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带量采购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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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带量采购药品工作,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带量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决策。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监督和指导带量采购工作。
三、采购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带量采购工作应公开进行,确保各方利益,杜绝腐败现象。
2.质量优先原则。
优先选择质量可靠、疗效显著的药品。
3.价格合理原则。
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采购价格。
4.需求导向原则。
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确保采购药品符合临床实际需求。
四、采购流程
1.编制采购计划。
根据医院用药需求、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编制带量采购计划。
2.公开招标。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带量采购。
3.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医院签订带量采购合同。
4.履行合同。
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应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5.验收药品。
医院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6.支付货款。
医院在药品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五、监督管理
1.医院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带量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2.纪检监察部门对带量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
3.采购部门对带量采购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确保采购计划的落实。
4.审计部门对带量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确保采购资金使用规范。
六、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制度,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价格虚高等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参与带量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因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医院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