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海绵制品环评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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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5)
三、环境质量状况 (8)
四、评价适用标准 (13)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1)
七、环境影响分析 (22)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6)
九、结论与建议 (47)
附件、附图: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敏感点卫星图
附图3项目四置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5项目现状四至图
附图6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项目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年度)
附件3水性胶MSDS报告
附件4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件5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件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件7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佛山速美特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速美特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联系人赵**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白岗工业大道南路58号二楼
联系电话134****588传真/邮政编码528244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白岗工业大道南路58号二楼(E113°8′48.51″,N23°13′58.95″)
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
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1628建筑面积
(平方米)
1628
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5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佛山速美特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白岗工业大道南路58号二楼,占地面积为1628m2,建筑面积为1628m2,总投资50万元,拟用于环保投资资金约5万元,主要生产海绵制品年产量18t/a;保护膜年产量10t/a,预计年产值3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0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以便能有效的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环境、利国利民。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根据以上条例,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按要求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受佛山速美特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
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上报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白岗工业大道南路58号二楼,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8′48.51″,北纬23°13′58.95″,项目东面为天望企业,南面为河流,西面为其他办公楼,北面为佛山市普利威图电气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四置图详见附图3。
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工程组成如表1-1所示:
表1-1项目工程组成表
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一个,占地面积为1628m3(包括平切区、压型区、磨边区、粘合区、热压区、分切区、半成品区和成品区等)
辅助工程办公室设置1间办公室,用于员工办公
公用工程供水市政供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排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供电市政供电
环保工程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
粉尘加强生产车间内通风
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生产车间采用地面硬化处理,固废分类处理
4、生产规模和主要原辅材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产品详见表1-2。
表1-2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1海绵制品18t/a 2保护膜10t/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详见表1-3。
表1-3项目主要原材料年用量一览表
序号原料名称年用量备注1热熔胶胶膜12t外购,固态2水性胶125L/
3海绵600m3外购,固态
4塑料件18000件外购,固态
5起毛布300码外购,固态
(双面粘有魔术贴,与海绵压合)原材料理化性质:
热熔胶胶膜:热熔胶胶膜是一种带离型纸或不带离型纸的膜类产品,可以方便地进行连续或间
歇操作。
可广泛用于各类织物、纸张、高分子材料及金属粘合。
水性胶:是以天然高分子或合成高分子为黏料,以水为溶剂或分散剂,取代对环境有污染的有
毒有机溶剂,而制备成的一种环境友好型胶黏剂,水性胶含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作为其水性介
质的助剂,以便控制粘度或流动性,优点主要是无毒害、无污染、不燃烧、使用安全、易实现清洁
生产工艺。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为13g/L。
详见附件4。
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
表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海绵平切机1台用于平切工序
2冲床1台用于压型工序
3海绵热压机2台用于热压工序
4海绵磨边机3台用于磨边工序
5粘胶机1台用于粘合工序
6收卷膜机2台用于分切工序
7吸尘桶1台
辅助设备
8螺杆型空压机2台
