遵守,特别是对于认证结果的精确性和实效性保证。
–进行标准、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内部和外部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在审核后及时跟进纠正问题。
–建立和完善认证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和降低风险。
3.保密和安全管理–建立保密管理制度,规范认证机构数据和信息的使用、保存和流通,以确保数据安全和信任。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认证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成员的隐私和安全性。
4.资源和资金管理–确定具体的费用结构和价格体系,确保其合理和公正,同时保证产品经济、高质量、高效率的实现。
–确保认证机构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并对资源与成本之间的协调平衡进行优化。
总结认证机构管理方案的实施是保证认证服务质量和真实性的基础,也是保障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实行规范的管理和监督措施帮助认证机构权威性更强,信誉更高,进而培养市场和社会对其认证服务的信任感;另一方面,认证机构管理方案的执行同时也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任何有关方面的好处,因此,需要认真重视,创造出更高水平、更具公平的服务系统,更好的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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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送审稿)
1、目的
为了提高认可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降低认可风险,促进认证机构加强自律管理,CNASI 制定本方案,对认证机构实施认可风险分级管理。
2•依据
GB/T27011-2006《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
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RC0 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RC0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四大领域已经获得并持续保持CNA认可资格且任一领域超过一个认可周期的认证机构。
本方案适用于。
4.定义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是根据在各种渠道获得的相关信息,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1)对已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成熟度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此确定认证机构自律管理的能力,并根据其能力程度划分风险级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措施。
5.风险分级评价原则
5.1信息来源:
5.1.1评分标准使用的信息是认证机构具有且稳定的信息。
5.1.2对于个别机构的特殊信息和临时需所有机构提供的信息虽不在评分标准内,但如其认可风险程度高则对认可风险分级的结果有较大影响。
5.2风险级别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采用评分和直接评价两种方式。
当两种评价方式产生不同的结果时优先采用直接评价的结果。
5.2.1评分是依据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评分标准选取的内容是依据认可规范要求,从中选取关键、重要的内容,包括认可评审信息和认可管理信息两部分。
对多领域的认证机构,先对分领域分别进行评价,再由评审组长评价汇总,对不同领域同一要素按最低分计算分值;对同一要素在不同领域或同一领域的不同场合/方
式(如办公室评审、见证、分支机构)的评价结果按最低分计算分值。
5.2.2直接评价是通过申诉、投诉、专项评审、行政监督等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对认证机构进行评价,还包括针对评分标准中关键要素判断其认可风险程度高的情况。
5.3动态管理:
每年按机构的年度评审周期对评价结果更新一次。
当认证机构出现重大问题及时采用直接评价法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即时调整风险级别。
6.级别划分
6.1A级机构:认证管理系统运作正常,自律行为积极主动,持续改进工作效果明显,认可风险低的机构。
A级机构的评价结果应高于85分(含85分)。
6.2B级机构:认证管理系统运作基本正常,能采取自律行动但效果不理想,认可
风险中等的机构。
B级机构的评价结果应在70-84分之间(含70分)。
6.3C级机构:认证管理系统运作基本正常,存在问题较多,认可风险高的机构。
C级机
构的评价结果低于69分。
当出现以下情况直接按C级管理:
1)对认证机构的申诉、投诉和专项检查等信息查证发现重大问题,经评价认为认可风险高的;
2)出现暂停的认证机构恢复资格后的第一年内的;
3)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
7.管理措施
7.1根据认证机构所处的风险级别,CNA鲂别采取信任管理、正常管理和加强管理的措施。
7.2 CNAS从监督评审频次、见证项目数量、抽样量、现场评审人日数、业务范围的认可管理等方面体现认可风险分级管理的差别(具体措施见附件2)。
7.3根据获取的重要信息可对任一级别机构实施专项检查
7.4CNAS各充分考虑认可风险分级的结果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
8.其它
本办法实施程序另行规定。
附件1:认可风险分级管理评价标准
附件2: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对应措施
附件1:
认可风险分级管理评价标准
说明:
1评分细则的内容可作为评审员现场评审的重点内容,但不能替代该要素的全面评审。
打分分值间隔以0.5为单位计。
2、当出现“•”时则该细则得分为0分。
附件2:
认证机构认可风险分级管理对应措施
根据RC01/IS017011 CNASR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对认证机构进行认可风险分级管理。
1.评审频次
1.1对A B两级认证机构按照认可规范规定的期限实施例行监督。
1.2对C级机构增加非例行监督评审频次
2.监督/复评的见证项目抽样量
2.1A级认证机构:
2.1.1每一次年度监督评审时每个领域至少见证一个见证项目或一个结合审核的项目。
2.1.2复评按RC018.
3.3 “每个领域至少见证一个认证审核/检查项目”执行
2.1.3对于年度监督评审前四个月和后二个月的扩大业务范围项目可替代年度监督的见证项目。
2.2B级认证机构:
2.2.1每一次年度监督评审时每个领域至少见证一个见证项目或一个结合审核的项目,其中至少见证一个领域的两阶段审核项目。
多领域中不满一个认可周期的领域必须见证。
2.2.2复评按RC018.
3.3 “每个领域至少见证一个认证审核/检查项目”执行
2.2.3对于年度监督评审前四个月和后二个月的扩大业务范围项目经评价后可考虑替代年度监督见证项目。
2.3C级认证机构:
2.3.1监督和复评时见证每个领域的项目,见证项目数不少于认可领域数,对于初次审核项目必须进行两阶段见证。
2.3.2扩大业务范围项目不可替代年度监督和复评见证项目。
3.关键场所抽样量
3.1A级认证机构:按RC05表格规定的抽样量降低10%-30%执行,在一个认可周期内覆盖全部关键场所。
3.2B级认证机构:按RC05表格规定的抽样量执行。
3.3C级认证机构:按RC05表格规定的抽样量增加10-30%执行。
4.现场评审人日数
4.1A级认证机构:多领域的按 RC04附件1《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规定总人日数的 60%+算人日数,单领域按RC04执行。
4.2B级认证机构:多领域的按 RC04附件1《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规定总人日数的 70%-80%+算人日数,单领域按RC04执行。
4.3C级认证机构:多领域的按各领域评审人日数总和计算,单领域在RC04规
定的基础上增加1个人.日。
5.扩大业务范围的认可管理
5.1A级认证机构:
5.1.1—级和/或“ * ”业务范围见证第二阶段。
见证一个一级和/或“ * ”小类的业务范围,则与其过程/环境因素/危险源/关键控制点等相似的业务范围无需见证。
5.1.2二、二级业务范围米取文件评审的方式,无需见证。
5.2B级认证机构:
5.2.1一级和/或“ * ”业务范围见证两个阶段,特殊情况下,见证第二阶段。
见证一个一级和/或“*”小类的业务范围,则与其过程/环境因素/危险源/关键控制点等相似的业务范围可减少见证。
5.2.2二级业务范围进行抽样见证。
5.2.3三级业务范围米取文件评审的方式,无需见证。
5.3C级认证机构:
5.3.1一级和/或*业务范围必须见证两个阶段。
5.3.2二级业务范围每一大类必须进行见证。
但同一大类中则与其过程/环境因
素/危险源/关键控制点等相似的业务范围可减少见证。
5.3.3三级业务范围采取抽样见证和文件评审相结合的制度。
6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任一级机构,将进行重点监督:
6.1在单位时间内发证数量增长较快与现有人力资源不相适应的;
6.2获证组织中,小型企业所占比例高的;
6.3从其它认证机构转来的认证项目比例高的;
6.4认证收费低的;
6.5其它可能影响认证有效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