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文管理制度范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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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公文管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是传达上级精神,发布行政决议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办文人员要增强公文意识,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办文程序和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确、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院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院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根据我院实际,我院公文的主要种类有:
1.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科室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决议。
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3.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单位和不相隶属机关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4.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单位的询问。
6.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的事项。
7.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9.规定。
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10.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文文头一般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内容。
1.文件名称,发文统一使用印有“____医院”(套红)名称的信笺纸。
2.发文字号包括院、部门代字、年份、顺序号,置于文件名称之下、横线之上、居中。
如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居横线上右侧。
3.签发人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时,经其授权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签发人姓名、会签人姓名置于发文号的同行右端。
第九条公文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单位、部门、内容、附件、发文机关单位、发文日期、印章等。
1.标题
置于文头之下、主送机关单位、部门之上、居中。
标题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单位名称、事由、公文种类,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和书名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单位、部门
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单位、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一般置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左端顶格。
一般普发公文,可主送几个以上单位;向上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不宜多头主送,以免责任不明。
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可用抄送形式。
3.内容
是公文的主体,要求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得体。
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4.附件
正文的补充说明或有关参考资料。
附件名称标于正文内容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
附件与主件合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
5.发文机关
又称落款。
落款应当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置于正文内容末尾的右下方。
6.发文日期
一般署会议通过日期或领导人签发日期,发文日期应当以汉字写明年、月、日,置于发文机关署名的右下方。
7.印章
所有发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印章盖在年月日的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下沿略压年月日。
如印章盖在正文内容脱离的空页上,要在该空页的左上方标“(此页无正文)”。
第十条公文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印刷份数。
公文为函件时,文尾只包括主题词、抄送栏、份数等,且不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1.主题词
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词组,置于发文日期之下、抄送栏上横线的左端。
主题词按《____公文主题词表》规定标引。
2.抄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其他需要执行和知晓公文的机关单位。
送往上级机关的为“抄报”,送往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为“抄送”。
抄送、抄报栏设在文尾主题词之下。
3.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和印刷份数
印发机关是指印发公文机关的办公部门;印发日期是印发机关印刷公文的起印日期,一般印成“____年____月____日印发”;印刷份数是文件印刷的总数,一般是根据发放范围、归档份数、发文机关留用等方面的需要来确定,印成“共印____份”。
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和印刷份数置于公文末页下端。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在同一行左右两
侧顶端,中间隔一定距离,并用两条与图文区等宽的细实线相夹。
印刷份数置于抄送栏下横线右下侧、印发日期的下方。
第十一条公文排版格式
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排,左侧装订,公文用纸一律采用a4型(____毫米____毫米),公文首页为印有眉头的公文纸。
全文采取宋体,文号小四号加黑,大标题____号加黑,正文____号,页码小____号,签发人(会签人)用____号,主题词用小____号。
全文间距25磅。
页面设置:上2厘米、下2厘米、左2厘米、右2厘米。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二条院部可以对上对下行文,也可以与有关单位和兄弟单位之间互相行文。
院内其他科、部一律不对外行文。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室根据院部授权,可以分别向院内各科、部行文。
第十四条信函行文首页一律使用套红居中印有发文机关名称的信笺纸,可以编发文字号,标注于信笺纸上发文机关名称的中下方。
第十五条向院长请示问题,除院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应当送院长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当直接送院长本人。
第十六条除院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医院名义向上级机关单位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五章公文办理
第十七条公文办理是医院领导、办公室和其他职能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它对于实现医院职能,加强医院建设,提高医院工作效率,有着极大的关系。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大部分。
第十八条收文办理由收文登记、阅批、传递、催办、存档等环节组成。
1.收文登记对收进的外来文件、电报,由院长办公室统一进行签收、拆封、登记。
院领导亲收件,交本人拆封。
亲收人如认为需要医院存查或处理的,可以交校长办公室按收文登记办理。
2.阅批
收文登记后,一般公文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人阅签提出拟办意见,转有关职能部门承办。
重要公文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人阅签,呈送院领导阅批后,由院长办公室转有关职能部门承办或组织传阅。
急件应即时阅批。
3.传递
各部门传送文件应由专人负责,文件传送必须在送件簿上登记,凭送件簿分送收件部门,收件部门收件后应在送件簿上签收。
4.催办
院长办公室人员及时掌握公文运转和处理情况,对办理的公文要负责检查催办,防止漏办或延误。
院长办公室对公文处理情况有催办、督促和检查的责任。
5.存档