6、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年工作300天,1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8:00-12:00,14:00-18:00,夜间不开工)。
项目共有员工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7、公用、配套工程
(1)给排水
给水:本项目的用水全部由市政自来水公司供给,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有员工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因此,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的用水量,员工生活用水量取40L/人·d计算,年工作日300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4m3/d,折合120m3/a。
排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排污系数以0.9计,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08m3/a。
项目所在地属于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由市政污水管道引入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和顺涌,最终汇入西南涌(官窑凤岗至广州市鸦岗段)。
(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当地市政电网供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总用电量约为5万kw·h/a。
8、项目选址合理性及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白岗工业大道南路58号二楼,项目用房为工业区中已建成的厂房,项目所在地属于属于工业用地,未改变原有用地性质。
项目厂址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等其他用途的用地。
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生产布局,做好营运期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则项目选址建设合理可行。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中的禁止准入事项和许可准入事项。
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项目属于允许类。
同时,本项目也符合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导向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南发改资〔2018〕34号)的规定。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要求。
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白岗工业大道南路58号二楼。
项目东面为天望企业,南面为河流,西面为其他办公楼,北面为佛山市普利威图电气有限公司。
最近敏感点为东北面棠溪村,最近距离约为140米。
因此该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附近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三废”、工厂员工及附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等污染物。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质地貌、气候与气象、水文、土壤、生态等)
1、地理位置
南海区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毗邻香港、澳门,处于北纬22°48′03″~23°19′00″,东经112°49′55″~113°15′47″之间,东连广州市,并与番禺区隔江相望;西与三水、高明两区交界;南临顺德区,并与鹤山市、新会区隔江相望;北与花都、三水两区相交;中部与禅城区环形接壤。
佛山市南海区南北距离最大为56.92公里,东西距离最大为43.64公里,总面积1073.82平方公里。
2、地形地质地貌
佛山市地形大致西北高、东南低。
高明皂幕山主峰海拔805米,为市内最高点;三水大朗涡地势低洼,高程-1.02米,为全市最低点;西、北江在三水思贤窖连通,为西北江三角洲的顶点。
占全市总面积约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冲积平原,几乎遍布顺德市和南海市南部及高明市东北部,三角洲自西北向东南推进,形成除零星残丘外均为地势平坦、河涌纵横的冲积平原,海拔多在0.7米~2.5米之间。
此外,区内星散分布的粗面岩山丘、玄武岩石柱群、石灰岩溶洞、砾岩切割而成的峰林以及因地壳抬升而成的5000年前的古海岸线遗迹都构成独特的地貌景观。
南海区境内地质构造方面,有自从化经南海平洲,九江至阳江市的广从断裂(层),和自广州经南海盐步,大沥,松岗,官窑,小塘至三水区的广三断裂(层)两条大断裂(层)带,以及北西至南东的沙湾,雷岗,松岗-南庄,小塘-南庄,九江西岸等5条小断裂带,属广东省地震重点监视区。
南海区地貌类型以平原为主,地势平坦,冲积平原占总面积的82.3%;其次为丘陵台地,约占总面积的13%,总的地势中北部稍高,渐向东南倾斜,北部间有低丘及台地,海拔(珠基)20至50米,西南部多桑基鱼塘,东、南部为冲积平原,海拔多在0.3至2.5米之间。
最高点为西岸村委会与高明、鹤山交界的高凹顶,海拔540.6米。
里水镇处于珠江三角洲高平原地带,高程一般在1.5~4.6米。
该地区地势己高东低,西北部两条山脉贯穿,属丘陵山区,内有3个水库(分别为山口水库、美景水库、天竺水库)。
南部有三列东北至西南走向的台地和丘陵,其他地区以平原为主,有若干小丘陵散布其中。
镇域境内的地层时代属中生代白垩纪,新生代第三纪和第四纪。
在山地和残丘上露的幼粗
面岩、红色砂面页岩、砂质岩、花岗岩等。
平原区沉积物为西江、北江及其支流冲积而成,成陆比较古老,属早期冲积平原。
3、气候与气象
根据《南海年鉴2018》中的资料,南海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热丰富,雨量充足。
常年平均气温为22.6℃,1月平均气温14.0℃,极端最低气温-1.9℃(出现在1967年1月17日);7月平均气温29.3℃,极端最高气温39.2℃(出现在2005年7月18日)。
年平均日照时数1606.7小时。
年平均降雨量1677.4毫米,极端年最大雨量2570.7毫米(2016年),极端年最少雨量1075.7毫米(1991年),降雨集中在4-9月。
影响南海6区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暴雨、雷雨大风、热带气旋、雷暴、高温、低温、霜冻、大雾、低温阴雨和寒露风等。
(以上数据除极端值由1957-2017年资料统计所得,其他数据均由1981-2010年统计所得。
)
4、水文
南海区内河流众多,包括西江、北江干流及其支流的西南涌、南沙涌、顺德水道、潭洲水道、平洲水道、佛山涌等。
境内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径流总量9.22亿立方米,而且西、北江每年平均过境水量达2109亿立方米。
西江干流经西南边陲流向顺德,境内河段长28公里,即使是在枯水期水深亦能维持在2.5米以上,可通航500吨级的船只。
北江干流(东平水道)在紫洞入顺德水道,境内河段长17公里,枯水期水深2米,可通航300吨级船只。
