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金融企业会计: 贷款业务的核算(2012)修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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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⑴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 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⑵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 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 款”、“贴现资产”、“拆出资金”等科目。 ⑶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 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 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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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 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1)贷款-本金:用于核算贷款本金。 (2)贷款-利息调整:用于核算初始直接费用以及合同利率 与实际利率的计算差异。 (3)贷款-已减值:用于核算减值贷款,当贷款发生减值时, 将本金和利息调整全部转入该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 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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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按期限长短划分为短期贷款、中 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 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 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 5年)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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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科目设置
(一)贷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 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 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 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 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 “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 “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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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五 次会议在北京梅地 亚中心举行记者会,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接受记者采 访时表示,中国银 行业存在暴利的说 法“有些过分”, “银行业的利润存 在很大的周期性, 这和经济周期的关 系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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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 年总资产113.28万亿元,同比增长18.9%。商业银行净 利润超过万亿元大关,达到10412亿元,创历史新高。 按此计算,商业银行去年平均每天赚得约2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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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贷款业务核算概述
一、贷款的意义及种类 贷款系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的金融机构,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 象,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出借的货币资金。 可以满足生产和商品流通资金的需要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可以增加银行的营业收入,提高自身的 经济效益(银行贷款利率要远高于存款 利率,其利差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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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 贷款。
⑴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 ⑵担保贷款是指贷款人为确保贷款的按时收回, 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资信而 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可分为: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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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贷款按资产质量划分,可分为正常贷款、关注 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级。 (1)正常贷款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 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贷款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 但存在某种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贷款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 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 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损失;产负债表日 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 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 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 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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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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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由获准经营 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 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Banking Group)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 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国际银团是 由不同国家的多家银行组成的银行集团。 产品服务对象为有巨额 资金需求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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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疑贷款,指借款人无法保证足额偿还 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 造成一部分损失; (5)损失贷款,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 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 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后三类 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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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贷款对象的主体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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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贷款损失准备
1.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 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 转贷款和垫款等。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 科目核算。 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 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计 提的减值准备,可将本科目改为“1304 委托贷款损失准 备”科目。 2.本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 2013-7-30 26 款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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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信用贷款是指仅凭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其 特征是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而以其与 银行长期交往中的信誉来取得贷款。 优点:贷款手续简便,不需要找保证人或抵(质) 押品。 缺点:风险大、利率较高。信用贷款多采用逐笔核 贷方式发放。即银行根据借款人提出的申请,逐笔申请 立据,逐笔审核,确定期限,到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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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贷款还可按责任主体不同分为 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按功能划分政 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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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业务核算的要求
(一)坚持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原则 (二)加强期限管理,监督贷款的使用和归还 (三)正确核算贷款本息 1.短期贷款的本息核算 短期贷款本金按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 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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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贷款的规定
1.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信用贷款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借款申请 书》,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和还款 方式等内容,并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①借款人基本情况;②财 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会报告,以及申请借 款前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③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④如申请中长期贷款,则还必须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开 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开户银行存入了规定比例资 金的证明、经有权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开工通知书、 按规定项目竣工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
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 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


协议透支是核算客户按照有关协议在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发生的 存款透支款项,如活期存款透支等。
转贷款是指商业银行既作为债务人,对外签订贷款协议,借入资 金;又作为债权人,将此资金转贷给国内企业。转贷款多属于国 际融资贷款。 垫款是指银行在客户无力支付到期款项的情况下,被迫以自有资 金代为支付的行为,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由于银行是被动地代为 支付,而且客户的无力支付往往不是由于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 往往是在经营管理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下发生的。因 此,垫款在银行中被列为不良资产。
2.贷款的审批及借款合同的签订 银行信贷部门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 管理制度进行贷款的审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银行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上应注明贷 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 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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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利息
1.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 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 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 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 息。

民生银行行长洪崎曾在“2011环球企业家高峰论坛” 上直言,银行利润太高了,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在采访中称, 内地银行的人均净利润是工业企业的12倍。
上市银行发布业绩快报(2012.1.29):光大银行去年 净利润增长41.3%,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去年净利润 增幅均超过50%。此前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也相继发 布了业绩预增公告,其中浦发银行实现净利润272.36 亿元,同比增长42.02%;兴业银行实现净利润255.1 亿元,同比增长37.74%。
按照贷款对象的主体性质分类,银 行贷款可以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单位贷款是银行向企事业单位及机 关、团体等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 个人贷款是银行向消费者个人发放 的贷款。这是近年来商业银行大力推行 的贷款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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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业务主要品种
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家居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住房其他贷款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教育学资贷款 个人旅游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个人小额抵押贷款 个人其他贷款
学费贷款 生活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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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款按本金或利息是否逾期(超过规 定日期)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 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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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长期贷款的本息核算 (1)本息分别核算 (2)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 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除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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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财经讯:央行发布《2011年四季度金融 统计数据表》,统计显示,截止到2011年12月,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8.19万亿元,同比 增长15.7%。人民币贷款余额54.79万亿元,同 比增长15.8%,比11月末高0.2个百分点,比上 年末低4.1个百分点。 分部门看,住户贷款13.6万亿元,其中,短期 消费性贷款8.88万亿元,中长期消费性贷款 7.52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 43.48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17.37万亿元, 中长期贷款24.14万亿元,票据融资1.51万亿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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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账务处理
⑴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 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 “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⑵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 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 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 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 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第三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贷款 业务的种类、贷款业务的管理;理解贷 款业务设置的会计科目;掌握信用贷款 的核算、担保贷款的核算、贷款利息的 核算以及贷款减值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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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贷款业务概述 信用贷款的核算 担保贷款的核算
贷款利息的计算
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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