各种收文交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存档。
第十九条发文办理由拟稿、核稿、签发、编号、登记、缮印、校对、用印、发送等环节组成。
1.拟稿
以医院名义发出的综合性报告、请示等,由院长办公室拟稿或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拟稿。
凡是各部门需要以医院名义行文批发本部门文件时,由各部门拟交院长办公室行文。
拟稿时注意事项:
⑴用词准确、规范。
人名、地名、专用术语、数字、事物名称、引文准确无误。
使用简称,应先用全称在括号内注明“以下简称
____”。
简称应规范化。
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不要把“____年”简写成“____年”一般不用“明年”、“上月”、“前日”等概念。
不写不规范的字。
⑵公文中的数字,除发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中应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⑶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⑷起草公文的依据文件、重要参考资料及有关说明材料,应附在文稿之后。
2.核稿
核稿时,要对公文草稿的内容、文字、格式和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⑴公文草拟后送有关负责同志审核。
⑵各部门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公文,应先经分管院长核阅签字,送院长办公室复核后,再送院领导签发。
紧急公文在送审时应提出办理时限。
⑶凡涉及几个部门工作的公文,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并核阅会签。
⑷院长办公室复核部门所拟需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只作文字上必须的少量修改,必要时可作内容上适当调整或要求有关部门修改后再送审。
⑸未经核稿的公文,或须会签而未会签,须送附件而未附送的公文,一律不得送院领导签发。
3.编号、登记
院长办公室对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都要编号、登记。
4.签发
属于全面的、重要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应以医院发文。
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都应由院长签发。
属于正常工作性质的例行公文,院长办公室可以根据授权签发。
5.用印、发送
签发后应在文件未页加盖单位印章。
最后,由公文拟稿部门负责,按公文要求投送公文主送、抄报(送)单位。
6.归档
公文发送后,院长办公室负责将发文原件归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医院授权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公文发文字号规定
为了正确使用和处理各类公文,加强公文的规范管理,现对院各部门公文发文字号作如下规定:
1.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和序号。
年份和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中括号“[____]”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位置,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与横线之间居中排列。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公文管理,规范公文的撰写、审核、传阅和存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信息流畅、准确,并保护公文的机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与命名
第二条医院公文分为内部公文和外部公文。
第三条内部公文主要包括:
1. 通知:指医院内部向相关部门或个人发出的一种公文,用于传递重要信息、安排工作和通知相关事宜。
2. 文件:指医院内部对某一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提供相关数据、陈述观点或提出建议的公文。
3. 报告:指医院内部对某一工作、项目或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总结、评估和解读的公文。
4. 决定:指医院内部对某一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公文。
5. 纪要:指医院内部会议、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的记录和总结。
第四条外部公文主要包括:
1. 函件:指医院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进行书面交流和联络的公文。
2. 通报:指医院向外部单位或个人发布的一种公文,用于传达重要信息和通知相关事宜。
3. 报告:指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某一工作、项目或情况的详细说明、总结、评估和解读的公文。
4. 公告:指医院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公文,用于发布重要信息、通知相关事项和公开决策结果。
第五条公文的命名方式应简明、清晰、具有辨识度和时效性。
第六条公文的命名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通知类和函件类公文,命名中应包含主题、发文单位和时间,如:关于某某事项的通知(2020)。
2. 文件类和报告类公文,命名中应包含主题、发文单位、时间、文号和页数,如:某某工作的文件(2020)01001号,共10页。
3. 决定类公文,命名中应包含主题、发文单位、时间、文号,如:关于某某事项的决定(2020)01001号。
4. 纪要类公文,命名中应包含主题、会议时间和地点,如:某某会议纪要(2020)。
5. 报告类公文,命名中应包含主题、发文单位、时间、文号和页数,如:某某工作报告(2020)01001号,共10页。
第三章公文的拟稿
第七条公文的拟稿人应具备较高的文字功底和业务水平,对公文格式和规范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第八条公文的拟稿人应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拟定流程,认真、准确地拟写公文。
第九条公文的拟稿应注意以下要点:
1. 公文应使用标准的文本编辑软件编写,确保格式规范、排版整齐。
2. 公文应明确表述事项、提供相关数据、阐述观点或提出建议,并合理组织语言,突出重点。
3. 公文应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晰,避免使用过多的修辞和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
4. 公文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公文的审核
第十条公文的审核应由具有相关职务的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公文的内容、格式和相关文件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应注意以下要点:
1. 核对公文的命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错误或遗漏。
2. 核对公文的格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文字错误或排版混乱。
3. 核对公文的内容是否准确、详实、合理,并与相关文件相符。
4. 核对公文的附件是否齐全、清晰,并符合相关要求。
第五章公文的传阅
第十三条公文的传阅应根据公文的内容、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传阅范围。
第十四条公文的传阅应按照固定的流程进行,并及时将传阅记录反馈给发文单位。
第十五条公文的传阅人员应认真阅读公文,及时履行相应的职责,并确保公文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六章公文的存档
第十六条公文的存档应根据公文的性质、重要性和时效性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十七条公文的存档应按照固定的流程进行,并及时将存档记录反馈给发文单位。
第十八条公文的存档人员应认真整理和管理公文,确保公文的秩序和机密性。
第七章公文的保密和销毁
第十九条公文的保密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公文的机密性。
第二十条公文的销毁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作废同类、同名文件。
以上就是医院公文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范本(3)
一、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公文的起草、审批、分发和归档流程,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和高效性,提高医院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行政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起草和审批程序
1. 起草:公文的起草人应根据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准确清楚地表达意思,避免使用口头语言、不规范的词汇和模糊的表达。
2. 审批:公文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
(1)初审:由起草人将起草好的公文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进行初审,确保公文的内容和格式的规范和正确。