此外,北江水系还有西南涌,水口水道,南沙涌,吉利涌,潭洲水道,佛山涌,平洲水道等8条主要汊流,以及这些汊流的支涌96条,多可通航。
南海区境内主要水库有东风水库、仙溪水库、赤坎水库、黄洞迳水库。
其它低洼地带以及水库伸入山谷地段,形成了若干鱼塘,另外有一些天然的冲沟也存有水体。
5、土壤
南海区境内的自然土壤类型以典型赤红壤亚类分布最广,所属的土属有:砂砾岩赤红壤和泥叶岩赤红壤为主。
这两种土壤在高温多湿气候影响下,土体有明显的富铝化特征,土壤pH值在5~6之间,土层一般比较深厚。
河流两岸以潮沙泥土为主,这类土壤的剖面层次砂粘相间,呈酸性,有机质含量较高,但分解慢。
境内水稻土的类型主要有:平原、围田、垌田的水稻土以宽谷冲积土田(垌黄泥田)为主,丘陵地区的水稻土以砂叶岩红泥田为主。
除此之外,还有洪积黄红泥、三角洲沉积泥田等。
6、生态
南海区绝大部分区域地势平坦、西南部有西樵山,最高峰海拔344米,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5A级旅游景区;境内水网密布,分布有东平水道、顺德水道、西江干流水道、平洲水道、珠江西航道、西南涌等多条水道,保障了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需求;里水北部、丹灶、西樵和九江分布有连片的浓度和桑基鱼塘区;绵延不绝的林带是农田、鱼塘、道路的屏障。
宝贵的山、水、田资源,是承载南海区城市发展的生态基础。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项目选址环境功能属性如表3-1所示:
表3-1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项目类别标准依据
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和顺涌属于Ⅳ类水体、西南涌属
于Ⅲ类水体,分别执行《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Ⅳ类和Ⅲ类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
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
14号)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
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
二级标准
《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规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
号)
3声环境功能区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
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
知》(佛府函〔2015〕72号)
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
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
6是否水库库区否/
7是否城镇污水处理厂
集水范围
是,纳入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印发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规划的通知》(佛府〔2007〕154号),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二级标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的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空气现状资料引用2019年佛山市南海区共设置的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南海气象局和桂城十七街区)的全年连续自动监测数据,详见下表。
表3-22019年南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表
污染物环境质量指标
结果
(µg/m3)
评价标准
(µg/m3)
占标
率/%
达标情
况
超标频
率/%
超标
倍数
SO2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1615010.7
达标
//年平均浓度76011.7//
NO224h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10280127.5
不达标
7.10.28
年平均浓度4440110/0.1
PM10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11215074.7
达标
//年平均浓度537075.7//
PM2.5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637584达标//
年平均浓度323591.4// CO24h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1300400032.5达标//
188160117.5不达标17.50.18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位
百分数
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天数比例75.7%/////
由此可知,南海区2019年环境空气的基本污染物中SO2、PM10和PM2.5的年平均浓度、日平均百分位数浓度以及CO日均浓度第95位百分数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而NO2的年平均浓度、日均百分位数浓度以及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位百分数均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因此,南海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白岗工业大道南路58号二楼。
项目无生产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 Cr、BOD5、SS、NH3-N,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由市政污水管道引入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和顺涌,最终汇入西南涌(官窑凤岗至广州市鸦岗段)。
项目纳污水体为和顺涌和西南涌(官窑凤岗至广州市鸦岗段),《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号),和顺涌属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西南涌(官窑凤岗至广州市鸦岗段)属于Ⅲ类水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分别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和Ⅲ类水质标准。
西南涌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佛山市主干河涌2020年1-2月水质监测情况中西南涌水质状况的监测数据,数据来源及监测结果详见下图3-1、3-2。
图3-1佛山市主干河涌2020年1-2月水质监测情况
图3-2西南涌水质监测情况
监测情况表明西南涌(官窑凤岗至广州市鸦岗段)水质达到2020年水质目标。
说明西南涌(官窑凤岗至广州市鸦岗段)水质良好。
为保持纳污河流的水质,拟对河流实施如下区域削减计划:
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使水污染物排放得到较大幅度的削减。
2)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其配套污水管网,将居民生活污水等截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减排、生态技术解决、河涌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生活污水的排放大大削减,为企业腾出了更多的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
4)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排污设施运行的管理,以日常监督管理为主,夜间、节假日检查为辅,切实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
严防企业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取缔一些环境污染大,又不安装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及小作坊。
3、声环境现状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5〕72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为了了解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该项目目前状况,本次环评在厂界外1
米处共设置4个测点进行监测,具体布点情况可见附图3。
噪声监测方法严格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规范进行,监测仪器采用积分声级计,以等效连续A 声级Leq 作为评价量。
监测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1日;监测频次:昼夜间各一次。
天气晴朗。
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3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编号
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Leq(A)
执行标准2019-10-102019-10-11昼间
夜间昼间夜间昼间
夜间
1#厂界东面外1m 56.946.556.646.7≤60
≤50
2#厂界南面外1m 56.746.656.446.63#厂界西面外1m 56.846.956.547.14#
厂界北面外1m
56.5
46.8
57.0
46.7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各监测点声环境现状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 (A )、夜间≤50dB (A ),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白岗工业大道南路58号二楼,项目所在地附近以城镇工业区景观为主,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Ⅳ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是使项目纳污水体环境质量不因建设项目运营而有所下降。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周围地区的环境在本项目建设后不受明显影响,保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3、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声环境保护目标是确保该建设项目建设后其周围的地区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项目四周声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运行而受到不良影响。
4、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点主要为项目附近的一些居民点,没有特别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选址5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表3-4所示,表中距离均是离项目最近距离,敏感点的分布详见附图2。
表3-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m
棠溪村自然村约500人
声环境:2类区
空气环境:二类区
东北面140米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ug/m3,CO:mg/m3)
项目SO2NO2PM10TSP PM2.5O3CO TVOC
年平均≤60≤40≤70≤200≤35———
24小时平均≤150≤80≤150≤300≤75—≤4—
1小时平均≤500≤200———≤200≤10—
8小时平均—————≤160—0.6
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D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SO2、NO2、NO X、O3、CO浓度为参比状态(大气温度为298.15K,大气压力为1013.25hPa)下的浓度,PM10、PM2.5、TSP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IV类标准;
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指标pH COD Cr BOD5DO LAS粪大肠菌群
Ⅲ类6~9≥20≤34≥5≤0.2≤10000个/L
Ⅳ类6~9≥30≤6≥3≤0.3≤20000个/L
指标总磷石油类氨氮挥发酚硫化物六价铬
Ⅲ类≤0.2≤0.05≤1.0≤0.05≤0.5≤0.05
Ⅳ类≤0.3≤0.5≤1.5≤0.01≤0.5≤0.05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表4-3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昼间夜间
2类≤60dB(A)≤50dB(A)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由市政污水管道引入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和顺涌,最终汇入西南涌(官窑凤岗至广州市鸦岗段)。
表4-4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 PH无量纲)
要素分类标准名称
本项目执行《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6-2001)
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DB44/26-2001)废水
适用范围
污染因子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一级A、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