(2)复审:初审通过后,所在部门的主管将公文提交给上级部门的主管进行复审,并在公文中注明复审人、时间和意见。
(3)终审:复审通过后,上级部门的主管将公文提交给医院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终审,负责人审查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最终签发。
三、分发和归档
1. 分发:签发好的公文应及时分发给相关人员,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2. 归档:签发好的公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档,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公文按照文件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四、公文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1. 格式:公文应采用规定的格式,包括标题、正文、页码、日期、署名等,符合相关规定。
2. 内容:公文的内容应包括事由、目的、过程、结论、要求等,表达准确清楚,不得有歧义。
3. 语言:公文应使用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专业术语,确保公文容易理解和阅读。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公文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范本(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文的起草、审批、印发和管理工作,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医院工作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行政、科研、医疗等相关人员,在医院内部的公文起草、审批、印发和管理工作均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文包括内部公文和外部公文两类。
第四条内部公文是指医院内部工作所需而起草、发文和交流的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工作安排、任务分工、工作报告、通知通告、决策文件等。
第五条外部公文是指医院与外单位、个人进行交流所需起草、签发的文件,包括函件、回函、合同、报告、通知、邀请函、授权委托书等。
第六条公文的起草应当明确、简明扼要,语言通顺、条理清晰,内容准确、无误。
第七条公文的审批应当由相关部门主管人员或者授权人员进行,审批程序应符合医院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第八条公文的印发应当事先进行校对和审查,确保文稿准确无误,印章使用正确。
第九条公文的管理应当进行合理分类和归档,方便查询和浏览,保证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公文起草
第十条公文起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明确文件的主题和目的,并明确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一条公文起草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文字简练,语句通顺,避免长句和罗列陈述;
2. 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逻辑清晰,顺序合理;
3. 规范用词,避免术语混用,不使用太过专业化的词语;
4. 内容准确,确保事实真实、客观,不得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
5. 结论明确,提出的建议或要求清晰明确,不含有模糊虚假的陈述。
第十二条公文起草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相应文稿规范进行,确保格式规范一致。
第三章公文审批
第十三条公文的审批应当符合医院的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具体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
第十四条初审是指对公文起草稿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公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错误和不当之处。
初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确保初审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复审是指对初审通过的公文进行复查,确认公文是否符合医院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复审人员应当具备较高职务和丰富工作经验,以保证复审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终审是指对复审通过的公文进行最终审查和审批,由相关部门主管人员或者授权人员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公文审批过程中,发文人员应及时按照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公文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公文印发
第十八条公文印发是指公文通过印章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公文印发前应当进行校对和审查,确保文件内容和格式的准确无误。
第二十条公文印章的使用应当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21条公文印发后应当及时将文稿与印刷件进行核对,确保一致无误,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备份。
第五章公文管理
第22条公文的管理应当进行分类和归档,以方便查询和浏览,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23条公文的归档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保存完整和可追溯。
第24条公文的保存期限应当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进行销毁或者归档转存。
第六章公文的传阅和批示
第25条公文的传阅应当按照医院的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沟通。
第26条公文的批示应当明确、简明扼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和措辞。
第27条公文的传阅和批示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造成工作滞后和延误。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28条对于故意篡改、删除、伪造公文内容的人员,按照医院的纪律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视情况报请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29条对于严重违反公文管理制度的人员,依据医院的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聘用、劝退、开除等处理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30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第31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第32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并报请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范本(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公文的起草、审批、发送和归档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医院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通知、函件、报告、备忘录等文书形式。
第四条公文的起草应遵循公文规范格式,并确保文字准确、简明扼要、语言规范。
第五条公文的审批应严格按照权限和层级进行,确保程序合法、权威性、安全性。
第六条公文的发送应及时准确,采用合适的方式传达给相关人员,并妥善保管发送记录。
第七条公文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归档标准进行,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第八条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私自篡改、销毁或泄露公文。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九条医院公文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标题:简明扼要地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
(二)发文单位:明确署名发文单位的名称;
(三)文号: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号,并在公文上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